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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加氢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2.6.1 运行资质

加氢站主要包括加氢区、卸气区、氢气加压区、储氢管束区、站房、室外变配电箱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安监、质监和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氢气充装许可证才能正式运行;站内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泄漏监测、消防报警及消防器材等设备,需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才能使用。

2.6.2 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氢站运营单位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和各级安全责任人,按组织结构详细确定各部门及各职员的安全职责。

2.6.3 人员培训与考核

为保障加氢站安全运行,加氢站应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加氢站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等须到国家指定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同时,加氢站也应对部分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确认工作人员取得相关岗位的作业资质,如进行燃料电池汽车充装的工作人员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车用气瓶充装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没有充装证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工作人员操作证与作业内容不符、操作证过期等均视为没有本作业操作证。

加氢站也要根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在加氢运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知识及实际操作进行检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下岗进行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6.4 设备安全管理

加氢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设备安全规范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加氢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氢站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换等,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其中,对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有要求的压力容器、安全装置等设备,须具备有效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没有资质、不合格或已过检验周期的设备;更换、新增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新增;委托外单位进行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作业前,应确认施工单位、人员等资质,不得容许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人员对加氢站进行作业。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能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设备操作人员应使用功能正常、技术状态良好的设备,不得使用损坏、缺失部件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对设备进行超温、超压、超负荷等违规操作。

加氢站需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设备进行有效检验,记录相关检验信息,保留原始凭据,并在设备上以不易擦除的方式明示下次检验时间或有效期。另外,加氢站要根据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报废设备,加氢站应及时登记设备信息,对设备进行相应处理。

2.6.5 气体质量管理

加氢站自产氢气或外购氢气,氢气质量须符合燃料电池所需氢气的质量要求。外购氢气的厂家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氢气生产和销售许可资质,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同时,加氢站应建立氢气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气体分析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气体质量,确保加氢站充装安全。

2.6.6 生产作业管理

加氢站要制定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并严格遵照执行。制度和规范的编制要以保障人的安全为主要编制原则,根据不同设备的结构、配置、规模等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1.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加氢站制定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加氢站的结构特点、设备型号、加注模式和加注规模等,结合高压氢气或液态氢的理化特点,制定运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运行操作、巡检、记录、交接班等进行规定。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加氢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配置义务消防员,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等。

(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等的管理规定及加氢站的特点,对主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应急修复、更换、停止运行、恢复运行、报废、备品备件管理等提出安全规定和管理流程等。

(4)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加氢站特点对工作人员提出安全要求,制定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

(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根据设备设施特点,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周期、范围、处理流程等。

(6)事故上报处理流程

加氢站须针对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等事故制定事故上报处理流程,对加氢站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按照规定流程上报,不得漏报、瞒报、假报。

(7)定期检验制度

加氢站须制定定期检验制度,并编制定期检验目录,针对消防设备、氢泄漏监测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等设备、装置开展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装置的有效性、安全性及使用精度。同时,从制订计划、拆检、送检、恢复、失效处理等全过程规范检验工作。

(8)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建立加氢站进出人员、进出车辆、反恐防暴等日常和紧急情况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与数据记录

为规范加氢站运行信息的记录与使用,使加氢站运行情况和故障事故等具有可追溯性,须对加氢站信息的记录、保存、使用所涉及的要求、方法、流程等做出规定,实时记录与定期保存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加氢装置运行日志(运行参数、加注信息、音视频等),移动加氢装置增加位置信息。

2)维护保养记录。

3)检验标定记录。

4)安全监控系统数据。

5)故障、事故、报废设备登记表。

6)人员资质及培训记录等。

工作人员在进行巡检、充装车辆、改变设备运行参数等操作时,要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运行日志中,任何人不得对记录进行修改、删除、凭空杜撰等。

3.标示标识

加氢站须在明显位置标示工艺流程图,并用突出颜色标出关键急停开关、安全截止阀、放空阀等安全部件位置;同时,按照可能出现的危险等级划定安全分级管理区域,在加氢站布置图中明显标注,并在现场明显标示。另外,加氢站应在危险区域以及重要设备、设施处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在主要设备、主要操作点等处标示紧急安全联系人的姓名及其移动电话号码等信息。

2.6.7 监督检查

加氢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及检查。

1)加氢站使用的特种设备须依据相关规定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加氢站应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气体检测仪器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校验。

3)加氢站内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4)加氢站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5)加氢站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整改。遇到加氢站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停止运行。

2.6.8 应急预案

加氢站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制定设备故障处理、安全事故处理、事故汇报、紧急避险等内容的应急预案,就人员受伤、地震及余震、暴雨及洪水、火灾、氢气泄漏、大风、停电、触电、坍塌、人为潜在危害和非法行为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响应策略和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爆炸事故。

2)氢气泄漏事故。

3)设备故障、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4)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等。

一般情况下,事故应急响应分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其中,加氢站能自行处理的事故只需启动Ⅱ级响应,若事故影响较大,具有蔓延趋势,须外部救援时,则启动Ⅰ级响应。事故应急处置须以人员生命安全至上为前提,按照相应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防止事故影响扩大,如有必要须及时汇报,请求外部应急组织实施救援。加氢站事故响应等级如图2-3所示。

图2-3 加氢站事故响应等级

不同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及响应等级见表2-5。

表2-5 不同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及响应等级 lOqGcWspxiJ32z25K4WPAbEy/C+0eEgSyxlNo7Hd0O+dLSGrtbSznx0VWenKaX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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