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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有效期的公告

2023 年 12 月 20 日 交运规〔202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 号)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现予以公告。 uR2BGfPdv0vYboewkYhsIf4/Rw2gpNsux/NHwd8Km7q664jS+1Pc1COnWE453S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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