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于哈尔滨的呼兰地区的部分汉族婚前礼的主要程序如下。
结婚前,先由媒人将女方的庚帖传给男方家(常用红布或者红纸),男方家家长准备瓶酒、方酒,带儿子拜见女方父母,称为“会亲家”。纳彩礼(古代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礼物)前两天,男方家用车把猪、酒送至女方家,并陈列在女方家的祖堂,两亲家同跪换酒,叩头,两亲家母礼仪与此相同,亲戚们也照此行礼,这就是“换盅”。礼仪完毕,新郎祭拜女方家祖先,其次拜尊长和女方父母。
哈尔滨的木兰一带男女双方父母如有意作亲,便托媒人了解对方姓氏、才貌、年龄。媒人互相介绍,俗称“报门第”。双方父母同意,男方家便托媒人到女方家取庚帖(生辰八字),请算命先生“合婚”,相冲克则罢,相合,媒人便同女方家带礼品到男方家,男方家留宴,让儿子出见接谈,女方家赠银钱做贽见礼,俗称“相门户”。之后,媒人同男方家到女方家,女方家留宴,让女儿出见接谈,男方家赠女方布匹、银钱,俗称“相媳妇”。订婚后,女方家向男方家索要彩礼。媒人往返商定,男方家送女方家银钱,俗称“过小礼”或“头茬礼”。婚前男方家把猪、酒、米及聘礼一齐送往女方家,俗称“过大礼”。女方家赠妆奁,多寡视贫富而定。聘礼送过,即定吉期。汉族婚前两日,搭席棚,奏鼓乐,备菜蔬,以宴宾客,俗称“响棚”。
民国时期,哈尔滨太平一带男女婚姻实行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由媒人提亲,算命先生合婚,以生肖相合为基本条件,讲究“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日休;蛇虎如刀错,兔龙泪交流,金鸡怕玉犬,鸡猴不到头”等封建迷信的婚姻规范。订婚后,双方请媒人喝酒,男方给女方过礼(主要是给钱和衣料),这就是订婚,从此两家算是亲家。男女结婚前不允许见面。当时少数自由恋爱的男女被视为不正经,因此许多美好姻缘被拆散。封建男女的婚姻等级观念比较强,穷人不能和富人结婚,否则会被视为门不当,户不对,只有富人和富人结婚才被视为门当户对。 同一时期,方正一带实行封建包办的买卖婚姻制度。男女青年婚姻没有自主的权利,完全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之间不平等,男尊女卑思想严重。妻子为男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和典当。富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原配为妻,后嫁的为妾。男女青年订婚时,除了托请媒人以外,还要先请算命先生,根据适龄青年男女的生辰八字、属相进行“合婚”。“合婚”后,先由女方家长提出索要的彩礼单,由媒人送到男方家。男方要以彩礼单所求之物,件件备齐送到女方家,此为订婚第一步,称为“过小礼”。第二步即为男方“送大礼”,在大礼之后,男女双方各自大摆酒席,宴请亲友,以示庆贺,谓之“会亲家”。然后男方择定成亲的良辰吉日,以书面形式送给女方。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哈尔滨太平地区男女双方订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同在一个单位由于频繁接触而产生感情;二是由中间人介绍,男女双方相处;三是个别家长强行包办,特别是农村,男女自由恋爱常常受到父母的阻止。订婚后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买手表或毛衣、衣料等物品。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结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婚前男女双方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方可登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有了新的变化。年轻人的社交更加广泛,恋爱、结婚比以前更加开放自由,男女双方大部分为自由恋爱,父母主婚或中间人介绍逐渐减少。 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传统礼仪逐渐回归,与现代观念互相融合、影响,形成一套新的比较流行的婚嫁仪式。哈尔滨阿城市男女双方通过自己认识或亲友介绍等方式确定恋爱关系,近年也有通过通信、上网,由笔友、网友发展为恋人的。经过自由恋爱决定结婚后,双方亲属进行礼仪性见面(俗称“会亲家”),商定婚礼日期、新房布置、费用分担等事宜,男方家通常会交给新人一定数量的现金做准备婚礼之用。婚礼前一天,新郎准备迎亲事宜。新娘要进行做发型、取婚纱等准备。双方选择自己的未婚好友做伴郎、伴娘,又称“傧相”。通常傧相身高不能超过新人,而且伴娘有“做双不做单”之说。日落后,新娘家中请夫妻俱在、儿女双全的老年女性亲属(称“全福人”)将新娘的衣物分别包成2个或4个红包袱,并备一只红色脸盆盛放化妆品、镜子等,物品数目要为双数,称“包嫁妆”。一般还要在包中放一些硬币、黑白色棉线,预示新娘以后的日子越过越富裕,白头偕老。嫁妆包不能系成扣,要用别针别住。男方家确定第二天迎亲的车队、人员、典礼时间等并通知女方,还要准备好婚礼时用的花束、鞭炮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