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不是我写作的长项。我也以小说、散文或杂感的文字形式对“爱情”说三道四过,但是从未认真思考爱情文学竟有哪些“规律”。
依我想来,倘爱情在现实生活之中是有“规律”的,那么将肯定反映于文学中。
爱情在现实生活之中究竟有无“规律”呢?我认为是有的。是什么呢?
我想,首先是爱上了一个人;其次是也争取被那个人所爱;最好是两件事同时发生。我只有这么可怜的一点儿常识。
同时发生的情况,通常叫双方“一见倾心”,甚而“相见恨晚”。
倘一方已“名花有主”,而另一方已为人夫,那么爱情对于双方,无疑地有点儿成为“事件”的意味了。这种“事件”,如果成为文学、戏剧或影视的“中心事件”,那么它们当然就是“言情”的了。言就是说,就是讲,就是写出来。这会儿我用这个词,毫无对爱情文学的轻慢企图。尽管非我长项。
比如《安娜·卡列尼娜》——在两句关于幸福的家庭和不幸的家庭的名言之后,托翁紧接着另起一行写道:“奥布隆斯基家里一切都混乱了。”为什么呢?因为妻子发觉了丈夫和他们家从前的一个法国女家庭教师有暧昧关系,她向丈夫声明她不能再和丈夫在一个屋子里住下去了。这样的状态已经继续了三天……妻子没离开自己的房间一步,丈夫三天不在家了。小孩子们像失了管教一样在家里到处乱跑……
安娜是赶往哥哥家平息风波的,结果她在火车上遭遇了渥伦斯基,也与她命运的悲惨结局打了个照面儿……
托尔斯泰为什么不从火车站直接写起?奥布隆斯基与渥伦斯基在站台偶见,他向后者讲起了他那社交界人人皆知的妹妹,以及他那在全世界都很有名望的妹夫……
又为什么不干脆从火车上写起?坐在同一包厢里的渥伦斯基的母亲——同样也是贵妇的女人,正向安娜讲她那风流无羁的儿子……
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托翁他有意一开始就将某一类爱情的发生当成一类“事件”来展现……
我不太了解女人对男人有多少种爱的方式。对于爱情在男人这儿的方式,我也仅能说出如下,并且是小说告知我的几种:
第一,情欲占有式——比如《卡门》,比如《白痴》。书中的男人因长期占有不成,杀死了女人。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中,我认为都是男人可耻的行径。当然,两部作品的意图并不在于道德谴责。前者的创作显然更是由于塑造典型人物卡门而激发的;后者在于揭示出男人病态的强占欲……
第二,情愫怜惜式——比如《红楼梦》。黛玉不是大观园里唯一美的少女,也非最美的。宝玉对她的爱,有“人生观”比较一致的原因,但另一个原因也许还因为,黛玉是在大观园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最容易陷入孤单无依之境的一个“妹妹”。除了是姥姥的贾母,谁还会真的替她的人生着想呢?所以宝玉一定要对她负起怜花惜玉的责任。生活之中许多男人对女人的爱,往往萌生于此点,或大量掺杂有那样的成分。文学作品中自然便不乏例子。宝玉和黛玉之间,甚至有点儿柏拉图式爱情的意味。他梦见秦可卿,与袭人初试云雨情,但与黛玉,虽心心相印,却又并不耳鬓厮磨、眉目传情。即或传,传的也常是各自心思。他们仅在一起偷看过一次《西厢记》罢了。宝玉对黛玉,是较典型的怜惜式的爱。是怜惜,不是怜悯。怜悯往往是同情的另一种说法。而怜惜,我以为,几乎是一个有性别的词,几乎专用以分析男人对女人的爱情才比较恰当。对象或人或物,都属娇弱、精致、易受损伤的一类,故“惜”之。“惜”是珍视之意。“惜”而甚,遂生出“怜”。“怜惜”一词,细咀嚼之,有怕,有唯恐的意味。怕自己“惜”得不周,怕所“惜”之人或物,结果真的被损伤了。因为太过精致,便又是经不大起损伤的,属于需“小心轻放”一类。黛玉各方面都是个太过精致的人儿。故宝玉爱她,每爱得小心翼翼。在宝玉,是心甘情愿;在黛玉,是她最为满足的一种被爱的感觉。太过精致的人儿,所祈之爱,每是那样的……
第三,负罪式——比如《复活》。第四,纨绔式——比如《悲惨世界》中芳汀的命运,便是由纨绔的大学生造成,他们“只不过是想开心开心”。第五,背信弃义式——如《杜十娘》中的李甲。第六,心胸狭隘的例子,如《奥赛罗》。自尊刚愎的例子,如高尔基的《马卡尔·楚德拉》——女人要向她求婚的男人当众吻她的脚。她并不是不爱他,但她高傲得那样,一种特质的草原游走部落女人的高傲性格;结果他当场杀死了她,随后才跪下吻她的脚。义无反顾,宁要爱情不要王位的例子,那就算温莎公爵做得最干脆了……
女性对男人的爱,以文学作品而言,从前打动我的是《茶花女》和《简·爱》,《乱世佳人》也是不能不提的,那是双方都很执着的一种爱。执着,又企图驾驭对方。双方终于还是谁也没有驾驭得了谁,于是只有爱吧!某种爱有克服一切外在的和内心障碍的能量。
我理解诸位提出你们的问题,其实是在想——如果有些规律,循而写之,不是讨巧吗?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谁是预先谙熟了爱情的一切规律再开始恋爱的吗?循着所谓创作的规律去写作,那也只能写出似曾相识的作品。当然我也很不赞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主张。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文学作品中,爱情发生和进行的过程本质上都是差不多的,甚至可以说是千篇一律,连在神话中都是这样。靠什么区别?——靠情节。靠什么使那情节可信而又有吸引阅读的魅力?——靠细节。诸位若有心表现校园里的爱情“事件”,常觉力有不逮的是什么?我猜首先是情节和细节两方面。情节司空见惯也没什么,爱情本身就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为一写而储备的细节也司空见惯,那就还不到该落笔的时候。如果根本没有什么细节储备,那就先别急着铺开稿纸。当然,现在诸位都不像我这样用笔写了——那就先别急着开启电脑。开启了,十指频敲,也是敲不出多少意思的。
有一种现象是——企图靠修辞替代细节,而那是替代不了的。一个好的细节,往往胜过几大段文字,反过来并不是那样。以为单靠情节就不必在细节上费心思,那也是徒劳的。谈开去,中国影视,在哪些方面往往功亏一篑?细节呀!人们对《英雄》颇多微词,以我的眼看,几乎没有剧情细节,而只有制作的细腻。
情节是天使,细节是魔鬼。
天使往往不太超出我们的想象,一旦出现,我们接着能预料到怎样;魔鬼却是千般百种的,总是比天使给我们的印象深得多……
我曾鼓励我的选修班的同学写校园爱情。校园里既然广泛发生着爱情,为什么不鼓励写呢?几名女生也写了,写得很认真。但我又不知如何看待,连意见也提不大出。因为我此前没思想准备,不知校园里爱情也进行得如火如荼,不了解当代学子的恋爱观,甚至也不了解诸位都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幽会……
所以在指导校园爱情文本写作方面,我很惭愧,自觉对不起我的学生。但以后我会以旁观的眼注视大学校园里的爱情现象。旁观者清,那时我或会有点儿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