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特定阅者是指公文的阅读对象是定向的,从起草开始就明确了阅者是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这是公文的基本特征之一。公文写作时一般都要具体写明“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或者在附注中标明阅读对象,诸如上行文的阅者是上级机关,下行文的阅者是下级机关,平行文的阅者是同一组织系统的同级机关或是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公文写作这种特定的阅者的定向性是由公文的工具性功能所决定的,正因如此,公文写作时要考虑不同的阅者,选择使用不同的公文文种,运用不同的公文表达方式和不同的公文语气措辞。 4NSgDEvBSQN/nSxUBgN8IsTC8nUA67XOaN4hN0FwCd9WWK7tCU37FsOynIPlFx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