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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婴幼儿生长发育标准与评价概述

一、生长发育评价标准的分类

(一)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

1.绝对标准

绝对标准是指不管评估对象与评估条件如何,均使用一个评估标准。使用这种标准,可以增加可比性。例如,托育从业者使用绝对标准来判断婴幼儿的体重、身高和头围是否落在正常范围内;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生长曲线图来评估6个月大婴儿的体重是否符合其年龄组的平均水平。

2.相对标准

相对标准是指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条件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例如,托育从业者用相对标准来评估婴幼儿的生长速度和发育进度,比较一个孩子的连续身高测量值,以确定他是否按照预期的生长速率成长。

(二)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

1.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是指用评语或等级作为标度的标准。如在评估婴幼儿参与相关活动的主观兴趣时,常用“优”“良”“中”“可”“差”来评定。在早期发育评估中,发育商测评师使用定性标准来观察婴幼儿的社会行为、语言表达和精细动作等行为。例如,评估一个2岁儿童是否能进行简单的句子交流或模仿成人的行为。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是指用数字作为标度的标准。如考量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达标情况时,个体婴幼儿的实测值在参照标准均值2个标准差范围内视为正常,群体婴幼儿的95%的实测值在参照标准均值2个标准差范围内视为正常。评估表见表2-1。

表2-1 婴幼儿生长发育评估表

注:生长发育的具体指标为体重、身长、头围等。

二、生长发育评价方法

利用婴幼儿体格生长标准,可以对每个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水平进行公正评价,并了解其与标准值的差异程度。对于个体婴幼儿,体格生长评价不仅有助于判断其生长和营养状况,而且可以为某些疾病的诊断提供重要依据。对于群体婴幼儿,通过体格生长评价可以深入了解其生长发育的规律和特点。在实践中,单项指标评价法、曲线图评价法、身体指数评价法和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被广泛用于婴幼儿体格生长评价,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些评价方法的应用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为促进其健康成长提供科学依据。

(一)单项指标评价法

1.体重生长评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儿童生长标准》(2006年版),通过对比婴幼儿体重测量结果,可初步评估其体重生长等级。附表1、附表3列出了0~3岁婴幼儿的体重标准。

2.身长生长评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儿童生长标准》(2006年版),对比婴幼儿身长测量数据,初步评估婴幼儿身长生长等级。附表5、附表7列出了0~3岁婴幼儿身长的标准数据。

3.头围生长评价

婴幼儿头围测量结果的初步分析可以通过将其与头围生长正常值进行比较。新生儿头围的平均值约为34cm,出生后前半年增长约9cm,后半年的增长量则减少至3cm;至1周岁时,头围平均值约为46cm;在接下来的第2年,头围的增长量约为2cm;2岁时的头围平均值达到48cm;此后,头围的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至5岁时,头围大约为50cm。

若新生儿头围小于32cm,或3岁时头围小于45cm,这种情况被称为小头畸形。关于0~3岁婴幼儿头围的标准,详见附录中的附表9和附表10。

4.胸围及腹围生长评价

婴幼儿胸围的测量结果可以与正常胸围生长值进行比较,从而初步评估其胸围的生长状况。新生儿的胸廓呈圆筒状,胸围约为32cm,略小于头围1~2cm;随着月龄的增加,胸廓的横径增长迅速,至1岁左右,胸围大致等于头围;1岁以后,胸围逐渐超过头围,其差值(cm)约等于幼儿的年龄。例如,2岁幼儿的胸围约为50cm,5岁时约为55cm。若婴儿期营养充足,胸廓发育良好,胸部皮下脂肪较为丰富,则在几个月大时胸围有可能大于头围。在婴儿期,腹围与胸围相近,之后腹围则小于胸围。

5.上臂围生长评价

通过对婴幼儿上臂围测量结果与正常生长值的对比,可初步评估其营养状况。上臂围可用于评估5岁以下儿童的营养状况:若上臂围大于13.5cm,则判定为营养良好;12.5~13.5cm为营养中等;低于12.5cm则视为营养不良。

(二)曲线图评价法

将每次测得的婴幼儿身长、体重值按性别标记在0~3岁男/女婴幼儿身长(身高)/年龄、体重/年龄百分位标准曲线图中,然后将图中各标记点进行连接,所得曲线即为婴幼儿的生长曲线,将此曲线与图表上原有的曲线进行比较可判断婴幼儿的身长、体重生长水平,同时根据该婴幼儿生长曲线特点可分析其生长速度和趋势。

(三)身体指数评价法

1.身长体重指数评价

婴幼儿身长体重指数=体重(kg)/身长(cm)×1000。身长体重指数随婴幼儿月龄增长呈规律性增加。

2.身长胸围指数评价

婴幼儿身长胸围指数=胸围(cm)/身长(cm)×100。身长胸围指数随婴幼儿月龄增长先增大后减小,转折点为2~3个月。

3.身高坐高指数

身高坐高指数=坐高(cm)/身高(cm)×100。身高坐高指数是反映上下身长度比例的一个指数,它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少,说明下身比例逐渐增加。

4.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评价

婴幼儿BMI=体重(kg)/身长(m) 2 。一般情况下,判断标准是:营养不良<12;偏瘦为12~13.5;正常为13.5~18;肥胖>18。

(四)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法

针对婴幼儿的年龄、体重以及身长三项指标,将其与世界卫生组织《儿童生长标准》(2006年版)中相对身长的体重、相对年龄的身长以及相对年龄的体重进行对比,以此全面评估婴幼儿的生长状况和营养状况。三项指标的综合评价表格见表2-2。

表2-2 三项指标综合评价表 sxxRxL6b0pGisMP/cZHiRRxVYfy2TMJ675JVq/0sEsGJp9YjoKM1R3BO7NDQ4W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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