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柏格森(1859—1941年)出生在法国巴黎,父母均带有犹太人的血统。出生后不久,他跟父母迁往伦敦,9岁时又重回巴黎,后进入孔多塞中学读书。19岁那年,他中学毕业,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文学系,三年后毕业获得文科硕士学位和“哲学教师资格证书”,之后他做了一名中学教师。
1884年暮春时节的一个黄昏,25岁的柏格森到克勒蒙菲城郊外散步,那里地处高原,漫山遍野长着高大的树木,西天的晚霞在空中铺撒开来,远处的卢瓦尔河的支流奔腾不息。站在高处的柏格森,望着眼前奔流的河水、摇曳的树木和飘逝的晚霞,突然对时光的流逝产生了奇妙的感觉。这个感觉,促使他写出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时间与自由意志》。从这部著作开始,他发展了一个以“绵延”为核心概念的庞大的直觉主义生命哲学体系。
柏格森认为:生命不是物质,而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永动不息、不知疲惫的生命冲动。这种冲动变化在时间上永不间歇地自发流逝,故而被称为“绵延”或“生命之流”;因为它像一条永动不息的意识长河,故而又被称为“意识流”。
柏格森所说的“绵延”,大致具备如下特征:
(1)绝对的连续性。
(2)完全性质式的,不可测量。
(3)没有广延性,与空间无关,只在时间上进展。
(4)自由的,随机、自然、无所拘束。
因而,“绵延”就是在时间中运行不息的生命冲动,是真正的时间,是发展中的自我。人们无法通过理智把握“延绵”,只能运用直觉,这就引出了“直觉主义”。 在柏格森看来,世界的本质是生生不息、运动不止的“绵延”或“生命之流”,科学和理智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唯有直觉才能把握或认识世界的本质。
那么,何谓直觉呢?柏格森给出的回答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简单来说就是,直接进入事物内部与事物保持同一时所获得的对事物的认识。
这一点在对运动事物的认识中最突出,如果不是与运动的事物融为一体、亲身体会运动,那就无法对运动有一个真切的了解,我们了解的只能是运动物体经过一点到另一点,在这两点间还有许多的点,单一的运动被分析成了一个复杂的东西,最终我们还是无法掌握运动。
直觉作为一种认知方式,它的实现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与外部有广泛的接触,获取主观感受。
(2)充分发挥想象力,体验实在的真谛。
(3)超越理智的审美态度。
以艺术创造为例,要创作一篇文学作品,必须熟悉主题,从生活中收集素材,寻找灵感;然后,物我相融,留意对象的流变引起的主观感受,用自己的作品去表现这些感受。
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在本质上是反理性的,但它对后来的人本主义思潮各流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当前科学主义思潮中的一些流派也有明显的影响。
① 实在就是可动性,没有已造成的事物,只有正在创造的事物。
② 没有自我的世界是死寂的世界,没有世界的自我是空洞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