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离我们最近的城市公园,其实还有属于自然保护地的自然公园。什么是自然保护地,什么又是自然公园,它们之间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自然保护地的概念。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在类型上,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
那什么是自然公园呢?自然公园顾名思义跟大自然有关,比如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它是国家为了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而设置的自然保护地,不仅具有公众观赏性,还有生态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说起自然保护地,不能不提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IUCN 是由各国政府协商建立、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际自然保护机构,1948年成立于法国的枫丹白露,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有1000多个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成员,11000名科学家和专家作为志愿者参加工作,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护团体。IUCN用了近50年时间制定的《自然保护地管理分类标准》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为广泛、接受度最高的自然保护地分类模式,对自然保护工作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王芳摄)
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王芳 摄)和公园内的科普指示牌(赵新全 摄)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即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的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约1133公顷,隶属于中国科学院。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南亚热带地带性森林植被。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华南地区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地区之一,被生物学家称为“物种宝库”和“基因储存库”。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可以看作是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开端。
改革开放后,我国又建立了一大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多种类型的保护地,基本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资源。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和自然教育开始有了法律保障。
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腹地的布喀达坂峰(青海省最高峰) 连新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