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瓦解以后,氏族社会接踵而起。我在第二章第二节里,已指出原始社会大抵与莫尔根所谓“蒙昧时代”相当。氏族社会既紧接在原始社会之后,自然与“野蛮时代”相当了。
就生产技术说:原始社会,限于粗笨的石块、粗棒、枪、弓箭……而止,即所谓旧石器时代,氏族社会初期则由旧石器时代进到新石器时代(有锋口的石器)。同时,发明陶土术,这种发明大半由于涂泥于木料的或编折而成的器皿上以防焚毁的习惯而来。稍迟一点,便兼用铜器与青铜器(铜与锡之合金),到了末期,铁器也许发明了,不过从石器向金属器推移,既非一朝一夕之故,复非十年百年之功。原始人想发明一件东西,或改良一件东西,大非易事。据说:新石器时代开始,约在纪元前一万二千年,铜器出现约在纪元前八千年,青铜器出现约在纪元前五千年。
在新石器盛行的时候,骨器与木器也非常发达。骨器以鹿角为主,用骨可制大针、小针、短刀、枪头、钓针。木做的工具则有水瓢、棍棒、梳、弓等。由于工具的进步,对于木材有加工之可能,独木舟也相继出现了,不仅改良了渔业的条件,并且增进了交通的效率。同时,建筑技术亦有相当发达,常在河底或湖底建立木桩,在木桩上筑屋,以供居住之用,且借此以避野兽的袭击。
说到经济形式,在氏族社会之中,已从采集与渔猎经济,而进到生产经济。驯养牲畜,栽培植物,成为主要的生产部门。在游猎时期的日常生活中,渐知养犬以供猎兽之用,同时又知养鹿、羊等动物以供拉物或食料之用。在适当区域,家畜蕃衍成群,遂过渡到游牧生活。游牧本是一种困难而又复杂的事业,一开始即归男子负担。栽培植物,始于女子,所以最初的农业为女子的专职。但女子对于垦荒辟地的工作,力有所不及,此时男子亦渐参加于农业之中,处理伐木斩棘等等,女子则负散播种子之责。初期耙耕农业,仍由女子主管。到了犁耕时期,男子作用大于女子,因为犁耕需要牛马的推曳力,不消说,牛马是男子的专利品。牛马在农业生产上的利用,便是男子战胜女子的重要关头。
随着游牧经济与农业经济的差异,地理上的分工亦因而显著,大抵草原地方,游牧经济发达,而有森林与河流的地方,则农业经济发达。此外,独立的手工业、陶器业、纺织业的专门化也渐渐形成了。在生产经济专门化的基础之上,氏族间或部落间的交易也有必要了。
在氏族社会中,以生产技术不断的进步与经济形式日臻于繁复,于是社会生活亦起大的变化。从前不是说过“氏族制度大半发生于彭那鲁亚家庭中”吗?从前不是说过“氏族起源……在时间上稍后于彭那鲁亚家庭的初次出现”吗?每个氏族有一定的称谓,普通叫着图腾(Totem),图腾者北美洲土人所崇拜之动物,视为与其氏族有密切之关系,以作自己氏族之象征者。两性的组织都冠以动物的名称,同一图腾——氏族内的男女禁止通婚,而实行一种“外婚制”(Exogamy),这一点,比彭那鲁亚群婚,确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是氏族的基本原则,也是氏族借以团结的关键。莫尔根即以这个简单事实的发现,第一次揭开氏族的本性。到这时候,一切群婚在事实上成为不可能,而建立一对男女没有固定结合的“对偶婚”(到氏族社会崩溃的时期,一夫一妻制才出现)。起初以母系为主,即所谓母系氏族。后来,以男子在经济上的地位,日占优势,父系氏族便推翻母系,一跃而为氏族的主人。“母系的崩溃,是女性在历史上的失败。于是男子夺取住宅中的统治权,女子则被贱视、奴役,成为男子的玩具与生小孩的机器了。”(恩格斯)
另一方面,以剩余生产物之日多,私有财产便跟着出现。有了私有财产,则掠夺、战争,便必然的发生。到了社会生产力达于某种限度时,在战争中所得的俘虏,就不再杀戮,而用为奴隶了。
到了这一步,氏族社会便走上末日,社会的发展已超出它的范围,归根结局,不得不为另一制度所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