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头”是公文写作领域的一个术语,具体是指机关单位常用的事务文书,如总结、实施方案、领导讲话等,它们本身不具备独立行文的资格,要想行文,则必须从法定公文文种中找出一个文种来载运着事务文书行文,被找出来的这个文种我们称之为“文件头”。应当说明的是,这里的“头”有其特定指向。有人质疑“文件头”当指文件的“头部”,这属于望文生义和故意曲解。照此逻辑,“领头人”就是领着他人的“头”?“带头人”就是带着他人的脑袋?“牵头人”就是牵着他人的“头”?所以,对于这一具有特定含义的术语必须加以明确,绝不可随意曲解,否则就会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