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茨堡当然不是首府的真名,但在这个故事里,咱们就这么叫它。州名也不重要,就像马克·吐温讲故事,开头天气怎么样都行,读者尽可自己脑补。
我的家乡是曼彻斯特。我和已婚的哥哥弗雷德,还有他媳妇伊迪丝,以及他们的两个小子住一块儿。弗雷德是我哥,比我大,人挺有能耐。他新婚旅行回来那天,我按计划乘着马车、带着行李去了他家。弗雷德和伊迪丝在门口迎我。
“杰克,这是你门锁的钥匙,”弗雷德边说边跟我握手,“就一个条件——记住,咱得假装不认识,你得赶在邻居起床前回家。我们得顾及自己的名声。”
“早餐没有固定的时间,”伊迪丝边吻我边说,“你有自己的浴室,另外,客厅里别抽烟。”
弗雷德一直是个幸运儿。
我在那里住了六年。帮着一起照顾两个小诺克斯,其中一个四岁就能戴拳击手套了。还有我们州最棒的柯利牧羊犬。我想养点别的——小家伙都喜欢宠物——但伊迪丝跟别的女人一样,不太喜欢动物。
我在洗衣房搭了个兔子窝,还在屋顶上建了个鸽棚。我用了公共浴室,浴缸则让给了我的佛罗里达小鳄鱼。每个星期天,我都和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试着教它表演。我一直对伊迪丝趁我染上麻疹,把家里的动物都赶走的事耿耿于怀。那天,麻疹刚开始消退,她温柔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同时解释说,因为鳄鱼从浴缸里跑了,在昏暗的后楼梯上被人误作橡胶靴子捡了起来。她已经因为这件事失去了一个厨子,实在不想再冒险失去另一个了。
玛格丽·弗莱明来找我谈她父亲的那天,我心情复杂地回了家。晚餐并不平静:弗雷德和我一般爱聊政治,因为他站一边,我站另一边,所以我们总是吵个不休。
“弗莱明呢?”弗雷德宣称这就是个腐败横行的时代,不管换哪个政府都是一个鸟样,他都“坚决反对”,我终于开口问,“他难道不是被吓坏了,想要改革吗?”
“他就是个坏蛋,”他边说边用力戳着土豆,好像那土豆就是政客,“坏蛋是改不了的,除了捂住鼻子,离他远点。这就是公众当前正在做的:捂住自己的鼻子。”
“他不是有个女儿吗?”我装作随意地问道。
“是啊,那是个可爱的女孩,”伊迪丝同意,“这是他仅存的优点。”
“弗莱明就是个流氓,不管他有没有女儿,”弗雷德坚持道,“自从他和他的团伙把可怜的巴特勒逼上绝路,让他不得不自杀,我就觉得他们迟早会有报应——汉森、施瓦茨,还有其他人。我今天在街上看见弗莱明了。”
“什么!”我惊呼,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弗雷德边喝咖啡边疑惑地看着我。
“‘他不是有个女儿吗?’”他学我说,“是啊,杰克,我今天看见他了,在一辆四轮马车里,正对着一个警察骂骂咧咧的。”
“在哪儿?”
“在栗树街和联合街的交叉口。他的马车被汽车撞了,损坏严重,但这家伙就是不下车。你可以去警察那里问问,肯定能打听到更多细节。”
“听我说,弗雷德,”我诚恳地说,“你还是把这事烂在肚子里吧,好吗?你也一样,伊迪丝。这是个离奇的故事,有时间我再告诉你们。”
我们离开餐厅时,伊迪丝把手搭在我肩上。
“杰克,别跟那帮人掺和,”她劝道,“玛格丽是个可爱的姑娘,但她父亲差点害死了亨利·巴特勒,而亨利·巴特勒是我表妹的丈夫。”
“你没必要把这当成家事,”我辩解道,“我只见过那女孩一次。”
伊迪丝笑了。“我知道,我知道,”她说,“你给鲍比送这么大的木马,真是太奢侈了!”
“男孩子总得学骑马。四年后他就可以拥有一匹小马了,我保证。到那时他就八岁了。”
伊迪丝大笑。
“再过四年!”她说,“再过四年,你就——”然后她不说了。
“我就什么?”我问,挡住了通往书房的门。
“杰克,你都快四十了,一个男人过了四十还没女人追,那就是没魅力了。你到时候会——”
“我就会三十九,”我庄重地说,“至于被追和被征服,弗雷德的遭遇让我害怕了,我不打算结婚了。如果我要结婚——如果我非要结婚——那一定是和一个每次见到我都转身逃跑的女孩。”
“这是最老套的说辞了,”伊迪丝嘲笑,“记得弗雷德常说的那句话:‘女人就像影子:追她,她就逃;逃她,她又追。’”
“天哪!”我不满地说,“你也是个女人呢!”
“我不一样,”她反驳,“我只是个妻子和母亲。”
在书房里,弗雷德从书桌前站起来,收拾好文件。“你们俩在那儿嘀嘀咕咕的,我都没法思考了,”他说,“我去工作室。”
他关上工作室的门,伊迪丝提起裙子,急忙跟了上去。
“你怎么敢这样逃跑?”她喊道,“你答应过我——”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我走过去,对着门板大喊。
“‘追她,她就逃;逃她,她又追。’——啊,妻子和母亲!”
“看在老天份上,伊迪丝,”弗雷德不耐烦的声音传来,“如果你和杰克要聊一晚上,那就去坐他膝盖上聊,别打扰我。你们俩竟然在我眼皮底下调情,真丢人。听见了吗,杰克?”
“晚安,伊迪丝,”我喊道,“我在门左上角给你留了个吻。我还想问你个问题:如果我逃跑了,而她不追我咋办呢?”
“那你就该感谢你的好运气了,”弗雷德用低沉的声音喊道,然后我就让他们自个儿待着了。
我办公室里还有些活儿没干完,被下午和亨特的会谈打断了。那天晚上八点半,我重新坐在办公桌前,可心思早就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试着集中精神,但没啥用,最后还是放弃了。十点钟,我又溜达到了街上,一晚上就这么白白浪费了。桌上那堆关于《星报》诽谤《鹰报》的案子,还原封不动地放在那儿。我心里总有种不安的预感。这种不安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把我带到了蒙茅斯大道弗莱明家的附近。我突然想到,弗莱明小姐那天可能没按她说的离开房子,说不定还在这儿,面临着那个神秘人物的再次闯入,他手上毕竟有这所房子的钥匙。
走到街角,发现那栋楼里没有亮灯,我这才松了口气。还好,看来女孩是守信了。确定了这一点后,我好奇地打量起那栋房子。这可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房子,虽然不宽,但沿着小街延伸得挺远。它有个小院子,围着低低的铁栅栏,旁边是个车库,一起构成了这栋房产。路灯让房子的后方陷入了黑暗,我躲在车库旁边,隐约听见有人正在开后面的窗户。过了一会儿,声音没了,水泥路上传来了沉闷的脚步声。那入侵者也没试着开铁门,借着灯光,我看见他翻过铁栅栏,然后悄无声息地沿着街道走去。他个子不高,肩膀挺厚实,戴着顶帽子,轮廓显示他的手臂极为修长。
我跟了上去,心里还隐隐有点兴奋。我想象着自己从后面抓住了他,然后,得意洋洋地把他拎到了警察局。当然,也可能是另一个不太愉快的场景,我被路人发现躺在路边地上,一生就此画上了句号。不过,我并不担心。我甚至还有些滑稽地想,自己要不要追上去,用我那支银质钢笔的冰凉笔尖顶住他的脖子,看他会不会爽快地举手投降。我好像在哪儿读过,有人就是这样用鞋拔子逮住小偷的。
我们都走得挺悠闲。走了一阵,前面那个人停下来点了根烟,一股浓重的土耳其烟草味飘了过来。他回头瞥了我一眼,然后继续走,步伐并没有加快。一路上,我们都没碰上警察,走了大约五分钟,正当气氛越来越紧张的时候,那位穿胶底鞋的先生突然往左转,然后——竟然走进了警察局!
后来,在弗莱明案子的奇怪发展过程中,我又多次见到戴维森。甚至,我还有一次跟这次同样的经历,他跟着我,就像那天晚上我跟踪他一样。我也曾亲身体会过他那长胳膊的力量,当时,他帮穿过了白猫俱乐部的气窗。不过,我每次见到他,都会回想起当初的那种尴尬。当我看着他大摇大摆地走到夜班警长面前,和办公桌后面的人轻松地聊着天时,我就有种湿漉漉的猫坐在阳光下那种丢人又尴尬的感觉。
两三个警察懒洋洋地靠着墙坐着,摘下头盔,敞开外套,享受着初春夜晚的温暖。后面的房间里,还有几个人正在下棋,吵吵嚷嚷的。从敞开的窗户,能清晰地听到戴维森的声音。
“房子已经封闭了,”他报告说,“但地下室有一扇窗户没关,锁也坏了。我没找到希尔兹。他最好盯着点。”他停下来,笑着在口袋里摸索着。“厨房门把手上绑着这封信,”他说着,为了让房间里的人听得清楚,他提高了声音,举起一张纸,“给希尔兹的!署名是‘迪莉娅’。”
几个警察围了过来,甚至连警长也站起来,手肘撑在桌上,向前探着身。
“念一念,”警长懒洋洋地说,“希尔兹可是有老婆的人,她可不叫迪莉娅。”
“亲爱的汤姆,”戴维森用一种装腔作势的声音念道,“我们出乎意料地关门了,所以我今晚不在。我要去玛米·布伦南家,如果你想和我说话,你可以打电话给安德森的药店。那儿的店员是我的一位朋友。管家卡特先生在离开前告诉我,他会给我找个女仆的工作,所以,我很快就有新工作了。迪莉娅。”
警长皱起了眉头。“我得和汤姆谈谈,”他说着,伸手去拿纸条,“他有个不错的家庭,这种事情对警队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点燃一支雪茄,这也是我能在路边闲逛的借口,然后继续往前走。对于一个新手来说,这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如果我能找到安德森的药店,我就能找到玛米·布伦南;通过玛米·布伦南,我就能找到迪莉娅;通过迪莉娅,我也许就能找到卡特。不过,从那以后,我的想法就模糊了。但弗莱明小姐对卡特的评价让我对他产生了怀疑。借着路灯,我开始了追踪者的新业务,并写下了第一条笔记,内容大致如下:
安德森的药店。
询问玛米·布伦南。
找到迪莉娅。
提醒迪莉娅,有家室的警察不是个好选择。
找到卡特。
当我到达栗树街和联合街的拐角处时,天色已晚,弗雷德说艾伦·弗莱明在那里出了车祸。但拐角处的警察已经不在了,而值班的巡警自然对这场事故一无所知。
“这个街角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事,”他高兴地说,“我们部门每天晚上都会派一辆车来收拾残骸,主要是汽车残骸。那边的电车杆上个月就被撞断了三次。他们说,驾校的毕业生,得能绕过它而不撞上它,那才算合格!”
我离开他时,他仍在满是怀念地望着那根电线杆。然后,我就回家睡觉了。我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我好像没了自信,白白地耗费了一个白天,外加一个晚上。还好,我至少确信玛格丽·弗莱明在贝尔伍德很安全,而且我还得到了一个仆人的不确定线索,他可能知道弗莱明先生的下落。
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没睡着,烦躁地起床开始查电话簿。奶奶的,城里有十二个姓安德森的人在开药店!
当我终于睡着时,我梦见自己正开着一辆破旧的出租车,载着玛格丽·弗莱明沿着一条街行驶,一路上,所有的建筑都是药店,而所有的门牌号都是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