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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正月耍社火

“庄稼汉乐,正月里耍社火。”

——摘自西和民间俗语

(一)

西和社火集民俗、民间艺术之大成,文化内涵深厚,地域特色鲜明,生命力是极其旺盛的。若从原始宗教、祭祀意义上来考察,则源自古先民对“社”与“火”的崇拜。

先说“社”。从字源构成意义上来看,左“示”右“土”,含义独特,是个会意字,除狭指土地神外,也可理解为祭祀山神、土地神之类。古代人们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称为“社”,可见涵盖的内容很广。戴圣《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白虎通·社稷》里亦云:“王者所以有社稷者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再如《商君书·更法》里也说:“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与“社”相关的文字记载,多见于古文献典籍,言之凿凿。从以上几处引述文字可以看出,帝王每年都要祭祀社稷,以此感化神灵,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使其江山稳固。而老百姓自然上行下效,虔诚有加,憧憬未来,又有着民间祭祀的“新花样”。土地被先民们一直视为人类的衣食之源,特别是渔猎游牧文化被农耕村落文化所继承之后,土地便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于是渴望风调雨顺、农作物丰收或驱鬼逐疫的祈禳性祭祀活动便产生了。此后,山神庙、土地庙遍布各地,有的村落多达三四处,祭祀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社”又是共同活动的或服务性的一种集体组织。文献记载中,西周时按不同等级在全国设有许多社,有大社、王社、国社、侯社、置社等,后世在沿袭中不断创新优化,又赋予许多新的含义。“社”在民间,除了是祭祀百神、人神同乐的主要场所之外,同时在凝聚本土民心及社会结构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此外,“乡村祭神的结会,迎神送祟的庙会,朝顶进香的香会,都是社的变相。”(摘引民俗学家顾颉刚先生语,见《古史辨·第一册首序》)。

再说“火”。火的发现与使用,促使人们告别蛮荒逐渐步入文明,形成了崇火、尚火观念。原始先民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面对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不但依靠自身力量,而且还凭借集体成员的聪明才智,团结协作,不断与自然灾害作抗争,有了社会形态。他们认为“火”有灵性,视为神物,尊其为火祖、火神,继而发展到举行图腾、神灵崇拜仪式。他们用火在烧烤食物、取暖的同时,频频借用火的神力来惊吓、驱逐怪兽。据说有一种叫年的怪物(有的称其为“山魈”),常在冬春之交的夜间出没,祸害人类,凶残无比,但也有其自身弱点,最惧怕火与响器。于是,人们视其软肋、蛇打七寸,到时便敲击响器、举火把、燃篝火,聚众呐喊着来加以驱赶,以求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来考察,这正好是民间社火形态的起点,在性质上已和民间黑社火有类似之处。

另外,仇池国遗民——文县白马人,至今仍有打着火把迎祭山神、迎五谷神的遗俗;他们成群结伙敲锣打鼓,欢聚在一块,彻夜烤街火、跳圆圈舞,乐而不知疲倦。在平日,不分男女老幼,从不跨越火塘,甚至连火后余灰也视为“神圣之物”,谁也不敢将其亵渎。这是有特殊历史原因的。仇池曾是白马氐世居发达之地,其杨氏政权几度兴衰,虽被一些史学家拒之于“十六国”之外,但仇池国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不可等闲视之。自隋唐以来,随着中原统治者民族矛盾的日益加深,创造灿烂民族文化的氐羌居民一直处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封闭生存,一日数惊,多灾多难。他们或迁徙,或被汉化、藏化,或同而不化。正因为迟发展,才保留下来我主笔了的许多独特的古老习俗。今天,如果我们将仇池故地民众举火把、打灯笼隆重“圆庄”,以及羊皮扇鼓舞等许多相关习俗联系在一起详加考察,很难断言是汉人影响了氐人?还是氐人影响了汉人?不过,客观地说,多民族文化在漫长岁月中互为影响,交融互补,优胜劣汰,最终形成了独特的西汉水地域文化。说来道去,民间社火形态中的火崇拜是毋庸置疑的。

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当然,在早期社会形态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通常在狩猎之后要举行庆贺活动,或聚众扮兽庆贺,以此彰显智、勇、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教育下一代。这是最早的扮兽戏和“村傩”活动。民众以宗族设“堂”,以村、寨立“社”,将各种情趣相同或不同的人组织起来办“会”,成立社头会首,订社规、立会章,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约束力,遇有违规犯章者,也有权力过问或处理。这种会社,每逢迎神赛会、庆贺集会,必然举行各种游艺活动,锣鼓火把助威,龙灯狮灯相随,显然是“人威”在助长“神威”。这也正是形成社火风俗的原因之一。

简言之,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火是人类熟食和取暖的必备条件。先民们对土地和火的崇拜,遂产生了祭“社”与“火”、重图腾及厚家祠宗庙的习俗,再加上长期生产力低下,“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对龙、虎、狮等敬畏有加,面临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在后来的发展中娱乐因素逐渐增强,相继糅入了许多娱神、人神同乐的“杂耍”内容,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民间规模盛大、形式博杂的闹春社火。

(二)

社火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起源于上古祭祀活动。宋代诗人范成大在《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中有“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真实写照,对此,他又认为“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另外,诗人陆游在《游山西村》中写道:“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可见其延绵之久。宋代的陇南,正处于宋金、宋元的最前沿,尤其是南宋后期,战乱频繁,生灵涂炭,苦不堪言的当地民众,为了求得生存和太平,寄希望于众神福佑,往往倾注满腔热情来虔诚娱神。单就西和境内而言,以祭祀社神、谷神为主要内容的社火产生年代较早,真正要说到趋于成熟,发展成为有较高水平的大地艺术,相对会晚一些。陇南师专教授、民间艺术研究中心主任余永红先生田野调查后认为,当地社火本真地、艺术地体现了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加上民众的期冀、娱乐、攀比等因素,得以发展盛行,但其文化渊源还是很深远的。

西和社火有着鲜明的个性和地域文化特色。秦先祖数辈带领先民在北部地带惨淡经营,白手起家,崛起后不断扩疆固土,最终一统六合,曾创下中华历史上的辉煌;白马氐杨氏雄心勃发,曾倚凭天险仇池扩大根据地,亲晋附魏,抑南制北,先后建立过四个少数民族政权,可称得上扬威青史。捎带一句,羌人和氐人亦敌亦友,也不甘沉默,在宕昌建立过宕昌国。历史岁月中,仇池故地的白马人早被汉化,但生存于甘肃文县、四川平武和九寨沟一带的白马人后裔(现称白马藏族),经笔者前后两次赴实地考察,他们和故地人在许多习俗方面是相通的,这就说明二者颇有渊源。也可以这么说,今天的西和社火中,仍保留有不少白马遗风——社火类型与表演中多有见证。这里,用不着再去细说魏蜀鏖兵,也不去说西番统治和蒙古人入主,更不用去说历史上的多次重大移民,民族大融合,等等。独特的历史因素和地理环境,致使周秦文化、三国文化、氐羌文化和蒙汉文化等相互交汇,多元文化碰撞迸射出的火花自然大放异彩,格外璀璨夺目,从而也在不断地丰富着当地民间文化艺术的宝库。

社火,当地老百姓一直称之为“纸糊的道场”或“红灯大愿”,闹起来从来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历史的进程中,尽管世道再变,人们也一直在高扬“娱神”这面旗帜,同时,如陇南地域文化学者焦红原先生所持观点,社火也在不断顺应时代和流变,承载了多元文化对其持续的演绎、嬗变、雕琢与打磨,从而较大程度地集中展现了民众的艺术、才智、审美以及风俗习惯和文化娱乐意识,反映出了民众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

越是民族的,越有地域特色的,越有发掘、保护及研究的价值。

西和社火与“灯节”曾长期并存,传承发展,在明、清两代步入鼎盛期。早年,灯节通常为三天,即正月十四为“试灯”,十五为“正灯”,十六为“残灯”;到了明朝永乐年间,灯节延长到了十天,即从正月初八开始,到十八结束。城乡社火活动更是紧锣密鼓,时日持久,各自为政,老少参与,不舍昼夜。民国时期,好多村庄竟然连续耍到二月初二农活上来时才恋恋不舍地卸降、“倒灯”。当然,紧贴身边生活,内容更丰富,娱乐性也更强。新中国成立之初,时兴扭秧歌(西汉水上游一些乡村至今俗称“烟歌”),传统表演形式中赋予了新时代内容,好些小曲小调也开始“旧瓶装新酒”,如《歌唱红军》《翻身小唱》《新雪打灯》《抗美援朝》等等,至今仍让一些老年人记忆犹新。“文革”十年,社火以“封、资、修”加“四旧”被遭禁革除,使这千百年来活跃于城乡、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民俗活动备受摧残,几近窒息。改革开放,政策放宽,民间社火重放异彩,古风之下又糅进了不少现代科技和艺术元素,从而出现了又一高潮期。近些年来不同的是,城乡民间社火队数量在急剧减少,但多了规模化表演以及时政教育内容,淡化了原有的祈祝本性。为了加大特色文化保护力度,西和县政府多次举办春节社火调演、汇演活动,组织有序,阵容庞大,节目精彩,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特别是传统黑社火中的一些濒临消亡的节目,枯树吐枝,别有一番文化底蕴。单就 2013 年全县春节社火调演而言,仅正月十五一天,就吸引了城乡观众达四五万人。其中,南乡社火队古风不减当年,隆重推出“探马”“马排子”“羊皮扇鼓舞”等传统看家节目,原生态地、艺术地再现了昔日白马先民的军旅生涯,恢宏大气,出场不凡,让在场观众耳目一新;西峪卢水村男女老少齐上阵,一村就闹起了少年、中年、成年和老年四支秧歌队,阵容壮观,亮点多多,可谓空前绝后。

对当地社火文化遗产的敬重,就是对自己祖先的敬重,而这种敬重我们在 2024 年全县春节社火汇演场上真切感受到了。汇演以“仇池儿女心向党 龙腾鼓舞贺新春”为主题,从 2月 18 日(正月初九)开始,为期 7 天,有 20 个乡镇和 1 个县直单位组队参加,每天安排 2至 4 队在伏羲广场依次演出,观众云集,盛况空前。据了解,获得表演第一名的是长道西团和西峪上寨两支社火队。西团社火队参加演出的有 2000 人,文武高低一齐上,汇演之后又到长道街上巡演,可称得上是全民出动;上寨社火队是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就村庄而言是筹资时间最短最多(65 万元)的一次,也是参演人员最杂(700 人)、排练时间最长、节目编排最全、演出阵容又最壮观的一次。

易变的是潮流,不变的是传承。社火,这一根植于传统民俗文化和民族伦理道德深处并绽放在秦西汉水中上游的民间艺术之花,如今已引起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若能继续支持引导,集民间之力加以辛勤浇灌和保护,定会盛开不衰,大放异彩!当然,如果只注重于外在形式方面的保护还远远不够,很可能会丧失内在的鲜活力,成为大地艺术上面目全非的一个“空壳”。2005 年 10 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仅民间社火而言,山西的和陕西的社火都榜上有名。接下来,甘肃陇南文县白马人傩舞“池歌昼”又荣入第一批扩展名录。不难看出,西和民间社火不乏特色,在陇南在甘肃也很有代表性,倘若在原生态保护下逐级积极申报“非遗”,成功是大有希望的。

综上所述,社火闹春民俗在我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但不同的地域又各具个性。西和也概不例外。由于历史的、民族的、地域的、信仰的多元文化和人口流动的种种因素,大而言之,在发展中呈现出了集北雄南秀于一体、秦陇互补为一炉的最基本的特征;小而言之,即使在一个小区域或相邻村庄都有不同的风格和差异。这种不同文化历史结构的沉淀产物,传承发展中形成各地不同的表现风格,使社火这种民间集体活动不但丰富多彩,而且喜闻乐见,更加备受人们青睐。要想全面了解和深入探究当地的社火文化,首先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工作,获得有效的第一手资料;其次要结合历史、地理等多方因素,纵向看传承,横向作比较,放在陇南甚至全国的大背景下详加甄别,综合分析,找出特色,去伪存真。在此,仅笔者多年调查所得,撰成此文,就教于广大民俗文化工作者。

初刊《文化陇南》(第 65 期),2014 年 3 月 20 日。原题为《陇南民间社火》,有删节。 lot0dcJKtm0Cgd/fTmurVy/6Jq8M0vTqxZ0ZtUO8ZmDVdev/+6ypoS5E3eOyy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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