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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赋之归隶

赋较之于骈文,情形就更为复杂了。

一、“文学袋鼠”与赋性体认

如果说骈文尚能使相当部分的人可以明断其为文而非诗的话,那么,赋的根本体性使部分专家学者也感到无能为力了,前面引述的学界对赋的认识,足以说明这一点。除此之外,也有人指出:

赋是中国所独有的中间性的文学体制;诗人之赋近于诗,辞人之赋近于散文;赋的修辞技巧近于诗,其布局谋篇又近于散文。它是文学中的袋鼠。

论者只就创作主体和艺术特征谈赋之于诗、于散文的相近处,而于赋到底是诗是文,还是非诗非文,抑或亦诗亦文,均未置可否。另有学人指出:

尽管赋是由散文与诗(包括骚)交融而诞生的,并且在它的流变中始终受到诗和散文因素的渗透与影响,或者接近诗(如俳赋、律赋),或者接近散文(如宋文赋),但总的说来,它是一种独立的文体,以铺陈的手法状物写情,讲究押韵、对仗,是介于诗与散文之间的一种文体。

虽然论者对赋的观察是基本符实的,而仍然处于赋之表面现象的迷宫中,始终未能准确把握赋的性质与归属。

毫无疑问,对于任何一种文体,都可作为独立的文体而从不同角度予以研究,但由于这种研究着眼点偏窄,基本上属于单层面的、孤立的个体性研究,往往很难在文学多层次的大范围内确定其相应的位置,且易为其表面现象所迷惑,难以把握文体潜在的隐晦性的根本属性。学界对于赋与骈文的研究,即属此种情形,故只能让其独立于诗、文之外,别辟一片天地,却又难以与诗歌、散文并列为同一个层次。

二、“古诗之流”与“不歌而颂”

那么,赋究竟姓诗还是姓文?其实,古圣先贤早已做出了认定。在迄今检阅到的文献资料中,班固是较早注意研究赋之体性者,其《两都赋·序》虽非专论赋体,而字里行间,已透出作者的基本观点,惜后世学人论赋多征引片言只句,鲜有精审全篇、明其旨意而定其属性者。为论述方便,兹将序文抄录如下:

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昔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于效庙;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年纪。故言语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郐、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肖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故孝成之世,论而录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且夫道有夷隆,学有粗密,因时而建德者,不以远近易则。故皋陶歌虞,奚斯颂鲁,同见采于孔氏,列于《诗》《书》,其义一也。稽之上古则如彼,考之汉室又如此,斯事虽细,然先臣之旧式,国家之遗美,不可阙也。……

序文从赋之渊源谈起(所谓“古诗之流”,意即由古诗发展变化而来,“流”者,流变也,“古诗之流”非“古诗之类”,则赋非诗也。赋是受古诗影响的产物,学人多有论述,此不赘言),继言汉赋的创作盛况(从成康颂诗不作起笔,谈到宣武的润色鸿业和创作的繁荣景象,描述了西周至西汉文学自低谷向波峰发展的变化状态,揭示了汉赋产生的大的历史环境,并进而概述了当时赋作的内容、数量及总体评价),然后指出了创作的重要性,俨然一篇汉赋发展小史。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序中诗、文对举者多达六处:“颂”(此处非诗体概念,乃讲述性褒美之言辞,故属文)与“诗”;“崇礼乐”(诗、乐一体,礼乐者,诗也)与“考文章”(“文章”之概念序中两用之,下面“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则专指汉赋);“内设金马石渠之府”(朝廷撰文之所)与“外兴乐府协律之事”(采诗配乐之所);“荐于郊庙”诸歌与“以为年纪”之瑞(纪瑞之文);“歌虞”与“颂鲁”;《诗》与《书》。这一现象足以说明,著者对于诗、文之概念有着明晰的界分,对诗、文两种文体有着明确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班氏是将汉赋列之于文一类,是视赋为文而非诗的,这最重要的一点,却为学人所忽略,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班固在他的《汉书·艺文志》里更为明确地指出了赋的特质——“不歌而颂谓之赋”(“颂”,诵也,此处指讲述,与“歌”相对),从而将赋与具备音乐属性的诗歌,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和界划,规定了赋属于文的范畴。

班固是历代学人公认的赋学权威,其论赋之语被视为经典而为后世治赋者征引不绝,屡见诸著述中,且班氏生处赋之兴盛之后,对赋之体性的认识自然是最可信、最具权威性。其实,班固之前,赋之作手名家扬雄在谈论写赋方法时,已经道出了赋无音乐属性的特点:“大抵能读千赋,则能为之。” 赋之曰“读”而不曰“歌”,不曰“唱”,正说明赋不能入乐、合乐,而这正是文的根本属性。

班固之后,刘勰对赋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专门研究,于《文心雕龙》专设《诠赋》篇。刘承班说,谓“赋自诗出,分歧异派”,且云:

及灵均唱骚,始广声貌。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而拓宇于楚辞也。于是荀况《礼》《智》,宋玉《风》《钓》,爰名赐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成大国。述客主以首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益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

这段文字极其简洁扼要地概述了赋的酝酿、生成、发展、兴盛和相对定型,揭示了“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的情形。刘勰认为,赋自诗出,而屈原《离骚》是由诗而赋的关键性作品。由于《离骚》创造性地运用和极大地发挥了古诗铺叙的手法,在保持诗歌抒情言志本色的同时,将叙事纳入其中,尽铺张渲染之能事,从而启发了赋由“六义附庸”向独立文体的发展,所谓“始广声貌”,正是对铺张渲染的概括。

屈骚问世之后,赋从诗人那里获取了生命的基因而孕育成独立的文体,首先在楚辞里展现风姿。自荀况、宋玉诸作以赋名篇,赋由诗的一种表现手法脱颖而为独立昌盛的文体,俨然与诗对垒。不仅如此,而且还逐渐形成了主客问答的模式,由《离骚》的“始广声貌”变而为“极声貌以穷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氏指明了赋的发祥地,指明了赋有别于诗。在先秦两汉文人创作非诗即文的情况下,赋既然不属于诗,则自然当属于文。另外,此处提及的“诗”“骚”“赋”“楚辞”诸概念亦值得注意,著者使用得甚有分寸,指示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古代“诗”“骚”并称,二者均有音乐属性,刘氏以“唱”饰“骚”,正点出了其音乐性。

至于“楚辞”,宋人黄伯恩《新校楚辞序》云:

《楚辞》虽肇于楚,而其目盖始于汉世。然屈、宋之文与后世依仿者,通有此目,而陈说之以为唯屈原所著则谓之“离骚”,后人效而继之,则曰“楚辞”,非也。自汉以还,文师词宗,慕其轨躅,摛华竞秀,而识其体要者亦寡。盖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辞”。

黄氏由地域文化解释楚辞得名,甚得其要。赋“兴楚而盛汉” ,“拓宇于《楚辞》”,其始自然为楚辞之一种。

汉代刘向屈原、宋玉、景差之作及后世追慕模拟之篇,如贾谊《惜哲》、东方朔《七谏》、王褒《九怀》等合为一集,统称“楚辞”。今揣其意,“楚辞”者,乃楚地之文章也,其隶有骚、赋二体,前者为诗而后者为文明甚,骚、赋并称,实际上就是诗、文对举。徐师曾指出,“楚辞《卜居》《渔父》二篇,已肇文体;而《子虚》《上林》《两都》等作,则首尾是文。后人仿之,纯用此体,盖议论有韵之文也” ,可证赋即楚辞中的散文;章学诚则将赋视为诸子散文中的一家,“古之赋家之流,原本诗骚,出入战国诸子。假设问对,庄、列寓言之遗也;恢郭声势,苏、张纵横之体也;排比谐隐,韩非储说之属也;征材聚事,吕览类务之义也。虽其文逐声韵,旨存比兴,而深探本原,实能自成一子之学,与夫专门之书,初无差别也” ;日本学人铃木虎雄也说“骚赋者,有韵之骈文” [1] ……皆视赋为文。

总之,赋与骈文的根本体性均属于文,这是不容怀疑的,我们理应将其纳入古代散文研究的范围。如果使用图示法,那么,就更为明显了:

赋与骈文归属示意图

三、“赋自诗出”与“脱乐入文”

赋与骈文这两种文体,一是由诗歌向散文运动,一是由散文向诗歌运动。“赋自诗出”,而赋只是从诗的一种表现手法发展为独立的文体,却并无诗的原生属性——音乐性,故属非音乐性文学区域,靠近了散文;骈文,特别是押韵的骈文,它们从散文的母体中分裂出来向诗的方向运动,吸收诗的部分因素,然而并未跨越O点,仍无音乐属性,依然是散文家族的成员。这种情形正如词、曲朝散文方向运动一样,尽管它们在句式形态、韵脚变化或章法结构诸方面已经吸收了散文的不少因素,但音乐性依然是其根本属性,它们在文学运动轨道上的对应点还是只能在音乐文学的区域内,如图所示:

词、曲对应位置示意图

如果我们将中国古代文学中几种主要的基本文学体式或用坐标示意法标出其相应的位置,那么,各种文体的根本属性及其相互间的渗透关系就比较明显了:

基本文体对应位置示意图

坐标系X轴上标列的八种文体,实际上可分为两个层次:出现最早的散文、诗歌这一对文体由于涵盖面大体相当而属平等的对应关系,戏剧和小说在中国古代的出现是唐代以后的事情,然而都具有汇纳众体的兼融性和复合性特点,亦属平等的对应关系,故可与诗、散文同属一个层次(这与现代的文学四分法是不谋而合的);词与曲、赋与骈文都是分别从诗歌和散文中分化独立而衍生的新文体,乃是诗歌、散文各自的分支,单向性和单纯性的特点较明显,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含纳面偏窄,故可列为第二层次。

另外,由图可知,包含对立文体(指音乐性或非音乐性)因素的多寡决定着距离轴心的位置点,这正说明了对立文体的相向运动规律,同时也大体显示了各种文体出现的时序,数轴数字的绝对值越大,出现的时间越早,越小则越晚。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的戏剧以唱为主,实际上是诗剧、歌剧,本质依然为诗;中国古代的小说,除唐传奇、宋元话本和明清时期的文言小说、章回小说之外,隋唐之前的小说及其以后的笔记小说,实际上依然属散文的行列。

美国著名的文学理论家韦勒克指出,“文学类型的理论是一个关于秩序的原理” ;法国的列维–斯特劳斯也曾指出,“科学家们对于怀疑和挫折是能容忍的,因为他们不得不如此。他们唯一不能而且也不应该容忍的就是无秩序” 。中国学界对文学分类所取的标准不一,实际上长期以来就处于一种“无秩序”的状态,这在古代散文研究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和典型,以致难以明确其研究范围。有鉴于此,故于上面,我们在讨论古代散文研究范围的同时,提出了以有无音乐性为标界区分文学类别的方法。这种模式避免了拘于语言形态区分文体时所出现的那种交叉重叠的矛盾现象,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争议颇大的赋与骈文的归属问题。明确诗、文的原生属性和本质区别,为进一步具体地确定古代散文所包括的细目打下了基础。

总而言之,古代散文的研究范围是十分宽泛的,非音乐性文学区域内的所有可以独立成篇的文章(具有现代意义的小说除外),均可视为散文。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还必须顾及散文的历史性、衍化性、多样性、多层性等特点,采取灵活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中国古代汉语文章的实际出发予以考察研讨。


[1] 铃木虎雄《赋史大要自序》,殷石 译,正中书局1942年版。 dr6XnEQV7zFilaWa3WYQv5rJRv9n86wtuotEdv4deiQSSQy+k5DiRJgC34i3S5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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