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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布里斯班的第一个星期,也就是我工作的第一个星期,大部分夜晚我都是和文森特一起度过的。我在度假的两个月里也会和他视频通话,但我心里柔软的地方已经重新钙化变硬。他是唯一一个令我动容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莫名令我敞开心扉的人,但我仅离开了两个星期便意识到,对他的想念已经强烈到让我无心玩乐。这让我愤怒。我不知该如何与他相爱,也不知没有他该怎么办,于是努力回忆昔日独自旅行时曾经做过什么、想过什么,试图将他从我的脑海中赶走。旅途快要结束时,我才终于摆脱一看到美景就想联络他的冲动。

回国又给我来了一次冲击。不知怎么,我竟然忘了他在现实中是如此英俊:轮廓鲜明,黑发浓密,高挑纤瘦。在布里斯班机场被他拥入怀中时,我闻到了他脖子上的气息,感觉一阵头晕眼花。虽然我不曾说出口,但却常常担心他是不是真的会等我,或是在我回来时还想不想要我。自从在法学院里相识,我们已经交往了三年。令我惊恐的是,我的生活正在与他的生活日益贴近。与某人建立联系似乎注定要失去独立。恋爱就意味着要为上一秒还在争吵的事情做出妥协。不过,独处时来之不易的自在已经化作了对他陪在身边的想念。无论他多随和,我还是会质疑自己在餐厅点的菜好不好,忧心这次出门该不该穿高跟鞋。很多时候,我会用自主权去换取他的爱,在相信“他不是真的爱我”和害怕“他对我是真爱”之间摇摆不定。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去爱。

回来后第一周的周四晚上,再过几夜我就将动身前往格莱斯顿,晚饭后我躺在他的手臂上,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有时我感觉要是有一阵子见不到你,我就无法维系这份爱情,好像举步维艰。如今回到家,我就像是要努力掰开肋骨,让你重新进入我的心。”由于解释不清,我哭了起来。“现在我又得走了。”

文森特吻了吻我的脸颊、额头和嘴唇,这是他沉默的祷告:“你回来时我还会在这里啊。”

他没有听出我想要表达的话。也许这些话我自己都不太明白,他便更难领会。也许他以为我只不过是压力太大。也许他是对的。

第二天一早上班,法官和我在动身前往格莱斯顿前就分配好了庭审时间。在此过程中,法官一般会在法院大楼里逐一审查清单上所有的重要事项和正在审理的文件。检察官需要知道这些事情的细节,清楚哪些事情是检察署想要优先处理的。辩方律师也需要做好准备,告知法庭自己的当事人在案件被提审时打算如何抗辩。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我的任务是记录之后可能有用的每一条信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法官可能会问我某个案子为何没有被列入庭审清单,这时我就需要提醒他,被告住院了,或者目击证人无法出庭。

我开始明白这个体制多么依赖于人了。要是某位律师休了长假,格莱斯顿的清单上已经等了好几年的事项就可能还要再等六个月。专家证人 需要请假才能来出庭作证。我听说,我们有时是没办法将清单上的事项在短短两个星期内全部处理完毕的。我们巡回的城镇都不大,不足以让法官在那里长期任职,可这些事项又需要在当地得到解决,所以法官们每次都要到西部和北部巡回办案两个星期。在所有的地区法院法官中,我的法官安排的巡回审判是最多的。

“您看见那个出庭律师的袖扣了吗?”休庭后,我在私人电梯里询问法官。

“没有。”

“是一对又大又亮的美元符号。”我咧着嘴笑道,“有五十澳分硬币那么大,在灯下闪闪发光。”

“真的吗?”法官轻声一笑,摇了摇头。我们的开局还不错。

回到办公室,我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起了准备。厚厚的庭审清单上列举的全是儿童性侵案。当我向法官提起这一点时,他与我意见相同,深表同情。

“很不幸,这就是地区法院最基本的案件。”他说,“不过有的时候,你也会收到一些老式的暴力事件,比如那场二审。”

我笑了。

“你懂的。”他说,“两个成年人拳脚相向,偶尔还会用上链锯——这种案子能让人暂时从儿童性侵的问题中喘口气,所以大家还是乐于接纳的。”他笑了,但那是一种会意的、并不纯粹的笑容,我后来才逐渐明了。

那晚回家吃饭时,妈妈问起了巡回审判的事:“每次都是两个星期吗?”

“没错。”我回答,“有时我们会趁中间的那个周末回来一趟,有时不会。”

“取决于要去什么地方。”爸爸一边咀嚼一边补充道。

“不是的,”我用叉子指了指他,“这取决于法官。”

他点了点头:“嗯。”

“一切都取决于法官。”我说。

“巡回审判的时候,你们住在什么地方?”妈妈问道。

我耸了耸肩。“酒店、汽车旅馆或是公寓之类的地方吧。预订的事由我来做,但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些地方,必须好好研究一下,把地图打印出来,才知道怎么从机场开车去住处。我真的好紧张。”

“你没问题的,宝贝。”她微笑着说,“你做什么都做得很好。”

“既然你已经找到了工作。”爸爸换了个话题,“就该考虑存上一笔钱用作买房押金。”

我的哥哥阿伦快三十岁了,是个电气工程师。他刚刚在距离布里斯班两小时车程的唐尼布鲁克买了一座房子,因为即便他薪资不菲,也只能在最差的街道上买一座最糟糕的房子。爸爸为此欣喜若狂:一儿一女都已大学毕业,其中一个名下还有了房产。等我也为抵押贷款忙得不可开交,他就能颁给自己一个“婴儿潮金星奖”,在裤子上擦擦手、开罐淡啤酒了。

饱餐一顿之后,我回到卧室,关上了房门。脚下白色地毯蓬松的触感和隔壁房间妈妈收看的烹饪节目的嗡嗡声都令我无比珍视。我从还没有完全收拾好的赴美行李箱中取了些东西出来,换成其他用品,然后试了试去美国前买的几身套装,发现好几条裤子都已经系不上扣了。我不得不在衣柜里四处翻找妈妈几年前从义卖店为我买回来的衣服。想当初,它们被买回家时还曾遭到我的反感,因为我无法相信妈妈竟然以为我有那么胖。我望向镜子,灰色裙子和黑色便裤都已合身。为了平息心头涌起的焦虑,我决心要做得更好。

那天晚上,妈妈为我精心准备的意大利肉酱面——她知道这是我的最爱,也知道我压力很大——都被我吐在了浴室的地漏上。一大坨糊状的物体被我用手指搅动着按进了地漏。将食物呕吐出来的那一刻,我泪如雨下,却感觉良好。热水很舒服。我会做得更好,变得更好。

在布里斯班机场,我看到法官朝着澳洲航空的登机手续办理区走来,朝他挥了挥手。看到他也是一身便服,我松了口气。我听说,别的法官会要求自己的助理随时随地穿着正装,即便是在星期天飞去巡回审判地点时也是如此。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为自己能与他搭档感到庆幸了,同样也不是最后一次。走进澳航的休息室,我望着对面的免费酒吧和自助餐区,压低嗓门咒骂了一句。一群“上层人”正在那里转悠。

登机后,法官看到我的托特包里露出了两本时尚杂志。“这是你从休息室里拿的吗?”他开口问道。我惊慌失措,抬起目光时才看到他在微笑。

“有可能吧?”我咧嘴一笑。飞机起飞了。

我们聊了起来。针对巡回审判,我向他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告诉我,有些城镇和其他地方是不一样的。由于地区的差异,陪审团对不同的事情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在某些地方,你是很难拿到有罪裁决的;而在另外一些地方,遭到起诉基本上就意味着被定罪。有些社区与当地警方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而有些却洋溢着相互尊重、互助互利的氛围。

我要的是靠窗的座位。俯瞰格莱斯顿,镇旁生锈的大型炼铝厂看上去就像一个发炎的大疙瘩。我还不知道能否与法官开这种玩笑。上了六年大学,又出国旅行数月,我发现我难免会当着他的面骂上几句脏话。我甚至不知道能否和他讨论今天早上在报纸上读到的政治新闻,或是问问他周末过得如何。他不仅是我的上司,还是一个聪明绝顶、身份尊贵的人,而我们为期一年的共事才刚刚开始。我的眼皮越来越重,但一想到自己睡着的模样,我还是顶住了疲乏——不知如何才算是举止端庄,真是令人筋疲力尽。

我回想了一下我对格莱斯顿的调研。这里曾是谷伦谷伦和巴亚利原住民部落的家园,后来在不同的阶段被“发现并命名”。如今的格莱斯顿拥有近五万人口,是昆士兰州花岗岩带上的镇子之一,在矿业繁荣时期获益不少,逐渐发展成一座城市。不过淘金热已经退去。我读到过的那座巨型航运港在飞机舷窗下方延伸开来,破坏了原本美丽的海岸线。

飞机着陆后,我们取到了租来的汽车。我这才想起应该由我开车。我紧紧抓住方向盘,指关节都已泛白。在谈话中失态是一回事,我可无法想象在副驾驶座位上坐着法官时与别人追尾。

我们将车子停在一家超市门口,去采购一周的补给。他在杂志区里与我擦肩而过。“你知道这些杂志是要付钱的吧?”他说罢便走了过去。我们都笑了。

开庭的第一天,我就搞砸了许多事情,简直不知所措。我在日记里做了笔记,要确保下一任助理比我接受更好的培训。前任助理丽贝卡在为法官工作之前就已经知道该如何行事了。而法官刚到地区法院任职就有了丽贝卡的辅助,从未和一个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共事过。更糟糕的是,我是那年唯一一个入职第一周就被派去参与巡回审判的助理,所以没法冲进另一个助理的办公室寻求帮助。我相信助理之间即便有种种做姿态、搞竞争的情况,大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心怀战友情谊的,但我此时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那个名叫埃里克的检察官似乎十分同情我,可我不能让人看到我和他交流过密,或是寻求过他的帮助。

早起第一项工作又是分配庭审时间,我在法庭上不该喧哗时大声说了话。事后在办公室里,法官不得不把所有我早该知道的事重新叮嘱了一遍。我忘了一早去取陪审团名单,也没有告诉法庭书记处,我们需要每日的文字记录。这一天结束时,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处理文件,心知对一个聪明人来说,每份文件其实只需要几分钟。要是我犯了什么错误,是有可能给确确实实存在的人的生活带来严重后果的。每一桩新案都如同在打我的脸:“醒醒吧,小姑娘!”这份工作对我大吼大叫。

我手头的清单上罗列了近百件待办事项。幸运的是,我的上司是个对待工作十分负责的人——这也有可能是种不幸,取决于你怎么去看待。

他对一名要求那周休庭的律师说:“要是我们不能开庭审理,这些人就得再等三个月。”在法庭上,时间是个扭曲的概念:每一天都有人的自由悬而未决,陪审团审议的那几个小时感觉就如同几年,然而还会有案子被推迟数月。我不知道事情是如何或为何这样运行的,我们在格莱斯顿的日子也因此过得糟糕透顶。每天,我们都要工作到太阳落山后很久才能休息。

格莱斯顿的法庭明显比布里斯班的陈旧很多,但还不至于到古色古香的地步。天花板又低又矮,砖块上布满斑点,地毯也已经发霉。和往常一样,法官会坐在法庭一端的高台上,面前是一张巨大的封闭式办公桌。除我之外,他要面对屋里的所有人。在所有的法庭中,助理的小办公桌都位于法官席的前方。正常情况下,法官席的高度是以我坐下后头顶的位置为起点的。我们可以交接东西,有必要时还能在别人听不到的情况下耳语几句。法官与我是共同面对其余所有人的:公众坐在后排的靠背长椅上;检察官与辩方律师坐在我们正对面的长条桌旁;陪审员沿着某面墙壁分两排就座,每排六人;被告坐在被特意分隔出来的席位上,通常位于长条桌和公众之间。在昆士兰州乃至整个澳大利亚的法庭里,这些基本元素都是一致的。

被告席有时是敞开式的,位于房间的中央,四周只有一道木质栏杆。而在格莱斯顿等地,被告席则是靠在一侧、用玻璃罩住的。我后来阅读的一些研究称,不同类型的被告席会影响陪审团的看法,让他们产生不同的偏见。不过那个年头还没有人探讨这个话题。我见过许多类型的被告席,不过,在导致陪审团做出错误判断的诸多原因中,这一点似乎微不足道。

第一天早上分配完审理时间,法官宣布休庭,好将陪审团候选人带上法庭。我加倍努力地准备着,找到抽取陪审员姓名的旧木桶和需要填写并放进庭审记录的表格。和蔼可亲的法警谢丽尔试着和我聊起了她的周末。我没怎么回应,仿佛正垒着沙袋抵御飓风时,却碰到耶和华见证会 的人来敲门——时间就是这么不凑巧。她的头发染了好几个颜色,说话的音量与四周的安静格格不入。那一天结束时,我已经知晓了有关她的各种隐私信息,还得设法回避她提出的大部分极其私人的问题。

“第一场庭审是这桩猥亵罪,对吗?”我从五十多份文件夹中拿出一份,尽量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工作上,“詹姆斯·威廉姆斯?”

“或许吧!又是继父吗?”

“啊?”我一脸困惑,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

“你会明白的。”她得意扬扬地回答,指间甩动着法院的钥匙,“我去上趟厕所!”

待一切准备就绪,我从法庭走了一小段路,来到法官办公室的门口:“法官,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他站起身,跟在我的身后走了出来。

“早上好,法官。”走廊上,谢丽尔轻快地问候他,“准备好开工了吗?”

“是的,开工吧。”他整理了一下假发。其中一缕细小的白色卷发尾部被卡在了他胸前的褶边领巾里。我强忍着没有动手为他整理,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一天能自然而然地做这件事情。

谢丽尔颇为夸张地猛然推开法庭的大门,打断了我的思绪。“肃静。全体起立。”她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地响起。庭审开始了。

庭审开始时,助理要站在整个法庭面前,传讯被告人。我宣读了指控威廉姆斯的文件,阐明他被控告的罪名、据指控的受害者及犯罪时间。法警要求全场肃静,法官正式地欢迎大家出席,然而,指控每一项令人发指的行为、解释我们为何聚集在这里的人却是我。我的指尖在纸上留下了点滴的汗渍。威廉姆斯站了起来。我问他是否对猥亵十六岁以下儿童的三项罪名认罪,每项罪名都有加重情节,因为涉案女童当时处在他的监护之下。

“我无罪。”他三次都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威廉姆斯是个四五十岁的秃顶男子。我在笔记中这样写道:“一个长相平淡无奇的家伙。”

我从旧木桶中依次抽取了十二张名卡,看着被点到名字的倒霉格莱斯顿居民气鼓鼓地从彼此身边缓缓走过,在陪审席上落座。检方与辩方对被我点了名的其中几人提出了质询。辩方通常不想要太多的高学历人士,而双方也都不想让陪审团中出现律师或是牧师,因为人们会着重听取他们的意见。

下一步就是检察官的工作了:宣读证人名单。此举是为了让陪审员在认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名字时举手告诉法官。

“第三名证人。”在我忙于紧跟进度、匆匆记录庭审笔记时,检察官点名道,“布里安娜·李·斯托尔斯。”

我猛地抬起头,注意力一下子集中起来。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时 ,大脑会自然而然地背叛我们。明天下午,我将在性侵案的证词中听到“我的名字”。

陪审团中的一名女子举起了手。法官请她到自己的座席这里来。我能听到两人的耳语,但法庭上的其他人都坐得很远,是听不到的。

“你要求免除陪审的理由是?”他问她。

她的低语声十分轻柔:“我也有过类似的遭遇,所以我……我是说……我不想听到这些。”

“我明白了。”法官回答,“你认为自己的个人情况意味着,你在本次审判过程中不能充当一名公平无私的陪审员?”

“啊。”她踌躇道,“是这样的……”

“那好,你可以走了。”法官告诉她,并指示我从桶里再挑选一个替代者。

一整年里,我数不清有多少女性因为自己也有过不幸的经历,请求离开性侵审判的法庭了。

我们暂时休庭,好让陪审团能够就着雀巢混合咖啡和蒙特卡洛牌饼干相互认识一下。法官与律师交流了几句,确保一切就绪,于是我们也去休息了。

我给法官泡了一杯咖啡,我们在他办公室的扶手椅上坐下来,惬意地聊起了格莱斯顿,直到该回去为止。

首先,原告通过预先录制的视频提供了证据。她不愿与威廉姆斯处在同一个法庭上。我们很快得知,和法警预测的一样,被告是原告母亲的前男友。原告称,被告从她十三岁时起便开始触摸她,嘴里不干不净,这些行为自她十四岁起更是变本加厉。

“他会对我说奇怪的话。”她表示,“比如,他会在干那种事情时说:‘是谁教你做得这么好的?’还有:‘哦,这事你怎么这么擅长呢?’”

我在座位上挪了挪,胸口和腹部涌上了一种奇怪的紧绷感,于是抬头看了看威廉姆斯。只见他正注视着屏幕,表情波澜不惊、充满鄙夷,薄薄的嘴唇紧闭。我没听过这些话,也不认得他的脸,但她模仿的语气在我听来是那样真实,唤起了我对某人似曾相识的回忆:以一种故作多情又下流肮脏的方式,对恐惧着他的人说话。

在检察官的一步步引领下,女孩完成了主要证据的举证,然后接受了三个小时的交叉盘问。我们不得不中途休庭,去吃午饭。我简直无法相信——这三个小时都在哭泣与重温创伤中度过。

“我们甚至不指望年轻人能耐着性子看完三个小时的自然纪录片!”我对法官说。

辩方律师的工作是让陪审团质疑原告的可信度与可靠性。这名律师做得就非常不错。他指出了她故事中的漏洞,提醒她发生在下午和晚上的事情之间存在出入,还指控她与母亲串通一气,意图扳倒“邪恶的前男友”威廉姆斯。最后,律师询问她对性了解多少,又是从哪里知晓她断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某些行为的名称与俚语,还针对她知道如何区分松弛或勃起的阴茎一事大做文章。虽然所谓的侵犯行为是从她十三岁时开始的,但十六岁的年纪显然已经不小了,她已无法宣称自己单纯。这些话令她变得暴躁不安。她说她憎恨威廉姆斯。这很糟糕。

第二天,我们听取了那个与我同名的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词。布里安娜·李是原告最好的朋友。她回忆了她到访威廉姆斯住所时的经历,并向法庭陈述了她所知的违法行为,以及威廉姆斯给她的感受。

我告诉自己,肚子里那股反胃的感觉不过是新工作带来的焦虑。我还是每个小时都在犯错,毕竟摸清门道的过程还是有点困难的。我只需要冷静下来。晚上用完餐后,我回到房间,端着一杯常温啤酒踱起步来,思忖着可不可以给文森特打个电话。该怎么跟他说呢? 我只是想说,在这种场合里不断听到自己的名字,真是烦透了,让我想到许多糟心事。 我练习着,尽量让自己听上去漫不经心。他会怎么说?我到底想让他说些什么?我只想找个人聊聊这段遭遇。我的身体产生了某种变化,很不舒服,仿佛心头的一块石膏板被刮开了,一抹黑暗溜进了我的人生。

我迈步走上阳台,俯瞰格莱斯顿的万家灯火。街道的尽头,一个男人正在踉踉跄跄地朝家走去。我到底在哪儿?怎么会只身陷入这么多人的故事与罪行之中?这还只是一年的开端,要是后面变得更糟怎么办?我必须告诉文森特。 喝完这杯啤酒,你就要撕掉创可贴,把伤口暴露出来。 我回到屋里,有意关上身后的滑动门,坐在床脚将最后一点啤酒一饮而尽,便在电话里找到了他的名字。听着拨号音,我感到血液在耳朵里狂跳,将头向后仰去,紧紧闭上双眼。

哔。哔。哔。哔。哔。哔。 您拨叫的号码无人接听。请在提示音后留言。”

趁录音还没开始,我飞快地挂断了电话。是时候再来一杯啤酒,再点一支香烟了。

当晚晚些时候,我吃了一整包有巧克力涂层的苏格兰手指饼干,然后又把它们全都吐了出来。我们住的是酒店式公寓。在淋浴间里吐完之后,我洗了头、刷了牙,筋疲力尽却干干净净地钻进了叠得紧紧实实的被窝。

第二天就快结束时,被告站上了证人席。他的出庭律师帮他回顾了指控中提到的所有日期,并拿出一份业务工作日志,表明在威廉姆斯女友的女儿提到的那些被强迫的日期中,他有很多天都在外当油漆工。律师表示,威廉姆斯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他说他只不过是在努力赚钱养家,还要攒钱买一艘船。陪审团中有人点了点头。休庭时法官告诉我,被告是很少出庭作证的。

“不过他的谈吐十分放松,像个正常人一样,是吧?”法官问。

“这种人不会总是一副怪物嘴脸的,不是吗?”我反问。

“可他只不过是个和你一样的普通人,你明白吗?”他咧嘴一笑,拿我开起了玩笑,“偶尔也在周末去钓鱼,还打算攒钱买一艘船,是个和陪审团成员一样的普通人。”

检察官在盘问威廉姆斯时表现得还不错,不过我知道,这是他两周前就提前列好的工作内容之一。他可能连威廉姆斯打算出庭作证都不知道。检方必须将整个案件提供给辩方做准备,但辩方并不需要提醒检方自己意在如何。

回答问题时,威廉姆斯并不害怕望向陪审团。他经常耸肩,脸上流露着悲哀的表情,像是为自己竟会被送上法庭感到吃惊。他暗示前女友有些“精神错乱”,这一指控可能就是她精心策划的复仇,以报复他为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子而离开了她。

陪审团出去商议,却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

“法官,拿到裁决了。”我向他报告,看到惊讶的神情从他的脸上一闪而过。

“这才多久啊?”他拿起自己的法袍。

“不到四十分钟吧。”

“我觉得有可能打破了纪录。”他边说边戴好假发。

“这能说明什么吗?”我问。

“是的。”他停顿了一下,看着我,“在决定是否要把某人关进监狱时,陪审团花费的时间通常会更久一些。”

几个陪审员是笑着走进法庭的。我怒视着他们,不过他们并没有看向我的方向。直到法官走进来、在我身后的席位上落座,大家才噤声坐下,集中注意力。

“请发言人起立。”法官说道。一个男子站起身。“你们已经做出裁决了吗?”

“是的。”男子回答。他穿着法兰绒衬衫和牛仔裤,系着棕色的皮带,脚上穿着一双靴子。

“很好。”法官点了点头,朝我转过身来,“请开始裁决。”

我站起来,拿着两天前努力写好的传讯单,感觉自己在房间的荒谬气氛中畏缩了。我们竟然轻轻松松就判定了这么卑鄙的事情的真假。在陪审员开始商议之前,法官曾在结案陈词中提醒他们,他是根据法律做出判决的,而他们要根据事实来做裁决。这句话让我心里很不舒服。这些家伙算什么?他们凭什么决定这件事情?怎么没有人在他们中进一步精挑细选?他们犯错的概率是多少?还有我!我还长着青春痘、住在家里吃着妈妈做的意大利面呢——我凭什么站在这里裁决?

“你们认为被告在第一项罪名上——猥亵自己照管的十六岁以下儿童——是有罪还是无罪?”我询问发言人。

“无罪。”他回答。

我又问了第二次、第三次。每一项罪名的裁决都是一样的: 无罪 无罪

法官正式宣布,针对威廉姆斯的所有指控不成立。休庭。威廉姆斯被从被告席上放了出来。他开始满脸堆笑地和人握手。原告则在另外某个地方,等待手机响起。我抬头看了看检察官埃里克,为他不得不拨打那个电话感到遗憾。我想象着原告痛哭流涕的模样。那个画面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已经在法庭的屏幕上看着它回放了好几个小时。

裁决来得太快,又没有判决要执行,于是法官和我下午有了几个小时空闲。我本该动手处理那堆尚未完成的文书工作,内心却焦虑不安。我皮肤滚烫,仿佛血液里长了刺冠菊,或是吸入了太多爸爸曾让我帮他铺设在房顶上的玻璃纤维绝缘材料的颗粒。法院外的干草在我的脚下嘎吱作响。鹅卵石从炙热的黑色沥青马路上脱落了下来。

我给文森特打了个电话,火冒三丈地告诉他那些陪审员看上去有多漫不经心,又是如何认定原告不值得信赖,因为她已经十六岁了,还知道勃起是什么。

“该死,这怎么可能只花了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是把那该死的饼干给吃完了吗?”

文森特耐心地聆听着。

“我有没有告诉你,那些陪审员还抱怨赛百味来着?”我开口问他。

“没有。”他告诉我。

“庭审期间是管午饭的,可是他们不想再吃三明治了。”

“哇。”

“赛百味多好吃啊!我偶尔没带饭的话还会买赛百味来奖励自己呢。”

我问他近况如何,一直聊到不得不停下来道别,真正想说的话却就是说不出口。阳光太过灿烂,而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我们互道了一句“我爱你”,便挂断了电话。我坐在长凳上,啃了会儿指甲,感觉比给他打电话前更孤独了。

回到办公室,我找到法官,希望能和他分享内心尖酸的困惑,可他已经开始为第二天的判决做准备了。

我无法平息内心的怒火,什么事也做不下去,于是跑去空荡荡的法庭,打开电脑,开始搜索儿童性侵案件。非正式地说,本案辩方的辩词意在表明威廉姆斯并不 什么儿童性侵犯,而是一个普通人——努力工作,攒钱买船。他只不过是个男人,以男人的方式喜欢女性,绝不是什么恋童癖者。

我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内容: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二〇一一年的一份报告。报告中阐明了人们对性侵罪犯常见的错误看法。

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所有儿童性侵罪犯都是恋童癖者。可副标题继续写道,针对儿童的性侵案例大多是由喜欢成年人的人趁机而为。这种侵犯行为最常发生在家中,不涉及武器,且施暴者都是与受害者相识的年长男性。

我还在某网站上找到了一则帖子。帖文中,成千上万的女性报告了她们初次注意到男人用含有性意味的眼光看待她们时的年龄。根据地区的不同,平均年龄在十一至十三岁之间浮动。这属于一种心照不宣的集体无意识现象:女孩们在还不到可以合法发生性行为的年纪,就会被性化到令她们不自在的程度,可社会还在将被这个年纪的青少年吸引的男人称为恋童癖者。恋童癖者指的是始终喜欢尚未进入青春期的儿童的人。如果一个男人喜欢成年女性,却被十三岁的继女吸引而趁机猥亵或强奸她——还有机会逃脱,也相信自己能够逍遥法外——那他算一个恋童癖者吗?是不是恋童癖者还有什么分别?全世界大部分地区长期的处女情结和对纯洁的执念又算什么?在澳大利亚,十个女子中就有不止一个曾在十五岁前遭到性侵,这也许会让很多男人变成恋童癖者。

那些管不住下半身的“可怜”男人——他们那被误解为恋童癖、希望自己不曾对孩童抱有的禁忌幻想又该如何定位呢?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表示,“真正的”恋童癖者只占人口的一小部分。在我看来,这就好像是极其罕见的“真正”精神变态杀手与普通杀人犯之间的区别。我对威廉姆斯这种人更感兴趣,毕竟他说服了十二个人他不是“那种人”。但更令我恐慌的是,陪审团竟然不相信他的继女。她甚至不值得他们花上一整个小时去考虑,只要这意味着他们午餐还得吃三明治。

威廉姆斯的案子在我心里种下了一种恐惧,像一个孢子,会随着我参与的每一次审判而溃烂、增生。要是人们不相信这些女性,他们又为什么要相信我呢?

待在格莱斯顿的日子里,随着参与的审判越来越多,我几乎每晚都会在淋浴间里哭泣,好几次还把晚餐吐了出来。性侵案的浪潮偶尔也会被毒品案、袭击案和抢劫案打破。一天晚上,我出门散步,隐隐为自身的安全担心,又想起我经手的每一起袭击和强奸案都发生在家里。身为一个女孩,和母亲要把新男友带回家相比,晚上十点半步行前往麦当劳是绝对安全的。何况我的年龄比受害者的平均年龄大了十岁。我喝得越多,心里就越痛。

终于登上回家的航班时,法官抽空问了我一句,忙完第一阶段的感受如何。

“这一切都令我愤怒。”我回答,“感觉就像是罪行太多,坏人太多,我却不明白他们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又会到哪里去。”

法官笑了。

“我想我的父亲一不留神培养出了一个皇家检察官。”我补充道。他捧腹大笑。 diRFldXa4n1/scJt4Q3Kw5E97f3uQyByqWxyRbYTbHBCs/SgVp1qnoSUCYklBA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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