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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外语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对于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我们可能已经从上文所说的内容中得出了一些结论。我们应该通过适当的交流来学习语言;在用新语言交流思想时,这些想法必须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并且尽可能从第一天开始就如此)。互不相关的词语就如同石头之于面包一样风马牛不相及;一个人不可能只靠一串词语就说出有意义的话来。事实上,也不应使用语义上没有联系的句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像大多数按旧的教学法编写的课本那样,不加限制地使用这些句子。因为这些句子之间,通常就像报纸上置于同行但不同专栏的内容一样没什么联系。这里,我将从一本常用的法语读本中随便找出几例:“My aunt is my mother’s friend. My dear friend,you are speaking too rapidly. That is a good book. We are too old. This gentleman is quite sad. The boy has drowned many dogs.”(我阿姨是我妈妈的朋友。我亲爱的朋友,你说得太快了。那是一本好书。我们太老了。这位先生非常伤心。那个男孩淹死了很多狗。)当人们说语言教学应该是一种脑力体操时,我不知道是不是包括这种大脑中突然由一个想法跳到另一个想法的情况。

在另外一本法语教科书里,我们还发现了这样一些句子:“Nous sommes à Paris,vous êtes à Londres.Louise et Amélie,où êtes-vous?Nous avons trouvé la lettre sur la table.Avez-vous pris le livre?Avons-nous été à Berlin?Amélie,vous êtes triste.Louis,avez-vous vu Philippe?Sommes-nous à Londres?”(我们在巴黎,你们/您在伦敦。路易斯(女)和艾米丽,你们在哪儿? 我们在桌子上找到了那封信。你们拿到那本书了吗? 我们去过柏林吗? 艾米丽,您很伤心。路易斯(男),您看到菲利普了吗? 我们在伦敦吗? )。

说话人所在的方位似乎有些奇怪。首先,他们说自己在巴黎,可是他们的谈话对象却在伦敦。(也许是通过电话交谈? )其次,他们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去过柏林。最后,他们还问自己是不是在伦敦。不幸的是,他们没有得到回答,因为下一句是:“Pierre,vous avez pris la canne.”(皮埃尔,您拿了拐杖。)。

再来分析供丹麦人学习英语的教科书。这些书也好不到哪儿去。在1889年出版的一本教科书中我们发现了这样的内容:“The joiner has made this chair.What a fine sunshine!For whom do you make this bed?Which of you will have this box?I should like to have it.Of whom have you got this cake?I am very fond of cakes.I have borrowed a great deal of books from a public library.”(木匠做了这把椅子。多好的阳光啊!你在给谁铺床?谁要这个盒子?我想要。你从谁那里得到了这块蛋糕?我非常喜欢吃蛋糕。我从公共图书馆借了很多书。)。

从1893年出版的一本标有“实用”字样的初级英语教材(第二版)中,我还找到了下面这些例子:“Are the king’s horses very old? No;but the duke’s carriage is old.Is it older than your friend’s?...Has the nobleman told you the news?No,sir;but the lady has told me the news about the business and the wedding.Why do you not give the negro a house?No,sir;but I can tell you that the German has given each of the negroes a pretty little house.Has the lady a knife?Yes,the lady has two knives.Why do you not give the ladies the German’s keys to the church?The nobleman have the German’s keys.”(国王的那些马很老吗?不;可是公爵的马车很旧。比你朋友的马车还旧吗?那位贵族告诉你这个消息了吗?没有,先生;但是这位女士告诉了我关于生意和婚礼的消息。你为什么不给这个黑人一所房子?我没给,先生;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个德国人已经给了每个黑人一所很小的房子。这位女士有刀吗?有,她有两把刀。你为什么不给女士们德国人的教堂钥匙?这位贵族拿着德国人的钥匙。)

我可以举出很多这样的例子。我选的例子甚至还不是最糟糕的那一类,因为每个句子本身还是有某种意义的。然而,对于某本德语读本中的“Wo seid ihr?”(你们在哪儿? )这样的问题,回答是“Wir sind nicht hier!”(我们不在这里! )我们应该说什么呢?在用过去完成时态时,该书的编者似乎也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看到“Your book had not been large.Had you been sensible?Your horse had been old.”(你的书那时不大。你那时通情达理吗?你的马那时已经老了。)这几个句子,我们心里不免发出疑问,这匹神奇的马从过去的哪一刻起停止变老的? 但是书中没有提供实质性的信息,而是以 Dein Pferd war alt gewesen (你的马已经老了)这样的斯芬克斯式(Sphinx) 谜一样的评语戛然而止。这类读本难道就是丹麦作家索伦·克尔凯郭尔(Sören Kierkegaard)暗指的那种能证明人类被赋予语言并非如塔列朗(Talleyrand)所断言的那样是为了掩盖思想,而是为了掩盖了人类没有思想这一事实的那一类书?

现在必须立刻承认,即使是这种只收一个个孤立的句子而不考虑句子间语义联系的教科书,它们之间也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其中一些教科书的编写者似乎从未想到,以教语法为借口而教给孩子们的那些无用的句子,其数量可能是有限的。还有一些编写者则试图给出既合理又符合儿童天性的句子。后者的选材,相较于那些选材要么是道德行为准则,要么是深奥的哲学道理,抑或是希腊英雄故事片断的年代,已经有了稳步的发展。但是,即便在最好的现代语言教材中,练习也常常不可思议地互不关联,比如,某一本不错的教材中出现这样的练习:“My brother had not many lessons yesterday.Where had you been?The weather had been fine for a long time.This boy had only been in our house three or four weeks.Has your uncle had many tulips this year?How long had you had this frock?”(我哥哥昨天没上很多课。你去哪儿了?很长一段时间天气一直很好。这个男孩在我们家只住了三四个星期。你舅舅今年种了很多郁金香吗?这条连衣裙你穿了多久了?),尽管这些练习并不像其他一些教材中的那样明显地荒唐可笑,但是彼此之间全无联系也够糟糕的了。

不管怎样,在所有此类教材中很容易就能找到可供逗乐儿的素材。那么,我们不妨问一下,为什么这样的教学体系能够一直长久地占据主导地位?当然,它的维护者们可能会指出:编写出在意义上有关联的阅读练习比较困难;因为即使是最简单的故事,也会包含各种各样的语法形式和大量的词语,如果一股脑儿地将这些内容抛给初学者,那么他们不仅会难以承受,而且也会感到困惑。教材的难度必须是循序渐进的,也就是说,教学内容的编排必须是由易到难分阶段进行,而这只能通过使用没有关联的句子才能做到。这一原则是合理的,但如果只遵循此原则,却不顾其他同样合理的教学原则,就不合适了。在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方面,教学法难道不也应该要求给孩子们安排一些有意义的内容吗?但是,正如我们所见,要言之有物并不总是那么容易。此外,引起学生的兴趣不也是非常重要的吗?只要愿意学,什么都不在话下。比起毫无意义的材料,那些与快乐回忆相关的内容更能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不是拿走英国人帽子的法国人,就是拿走法国人手杖的英国人;不是玛丽看见路易斯的狗,就是彼得看见汉瑞的马。这样的练习只能让人生厌,尽管它们在所有格的使用方面给学生提供了循序渐进的练习。成年人自然能够忍受一定程度的无聊,假如他们感到能从中获益的话;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会觉得无聊的事物令人疲倦,他们也确实会感到疲惫不堪,甚至,连语感都消失了。当然,如果有一位能让他们敬重和爱戴的老师,儿童也能容忍许多无聊的学习内容。仅仅是为了取得好成绩,或是受其他不当教学手段的刺激时,他们也能忍受很多事情。不过,最好还是别让他们感到厌烦吧。

我认为,正确的教学也是非常重要的。但在这里,我们恰恰看到了学习那些毫无关联的句子所带来的恶果之一:这些句子非常容易变得生硬,事实上也很容易出错。在我们前面所引用的那些练习中也可以找出一些类似的例子,其中的句子“For whom do you make this bed?”(你要为谁铺床? )无论如何都算不上地道的英文;而“a great deal of books”(许多书)则是“a great many books”(许多书)的错误表达

比起仅仅为了说明语法规则而用学生所不熟知的单词生造八个意思不连贯的句子,用外语写一篇意思连贯、本人感兴趣的主题的长文则要容易得多。在我看来,下面的这些句子即使不是绝对不正确,但也是不可能出现的,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相似之处 :“Tie. Do not tie.”(系上。别系。) “Fetch. Do not fetch.”(去取。别去取。)“Give. Do not give.”(给。别给。)……从表达的意思来看,这些句子要么没说完,要么只说了一半。从语言本身来看,这些句子也很成问题。比如“Do I take?”(我拿吗? )这样的问句,就需要有“什么”(what)和“何时”(when)这样的必要信息才能成立。这样残缺必要信息的句子在现实生活中是永远听不到的。

最终,这种句子使学生对语言的整体概念以及不同语言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相当错误的认识。学生会很容易产生这样的印象:语言就是一些毫无关联的、彼此独立的单词的集合;他学到的每一个外语单词一定会在母语里找到对应的说法。然后,这些词语便可以依据某种给定的规则,毫无目的地被堆砌在一起,有点像几年前流行的字谜游戏。斯威特把这种语言错误称为“算术误导”。因为语言在这里只是被当作某些单位的集合,加数和因数的前后顺序显得无关紧要。语言中符合表达习惯的一切都会被放在一边,至少到现在也没人去考虑这样一个事实:最常用的表达往往是那些貌似不合理的形式,而这些形式无法只依赖词汇和语法规则构成,比如:“what’s the matter?I couldn’t help laughing.Serve you right.Ça va sans dire. Ça y est. Voilà qui est drôle. Wie spät haben Sie? Wer ist jetzt an der Reihe? Sie sind dran.Was ist denn los?”(出什么问题了? 我禁不住发笑。活该。不言而喻。好的,可以,好了。这太可笑了。几点了? 现在轮到谁了? 轮到他们了。怎么了? ) 。英国人在某种语境下会说“ring the bell”(打铃儿),而法国人则用一种简短说法来表达“sonnez” (拉一下铃儿),等等。当学生们不能尽快地掌握这一类表达,多年来只是像做数学题那样不断翻译词群,一直训练到他熟练掌握各种语法规则为止,那么结果就是,当他可以自己发挥时,他就会把碰巧想到的英语短语中的每一个单词逐字翻译成他想要说的那种语言。 [1] 我们听到的诸如“Ich konnte nicht helfen zu lachen.” (我忍不住笑了。)这一类令人费解而可笑的句子,就是这样形成的。

语法确实会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份具有代表性的教师报告说:“经过一学年我们才学到三级动词。”每个句子存在的理由在于它具有练习语法的价值,以至于在阅读教科书时,学生常常会形成这样一种印象:法国人一定非常刻板,他们在某一天只用将来时,而另一天只用过去时,他们会说一些毫无关联的句子,只是为了在谈话中可以用到不同时态以及所有人称和动词变化形式,而且他们还会谨慎地直到下一学年才使用虚拟语气。

不幸的是,目前虽然整个教学体系是为了语法操练而准备的,但是这些过于系统的练习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学生们知道在相应的练习中要练什么,他们也能照葫芦画瓢地运用,但并不知道如何举一反三,所以,如果他们突然间不得不在完成时的练习中使用将来时,那么将来时常会具有与完成时的形式相同的可疑形式;当学生们在练习动词第四变位的词尾变化时,恰巧出现了一个属于第三变位形式的词语,在正确地对其进行词形变化时很难不去回想第四级的词尾变化。我曾经读过一篇由一位德国小学校长撰写的教学文章,我认为,正是他解释了在拉丁语的练习中存在如此多的不尽如人意的偏误的原因,那就是,学生们常常需要在同一个句子里运用不同的句法规则;如果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语法现象,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学生们是多么聪明。的确,要是生活也能够如此安排:一次只出现一个难点,那该有多好啊!

如前文所述,我们对于符合语言习惯的表达关注得太少,非母语者造出的那些句子,即便很难从中找出绝对的“硬伤”,母语者也从不那么说。对(法语或者德语的)母语者而言,我们教科书里的很多法语和德语句子也同样不那么自然,就像那些在海外出版的初级英语读物中也有一些英语母语者从来不说的句子一样。

与语言的习惯用法和习惯表达密切相关的是它的语体特征,我们的教材在这方面也是问题百出。在初级读本最开始的内容中,那些属于庄重语体或专门用在诗歌体裁中的词语,与日常生活所用词语不加区别地混在一起,却没有提示学生不要使用这些词语。一位想学英语的外国人首先应该学会像“grief”(悲伤)、“sorrow”(悲伤)这样的词,但是他最好别过早地去学“woe”(悲伤)这样的词,否则他很可能会造出类似“it was a great woe to me.”(我很悲伤。)这样可笑的句子。“unwilling”(勉强的)比“loth”(勉强的)常用,“wash”(洗)比“lave”(洗,沐浴)常用,“lonely”(孤独的)或者“forsaken”(孤独的)比“forlorn”(孤独的)常用,等等。但在利斯托夫(Listov)为初学者编写的英语读本最前面的一页中,我们发现了“I bid him go”(我吩咐他去)(意思是I told him to go、I asked him to go或者I ordered...)这个句子,既过时,又生硬,也过于书面化,而在同一本书里,“foe”(敌人,仇敌)比“enemy”(敌人,仇敌)这个必不可少的通用词语更常用。在几本英语初级教科书中,从头至尾都用不自然的“commence”(开始),而不用更自然的“begin”(开始);同样地,用不太常用的“purchase”(购买),而不用常用的“buy”(购买)——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是,那些普通的、必不可少的词语其变格和屈折变化形式是不规则的。

初学者只会使用那些最常用的词语;他应该不会用到诗歌乃至更典雅的散文中使用的词汇。任何事物一旦超出需要,就会变得有害,因为这不仅会带来记忆负担,还会妨碍对最必需的词汇的完全掌握。并且,由于学生在语言学习的最初阶段就将文学表达和普通散文、日常会话中的用语混在一起学习,等他达到可以读懂优秀作家作品的水平时,他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诗歌与典雅散文语言的表现力。但即使是那些不属于文学语言的词语,其中也有很多可以毫无顾忌地放在后期学习,这样就可以为那些最必需的词语腾出空间。对这些词语的学习,初学者要能达到毫不犹豫就能运用自如的水平。比如,在戈尔德施密特(Goldschmidt)小姐的图画教学法(这种方法在她的祖国丹麦以外的很多地方很流行,而且享有盛誉)中,我发现至少有58个单词多少跟女士服饰有关。在这本书中,我还发现在“cuisine”(烹饪、厨房)这一标题下有46个单词,其中有“bouilloire tamis(水壶滤筛)、 passoire(漏勺)、pelle à main(锅铲)、puisoire(勺子)、lavette(洗碗布)、canelle(桂皮)、évier(水槽)、coquetier(蛋盅)、écumoire(撇沫器)、entonnoir(漏斗)、pilon(杵)、râtelier(餐具架)、râpe(床儿)、billot(砧板)、manne(双耳柳条筐)”。我不禁为没有人来折磨我、让我学习这些单词而感到庆幸。在巴黎和其他一些说法语的地区,我似乎都能顺畅地用法语跟他人交流,就像我虽不懂得所有的专业术语,但一样能看懂许多法语书一样。但是,另一方面,我深刻地认识到,如果我的词汇量只局限于戈尔德施密特小姐的图画书,我就不能很好地用法语进行交流,也不能很好地阅读法语书。

在语法学习中通常也会学到很多没用的词语。有极少数的词语,比如“louse”(虱子),即使是法语或英语学得最差的小学生都能熟练掌握,原因在于“pou”(虱子)和“louse”(虱子)的复数形式正好都是不规则的 [2] 。词语的复数形式一旦与一般变化规则不同,学生们就必须为了所谓的完备性来学习。因此我们不得不在学校里学习以下这些烦冗的词形:“amussis、ravis、sitis、tussis、vis”,通常还有“febris、pelvis、puppis、restis、turris、securis” ,而在这种情况下,知道“vis、vim”(可能还有“sitis、sitim”)也许就足够了;还有一些其他的词语(对应的英文是ruler、hoarseness、rope),我相信它们从未在我们阅读的拉丁语文学作品中出现过。这就是无论我们是不是要在补充练习中使用这些词,是不是要让其宾格以“-em”结尾,对上面那些词语而言,结果都不会有什么差别的原因。接下来,我们可以很自豪地一口气举出不少烦琐的变形,比如“amnis、axis”等,毫无疑问,这些不规则变形让我们花费了很长时间才搞清楚。还有一些词语,至少如“scrobis、sentis、torris、vectis”这几个词,对我们来说完全用不上;除了以下情况:在某个千载难逢的情况下遇到了它们中的某个词,我们很清楚地记得它是依据哪条规则进行变化的,但对它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以及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却很容易忘记。不过,这也没有多大区别,因为它出现的概率太小了,能否记住它是不是阳性对理解阅读材料毫无影响。(这里再补充一点,或许可以稍感欣慰:有些阳性的词语其实也可以做阴性使用,古罗马人在使用词语时并不像拉丁语教师那样刻板)。斯威特就曾写道:“在德语语法中,以- ung 结尾的名词都是阴性,但我开始学的 Hornung (二月)这个词却是一个例外。若干年后,这或许是我除了 petschaft ‘印章’(seal)以外记得最牢的德语单词, petschaft (印章)这个词也是我在记 Hornung 的同一时期用同一种方法记住的。但是,直到现在,我在任何一本现代德语书中都没见过这两个词,也没有在会话中听到过它们,除了在一些德语的方言中使用以外, Hornung (二月)一词已经完全过时了。在我开始编写《中高级语法》时,我在瓦尔特·冯·德尔·福格尔魏德(Walther von der Vogelweide)的一首诗中终于遇到了这个词,不过在那之前,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曾学过它。” [3]

在大多数为外国人编写的英语语法书中, caiman (凯门鳄)这个单词非常重要,让很多学生终生难忘,这只是因为它的复数形式不是 caimen ;类似地,学生们反复地被告知, die 在表示“铸币时用的钢模”义时,其复数形式是 dies ,但现在其实已经很少遇到 die 的这个用法了。下文中还会提到斯托姆对 travail (工作)这个词语的评述。

幸运的是,许多这类词语已经从后来出版的教材中删去了,但毫无疑问,仍有剔除不适当用词的工作要做。

[1] 在哥本哈根的指示牌上就出现了下面这个有趣的有算术谬误的例子:Stövle—og skomager,Boot—and shoemaker,Botte—et cordonnier。
上面分别是丹麦语、英语、法语中“靴子—鞋匠”对应的翻译,但是意思不完全一致。作者在这里想说明,这样的对译是生硬的,有些甚至是不存在的。比如,鞋匠在英语中就是“shoemaker”,而不需要加上boot这个词语,但是在法语中却是必须的。——译者

[2] 法语 pou (虱子)和英语 louse (虱子)的复数形式分别为 poux lice 。——译者

[3] 斯威特的《实用语言研究》( Practical Study of Languages ,Sweet,p.110.)。 8xcNZItV1dNfnDg76i70fu0lFZqypHvLYsjoJ8wxDVmkRDxqIgfXawnhl/LV7r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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