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那个世界里,人们都带着自己的影子生活。我也好,“你”也好,你我都拥有一个自己的影子。
我清楚地记得你的影子,记得在初夏空旷无人的路上,你踩我的影子,我踩你的影子的情形。那是我孩提时代经常玩的踏影游戏。记不清起因是什么了,我们俩不知不觉间玩起了这个游戏。我们的影子在初夏的路上漆黑漆黑的,又浓又密,充满了生气,被脚踩中时,甚至会觉得被踩的地方生疼。当然那不过是个天真无邪的游戏,可我们却一本正经地去踩对方的影子,仿佛那是一种会带来重大结果的行为。
然后我们俩在堤坝的背阴处并肩坐下,第一次接吻。并没有哪一方主动提议,也不曾预先设定妥当,更不存在明确的决心。自始至终都是水到渠成。两人的嘴唇注定要在那里交叠,我们仅仅是听命于心、顺势而为罢了。你闭着眼睛,我们的舌尖微微地、怯怯地互相碰触。还记得在那之后,我们俩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我也罢,你也罢,大概都觉得万一说错了话,就会失去彼此嘴唇上残留的珍贵感触。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俩保持着沉默。过了片刻之后,我们俩又同时开口,两人的话碰撞交混在一起。我们笑了,随后嘴唇再次轻轻交叠在一起。
我手头有一块你的手帕。白色细纱布质地,很简洁,边角上绣着一朵小小的铃兰花。那是某一次你借我用的,我原本打算洗干净后再还给你,却错过了物归原主的机会。话虽这么说,其实半是我有意为之,不想还你(当然,假如你催我归还的话,我肯定会假装是一时遗忘了此事,立刻还给你的)。我时常会拿出那块手帕,在手心里久久地体味料子的感触。这种感触径直与你脉脉相通。我闭起眼睛,沉浸在与你身体相拥、嘴唇相叠的记忆之中。不管是你近在咫尺之时,还是 不知所终 之后,恒久不变。
你在给我的信中写到的一个梦(确切地说应该是那个梦的一部分),我记忆犹新。那是一封横写、多达八页的长信。你的信是用那支作为作文大赛副奖获得的钢笔写的,墨水的颜色总是土耳其蓝(Turquoise blue)。我们两人不约而同,都用当时的副奖钢笔写信,仿佛出自心照不宣的默契。那支钢笔——虽不是什么高级钢笔——对我们来说是珍贵的纪念,是我们的宝物,是联系二人的纽带。我用的墨水是黑色,和你头发的颜色一样漆黑。True black。
“写一写昨晚做的梦。在这个梦里,你也出来露了露脸。”你在信的开头写道。
写一写昨晚做的梦。
在这个梦里,你也出来露了露脸。抱歉啦,不是什么重要角色。终归是做梦嘛,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对吧?毕竟梦不是我自己制造出来的,而是来历不明的人冷不丁地塞过来的东西,(恐怕)光凭我的一己之力是无法随意更改内容的呀。况且,不管是在什么戏剧或电影里,配角都是非常重要的存在不是?配角举足轻重,能让戏剧、电影给人的印象为之大变。所以,虽然不是男一号,也请你暂且忍耐,争取成为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男配角呀。
这先姑且不谈,醒来之后我的心还在 扑通扑通地 (下面有后来用铅笔添画的粗粗的线)乱跳。要知道在回归现实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老是觉得你就在身旁。如果真在的话那可就好玩儿啦……这话当然是开玩笑。
我像平时一样,立刻拿起放在枕边的本子和铅笔头,把梦的内容逐一(不知道这两个字写得对不对)记录了下来。这一直都是我醒来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不管是在一大清早还是在深更半夜,也不管是睡眼蒙眬还是另有急事,我都要把刚刚做过的梦详详细细地记在本子上,能想起多少算多少。我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曾经试过几次,但总是坚持不了一个星期),唯有梦的记录倒是一天不缺地保存完好。这简直就像在宣称,对我来说,比起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梦里发生的事才更具有重大意义。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这样想的。不用说,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和梦里发生的事情,其前因后果截然不同。就好比地铁同气球的差异那样。而毫无疑问,我也同别人一样,被日常生活所束缚,苦苦厮缠在这枯燥乏味的地球表面,得过且过。无论是力大无比的巨人,还是富可敌国的财主,都摆脱不了这种重力。
只不过就我而言,只要钻进被窝里睡着了,“梦的世界”就会启动,清晰无比,差不多跟现实世界一样——不,它每每(不知何故,我很喜欢“ 每每 ”这个词)比现实还更加具有现实感。而且梦境里展现出来的,几乎全都是无法预测、令人耳目一新的事件。而结局又常常搞得人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就好比“咦?这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历过的事情吗,还是在梦里看到的呢?”这种情形。你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吗?类似无法在梦境和现实之间画出一条界线这种……恐怕,跟周围的人相比,我这个人的这种倾向要强烈得多(差不多仪表的指针都要转到刻度范围之外去了)。这或许是由于某种关系而与生俱来的。
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上了小学之后。我跟同学聊起做梦的话题,可差不多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现出兴趣。没人对我的梦给予关心,而像这样把梦看得很重的人,好像除我之外再也没有了。而且其他人做的——他们告诉我的——梦,基本上都缺乏色彩,缺少悸动,还不够精彩。我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所以渐渐地,我不再跟同学们谈论梦了。我也不跟家里人谈论梦(说实话,除非必要,我也几乎不跟家里人谈论任何其他话题)。取而代之的是,睡觉前,我把笔记本和铅笔放在了枕头旁边。从此以后这么多年,这个笔记本就成了我不可替代的灵魂知己。这一点也许无关紧要:给梦做记录,磨得又秃又短的铅笔头最合适了!不到八厘米长的家伙。前一天晚上用小刀把这样的笔不粗不细,恰到好处地削上它几支。太长的新铅笔可不行!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不用短铅笔头就无法好好地把梦写下来呢?仔细想想,好奇怪呀。
笔记本是唯一的朋友。这不简直就像《安妮日记》一样吗?当然,我没有躲在别人家的密室里,周围也没有被纳粹士兵团团包围着。或者应当说,至少周围的人们没有佩戴着反万字袖章。可尽管如此……
总之,接下去便有那次那个作文大赛,我在颁奖会场遇上了你。不管怎么说,这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可算是最奢华的大事之一了。不是说大赛,而是说与你相遇!并且你还对我的梦感兴趣,非常热情地听我说梦。这实在是太美妙了,不是吗?可以无话不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还有人认认真真地听,差不多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真的。
问一下呀,“差不多”这个词我是不是用得太多啦?我自个儿觉得好像是这样。我常常会频繁地——“频繁”这两个汉字的写法我怎么都记不住——反复使用同一个词语。下次得注意啦。其实我应当反复重读自己写的文章,好好地推敲(这两个汉字也很难写)才行。可是,重读自己写的文章的话,我就会觉得这儿也不好那儿也不行,直想撕了扔掉。真的。
对啦,我是在谈自己做的梦,得接着说。我写起文章来,动不动就会跑题,一时半会儿还回不来。这也是我的弱点之一。顺便问问,“弱点”和“缺点”有什么不同?这里可以用“弱点”吗?不过,这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吧。毕竟这俩的意思 几乎 (底下也用铅笔画了条线)差不多。总之言归正传,对,继续谈昨晚做的梦。
在梦里,首先,我全身赤裸。一丝不挂——好像是有这个说法吧?我以前就一直觉得这个说法相当怪异,或者说太极端,不过上上下下一打量,我身上这可不就是没挂一丝吗?当然,背后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没准儿粘着一根线头也说不定。这种地方嘛,就无所谓啦。而且我人在一个细长型浴缸里,是西式风格的古典白色浴缸。弄不好就会长出四只可爱的猫爪来的那种。不过浴缸里没有热水。就是说,我光着身子躺在空空的浴缸里。
不过呢,再仔细一看,那并不是我的身体。如果说是我的,那两只乳房就太大了。我平时一直盼望乳房要是再大一点儿就好了,可是真有了那么大的乳房,又总觉得不自然,心里慌慌的。这感觉很奇怪,仿佛我不再是自己一般。首先是很重,而且看不到下面。乳头好像也有点儿太大。长了对这么大的乳房,跑起步来肯定要晃来晃去,太碍事。于是我就想:说不定还是从前小小的好呢。
接着我注意到自己的肚子鼓得很大。可又不是由肥胖导致的肚子变大,因为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又细又瘦,只有肚子像气球一样大大地鼓着。于是我意识到自己好像怀孕了。我的肚子里有一个胎儿。瞧这鼓起的模样,有七八个月了吧。
你猜猜,于是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我首先想到的,是穿什么衣服。胸脯这么大,肚子也这么凸出,到底该穿什么衣服好呢?哪里有我能穿的衣服呢?诸如此类。我这不是赤身裸体来着嘛,总得弄件衣服穿上才行不是?这么一想,我就觉得十分不安。要是这么光着身子就得走到街上去,那该怎么办?
我像只鹤一样伸长脖子,一圈又一圈地环视房间内部,可哪儿都看不见有什么像件衣服的东西,连一件浴袍都没有,或许该说连一条浴巾都没有。不折不扣,真的是“一丝不见”。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咚咚,两声,又有力又短促。这让我惊慌失措。这副模样可是不能见客的。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时,有人擅自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那个房间吧,虽然是间浴室,却宽敞得不像话,简直有一般人家的客厅那么大,甚至还摆着像沙发一样的东西。天花板也好高好高,还有好多窗子,阳光从那里灿烂地照射进来。根据光的亮度来看,时间大概是早晨偏晚一些。
那个人是谁?是干什么的?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弄明白。因为我看不见他的脸。那人刚一把门推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便突然增强,就像引发了光晕一般,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只看到一个黑黢黢的高大人影直挺挺地站在门口。不过从体型来看,那应该是个男人,一个大块头的成年男人。
于是我想,总得把身子藏起来,毕竟我是“一丝不挂”的状态嘛,况且还有个陌生男人站在那里。可是,尽管想藏起身子,可就像刚才说过的,我手头什么也没有。毛巾、脸盆、刷子,一样也没有。百般无奈下,我只好用手把肚子下面的重要部位——这么说不知是否可行——遮起来,但手无论如何也够不着那儿。原因是乳房和肚子太大,而且我的胳膊确确实实比平时短了许多。
可是那男人朝着我慢慢地走近了来,我总得做点儿什么。这时,在我的肚子里,胎儿——我猜大概是胎儿——开始乱蹬乱踹地剧烈骚动起来,简直就像三只满腔不平的鼹鼠在黑暗的洞穴里发动了叛乱。
我突然回过神来时,那里已经不是浴室了。刚才我说浴室大得像客厅一样,现在竟变成了真正的客厅,我光着身子躺在沙发上。而且不知怎么的,我的两只手的手心里各长了一只眼睛。手掌正中心变成眼睛了呀!正儿八经地还长着眼睫毛呢,还会眨眼睛。它们直勾勾地看着我,可我并不感到恐怖。那两只眼睛里留有白色的伤痕,而且在流泪,流着异常宁静且哀伤的眼泪。
写到这里时(下面就要渐入佳境,情节有趣极了,而你也将惊鸿一现,出场做了个配角呢),非常遗憾,我得出门了。有事要办,我不得不从书桌前离开一会儿。所以,这封信暂且中断,我会先把写完的部分放进信封贴上邮票,拿到车站前的邮筒投寄(是这两个字吗?唉,我为什么不愿查字典呢?)。后面的梦下次再接着写,耐心等着呀。还有,一定要给我写信哪。写一封长得读不完的信。求你啦。
然而我最终未能读到那个梦的后续。下一封信写的是毫不相干的内容(她肯定是把自己说过要接着把后续部分写完的话给忘记了吧)。所以,我在她的梦里究竟扮演了个什么样的(配角一类的)角色,我还没搞明白,此事便已翻篇了。恐怕是永远地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