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推动党的治税思想不断创新发展,谱写马克思主义税收学说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指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治税思想发展的根本要求。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多次鲜明指出了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突破性地把税收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谋划,把税收制度作为基本制度来安排,把税收治理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进行布局,使税收的职能作用超越了经济层面,拓展到诸多领域,使税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保障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升华。在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同意各级税务局党组改设党委,从领导体制上为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
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治税思想的创新发展,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指导治税思想创新发展的根本指针;就是要始终从职能定位上充分认识税收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人民的政治立场分析税收问题,坚持用政治眼光和政治立场来谋划税收改革发展,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治税思想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全面贯彻;就是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把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税收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人民性是税收治理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执政为民理念,一切工作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检验标准,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性是其根本属性,践行税收人民性,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治税思想发展的根本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治税思想的创新发展,就是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嵌入治税思想之中、体现在税收改革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税收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税收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就是要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用发展的眼光正确处理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的关系,解决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既要做大做强“蛋糕”,大幅提高全体人民的富裕水平;又要切好分好“蛋糕”,明显缩小收入和财产分配差距。就是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作用,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扎实迈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税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指导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依据和强大思想武器,是兴国安邦、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税收改革实践相结合,只有坚持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治理的思想,税收现代化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治税思想的创新发展,就是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重要论述的时代特征,强化对税收改革发展实践活动的理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从顶层设计层面确保有强有力的理论引导。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税收运行规律和特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体系,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进入新时代,党把税收的定位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把税收作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税收改革实践中应运产生的新时代治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聚焦税收发展中深层次矛盾,不断创新税收现代化理论系统,深刻回答了税收现代化理论及现实问题,为推进新时代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税收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坚持立足税收改革新实践推进治税思想的创新发展,就是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弄清楚税收本质到底是什么、如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等时代问题,始终站在时代前沿进行理论建构和科学阐释,彰显党的治税思想的时代性。就是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实践,弄清楚怎么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如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何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如何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系统全面、科学严谨、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体现党的治税思想的实践性。
近年来,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世界进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数字经济深刻影响全球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现行国际税收制度带来严峻挑战,加速全球治理格局变革。2021年10月,G20领导人罗马峰会通过G20/OECD 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的《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就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达成共识。由此,被视为国际税收制度百年来最大变革的“双支柱”方案开始由政治谈判逐步转入落地实施阶段,对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面对全球税收治理变革加快,坚持紧跟国际税收新发展推进治税思想的创新发展,就是要继续坚持合作共赢的治税思想,秉持多边主义精神和开放合作的态度,建设性地参与“双支柱”方案技术细节研究和法律工具开发,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商共议,积极推动“双支柱”方案的落地实施,构建有利于全球经济复苏的国际税收环境。要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下国际税收理论的创新,比如,在数字经济的价值创造过程中,用户、技术、资本等要素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各种要素价值的权重应该如何确定?新的理论观点与以前的国际税收理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相洽?是否与目前的转让定价管理办法存在矛盾?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要聚焦全球税收治理格局变革,坚持运用战略化国际化视野谋划全球税收治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新规则制定,不断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借鉴吸收国家税收理论创新有益成分和世界各国税收改革成功经验,体现党的治税思想的开放性。
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党的治税思想,使得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现代税收制度质量和治理效能充分彰显,“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为全球税收变革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中国理念”“中国智慧”在全球税收治理舞台上充分展现,从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