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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标点及数字、字母等书写规则

书写规则

①高考日语作文使用横写形式。

②作文题目写在第一行的中心位置。

正确例子:

错误例子:

③每段开头空一格。

④句号和逗号各占一格,写在格内的左下方。

正确例子:

错误例子:

⑤标点符号不能出现在一行的开头处,应该与该行的最后一个假名或汉字写在同一格内。

正确例子:

错误例子:

⑥拗音、促音等特殊假名各占一格,写在格子的左下方。

正确例子:

错误例子:

⑦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为两位数及以上时,一格内最多填写两个数字。

⑧“()”、“「」”、“『』”,各占一格。“」”和“。”要写在同一格内。

正确例子:

错误例子:

标点符号使用方法

此处对日语作文中常用的几种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则以及应注意的地方进行说明。

①日语中的逗号是“、”,而不是“,”。

②单引号“「」”,用于表示引用部分内容或者需要注意的内容。

例:①「この薬を日に三回飲んでください」と医者は注意してくださった。

②ルールブックに「カンニングしてはいけません」と書いてあります。

③双引号“『』”,用于表示书名或者单引号内需要再用引号的时候。

例:①『狂人日記』は魯迅先生によって書かれました。

②「電話をしたとき、まず『はい、〇〇です』と言ってください」と子に教えました。

④省略号“……”,用于表示省略或说话人处于思考中的情况。

⑤在高考日语作文中,一般不用“!”、“?”。

字母书写

英文字母:一个大写英文字母占一格,两个小写英文字母占一格。 Hm9ft4EQDMR6RoPuEmKv1Pz7+CaE4yjHOkE0IL67UH0G13WAFC3AwIUbfP7R2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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