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自思忖,我之沉湎于读和写,并且渐成常习,经年又年,进而茧缚于在别人们看来单调又呆板的生活方式,主观的客观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世上有懒得改变生活方式的人。
我即此族同类。
但,我更想说的是,按下原因种种不提——我之所以爱读爱写,实在的,也是由于爱语文啊!
我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偏科于语文的。在算术和语文之间,我认为,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算术课堂上没有集体朗读的机会。而无论男孩儿女孩儿,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的。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记得非常清楚,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小山羊看家》:山羊妈妈出门打草,临行前叮嘱三只小山羊,千万提防着,别被大灰狼骗开了门,妈妈敲门时会唱如下一支歌——
小山羊儿乖乖,
把门儿开开,
妈妈回来了,
妈妈来喂奶。
那是我上学后将要学的第一篇有一个完整故事的课文。它是那么地吸引我,以至于我手捧新课本,蹲在教室门外看得入神。语文老师经过,她好奇地问我看的什么书,见是语文课本,眯起眼注视了我几秒,问我能讲吗,我说能。然后她什么也没再说,若有所思地走了……
几天后她讲那一篇课文。“我们先请一名同学将新课文的内容叙述给大家听!”——接着她把我叫了起来。教室里一片肃静。同学们皆困惑,不知所以然。我毫无心理准备,一时懵懂,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普通的孩子对吸引过自己的事物,无论那是什么,都会显示出令大人们惊讶的记忆力。我几乎将课文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了。那一堂语文课对我意义重大。以后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我也更爱上语文课了。
我认为,大人们——家长也罢,托儿所的阿姨也罢,小学或中学教师也罢,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若善于发现其爱好,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良好的机会,使之得以较充分地表现,乃是必要的。一幅画,一次手工,一条好的造句,一篇作文,头脑中产生的一种想象,一经受到勉励,很可能促使人与文学、与艺术、与科学系成终生之结。
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当年我的人生理想是考哈尔滨师范学校,将来当一名小学语文老师。我的中学老师们和同学们几乎都知道我当年这一理想。但“文革”斩断了我对语文的偏爱。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在成为获全国小说奖的作家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在我写作的前十余年始终有这一种得意心理。直至近年才意识到我想错了。语文学识的有限,每每直接影响我写作的质量。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我初三的语文课本中没有鲁迅那一首诗。当然也没谁向我讲解过,“华盖运”是噩运而非幸运。二十余年间我一直望文生义地这么以为——“罩在华丽帷盖下的命运”。也曾疑惑,运既达,“未敢翻身已碰头”句,又该作何解呢?却并不要求自己认认真真查资料,或向人请教,讨个明白。不明白也就罢了,还要写入书中,以己昏昏,使人昏昏。此浅薄已有刘迅同志在报上指出,此不啰唣。
读《雪桥诗话》,有“历下人家十万户,秋来都在雁声中”句,便又想当然地望文生义,自以为是凭高远眺,十万人家历历在目之境。但心中委实地常犯嘀咕,总觉得历历在目是不可以缩写为“历下”二字的。所幸同事中有毕业于北师大者,某日乘兴,朗朗而诵,其后将心中困惑托出,虔诚求教。答曰:“历下”乃指山东济南。幸而未引入写作中,令读者大跌眼镜……
儿子高二语文期中考试前,曾问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出自何代诗人诗中?我肯定地回答——宋代翰林学士宋子京的《鹧鸪天》。儿子半信半疑:“爸,你可别搞错了误导我呀!”我受辱似的说:“呔,什么话!就将你爸看得那么学识浅薄?”于是卖弄地向儿子讲“蓬山不远”的文人情爱逸事:子京某日经繁台街,忽然迎面来了几辆宫中车子,闻一香车内有女子娇呼:“小宋!”——归后心怅怅然,作《鹧鸪天》云:画毂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儿子始深信不疑。语文卷上果有此题,结果儿子丢了五分。我不禁嘿嘿然双手出汗。若是高考,五分之差,有可能改写了儿子的人生啊!众所周知,那当然是李商隐的诗句。子京《鹧鸪天》,不过引前人诗句耳。某日我在办公室中,有同事笑问近来心情,戏言曰:“悲欣交集。”两位同事,一毕业于师大;一先毕业于师大,后为电影学院研究生。听后连呼:“高深了!高深了……”我一时不禁疑惑,料想其中必有我不明所以的知识,遂究根问底。他们反问:“真不知道?”我说:“真的啊!别忘了我委实是不能和你们相比的呀,我只有初三的语文程度啊!”于是告我——乃弘一法师圆寂前的一句话。
我至今也不知“华盖运”何以是噩运。
至今也不知“历下”何以是济南。
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虽也遍查书典,却终无所获。某日在北京电视台前遇老歌词作家,忍不住虚心求教,竟将前辈也问住了……
几年前,我还将“莘莘学子”望文生义地读作“辛辛学子”。
有次在大学里座谈,有“辛辛”之学子递上条子来纠正我。条子上还这么写着——正确的发音是shēn,请当众读三遍。
我当众读了六遍。自觉自愿地多用拼音法读了三遍,从此不复再读错。
在相当长的时期,我仅知“耄耋”二字何意,却怎么也记不住发音。有时就这么想——唉,汉字也太多了,眼熟,不影响用就行了吧!
某次在中国妇女出版社一位编辑的陪同之下出差,机上忍不住请教之。但毕竟记忆力不像小学三年级时了,过耳即忘。空中两小时,所问四五次。发音是记住了,然不明白为什么汉字非用这一词形容八九十岁的老人,是源于汉字的象形呢,还是成词于汉字结构的组意?
三十五六岁后才从诗词中读到“稼穑”一词。
我爱读诗词,除了觉得比自言自语让人看着好些,还有一非常功利之目的——多识生字。没人教我这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作家再学语文了,只有自勉自学了。
一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人,能识多少汉字?不过三千多吧?从前以为,凭了所识三千多汉字,当作家已绰绰有余了吧。不是已当了不少年作家,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了嘛!
如今则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三千多汉字,比经过扫盲的人识的字多不到哪儿去呀。所读书渐多,生词陌字也便时时入眼,简直就不敢不自知浅薄。
望文生义,最是小学生学语文的毛病。因为小学生尚识字不多,见了一半认得一半不认得的字,每每蒙着读,猜着理解。这在小学生不失为可爱,毕竟体现着一种学的主动。大抵地,那些字老师以后还会教到,便几乎肯定有纠正错谬的机会。但到了中学高中,倘还有此毛病,则也许渐成习惯。一旦成为习惯,克服起来就不怎么容易了。并且,会有一种特别不正常的自信,仿佛老师竟那么教过,自己也曾那么学过,遂将错谬在头脑之中误认为正确。倘周围有认真之人,自也有机会被纠正;倘并非如此幸运,那么则也许将错谬当正确,错上几年,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矣……
“悖论”的“悖”字,我读为“勃”音,大约有三年之久。我中学时当然没学过这个字。而且,我觉得,“悖论”一词,似乎是在“文革”结束以后,80年代初,才在中国的报刊和中国人的话语中渐被频繁“启用”。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终于敢公开地论说悖谬现象了。我是偶尔从北京教育电视台的高中语文辅导节目中知道了“悖”字的正确发音的。
某日,我问一位在大学做中文系教授的朋友:“我常将‘悖论’说成‘勃论’,你是否听到过?”他回答:“在几次座谈会上听到你发言时那么说。”又问:“何以不纠正?”回答:“认为你在冷幽默,故意那么说的。”再问:“别人也像你这么认为的?”回答:“想必是的吧?要不怎么别人也没纠正过你呢?你一向板着脸发言,谁知你是真错还是假错……”我也不仅在语文基础知识方面浅薄到这种程度,在历史常识方面同样浅薄。记不得在我自己的哪一篇文章中了,我谈到哥白尼坚持“日心说”被宗教势力处以火刑……有读者来信纠正我——被处以火刑的非哥白尼,而是布鲁诺……我不信自己在这一点上居然会错,偷偷翻儿子的历史课本。我对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皇室权谋,今天你篡位、明天我登基的事件,一点儿也不能产生中国许多男人产生的那种大兴趣。一个时期电视里的清代影视多得使我厌烦,屏幕上一出现黄袍马褂我就脑仁儿疼。但是为了搞清那些令我腻歪的皇老子皇儿皇孙们的关系,我每不惜时间陪母亲看几集,并向母亲请教。老人家倒是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中国的王朝历史真真可恨之极,它使那么多那么多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包括我母亲这样的“职业家庭妇女”,直接地将“历史”二字就简单地理解为皇族家史了……
一个实际上只有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男人成了作家,就一个男人的人生而言,算是幸事;就作家的职业素质而言,则是不幸吧?起码,是遗憾吧……写作的过程迫使我不能离开书,要求我不断地读、读、读……读的过程使我得以延续初中三年级以后的语文学习……我是一个大龄语文自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