所谓单体公文,顾名思义,即指不带附件的公文。复体公文与单体公文相对应,即指带有附件的公文。诸如发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布令,附带计划、总结等事务性文书以及图表等相关材料的报告。由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计划、总结等事务性文书本身不属法定公文,没有独立行文的资格,而要发布,必须从法定公文文种中找出一个文种作为“文件头”,将其运载、发布出来,于是就构成了“主件—附件”的复体行文方式,即所谓复体公文。 aSEvRLsw7K8skJ+d3jcSo8b8/hbzDmLHtK5mG9ZHqkVSsKv8uVoPmNm4wFiQkc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