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照性公文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之间向一定范围内的受众通知事项、通报情况、联系工作、公布要求时所使用的公文,其主要作用是知照意图和情况,如通知、通告、公告及公函、介绍信等。知照性公文的主送对象的属性是截然不同的,有的是机构,有的是特定受众,所以不能笼统地称为“主送机关”,也不能说知照性公文“可以有多个主送机关”,一般称为“主送对象”或“主送单位”比较恰当。知照性公文有不同的文体,不同的文体其主送对象或主送单位是不同的。通常而言,通知、通报的主送对象是多个机构;通告、公告、公报的主送对象是特定受众;函的主送对象只有一个,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特定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