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远古时的人类正处于幼稚时期,生产力极其低下,他们对人类的生死及自然界里的许多现象,既不能抗拒也不可能理解,只能幻想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来主宰它,于是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神。当社会生产由渔猎转入农耕,便产生了驱鬼逐疫的祈禳性祭祀活动。早期社火还与远古时的图腾崇拜、原始歌舞也有着渊源。图腾崇拜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极为漫长的时期,原始社会的人们,把本氏族的图腾标志雕刻在石壁、木柱上,或刺在身上、画在脸上,有的还制成面具,每逢祭祀的时节,便在身上绘有图腾图案或戴上图腾面具,边击打着劳动工具,边跳着模拟图腾物的舞蹈,狂呼狂舞,祈望所崇拜的图腾能给予一种神奇的力量。到了商周时期,宫廷里就有了逐鬼的祭祀仪式,周代称之为“大傩”,是一种带有巫术性的舞蹈。《论语疏》称傩为驱逐疫鬼。驱傩时,四人戴冠及面具,黄金为四目,衣熊裘,执戈扬盾,口唱巫术咒语,在室内到处乱打,以使鬼惧怕而逃遁。这一古老习俗由宫廷传入民间,沿袭演变,便形成热闹非凡的社火活动。
再说一说神话的支撑。从古籍中也可以看到早期社火的雏形,如《风俗通义》中记载:“击器而歌、拊掌而舞……祈于天地,以期吉也。”又如《礼记·祭法》云:“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这里面还有一个神话在作支撑。相传水神共工的儿子勾龙是社神。共工长得人脸蛇身,满头红发,性格暴烈好战。有一次,他和祝融(传说中的火神)作战,一怒之下头触不周山,竟然把撑天的柱子碰断了,顿时,天崩地裂,洪水泛滥成灾。接下来,便有了擎四柱、女娲(传说生于仇池)炼五彩石补天的诸多神话,这里用不着再一一细说了。再说,勾龙见父亲共工闯下大祸,心里非常难过,为了替其弥补过失,便亲临九州,不舍昼夜,填平了一道又一道大裂缝。水患平息,黄帝见其有功,便封为“后土”,让他丈量并掌管土地,从此便成了人们祭祀的社神。在西和民间还有一则传说,说的是那个怒触不周山的共工,另一个儿子却是个瘟神,他视力不好,小气多疑,稍不顺心,动不动就散播疠疫,但又胆小如鼠,尤其最怕响器烟火。于是,聪明的人们便燃放烟火、击器歌舞,用来祈福禳灾、驱邪避恶。随着岁月的不断推移,逐渐演变为乡村祭神、娱神、迎神的赛会,并加进杂戏表演。烟火在白天不适时宜,效果也不好,自然就成了黑社火。尤其社火队在夜间出动,单溜摆灯,长约数里,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灯景格外壮观;进入村落表演,灯火辉煌,鼓乐喧天,人声鼎沸,岂不神惊鬼怕。
西汉水上中游是个农业区,有史以来人们普遍信“巫”好“鬼”,而且是多神、泛神、众神的崇拜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大多数人的心理趋向。逢庙烧香,见神磕头,似信非信,信而不专,敬我所需,为我所用,是众多的崇拜者的共同心愿。比如,想要孩子的求送生娘娘,想得钱财的求财神,逢事遇难的求观音,久旱无雨求龙神……到了年头岁尾,少不了要安“土”酬神、聚众闹社火。当然,平日不烧香,灾来抱佛脚,也是司空见惯的事。尤其是科学不发达的年代,人们把许多希望寄托在神的意志上,希望遇难呈祥,祛祸得福,一年太平,等等。神是心灵的慰藉,神也是精神的寄托;人可以冒犯,而神则不可冒犯。这是当地由来已久的民风民俗。
社火之所以兴盛并不断发展延续到现在,那是因为一直借助了神灵的名义。在人们的传统潜意识中,“万物有灵”,神是万能的。举凡三界神仙人鬼,不可一概而论,有好的也有坏的,如前面提到的那个“瞎瘟神”,便是坏神中的典型代表之一。过去,人们的认识极其有限,只是按照当时情形下判断,把自然现象归结为有意识的神灵等力量的预定行动。郭朴《山海经·大荒西经》注云:“古者神人杂扰无别,颛顼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结束了“人神杂扰”的时代。后来,人们害怕神又敬奉神,当然恶神灵也要敬,自然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追溯社火一词的出现,有记载的最早见于宋代的一些古籍。单就西汉水流域而言,当时处于宋金、宋元的最前沿,尤其南宋后期,兵荒马乱,战祸连绵,人口流动频繁,居民“遇事就求神”,“灾来抱佛脚”,对“社”与“火”的崇拜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元代,西番长期入主,其文明程度远远落后于当地,致使社会经济、文化等几近停滞不前。明朝几次大规模的集体移民,外部民间艺人少不了又给这一地域的黑社火注入了新鲜活力,当地移民也给外部输送去了不少异域养分。民俗是传承的、流动的、变异的,也是相辅相成的。再说,古时君王每年都要隆重祭祀社稷,作为臣民的老百姓怎能无动于衷呢?社火在民间得以发展盛行,也是名正言顺的。
从古籍和有关研究资料来看,社火民俗在我国西北地区有一定的普遍性,但不乏地域特征和鲜明的个性。西和民俗文化中的社火类型,有不少是国内社火里的典范,表现为多元性和包容性。其中既有伏羲和周秦文化的基因,又有氐羌和蒙古元人文化的影响,还有中原和巴蜀文化的成分,经过数千年的融合与积淀,便形成了当今异彩纷呈的社火奇观。尤其伏羲文化、秦早期文化、氐羌文化,这在全国来说是独具魅力的。在陇南,仇池国遗民——生存在文县的白马人,和宕昌羌族后裔,其社火形式至今仍很古老原始,这不失为我们地域社火文化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值得抢救、保护、挖掘并深入研究。
据西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社火头儿说,过去社火准备、排练结束,出灯后的第一场,首先得给本村土地神或附近寺庙里的各路大神表演,至虔至诚,约定俗成,不能更改。此俗称“神社火”。其接下来的日子里,按照路分和地域,由近及远,给邻村表演。表演之前,先要派探马一路吹着牛角觱篥(牛角号)去放马,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给口信或口面通知,好让对方早作迎送准备,说白了就是相互尊重。这就是“送社火”(俗称“送太平”),起到了密切邻村关系的作用。如果对方村里也在耍社火,必须礼尚往来,还要“回送”一场,以增进友谊。也有提前邀请别村社火的,俗称“请社火”或“请太平”。请社火只能预先商定时日,表演时不能随便越过沿途大小村庄,否则犯忌,将会酿出事端:轻则社火队灯火被毁,重则造成械斗仇杀,但表演队有口难辩,有屈难伸,只能忍气吞声。也有两村之间有重大历史隔阂,多年互不往来者,只能绕道,另当别论。不过,相互间谁也不愿寻晦气、触霉头,格外小心谨慎。社火队表演到某村,某村就要负责治安,丝毫不敢大意,甚至只能说赞美之语,不能有半点抵贬之言,这也是犯忌的。另有一点需要提一提,如果哪个村里有个人或单位邀请,观场耍结束后,便分成几小队,到其院落搞一些小型表演,以达到祛邪禳灾、求福的目的。西和北、南两关,此风最盛。过去如此,近些年便不请自到。送社火是替外村人“娱神”、驱邪求清平的,请社火是替本村人“娱神”、祛邪纳福的,所以不论是“请”是“送”,社火耍到哪个村,哪个村的各家各户都有募集物质酬谢的习俗。过去一般是添灯油、奉蜡烛、端干盘子、给龙、狮等披红挂彩,拿烟酒茶物招待社火头及演职人员,用三眼铳或鞭炮迎送社火队;现在除了承袭一部分古俗,通常偏重拿现金、烟、酒酬谢。
社火队进村,或到某单位院落,排完场子后的第一个节目必须是与神有关的节目,俗称“神社火”。神社火有《刘海撒金钱》《天官赐福》《打鬼》《八仙庆寿》等。石峡、六巷、大桥一带还盛行《抡麻鞭》,这恐怕掺杂有氐羌古风,因氐羌少数民族民众曾在此地生存的年代较长,白马氐杨氏还建立过前、后仇池国政权。氐族人多数被汉化,但“火把节”“仇池舞”(现在称“池哥昼”)、送瘟神中的一些内容,在今天的社火中多有遗留。接下来,各类节目轮番登场,文的武的,说的唱的,杂耍的,逗笑的……场上总有新看点。一个场次与另一个场次之间的节目形式常有增减,但舞龙、舞狮、跑旱船表演及晋状元、耕种系列说唱等一些传统节目必不可少。“娱牛”虽然往往安排在整场社火的后场,但对农人来说却是重中之重,这自然与秦先民、氐羌民族早期农耕生产生活习俗脱不了干系。娱牛、耍龙之后,最终还要由“姜子牙”封神,说一些消灾祛邪、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升官发财、清吉平安之类的喜话;社火队成员全拥围在一起,不停地呼应一番。整场社火,从迎神开始,到封神送神结束,少说也得两个时辰。
俗言道:“人欢喜得神欢喜。”综上所述,难道不是“以神灵的名义”在耍社火吗?当然,这是指传统的过去。现在,除极个别村庄仍盛行“黑社火”外,大多数将其改为不用灯火的“明社火”,昔日的各种灯具失去了灯火,全成了“空壳”。同时,也在与时俱进,剔除了不少迷信色彩,少了部分神文化,增添了许多新时代积极向上的内容。传承创新,重在娱人娱己、活跃城乡文化生活,但透过表象看本质,仍然没有彻底拔掉“娱神”的这面古老“旗帜”。
《西和文史资料》第三辑,2006 年 6 月;收入时有删节。
《文化陇南》第 65 期。201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