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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往来核算岗位职责概述

往来核算岗位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往来款项结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对各项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等建立必要的结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结算制度和纪律。

(2)执行往来结算清算办法,防止坏账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及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其他往来款项,要严格清算手续,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3)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购销业务以及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及时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公司,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

(4)负责往来款项的明细核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做到记账清楚,余额准确。按规定编报季度、年度的债权债务方面的报表,做到账表相符。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5)定期进行往来款项的清查核对,在年末编制决算报表前,要普遍进行清查。清查后要写出清查报告表,列明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金额、发生的日期。在清查过程中,若发现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加强往来款项管理的建议或措施。 aTeNQrdPAI77urstV9vVsE7rE+SNwwqvGT1tTTCWLFA+2ZzATFWKag4rtnl33L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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