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转账支票偿还前欠A公司(北京)货款678673元。见凭1、凭2。
(2)支付J货运公司(北京)销售产品运输费79859.52(68256×1.17)元。见凭3、凭4。
(3)自Q公司(北京)购入原材料后,货款以转账支票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金额为22000元,材料尚未收到。见凭5、凭6。
(4)收到甲公司(上海)前欠货款832700元。见凭7。
(5)职工贾林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4628.40元。退回现金371.60元。见凭8、凭9。
(6)以现金购买办公用品42元。见凭10。
(7)收到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投资的仓库一幢,该仓库原值为10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0元。见凭11。
(8)以现金支付邮费21元。见凭12。
(9)何坤退还借款4 500元。见凭13。
(10)处理废品M,收到现金8 775元。见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