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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2021年货币政策回顾与评价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统筹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等方式,着力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持续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021年,人民银行加强市场监测和流动性跨周期调节,在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MLF)等货币政策工具投放中长期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每日连续不间断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灵活调节操作力度,及时对冲财政收支、政府债券发行,以及国庆长假、年末等临时性、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12月下旬,人民银行阶段性开展 14天期逆回购操作提前投放跨年流动性,并适度加大操作力度,维护跨年资金供求基本平衡。同时,通过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和期限品种,确保年末投放的资金元旦后尽快到期回收,切实维护年末、年初流动性和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二)引导市场利率围绕央行政策利率合理波动

2021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每日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持续释放央行短期政策利率信号,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明确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引导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 7天期回购加权平均利率(DR007)围绕短期政策利率上下波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预期更为稳定,预防性资金需求显著减少,货币市场利率保持平稳,全年DR007均值为 2.17%,贴近 2.20%的央行 7天期公开市场操作利率。

(三)连续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

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开展了 3次 150亿元CBS操作,期限均为 3个月,费率均为 0.10%。2021年,人民银行以每月一次的频率稳定开展CBS操作,对于提升银行永续债的二级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常态化在中国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推出回购做市机制

2021年,人民银行累计在中国香港发行 12期共 120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票据。2021年 1月,中银香港推出香港人民币央票回购做市机制,2021年全年共达成央票回购交易 3090亿元人民币,参与机构范围不断扩大。香港银行票据常态化发行和回购做市机制的推出,丰富了香港市场人民币投资产品系列和流动性管理工具,对于促进离岸人民币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带动境内外市场主体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及开展人民币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21年,除中国香港人民币央行票据以外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超过 1800亿元,比 2020年增加了约 38%,离岸人民币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活跃度持续提升。

二、开展常备借贷便利和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一)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

保障中长期流动性合理供给,发挥中期政策利率信号作用和引导功能。2021年,累计开展MLF操作 45500亿元,期限均为 1年,利率均为 2.95%,四个季度分别开展MLF操作 8000亿元、4500亿元、13000亿元、20000亿元,年末余额为 45500亿元,比年初减少 6000亿元。

(二)推动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电子化改革

有序实现SLF操作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操作效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的稳定性。2021年,累计开展SLF操作 760.3亿元,四个季度分别开展SLF操作 475.1亿元、115.5亿元、27.5亿元、142.2亿元,年末余额为 126.8亿元。发挥SLF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维护货币政策利率平稳运行。2021年末,隔夜、7天、1个月SLF利率分别为 3.05%、3.20%、3.55%,与上季度持平。

三、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一)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自 2021年 12月 15日起,全面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 5%存款准备金率的机构),同时对参加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最优惠档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资金约 1.2万亿元,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 8.4%,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常规操作,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增加金融机构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加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21年两次全面降准各 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 2.2万亿元。

(二)提高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

自 2021年 12月 15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2个百分点,由 7%提高到 9%,冻结外汇流动性约 200亿美元。2021年两次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各 2个百分点,共冻结外汇流动性约 400亿美元。

四、继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一)发挥好宏观审慎评估(MPA)在优化信贷结构和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

2021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MPA评估框架和考核机制,突出对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引导作用,动态调整优化相关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普惠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中长期融资的支持力度。

(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

2021年 12月 31日,人民银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从我国实际出发,明确了建立健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要素。包括:一是界定了宏观审慎政策相关概念,包括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管理工作机制等;二是阐述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宏观审慎政策目标、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和治理机制等;三是提出了实施好宏观审慎政策所需要的支持保障和政策协调要求。发布《指引》是建立健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构建运行顺畅的宏观审慎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统筹协调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三)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 5号),于 2021年 4月 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 10月 15日正式发布,明确了附加监管指标要求、恢复和处置计划要求以及审慎监管要求,为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提供了指导和依据。10月 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基于 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银行共 19家,包括 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和 4家城市商业银行。

(四)继续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做好金融控股公司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于3月 31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 2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由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备案和监督管理,规定人员任职条件和备案程序,并加强任职管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

五、积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一)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

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展期,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引导10个信贷增长缓慢省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 2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增强对区域内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新增 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充分使用完毕,有效满足受大宗商品涨价、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切实降低融资成本。2021年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 4967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 12351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 1750亿元,再贴现余额 5903亿元。2021年,人民银行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净收回抵押补充贷款共 4334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净收回 827亿元,年末余额为28017亿元。

(二)继续实施好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截至 2021年末,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 217亿元,直接带动地方法人银行对 2.17万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撬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对 16万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减轻了小微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压力。通过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累计提供优惠资金 3740亿元,直接带动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1.05万亿元,撬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10.3万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人民银行采用市场化方式对两项直达工具进行接续转换,用更可持续的方式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

(三)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人民银行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个工具,分别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和煤的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2021年 11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78号)、《关于设立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带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89号),明确两个工具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基础上,向相关领域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后,可向人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比例是 60%,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比例为100%,利率均为 1.75%。第四季度,人民银行通过以上两个工具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发放首批资金 855亿元、27亿元,合计 882亿元。未来人民银行将实施好以上两个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六、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一)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截至 2021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19.2万亿元,同比增长27.3%;支持小微经营主体 4456万户,同比增长 38%。2021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4.93%,比 2020年下降 0.22个百分点,降幅大于企业贷款利率整体降幅。聚焦重点支持群体和重点企业,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银行、企业对接活动,提高融资对接有效性、精准性。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通过强化融资信息对接、金融服务窗口前移等形式,解决个体工商户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文化旅游、住宿餐饮、零售、外贸等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截至 2021年末,共建立包括 51.5万家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重点企业名录库,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 8.3万亿元,带动和稳定就业 3500万人。

(二)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持续推动《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落地见效,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发展。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对象,鼓励创新专属金融产业和服务,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截至 2021年末,涉农贷款余额 43.21万亿元,同比增长 10.9%。

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用改革的办法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增强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竞争性。2021年 12月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 0.25个百分点,当月 1年期LPR下行5个基点,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 2020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行。12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4.76%,同比下降 0.27个百分点。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4.57%,同比下降 0.04个百分点。二是落实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措施,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上加点确定,引导中长期存款利率下行,优化存款期限结构,稳定银行负债成本,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三是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2021年 1月 1日起,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四是持续推动各类放贷主体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继续推动境内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境内美元浮动利率贷款推荐协议文本和NAFMII主协议IBOR后备机制标准文本,为境内机构进行贷款和衍生品定价基准转换提供有效参考。指导和督促各主要银行在协议签署、客户沟通、内部培训、系统改造等方面做好基准转换准备工作,稳妥应对LIBOR改革。

八、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加强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21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 6.3498元,最低为 6.5713元,243个交易日中 128个交易日升值,115个交易日贬值。最大单日升值幅度为1.0%(648点),最大单日贬值幅度为 0.8%(543点),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所升值。2021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较 2020年末升值 2.3%、11.2%、3.3%和 14.1%。自 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 2021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 29.8%,对欧元汇率累计升值 38.7%,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 31.8%。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直接交易成交较为活跃,流动性平稳,降低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汇率汇兑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和投资。

2021年末,在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 615.32亿元,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 3.4亿美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风险,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重点集团、大型企业风险处置稳妥推进。推动存量高风险机构持续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减少。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不断完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市场风险监测。制定实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保障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完成 2021年第三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对全国 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评级,摸清风险底数,精准识别高风险机构。对 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年度压力测试,按季度开展大型企业风险监测。

(二)持续深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厘清职能定位,明确业务边界,落实分类核算,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约束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坚守定位,聚焦主业,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发挥好在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十、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一)在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试点政策涵盖 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措施,以及 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QDII额度常态化发放机制,优化额度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

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2021年全年共分 7批,合计为 57家机构发放 408亿美元QDII额度,较好地满足了境内居民跨境投资需求。

(三)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1年 10月,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开展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21〕73号),同意在成都市和重庆市开展异地办理外债登记、非金融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等 4项试点。 B0XtfcA8tCjnr5a9YMd2K3sgUrcyjWTE0LK3EGciC7H9GAqcHat+aHvU4/u2Ai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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