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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 关于题目

苏姗妮·魏格林(Susanne Weigelin-Schwiedrzik)教授和安德丽娅·雷曼施乃特(Andrea M. Riemenschnitter)研究员为我出的课程题目,叫作“新历史主义文学在中国”,我想这种理解角度可能是比较“西方化”了一些。它的含义应该是——当代中国具有某种“新历史主义”倾向的文学,或者更委婉一点,可以理解为“当代中国文学中的历史叙事,及新历史主义意识”。我非常喜欢这样一个题目,不仅因为它包含了丰富的文学与历史文化的内容,更因为中国是一个历史理念特别发达的国度,文学中的历史因素特别强大,而且当代文学中也同样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要素。了解这一题目,不但有助于了解当代中国的文学特征,而且还有助于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诗学和美学,更有助于理解当代中国的历史。

中国当代文学中能够与“新历史主义”发生关系的,大约有这样两类:一是比较明显地瓦解和拆除“旧历史主义”(指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的历史叙事)的文学;二是吸收了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等方法与观念的历史叙事的文学。前者是因为对旧式历史叙事的拆解,而不自觉地变成了一种“新历史主义”的解构实践,因为实际上在中国,更“旧”的传统的历史叙事观念中,反而蕴含了更多与当代西方的新历史主义相沟通的东西,这是一种“暗合”;后者更容易理解些,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这些东西从80年代就开始陆续进入中国并产生影响了,像诗歌中的“非非主义”就是一个例证。非非主义在1986年前后,就已经是非常成熟和典范的结构主义文学实践,但那时在中国的学界,结构主义还是让人感到很陌生的“知识”。像非非主义一样,当代中国的新历史主义文学实践,很可能就在学界还不知其为何物的情况下,提前在中国当代的文学叙事中“自动”生成了。这也并非令人不可思议。

这一题目所指涉的文学现象主要有:寻根小说、寻根诗歌——这是新历史主义意识萌发的源头,我把产生这些文学现象的时期,即80年代中期,叫作“启蒙历史主义阶段”;新潮小说、先锋小说、第三代诗歌中有关历史叙事的部分——这是新历史主义写作的核心部分,产生和持续发生的时间是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前期,我称之为“新历史主义时期”;再者是先锋小说的末流——这种说法比较牵强,因为原来觉得它已经是“末流”了,可还是有新的优秀作品出现,只是不那么集中而已,这或许可以看作一个“新历史主义的衰变期或余绪期”。另外,在一些并未“划归”到先锋文学范围之内的作家作品中,也隐含了某些解构原有的陈旧历史叙事的因素,也接近于一种历史叙述中的解构主义。上述它们共同汇成了当代中国的一股“新历史主义文学思潮”

二 相关概念

新历史主义来源于结构/后结构主义对历史研究的启示,这已属常识,它本身是一种“文本理论”,但正像萨特曾强调“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样,结构主义的历史主义对历史“文本”的怀疑、对历史主体的追问、对“边缘化”“个人性”“民间化”“反宏大叙事”的历史叙述的追求,也同样是一种新的人文思想的闪耀——形象一点说,它是在历史领域的一种真正的“人本主义”和“民主化思想”的体现。我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意义上确立我们这一学术课题的。

在任何一个时代,对历史的重新叙述,都是对现实的一种重新命名和改造的努力,克罗齐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真正用意,应该是在这里。虽然不能肯定在当代中国,新历史主义的思想和意识一定是首先出现在文学叙事中的,但可以肯定地说,不是在历史学和社会学领域,而是在文学的叙事中,首先出现了“新历史主义”的叙事实践。或者也可以说,是文学的叙述最先承担了“变革历史意识”的重任,体现出强烈的人文主义与启蒙主义的思想倾向。

我试图从根部来解释中国当代文学中所体现出的新的历史意识。在20世纪,中国的历史叙事发生了几度大的转折,这些转折都敏感地反映在文学的叙事中。这当然不奇怪,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存在着“文史一家”,文与史互为评价的参照尺度(用“史诗”来评价文学叙事;用“诗史”来评价历史叙事)的传统,所以历史意识的变革往往最先,也最彻底地体现在文学的历史叙述中。中国人本来就有特别敏感和强烈的历史意识——比如在汉语词汇中“历史”即有许多不同的叙述结构与风格:“官史”“正史”“稗史”“野史”“外史”“史话”“演义”……在中国古代的小说中又有专门的“讲史小说”;再加上20世纪的“革命”所带来的历史新观念——马克思、恩格斯对巴尔扎克的小说、列宁对托尔斯泰的小说的称赞,都体现着“历史”作为一种评价要素的重要性,俄苏文学中的“史诗结构”也对中国现代小说的构思模式产生深刻影响;再者就是由革命带来的理想主义、民粹主义与小资热情等因素,结合派生出了一个“关于历史的形而上学”的概念,并由此派生出“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一类历史信念。但事实上,正像德里达所反对的那些“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一样,所谓“历史”“人民”“真理”……一类宏大的词汇,究其实质不过都是一些“没有所指的能指”罢了,人民是历史的主体,这应该是一句真理,但“人民”又应该在具体的时空里体现为某一个具体的“单个的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人民”可能就只是一个空洞而无所指的词语而已,在这方面,倒是存在主义真正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思想,除了单个的个人——克尔凯郭尔所说的“that individual”以外,根本不存在作为“群众”的主体,因为这种集合概念往往是“虚妄”。

所以我们所习惯的宏伟历史模式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正是真正“剔除了人民”的模式,它的汪洋恣肆和冠冕堂皇的历史叙事中的所有生命体的个人经验都被删除了,剩下的只是对权力政治和伟人意志的膜拜。也许我在这里可以引用20世纪40年代诗人冯至曾讲过的一个故事:在1750年左右,瑞典中部一个叫作法隆的地方有一个青年矿工,他与一个少女相恋,约好了白头偕老,但有一天这青年却突然不见了。少女日夜思念,期待她的未婚夫的归来,从少女等到中年,最后变成了一个白发的老处女。直到1809年改造坑道的工人从地下挖出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这尸体完好如初,看起来就像一小时之前刚刚死去一样——这正是那失踪的青年,原来他意外地被一种含有防腐性的液体浸泡了,所以不曾有半点腐烂。这件事轰动了远远近近,那白发苍苍的老处女也赶来了,她一眼就认出这正是她五十多年前失踪的爱人。这个让人震惊的戏剧性的故事后来传遍欧洲,有许多作家还把它写成了小说和戏剧。一位叫作彼得·赫贝德(Peter Hebeld)的作者在他的一篇题为《意外的重逢》的小说中,用他的神来之笔填补了那青年从失踪到重新被发现的五十年间的空白,他写道:

在这中间,葡萄牙的里斯本城被地震摧毁了,七年战争过去了,……耶稣会被解散了,波兰被瓜分了……美国独立了,法国和西班牙的联军没有能够占领直布罗陀……瑞典的国王古斯塔夫征服了芬兰,法国革命和长期的战争也开始了……拿破仑击败了普鲁士,英国人炮轰了丹麦京城,农夫们播种又收割,磨面的人在磨面,铁匠去打铁,矿工们不断地挖掘……

但是这一切对那青年来说都已经停止,这一切对那个少女来说也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人们记住了这些重要的历史,但却各自活在自己的内心里,有谁知道少女的内心?历史能否展示她所经历的一切?原来历史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是完成人们对历史的记忆,而是完成对它的遗忘,各自对生命的封闭。这又使我想到了王蒙在20世纪80年代之初的小说《蝴蝶》中写的那位张思远,他用他的无比“革命”的叙事口吻和宏伟话语,来掩饰自己作为父亲的过失——他年轻的妻子海云刚生下不久的儿子因为肺炎而死,而这与张思远忙于他的“国家大事”而耽搁了给孩子治疗有直接关系——他用了看起来无比高尚的逻辑,篡改了孩子母亲的揪心之痛,他说:“你不能只想到你自己,海云!我们不是一般的人,我们是共产党员,是布尔什维克!就在这一刻,美国的B29飞机正在轰炸平壤,成千上万的朝鲜儿童死在燃烧弹和子母弹的下面……”这真是奇怪的逻辑,难道儿子的死,相对于远在千里之外的朝鲜儿童的死,一定是某种必要和必然的代价吗?

历史是什么——德里达启示人们反对的那些“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当然也包含了“历史”,离开了单个人的主体,所谓宏大的历史就可能是一种无关痛痒的虚构,就像上面那个感人的爱情故事中所揭示的,对于那一对生死两界的恋人——苍老的活人和死去的青年来说,那些宏大的国家大事与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对那位一直等到耄耋之年的女性来说,那是一个怎样的五十年?那些按照宏伟事件构建起来的“历史”,何曾反映过他们的内心世界?那么文学需要做的又是什么?正是要写出这些被忽略的人,写出他们的内心与所经历的苦难。对于历史而言,它要更加接近“真实”而不只是某种“宏伟的修辞活动”的话,只有更加亲近每一个血肉之躯的生命,他们个人的经验本身。我之所以肯定“新历史主义”的基本叙事原则,是从这个价值方面出发的,它体现了历史领域中最大可能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倾向。

美国的新历史主义理论家海登·怀特在他的一篇题为《作为文学虚构的历史本文》的文章中,曾经有一个极有深意的追问:历史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追问当然首先是一个哲学的追问,一个关于“存在”的命题——在“历史的存在”与“历史的文本”之间,究竟存在不存在一种对等的关系?换句话说,谁能够通过文本“再现”历史?因为“作为存在的历史”不可能是“自明”的,它必须要以一定的文本形式来呈现。也就是说,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先验的历史”和绝对客体的历史,而只存在“作为文本的历史”和“被解释的历史”,而任何“文本的历史”又不免都是一个“叙述的结构”和一个“关于历史的修辞想象”。所以,所谓“历史”在其本质上只是一种话语活动,一种关于历史的修辞,一个有限的文本对无限的历史客体的比喻或者隐喻。这也就意味着不存在一个独立于文本解释之外的永恒和终极真实意义上的历史,而只有不断被做出新的解释的历史——克罗齐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说出了他的那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此,历史也成了一种“诗学”,对历史的叙述本身包含了“类似文学”的东西,不同的人依据不同的历史观念与文本风格、修辞方式,不断对历史进行新的改写,这正是新历史主义者对历史的认识起点。这和以往的“旧历史主义”认为历史具有某种绝对的客观性、历史必然性的观念,就构成了鲜明的区别。而这实际上也就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所谓“历史”是靠不住的。因为很明显,即使是一个人的“记忆”也是靠不住的,每一个人的记忆实际上都是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实现的,精神分析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人们每一次对记忆的唤起,实际上都是一次对记忆的修改,而当记忆被叙述——被写出的时候,它也就又一次被叙述本身限制和修改了,美国的解构主义理论家保罗·德曼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对卢梭的《忏悔录》进行了解构主义的解读,指出其不是真正的忏悔而是“辩解”的实质。 这样,一个“关于历史的形而上学”,在精神分析学、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理论的渗透参与下,便很自然地被瓦解了。

但结构主义的立场只是新历史主义的起点,它的人文主义性质随后就显示出来:对原有历史文本的怀疑,使它构成了一种对原有“历史解释权”的挑战,米歇尔·福柯的新的“历史编纂学”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诞生的,它基于结构主义的形式主义,但却指向了知识分子的人文主义,它是历史领域里面的“民主革命”。为什么对历史的叙述一定要由宏大的事件来构成,一定要成为一种“国家叙事”“皇权的叙事”“上流社会的大事记”“英雄和伟人的大事记”?为什么不能变成一种“小人物的历史”“私人空间的叙事”“边缘化的事件”“碎片化的历史修辞”?历史的无限的被以往的权威主义历史叙事省略了的丰富性,为什么不能通过一种反权威的、民间的、异端的和边缘化的编纂方式呈现出来?

显然,新历史主义在西方是一种“左派”的理论,然而在东方就有点奇怪——变成了对“旧左派”的历史观念的一种矫正与反驳。这种情形非常有意思,许多在西方是“左派”的东西,在东方恰恰就变成了相反的东西。在我们这里,从80年代以来,在人文学科的各个领域也发生了许多变革,但关于历史理念的变革,迄今却并未真正发生在主流的历史研究领域,而是发生在文学领域里。这并非夸张。

三 一个问题

前面已经提到了,但仍需强调,当代中国的新历史主义和西方的新历史主义之间是不能画等号的,尽管它们有共同的桥梁——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因为即使是结构主义的理念也并非只有西方才有,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早就孕育着久远深厚的结构主义思想,《老子》就是例子。就文学而言,“寄生性的写作”在中国传统文学中可以说比比皆是,在新文学中,也早有典范例证,富含解构主义理念的经典作品有《围城》;富含“对历史的戏拟”意味的则有鲁迅的《故事新编》,还有施蛰存的《将军的头》《石秀》,等等。这些显然与西方的新历史主义之间没有任何的干系。所以某种意义上,我们用西方的新历史主义理论来解释中国当代的许多文学现象,只是说明问题和沟通对话的需要。西方文化中的许多观念无疑对当代中国作家产生了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渗透性、综合性和潜移默化的,是启示而不是直接的引导。因为就许多作家的“知识背景”而言,他们和西方的“新历史主义”根本就没有什么关联。

所以说,我们必须避免一个陷阱,即对当代中国文学中的“新历史主义”问题做一种非常西方化的“对照式”的理解,那样将会使我们陷入被动,像中国古代成语中所讲的“削足适履”的笑话一样。 Q6y0ZTRbTUa1EpMCXO5+Zt6zTbe2FP7wlRaGfLKybLo/gQCnWrNDMvAhS/GMRC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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