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东北民间,婚姻缔结过程中的讨彩礼之风盛行,主要表现在无论贫贱富贵,无论娶妇嫁女,聘礼、嫁妆都非常丰厚。包办婚姻是封建家长制在婚俗上的表现,要求婚姻必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没有婚姻自主权。
东北自古就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文化习俗互相交流、融合,这使其婚俗礼仪也表现出异彩纷呈的景象。随着满族问鼎中原,东北的婚礼仪式又形成了以满族婚娶旧俗为主的格局。有的文献记载:“清末的婚姻仪式,伴随着相亲、过礼、择日、迎娶这一过程的进行,形成了一套繁杂细密的礼节。大致分为通婚、合婚、看相、过小礼、送日子、过大礼、送嫁妆、亲迎、拜天地、坐福、开脸、合卺、散箱、分大小、回门、住对月等……” 这些基本上是在“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基础上延续下来的。
民国以来,黑龙江城市多为文明结婚,依循传统婚制。“凡行聘礼之日,男家亲属年长者一人至女家,媒妁让客,捧盘斟酒一杯,按次请饮。饮毕,众宾齐向捧盘之长者道贺。礼虽俗,亦秩然可观。礼毕,迎新妇入室。日夕,备汤饼一盂,令新婚夫妇分食。犹是共牢合卺之遗意也。”
汉族婚礼,女方家亲属先到男方家,俗称“相女婿”。男方家亲属再到女方家,俗称“相媳妇”。相妥后,双方订立婚书,也有不订婚书的。接着由男方家预备礼品,备齐后与媒人一起到女方家,俗称“过小礼”。彩礼不拘泥多少,少则二三十元,多则百余元,就算把婚事定下来了。聘期以前,先由媒妁去女方家通信,定期纳采。男方家预备各色大布八匹,也有照此数折合其他布匹的,还有首饰、绸缎、衣料等物,由家境贫富来决定彩礼多少。以上物品由男方家和媒人送至女方家,俗称“过大礼”。
聘期前三天,男方家准备肥猪两口、烧酒百余斤送到女方家,俗称“送猪酒”。聘期前一天,男方家要预备车轿、鼓乐,另有娶亲婆一人,执灯、执毡等助忙者二人,骑马陪客四人,与新郎一同到女方家。女方家有接亲人一名,穿戴整齐,手执长方木盘,用红毡铺盘上,盘上放小瓷盘三个,每个小瓷盘内摆三盅酒,放到轿车门帘之前,向新郎行一揖礼,新郎在轿内还揖后,即将酒洒于瓷盘内,又一人将瓷盘接去,再向新郎行一揖礼,新郎下车还揖。接亲人转身前行,将新郎领入室内,鼓乐响起,新郎拜女方家宗谱。拜毕,由代东执红毡在前,引导新郎拜女方家的邻居,鼓乐陪同随后,俗称“拜庄”。拜庄结束后,新郎到接待室休息。晚宴后就寝。
第二天清晨吉时,新娘身着红衣,被亲属用被子包裹着抱进轿中。接亲人请新郎上马,鼓乐队簇拥其前行。新娘的亲属有的骑马,有的坐车,少的有四五十人,多的有百余人,在花轿后随行,俗称“送亲”。接亲队伍到新郎家门口时,家人把两个馒头合扣在一起,系上红绳,递给新郎咬两口,然后新郎下马进屋。待新娘花轿到后,男方家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将花轿迎到院中。院内摆一张供桌,上面有香炉、斗秤、供菜等。这时,有人拿着脸盆给新娘净面。接着,新郎走到花轿前,转身站立,娶亲婆和送亲婆搀扶新娘下轿。新娘用红布蒙头,跟随新郎到供桌前。新娘站立,新郎向供桌行跪拜礼,俗称“拜天地”。这时鼓乐齐奏,爆竹响起,双方亲友都聚在一起观看。礼毕,新郎在前,新娘在后,踏着红毡走到屋门前,门槛上放一套马鞍,马鞍上放两贯铜钱,新娘跨过马鞍进屋,新郎用秤杆揭去新娘的红头巾,新人同到床上坐福一段时间。之后,新娘更衣梳头,下炕等候,新郎也到其他房间休息。这时,双方亲友宾客一同到院内供桌前,相互道贺。礼仪完毕,主人安排酒席宴请宾客。通常当日午前宴请,午后结束,宾客离开后,婚礼便完成了。
民国时期,因受封建传统思想和旧礼教的束缚,多为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买卖婚姻。但在通河一带流行文明结婚,程序略有改革,将跪拜天地改为互相敬礼,改乘花轿为坐马车。 在绥滨的公职人员中也有文明结婚的。由司仪主持结婚仪式,新郎、新娘向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和宾客分别行鞠躬礼,夫妻对拜(亦行鞠礼),结婚典礼即告结束。双方以糖果、烟、茶等招待客人,有的还要照一张结婚相,以此留念。
民国时期,满族男孩儿在10岁以上就可以谈论订婚之事,举行婚礼。在整个过程中,仍多是男方主动选择女方。男方在父母为儿子选定配偶目标后,即拜托媒婆与女方家长说合,女方若同意,由媒婆回复音信,之后互换门户帖。接着,选择吉日,男方家聚集宗族亲友及女婿前往女方家问名,女方家也聚集亲友相迎。男方坐到右位,由年长者致辞,表达欲聘之意。女方家致词表示感谢。新婿入拜女方家神位,再拜女方家诸亲。最后,女方家献茶,主宾交换位置,设酒宴祝贺。下茶礼是在议定聘礼后,男方选择日期前往女方家行聘。聘礼的种类和多少依地位、贫富而异,一般有鞍马、猪羊、钱财、首饰等。聘礼放在铺红毡的高桌上,抬送到女方家,陈列于“万字炕”的西炕祖先案前,两亲翁并跪,斟酒互递祭祖,俗称“换盅”。开剪是指男方在迎娶前一个月,将结婚日子提前通知女方,叫作“送日子”。男方将给女方的彩布、衣物送往女方家,叫作“送嫁妆”。并请一儿女双全有福的妇女为姑娘裁衣,叫作“开剪”。在正日子前一天,新娘向自家祖先行礼辞别。然后由送亲妇女陪同,亲哥哥护送,乘坐彩车,到事先选好的某亲友家住宿,叫作“打下处”。下处一般选择离男方家较近地方,又以看不见男方家房屋为标准。迎娶是满族婚俗中最重要的环节。满族传统婚礼一般是“三日婚”。头一天叫“响棚”,这一天男方家为参加婚礼的亲友备宴,要在自家院内用席或布搭棚。棚柱上多挂贴喜字、对联,男女老少齐帮忙。因为这一天不仅要动鼓乐,还要搭灶、劈柴,所以叫“响棚”。第二天叫“演轿”,这一天要杀猪、跑油、摆桌。满族的习俗是新郎骑马,新娘坐轿。新郎和娶亲人在这一天要跟随鼓乐队沿街走。第三天才是拜堂成亲,这一天要举行一系列礼仪活动。新娘及送亲队伍在正日子早晨从“下处”出发,要与迎亲队伍途中相遇,然后车、轿交错停下,由新娘哥哥将新娘从自家的车上抱到新郎迎亲的花轿上,返回男方家。迎、送亲队伍来到男方家的大门前,暂不让新娘下喜轿,意思是扳一扳新娘当姑娘时的脾气,使婚后的生活更美满,这叫“憋性”,也叫“劝性”,憋性的时间不会太长。新娘下轿前换上带来的“踩堂鞋”,蹬着小红板凳走下喜轿,顺着铺好的红毡走进院内。路上,新娘要跨过一个火盆,象征婚后的日子红红火火。新郎在新娘下喜轿时,要象征性地向新娘虚射三箭,以驱逐新娘带来的邪气,也有人认为是旧时“抢婚”习俗的延续。按照一些满族老人的说法,早年满族男子随八旗军外出作战,举行婚礼时,多把新娘送到军营里去成亲,因此传下这个习俗。所谓“帐”是在正房窗前临时搭的,富裕人家用毡布,一般人家用席子。在坐帐结束前,由女性长辈给新娘开脸、梳头。庭院里放着天地桌,桌上供着神位及供品。新郎、新娘拜天地,满族叫“拜北斗”。满族人认为,拜北斗就是拜长白山,就是拜祖先。婚后第三天,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拜见长辈和亲属,称为“回门”。一个月后,新媳妇要回娘家住一个月,叫作“住对月”。
1917年,呼玛县公署公布结婚办法。男女双方结婚时均须由该管辖警察署登记,并发给结婚执照,交予双方收执,以作凭证。如图1-1 :
图1-1 婚嫁执照、婚姻呈报书样式
民国时期北安的文明结婚只用一天的时间。农村很少有文明结婚的,只是城镇一些有文化的男女实行文明结婚。新郎穿西服,新娘穿旗袍或礼服,头戴花冠,身披罗纱,双方胸前佩戴红花。请地方知名人士为证婚人,双方家长为主婚人,有男女青年二人为傧相,媒人为介绍人。婚礼开始,男女相对三鞠躬,再向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鞠躬致敬。步入会场时众人用五谷粮(现用五彩纸屑)向新郎、新娘抛撒。仪式中,新郎、新娘还要介绍恋爱经过。 哈尔滨太平地区有些结婚的人家开始尝试文明结婚,有的新娘不坐轿子,坐汽车到饭店里举行新式婚礼,拍结婚照片,摆酒席招待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