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由于其岗位的特殊性,出纳人员每天会与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出纳人员除了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过硬的实操技术,更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出纳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除了需要社会上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出纳工作,为出纳人员做好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还需要出纳人员自身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出纳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职业素养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细心严谨、诚实守信等。
一、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开支,有权做出拒绝付款、拒绝报销的决定,并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一方面善于运用职业权利,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抵制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不能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坚决抵制不讲原则、屈服领导权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
二、客观公正
客观公正是出纳人员的灵魂,也是会计工作最主要的职责行为。出纳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出纳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从实质上、形式上保持独立,不能因关系亲疏而异,应坚持法不容情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把好人情关。
三、细心严谨
出纳工作接触金钱的机会比较多,细心非常重要,如果粗心大意就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办公整洁、收支计算准确、钱款当面核清、票据存放有序、账簿登记无误、交接手续齐全。
四、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质。诚实守信要求每一名出纳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诚恳老实,有信无欺。
出纳是一项光荣与神圣的工作,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是出纳人员的职责。虽常在河边走,但要做到不湿鞋,出纳人员一定要有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精神。少数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挪用公款,或者弄虚作假、造假凭证、造假账,害了自己更害集体,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极大损失,这样的教训每个出纳员都应引以为鉴。出纳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与职业道德,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亦明确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出纳人员在明确自己肩负责任的基础上,要树立“出纳工作光荣”的信念,热爱本职工作,真正肩负起国家所赋予的会计监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