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常见概念,从语言学上讲,问题这一概念有多重解释,它最基础的概念是人在认识思维过程里呈现的对认识对象缺乏认知而产生疑问或疑惑的一种心理状况,即是对事物的了解不足与认识需要之间的差异带给人们的心理影响,是人们“提问”这一具体活动的对象。随着时间的流逝,问题这一词语在基础概念之外延伸出了多重含义,当问题概念从精神领域走向物质领域,其含义就变成了需要解决的矛盾、疑难,在这个基础上又形成了更多具体的含义,人的实践活动与思维内活动的差异叫“出问题”;人在强调思维实践和现实实践活动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时会提到“问题在于”,造成人的思维实践与现实实践出现差距的影响因素也被规定为“问题”。“问题”贯穿于人们精神领域和物质领域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下对问题的定义是不同的,我们可以从认识论、方法论、统一论三个方面对问题下一个定义。
从认识论的角度认识问题。一部分学者将问题解释为“某个给定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人或机器)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 。也就是说,问题出现的前提,是人或者具有思维能力的机器这样的智能主体首先有一个认识的目标,然后其头脑中建立的客观世界中目标的投映与现实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目标本体存在的差距,就成为问题形成的前提。这就从主体的角度对问题有了一个认识论的定义。从客体的角度出发,我国著名哲学家陈先达将问题理解为主观对客观矛盾的把握,他说:“问题并不直接存在于对象之中,而是存在于研究对象的主体的意识之中。……因为只有真正理解现实的矛盾所在才构成问题” 。他的理论从主客体的地位和关系对问题下定义,突出了认识活动本身在问题中的作用。在当前,还有部分学者将问题视为人在生活中遭遇的苦恼和困惑,把问题视为人的主观感受,强调问题形成的过程中人的主体作用。
从方法论的角度认识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什么叫问题?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 毛泽东同志认为问题与矛盾是画等号的,是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辩证法属于方法论,所以和矛盾画等号的问题也就属于方法论的基本范畴。把问题视为矛盾进而放到辩证法中用以认识和解决客观世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特有的宝贵思想财富。但是把问题等同于矛盾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这个“问题”必须有实际的意义,问题可以表现为矛盾,矛盾有时可以指向问题的本质,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属于矛盾的范畴,部分纯粹理性思辨的问题就不能称为矛盾。
从统一论的角度认识问题。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认识论概念和基本的方法论范畴,它与认识和实践、主体和客体、对象和方法等认识论范畴有着密切关系,它把理论和经验、思维和观察联结起来,而且把发现、评价、发明和选择、建构等认识活动联系起来。 从统一论的角度认识问题,就是要把问题与认识主体、客体和思维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联系到一起,把方法、理论等融入认识活动中,把问题形成和认识的全过程理解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结合。虽然当前针对问题本身的定义学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是各个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以不同的侧重点对问题进行的阐述也都丰富了我们对认识这一概念的理解,鉴于不同的学者观点共同基于问题从生成到认识的同一行为,所以可以将各个不同的问题观联系起来共同说明问题的含义。
我们理清了“问题”本身的含义,才能进一步认识和理解“问题意识”中“问题”的含义。习近平总书记谈到的“问题意识”是在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语境下提出的,所以这个“问题意识”更加侧重于方法论的角度,这个“问题”也要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思考。马克思指出,所谓“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 在马克思的论断中,问题标示着社会现实需求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这就将“问题”放进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中。马克思在理论上对问题作出这样的定义,他从实践上也确实按照“问题”方法论这一理论路径去把握社会现实中的问题。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繁荣的时代,他从最开始就关注到资本主义社会中贫富差距问题、失业问题,通过思考这些问题的成因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对立的问题,又通过思考这一问题提出寻求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新问题。他用科学的方法分析社会问题从而得出一系列资本主义社会客观规律,并预见到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指出了人类解放的依靠力量、前进方向和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继承了马克思的问题观,中国共产党在任何一段时期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的。毛泽东思想回答了中国去向何处的问题;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胡锦涛科学发展观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到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是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其中发展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由理论指导的实践都是为了回应并解决这一时代“问题”下的具体“问题”。
在明确何为“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要明确何为“问题意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常常在工作中强调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逐步发展,对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的阐释也逐渐达到新的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今天我们所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给理论创新提出了全新要求。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问题意识的阐述具有鲜明的方法论特点,因而我们在认识问题意识这一概念时必须从方法论角度出发,才能掌握其中的真正内涵。
我们明确了问题意识中作为方法论而存在的问题是“矛盾”,同样也要明确其中意识的含义。意识是人脑对复杂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现代心理学将意识分为广义意识和狭义意识两种定义。广义意识概念认为,意识是赋予现实的心理现象的总体,是个人直接经验的主观现象,表现为知、情、意三者的统一。知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及其结果,即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情即情感,是指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评价,它表现为热爱、仇恨、向往、遗憾以及对自身喜、怒、哀、乐的体验;意指意志,是指人类追求某种目的理想时所展示出的精神状态,包括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坚韧不屈等。狭义上的意识概念,则指向人们对自身以及外界的觉察与关注程度。 从表面上看,狭义的意识定义与广义意识定义知、情、意三要素中的意志相对应,然而两者仍有所区别,意志只是意识能动性内含于意识中的表现,要使意志变成意识,就必须加入知、情的元素,而如果全部投入则又构成了广义的意志,与对外界和自身的觉察这一目标相悖,因此就必须将意识对象化,用对象来限定投入的知、情,结合意志本身来形成狭义意识概念所说的对外界和自身的觉察与关注。从以上对狭义意识的概念剖析可以看出,狭义上的意识本身具有一种先天的方法论色彩。
从方法论的角度认识问题意识,就要明确在这个概念中,问题必然是作为事物的矛盾出现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就应该是“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我们在研究这些问题时,事实上就是在研究这些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中所蕴含的矛盾。结合我们对意识的定义来看,问题意识,就是对矛盾的觉察,那么增强问题意识,就是增强对矛盾的觉察,这就让我们对问题意识的概念界定陷入到了一种疑惑,但是如果我们对意识的概念进行一个广义的展开就可以消除这种疑惑。广义的问题意识就应该是围绕矛盾这一认识对象的知、情、意的集合,强化问题意识就成为强化围绕矛盾这一认识对象调集知、情、意的能力,只有这样问题意识才能具有能动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特点,成为党和国家防范风险、化解危机、推动发展的重要能力。在这种定义下,问题意识就是对矛盾进行觉察和认识的思维,而这个思维则对应看待矛盾的一系列思维方法,包括看问题的全面性、关联性、历史性、发展性的思维。
全面地看问题要求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看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整体的、结构的、层次的和开放的方法看问题。问题的整体性要求我们把组成问题的各个要素看成一个整体,考虑到每一个要素,在思考中处理好整体与要素的关系,才能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不出错。问题的结构性要求我们重视问题内各个要素互相联系作用和最终组成问题的方式,即使要素相同,组合方式不同也会导致形成的问题具有明显差异。问题的层次性要求我们按照问题内部各个因素不同的地位、作用对其进行划分,特别是在针对一些重大的、复杂的问题,将其划分成多个低一级的、相对简单的问题是重要的思考和解决方法。问题的开放性要求我们认识到问题不是孤立片面的存在,问题及其内部的各个要素是与外界相联系的,也是相互交换的,如果在思想上故步自封,面对变化的问题就无法思考,更无法解决。
关联地看问题要求我们看到问题间和问题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联,其中包括问题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问题与问题之间的联系。任何事物在世界上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联系的存在,事物内部各要素可以是本质联系或非本质联系,问题之间可以是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必然联系或偶然联系等。问题内部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形成问题的各因素之间是什么样的联系,这些联系的作用是怎样的,怎么推动问题向前发展。问题与外部的联系主要表现在问题受外界事物的影响,外界事物是怎样影响问题的。然而问题是开放的,内部与外部的要素也会互相转化,这就要求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具体分析问题。
历史地看问题要求我们用过程的思维看待问题。每一个过去都曾经是现在,每一个现在也都会成为过去。对于我们在过去意识到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变动发展的,我们不能用过去的思维看现在的问题,要对当下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对于我们现在才意识到的问题,我们也要看到我们过去没有意识到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用过程的思维看问题就是重视问题从过去到现在在“历史”中的变化,仔细分析其趋势,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待问题,才能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发展地看问题与历史地看问题是统一的,世界上任何的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我们要认识到绝对的变化对问题的影响,才能拨开复杂多样的问题表现形式直指核心。
但是,仅仅明确何为问题,在方法论中探究问题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在问题导向中深入挖掘、理清问题的本质内涵,精准把握问题的实质特征,客观理解问题的内在性质,需要我们紧紧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透过现象内核找寻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始终做到从这两个维度出发去认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在掌握问题与问题意识深层次内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回应时代的声音。具体而言,“提出问题,首先就要对于问题即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加以大略的调查和研究,才能懂得矛盾的性质是什么,这就是发现问题的过程” 。我们分析问题的过程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抽丝剥茧,找到其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过程。正确做到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就是要找到问题的本质,就是要在对问题形成整体性、关联性、历史性、发展性认识的基础上,在事物蕴含的众多矛盾中抓住对问题起决定作用的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存在的众多方面中抓住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方面。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事半功倍,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我们要在抓住事物主要矛盾的过程中透视问题,在理解矛盾的主要方面中分析问题,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避免被细枝末节左右思维、影响判断,明确将主要矛盾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与前进道路的重要方向,从而在清晰认识、坚定方向、明确方法中破解问题,在深层次地掌握问题内核的基础上以问题导向作为回应时代声音的突破口。但是,由于问题是变动发展的,我们对问题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因素也必须每时每刻作具体的分析,对问题本质的把握也要因现实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在不同时期找寻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在不同阶段发现不同阶段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刻理解问题的本质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客观情况,从而始终对问题有着最具有时效性的准确把握,让坚持问题导向的方法论发挥其应有的现实影响,展现出其内在的实践价值。
同时,我们还要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要解决问题,还须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工作和研究工作,这就是分析的过程。” 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是一种对问题的深入分析,也是马克思主义具有巨大思想伟力的重要原因。现象与本质是哲学领域中的一对不可分割的重要范畴,现象之下往往隐藏着本质的存在,本质之上则蕴含着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于现象与本质的把握,其实就是对问题的把握,就是一个对实际问题由直观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内在深层次的理性认识的前进过程。毛泽东同志认为,所谓问题的表象就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问题的本质则是“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 而感性认识就是对于问题的表层次现象的直观把握,理性认识则是对问题深层次本质的内在探寻。要想从片面上升到全体,从外部延伸至内部,从感性跃迁至理性,就需要以实践为桥梁,“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 ,完整地经历认识真理、把握问题、探究本质的辩证途径。但是我们要清楚,问题的表面现象固然是矛盾存在的直观反映,是问题出现的客观实在,但其纷繁复杂、情况多变的内在特征往往会混淆视线,影响我们对问题本质的准确判断与正确理解,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因此,我们“为了使自己的认识不囿于片面的、表面的现象之中而从整体上发生错误,为了完全、准确地认识整个事物及其内容的规律性,就必须对实践活动中获得的丰富的感觉现象材料加以分析、整理、比较、鉴别和研究,必须经过认真的思考,将其中本质的、非本质的,基本的、非基本的,典型的、非典型的,重要的、次要的,主流的、支流的,内在的、表面的东西加以区别,剔除后者,保留前者” ,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现象进行深入挖掘分析,找到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与其外在表象之下所隐含的关键内核。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问题本质,准确认清问题性质,才能让问题导向的方法论指导我们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积极回应时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