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三节
守正与创新:税务党建在探索实践中谋定而动

谋定而后动。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情况,税务总局党委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构建“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为抓手,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上率下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力引领和保障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健全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2013年提出以“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以“六大体系”为具体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1.0版 。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税务系统实践创新成果,对“六大体系”内涵进行修订形成2.0版。2020年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完善升级为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高效清廉的税务组织体系“六大体系”3.0版。2021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并对“六大体系”具体目标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在引领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为显著的优势,税收法治体系要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中推动进一步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税费服务体系要在提升办税缴费体验中推动进一步大幅提高社会满意度,税费征管体系要在推进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中更加优化高效统一,国际税收体系要在推动全球税收治理变革中充分展现中国税务治理之智,队伍组织体系要在优化完善、改进提升中推动进一步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22年,根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税收现代化内涵等进一步丰富拓展完善,形成以“六大体系”为纲要、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 为主要内容、以“六大能力” 为支撑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总目标、总任务。通过与时俱进地健全完善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有力有效地加强了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政治建设强统领”机制制度体系,持续校准方向,持续纠正偏差,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税务系统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强调税务系统实行“一条线”管理,不仅税务总局是政治机关,而且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县税务局都是政治机关,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讲大局。特别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围绕“建强政治机关、走好第一方阵”,将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2022年7月,结合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特别是政治机关建设方面的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想、从政治上办,制发《全国税务系统“喜迎党的二十大 兴税强国铸忠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在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部署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兴税强国铸忠诚”主题实践活动,出台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8方面24项举措,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增强建强政治机关、走好第一方阵的自觉性坚定性。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确保系统上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19年6月,税务总局党委结合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以及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尤为重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采取分级分类清单化形式,逐一明确各级税务局党委、税务系统党员以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报送对象、时限要求、报送方式等要求,着力提升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20年5月,结合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情况,以及税务系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进行及时的调整完善,同时对各地税务局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跟踪监督,对请示报告不及时、不规范、不认真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绩效扣分。认真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税收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持续提升税收网络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领导权。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定(试行)》,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进一步加强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指引》《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网络行为指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仅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而且切实体现在日常言行上,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并通过点名通报典型案例、制作廉政警示教育片、编印廉政教育读本等方式,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每年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一竿子到底”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3.持续深化税务政治生态建设。教育引导税务党员领导干部在研究分析问题时坚持从全局看,统筹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级税务局党委每年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覆盖分类指导,督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税务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常态化分析评价机制,围绕做到“两个维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7个维度35个评价要点,每年开展1次政治生态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和及时解决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同时,将政治生态评价结果量化计入绩效考评成绩,作为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倒逼各级税务局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结合税务实际确立“一级巡视、两级巡察”的税务巡视巡察体制,探索构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巡视工作闭环和“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动问责”深化整改闭环的“双闭环”,形成“政治巡视定方向、纵联横通聚合力、有力有效全覆盖、两个闭环促提升”的税务巡视巡察格局。制定并逐步迭代升级、修订完善《税务巡视巡察工作规范》至4.0版,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规划、一体落实,持续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强基提质建设。在巡视问题整改方面,统筹运用巡视成果,既认真抓好被巡视巡察单位发现问题的整改,又反馈给上级税务机关相关部门和税务系统其他单位,统筹推进上级改、面上改、制度改、机制改,在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中有效深化和扩大巡视监督效应。同时,还主动自查自纠抓好中央巡视其他单位通报的典型问题整改。

(二)深化推进强谋划

一方面,年年强化部署推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每年初都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将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布置落实。同时,根据当年的中央纪委全会最新精神,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一体谋划部署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并制发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年中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年底开展省局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形成党建工作闭环。 2018年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节点,还专门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落实各级税务局党组改设为党委后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职责,促进在全国税务系统迅速形成旗帜鲜明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做到以党建强定力、以党建聚合力、以党建增动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另一方面,适时深化指导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十年来先后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党建工作 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的意见》等指导意见,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步步深入。2019年,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税务系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12个方面具体措施,确保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2021年2月,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多轮次研学和落实情况“回头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推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8方面质量提升行动和46项具体措施,通过集中攻坚行动巩固深化党建工作成果,接续联动推进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

(三)厚植基础建制度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初步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促进了制度优势及时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首先,加强党委领导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税务总局党组改设为党委后,及时研究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委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决策程序等,并指导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党委、各级税务局党委迅速制定党委议事规则,提高党委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其次,加强党委工作制度建设。对于中央新出台的制度,税务系统都及时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制度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作出新的指示批示或者中央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修订后,税务系统又及时完善,并提出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要求,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于中央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的,税务系统不遗余力结合实际加以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加以改进完善。比如,中央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抓实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税务总局党委以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为根本遵循和基本依据,制定《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范(试行)》《税务系统巡视巡察工作规范》《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分类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内容、清单和事项,明确党建工作相关规程及依据,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又如,在外部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激励税务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的通知》,提出培养选拔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等6个方面15项举措,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先后探索制定《税务系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严肃查处税务系统诬告陷害行为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系统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税务干部撑腰鼓劲。对于中央暂时没有统一规范,实践中又很需要,特别是对遇到的问题亟需制度加以规范的,首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制度办法,再根据制度办法处理具体问题,较好地确保了对事不对人、工作更规范。

二、与时俱进地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全党从党的非凡历程中领会马克思主义是如何深刻改变中国、改变世界的,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深化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的认识,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进程,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坚持理论武装不放松,与时俱进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税务干部,及时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破解税收改革发展难题。

(一)学思践悟强武装,日常学习常态化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税务局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持续跟进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一以贯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形成制度性安排,并通过视频联学、实地督导、经验推介等方式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逢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税收重大改革发展任务,都首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再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领会,进一步明确前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主题”,上级税务局党委经常性采取“一竿子到底”视频连线方式,将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扩大到下级税务局,做到以上率下、上下互动。中央历次全会召开以后,税务系统都在第一时间举办全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班 ,综合采取“线上+线下”“领学+自学”“书面+口头”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为确保学得准确、学得完整,主动收集整理、持续充实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后予以编印,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反复进行研学,并专门下发通知对税务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学习贯彻落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部署税务系统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三会一课”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的“第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对税务系统青年理论学习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建立健全“机关党委总负责、各党支部传帮带、各学习小组自主学”的责任机制,落实完善“自主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岗位学与交流学相结合、把学习理论与躬身实践贯通起来”的“三结合一贯通”学习机制及理论学习导师导学等制度,全国税务系统1.5万余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把研究式、课题式、交流式、实践式学习抓在日常,实现对40岁以下青年干部全覆盖,进一步补足青年精神之钙、筑牢青年信仰之基。2019—2022年,连续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青年理论学习标兵”“阅读之星”评选工作。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每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或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税务总局党委都坚持学思践悟改,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力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为破解各种税收难题、持续推动税收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特别是对与税收工作相关的内容,结合税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实施责任,切实抓细抓好。

(二)为民办事解难题,集中教育机制化

通过党内集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凝聚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和鲜明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党上下相继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税务系统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逐级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巡回指导组,逐级细化编制集中教育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采取列清单、定措施、建制度、压责任等方式,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把“自选动作”做精彩,既坚持贯通融合又突出轮回深入,既立行立改狠抓治标又固化于制矢志治本,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中,各级税务机关把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查问题、建台账、推整改,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广大税务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历经思想淬炼、灵魂洗礼、党性修养,持续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情怀,源源不断地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干部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实践,税务人努力以“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指数”,有力地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征纳关系。值得关注的是,历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基本完成后,税务系统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和源头治理,特别是针对“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做好统筹整改文章,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推进集中性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融会贯通抓落地,成果转化及时化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论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后,税务系统既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不打折扣地落实,又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还不断总结、改进提升、持续深化地落实。比如,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G20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随后,税务系统迅即密集行动,持续深度参与G20等国际税收改革,加强反避税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主动发起倡议并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功推动我国立场诉求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双支柱”方案和联合国方案中予以充分体现,累计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和国外大学派出110位税务干部,为6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税收援助,并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双重征税、提供税收确定性、减轻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积极推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建设,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地区),为纳税人避免和消除重复征税约283亿元 ,我国在全球税收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提升。又如,2018年,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推动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由实现“物理整合”到发生“化学反应”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四合院”建设等要求,极大地凝聚了系统上下推进改革的动力,增强了必胜信心。再如,2020年,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税务实际,提出了“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的“四力”要求,既克服疫情影响推动各项税收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又充分发挥税收作用更好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担好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对标对表抓落实,税务总局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台账》,持续跟踪问效,并先后制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工作督办管理办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涉及税务部门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完善学习研究、任务部署、办理落实、跟踪问效、督考推进的持续深化抓落实闭环工作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逐项盯紧抓牢做细做实,并力争取得制度化、长效化成果,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三、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 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以贯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持续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极大地发挥了党建引领保障税收改革发展的作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源源不断转化成为税收治理效能。

(一)着力构建全方位融合推进机制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税务总局紧密结合税务系统党建引领抓改革的成功实践,在深入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19年12月,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从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作风引领、制度引领等5个方面18项措施明确了“两结合、四一起” 的有力抓手,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得以有效破解。2020年,又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 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

(二)探索实施全领域联动评价体系

为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税务总局探索针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评先评优、选拔使用开展联动式评价,即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将党建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等履行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税务系统绩效管理 、数字人事 中探索建立并持续完善党建评价指标和联动评价规则,倒逼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贯通。针对各级税务局班子的考核,在绩效管理中专门设置“党的全面领导”大类指标,与税收改革发展、工作运转保障、各方多维评价共同构成税务绩效管理考评体系的“四大板块”,突出加强税务系统政治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内容,加大对党建工作的考核考评力度,每年的分值权重均不低于25%,对指标得分排名在后10%的,其他得分再高年度绩效考评也不得评为第一段,从而推动各级税务局班子抓党的建设从年初抓到年尾、从谋划抓到落地、从大会抓到小会、从党务抓到业务、从领导干部抓到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各级税务局和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的考核,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情况纳入其中,切实强化结果运用,述职评议考核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次达到“好”的,其所在部门才能作为创建模范机关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以及先进党支部推荐参评对象。对述职评议考核排名靠后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谈话,传导责任压力,帮助改进提高。

(三)跟进夯实全过程党建引领阵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面临诸多挑战考验,改革硬仗接踵而至。在营改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退税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征收、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大税收改革以及抗疫情、促发展、稳大盘中,坚持把改革作为党员风采的“展示台”“检验场”,按照“改革未动、党建先行,改革推进、党建强化,改革落地、党建升华”的思路,始终将党建引领作用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改革主战场,在改革中创先争优、奉献担当,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党建就跟进到哪里、组织功能就发挥到哪里,党的旗帜始终飘扬在改革攻坚第一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高效落地。同时,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贯穿始终,做到推进重大改革与全面从严治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在整个改革中处处都有纪律的准绳、时时都有纪律的戒尺、人人都有纪律的约束。实施重大改革前,各级税务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并制定明确相应的工作规则和运转机制,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好的骨干组建“多兵种合成”的专门班子实行集中办公。从一开始就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融入工作方案,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重大改革推进中,对所有重要事项都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统筹决策,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靠前指挥、谋划推动。各个专项工作组和派驻各地的督导督察组都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确保政治学习不间断、组织活动不中断。同时,成立“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广泛开展党员亮牌服务、增辉添彩、承诺践诺等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制定专项绩效考评办法,确保改革对标对表推进。完成重大改革后,挖掘选树改革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组织、优秀个人,并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主题巡回演讲、线上宣讲,通过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蔚然成风。

(四)做细做实全覆盖思想政治工作

勤于、善于开展谈心谈话是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在税务干部思想深处、内心深处的制胜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持续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包干、沟通交流、重点疏导、多元激励“四个体系”,坚持落实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多层次建立疏通干部思想的沟通体系,密切关注税务干部的思想倾向、情绪苗头并及时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较好地促进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有力地保障了党委领导下的党建工作和税收业务深融互促齐共进。特别是在推进落实重大税收改革中,更是注重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把确保队伍齐、人心稳、风气正贯穿始终。比如,在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现职领导干部有近一半需要自我消化,大量正职需转为副职,其他干部发展空间受限,稳定队伍的压力非常大。为此,税务总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的首要位置,专门下发做好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从上到下分层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持续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采取集体谈、逐一谈、重点谈、反复谈等形式,层层实现正职与副职、上级与下级、领导与干部谈心“三个谈心全覆盖”,引导大家任命变了、使命不变,职位变了、职责不变,角色变了、本色不变,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坦然接受组织安排。同时,通过建立局领导“零距离”微信群、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税务干部专线、在税务内网设立“我为改革建言献策”专栏等方式,多方听取干部诉求反映,对干部关心关切的问题“掏心窝”予以正面回应,消除思想顾虑,疏通思想疙瘩,最大程度争取干部的理解和支持。此外,要求各级税务局党委班子秉公心行大道勇担当,做到舍小我而利公、行大道而为公、尽心力而奉公、换位思而显公、严纪律而守公。部分税务干部的思想从一开始的忐忑焦虑向平和坦然转变,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改革期间,税务系统累计组织开展132万人次谈心谈话,22255名正职转副职干部都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改革取得好于预期的成效。

(五)深入推动全要素税务文化繁荣发展

税务系统在推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对宣传思想和文化工作的领导权,追寻信仰之光,高擎精神之炬,点亮文化之塔,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厚植税务文化土壤,教育和引导广大税务干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强化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在忠诚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中担当作为、向上向善,推动孕育形成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党建业务融合自觉。2016年,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过程中,广大税务干部锲而不舍、昼夜奋战,确保了试点平稳落地并取得积极效应,形成了“知难而进、追求卓越、坚守使命”的营改增精神。2017年,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税务系统广泛挖掘、深入提炼,25万余名税务干部直接参与,几经升华,最终形成“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极大地凝聚了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的正能量,有力地提振了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的精气神。2018年,在全国税务系统组织开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唱响中国税务之歌”等一系列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广泛凝聚力、向心力。2019年,制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从政治文化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深化税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税务职业道德建设、繁荣发展税务文艺、夯实税务文化基础七个方面明确24项具体措施,努力打造税务特色文化,不断提振税务干部队伍精气神,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精神支撑、道德滋养和文化保证。与此同时,坚持向基层、一线税务干部倾斜的原则,定期与人社部联合评选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定期组织评选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百佳县税务局长和百佳税务所长,对在税收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以及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专项奖励。此外,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积极参与亚洲微电影节等大型活动,创办文学期刊《税收文学》,不断拓展税收宣传阵地,持续提升税收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构建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

(一)主要内涵

针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而党的关系又在地方,客观上存在着“两边管、两难管”的现实问题且无现成经验可参考借鉴的情况,税务总局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以机制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思路,探索构建并持续完善适应税务系统管理特点、便于税务党建工作开展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总的来看,核心内容就是纵向上形成“两个合力”,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横向上实现“七个打通”,着力解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推动各级税务局把党建工作抓得更实,把内部相关部门的党建工作职责理得更顺并形成合力,把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同搞得更好,为顺利完成税收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体来说,纵向上,一方面落实“条主责”要求,各级税务局党委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切实承担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党委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另一方面落实“块双重”要求,上级税务局党委指导下级税务局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走访汇报活动,主动邀请其到税务部门调研考察,积极争取对税务党建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指导支持,形成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所在地的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横向上,推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党建与干部人事、党建与执法监督及内控、党建与干部教育培训、党建与绩效管理、党建与税收业务“七个打通”。

(二)发展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规律性认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探索建立了“抓常、抓细、抓长、抓严”的有效做法,萌发了“纵向发力推党建、横向联通抓党建”的初步思路。2014年,税务总局党组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较早制发了《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将党组主体责任明确为选人用人、明纪纠风、预防监管、支持保障、管理示范“五大责任”,并梳理细化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务事项58项,其中:党组24项,党组书记11项,党组(班子)成员14项,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9项;税务总局各单位和各省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党支部—党员”无缝衔接、“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县税务局—税务分局(所)”上下联动。这一时期,虽然还没有正式提出“纵合横通”的概念,但是责任边界开始清晰明确,已经初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责任网络,为“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探索建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发展演进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探索初创阶段。时间跨度为2016年中央巡视税务总局党组至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前。2016年7月,税务总局党组以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在巩固深化抓机关带系统、督国税联地税做法的基础上,针对自查整改和巡视反馈指出的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印发《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税务系统党建工作新思路,开启了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格局新篇章。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根据党中央新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在新的起点上把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推向前进,税务总局党组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并对“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内在逻辑、运行机理、内涵外延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反复论证,使之越来越符合税务系统实际,越来越具有税务部门特色。2016年11月,在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对“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总体思路进行了阐释:纵向上形成税务总局党组与各级地方党委、税务总局党组与各级税务局党组共抓税务系统党建“两个合力”,横向上实现党建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与系统党建工作、人事与机关党委工作、党建与监督管理工作、党建与教育培训、党建与绩效管理工作“六个打通”。随后,把条块结合作为突破口,印发《关于建立“下抓两级 抓深一层”工作机制 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条主动 块为主”工作机制,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持续搭建这套机制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促进统筹系统和地方“两个资源”,用好系统和地方“两种优势”。与此同时,对承担党建工作职能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实行交叉任职、把机关党委和人事司承担党建业务职能的相关处室作为党建办内设工作部门并实行实体化运作、推动各级税务局层层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等一系列配套举措也同步密集推出,有效地保障了“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落地见效。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各级税务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地方党委、纪委和有关工作部门的支持指导力度也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也越来越强,税务系统逐步形成了条块协力、上下协同、左右协调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2.调整完善阶段。时间跨度为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至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7·9”重要讲话前。2018年3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攻坚战中,“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作用力得到了充分彰显,生命力得到了全面检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同时,专门将“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写入其中,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标志着“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从税务系统“自选动作”上升为中央部署要求。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规定,改设后的税务总局党委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为了更好地适应税务系统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要求,更好地顺应各级税务局党组改设为党委后的新使命新职责新任务,更加有力有效地抓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2018年9月,在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局党委全部获批设立,市、县税务局党委正在陆续获批设立这一税收发展史和税务系统党建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税务总局党委召开了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上,提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工作思路,即:“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赋予“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新的内涵。“条主责、块双重”是指各级税务局党委担负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各级税务局在党的建设中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切实接受地方监督。“纵合力、横联通”是指在纵向上凝聚上级税务机关与下级税务机关以及下级税务机关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抓党建的合力,横向上理顺税务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党建工作职责。“齐心抓、党建兴”是指充分发挥相关工作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党建整体功能,推动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蓬勃兴旺,不断向前发展。2018年9月,税务总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确定了40条重要举措,让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变得更清晰、更充实。

3.深化拓展阶段。时间跨度为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7·9”重要讲话至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前。这一阶段,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落实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补短板、扬优势、促提升,在纵向上更聚合力、在横向上更加畅通,进一步激发优化提升“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新动能。2019年7月9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为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税务总局持续纠偏差、找差距,坚持以“政治建设一体深化”统领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在税务系统落实落地。2020年6月,税务总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党建工作 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意见》,将“六个打通”进一步拓展为“七个打通”,并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条块协同、加强内部协同配合、抓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18项优化措施。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税务部门持续探索构建“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加强税务系统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2021年2月,税务总局党委制发《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明确提出实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党建和业务融合、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8项质量提升行动和46项工作任务,并提出到2022年“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一整套具有税务特色的系统完备、务实管用、成熟有效的党建制度机制体系。2021年6月,在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丰富完善税务系统“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若干措施》,制定了增强“两个合力”、推进“七个打通”3方面2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指导推进“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落地落细。2021年4月,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就“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专门到税务总局进行调研,并先后派出6个专题调研组前往部分省、市、县级税务机关实地了解运行情况、取得成效以及党员群众反响。2021年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系统总结税务系统构建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经验做法,形成了《扛起主体责任 汇聚各方力量 推动税务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税务总局“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对“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运行机制、经验启示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阐释。这篇调研报告以专刊加编者按的形式通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通报》向各地区各部门进行推介,并于2022年初在《人民日报》要闻版和《中国组织人事报》头版全文刊发,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部分中央部委、地方党政部门分别专程到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开展调研、学习交流。这标志着“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经过多年理论和实践创新,演进成为相对成熟定型的、可供推广可资借鉴可以复制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在2022年1月召开的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上,税务总局党委要求各级税务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调研报告精神为契机,持之以恒深化落实和丰富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通过“常态化”走访、“矩阵式”宣传、“全方位”改进,进一步激发优化提升“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新动能,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2月,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进一步做实做细“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推出一批条块协同、合力共进抓党建的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可学可鉴、可追可及的党建示范点,培树一批有特色、叫得响、推得开的党建品牌。2022年4月,中央第七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向税务总局党委集中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税务总局党委聚焦“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扎实的举措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时,既聚焦问题、又举一反三,既补齐短板、又厚植优势,既做强弱项、又巩固强项,并以此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党建高质量发展。在加强理论武装方面,相继印发《税务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等,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对准问题根源、对症提出对策,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厚植严的氛围若干措施》,从“教育引导”“责任落实”“震慑警示”“体制机制”“智税风控”五个链条提出20项具体举措,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少数”,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的要求和严的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条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干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的第三天,税务总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特别提到,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最新部署,不断健全完善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

(三)主要做法

为确保“纵合横通强党建”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上下、左右、内外齐抓共管税务党建工作的生动格局,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建立并持续改进完善一整套促进和保障党建工作开展的机制制度。

1.抓机关带系统,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 税务总局始终注重党建工作机构和力量的配备优化,持续健全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基层党组织设置全覆盖、全延伸,积极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充分发挥税务总局机关作为税务系统“司令部”的示范带领作用,认真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使各级税务机关从“最初一公里”到“中间段”再到“最后一公里”,都把党的组织健全起来,把主体责任担当起来,把各级税务机关都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及时调整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省、市、县税务局在“三定”到位后均在第一时间设立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党小组,做到行政机构改革到位、组织体系跟进到位。为适应税务系统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分散办公的特点,在税务系统推动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全部建立党支部,实行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行政负责人“一肩挑”,并推动上级税务机关党组织党支部与下级税务机关党组织结对共建,示范带动各级税务局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四强”党支部。同时,健全税务师行业党组织体系,强化政治引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2.抓整合强统筹,建立健全“高效承接、畅通对接”的职能机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前,针对税务机关内部党建工作职责分散、统筹协调不够的情况,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成立由具有党建工作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党建办并实体化运作,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在省、市、县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前,分别将各级税务局党建部门等4个综合部门的机构、职责和人员整合到位。随后,各级税务局党组陆续改设为党委,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力保障各级税务局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均成立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分别与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司(人事处)合署办公,税务总局成立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同时,在整合设置各级税务局机关党委、纪检组的基础上,在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分别设置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协助本级税务局党委开展系统党建工作,在县税务局实行机关党委与党建工作股合署办公,承接系统党建任务。2019年,中央编办批准在各省税务局税务干部学校加挂“省税务局党校”牌子,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税务局机关党委、系统党建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均由同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并实行部门交叉任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系统党建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提名为机关党委委员等机制。

3.抓延伸重传导,建立健全“下抓两级、抓深一层”的工作机制。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带市税务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参照下抓两级,延伸抓到税务分局(所),形成两级推动、逐级延伸的责任传导机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在市税务局、县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并延伸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每年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党建工作,督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传导工作压力,延伸推动责任落实。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以及巡视巡察、督查督办、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的重要内容,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督促落实机制,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助推责任落实的作用,研究开发并于2021年6月上线运行“税务党建云”信息平台,将党中央有关制度规定和部署要求嵌入信息系统,实时自动推送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4.抓主动促协同,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融入制度。税务总局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基层税务机关调研时到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进行走访,沟通协调党建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并层层推动各级税务局党委领导结合日常工作调研走访下级税务局所在地方党委及相关工作部门制度。各级税务局党委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地方党建任务,坚持每半年到同级地方党委及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机关工委等单位至少汇报1次党建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支持指导,并邀请地方党委有关部门参加税务系统党建活动、指导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重要情况相互通报、重要文件相互交换、重要工作相互沟通、重要指标相互融合、重要结果相互共享等常态化协同机制,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齐抓共管、“条”“块”党建资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一大批便民利民为民的党建品牌。2013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累计派出扶贫干部3.42万名,其中第一书记1.05万名,投入扶贫资金42亿元,引进帮扶资金72亿元,帮助8782个贫困村、245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五、筑牢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永葆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质。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各方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教育和引导广大税务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坚持严的主基调,年年深化推进

税务总局每年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精神新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谋划部署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提出“五大工程” ,2015年提出“五严要求” ,2016年提出“五个突破” ,2017年提出“五个深化” ,2018年提出“七个着力” ,2019年提出“六个进一步” ,2020年,提出“七个持之以恒” 。在多年不断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21年,明确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即:政治建设一体深化、两个责任一体发力、综合监督一体集成、党建业务一体融合、约束激励一体抓实、组织体系一体贯通,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税务总局党委围绕以自我革命精神对持续构建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自我革命不仅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自我革命不仅是税务系统各级“一把手”、纪检组长、班子成员的事,也是每名税务党员干部的事,不仅是税务机关纪检、党建等监督部门的事,也是每个业务部门的事;自我革命不仅是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还包括检视自我、锤炼党性等;自我革命不仅在一时一事,而是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自我革命不仅要查找问题、改正问题,还要不断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并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政治自觉。各级税务局也分别召开会议,围绕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谋划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深耕多方“责任田”,人人压实推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等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两个责任一体发力的有效方法,强化明责、知责、履责、督责,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2014年,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了税务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逐一明确各类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形成较为完整的责任链条。2017年4月,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率先印发《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逐一明确8个责任主体的97项具体责任事项,围绕“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干”等关键点提出要求,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2019年2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更好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税务系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修订《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税务系统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细化明确各级税务局党委、纪检机构、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系统党建工作部门、机关党委、其他职能部门和党支部等8类责任主体110项261条责任事项,做到主体、方式、对象、措施“四明确”,广受各类责任主体的欢迎,成为指导他们精准有效开展工作的“操作指引”。各级税务局根据“操作指引”,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结合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有关要求,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层层建立突出税务特色、统筹条块要求的“两个责任”清单,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工具书”。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后,税务总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1年9月、10月先后以责任清单形式对各省税务局、各司局分解落实任务。各级税务局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深入开展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推动责任落实、传导责任压力。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2018年以来,联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共同研究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并将会商会的有关情况向系统进行通报,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税务总局党委旗帜鲜明支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在研究重大事项、制发重要文件、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中,主动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同时,始终积极支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原则、大胆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省级及以下税务局党委与同级纪检机构建立专题会商、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等机制,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纪检机构工作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与此同时,持续用好绩效管理“指挥棒”,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开展的综合督查,推动各级税务局党委、机关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三)劲吹监督改革风,步步集成推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和机制性举措。2019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部署包括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个单位先行试点。 考虑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管理重心在基层、而监督力量越往基层越薄弱这一现实问题,如何把各方面监督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将管党治党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传导到“神经末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上级监督更有力、同级监督更直接、下级监督更广泛、外部监督更有效、各方监督更协同、运行机制更顺畅。税务总局党委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决定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与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一体设计、同步推进、持续完善,着力打造目标一致、职责明晰、协同有序、全面覆盖的大监督格局。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税务总局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总结深化、务求实效”原则,先在部分省级税务局开展改革试点,再逐步推开,先后于2022年4月、10月在全部市级税务局、全部县级税务局推开改革试点,实现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覆盖。在此过程中,坚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形成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7”制度文件 。与此同时,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着眼于构建符合中央要求、具有税务特色、切合基层实际、便于考核考评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税务系统监督工作质效,逐步形成“1+1+5+N” “1+5”制度总体框架。2021年1月,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共同印发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1+5”制度文件 。各级税务机关细化举措、创新实践,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落实落地落细,取得了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体系建设由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进入全面施行、积厚成势的新阶段。2021年8月,把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作为构建完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基础性工程,与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制度文件同步修订完善,进一步形成了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的“1+6”制度文件 。2022年9月,根据党中央最新精神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要求,按照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安排,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以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作进一步完善,在吸纳基层实践探索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关于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等“1+6”制度文件。这两套制度文件,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衔接,既各有侧重又高度统一,共同构成了与税务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相对健全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体系。其中,“1+7”制度文件重在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落实落地,而“1+6”制度文件则重在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之责、织牢织密监督之网、融合融通监督之效。

(四)构筑风险内控网,环环相扣推进

税务部门是执法部门,税务系统始终将内外部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一整套闭环式内控监督考评责任体系,逐步构建以内控内生化防控为主体、内控平台防控为补充、人工防控兜底的风险防控模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的起步阶段。2012年,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分步建成“基本制度+管理制度+专项制度+操作规程”的“四位一体”内部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各省税务局广泛应用清单式、表单式、嵌入式等形式,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专项制度,编制了符合本地基层实际、简明易行的操作指引,推进内控制度在基层全面落地,构建起“横向全覆盖、纵向一体化”的风险防控网。第二阶段是探索信息化防控的发展阶段。2014年,明确提出“制度加科技、管队又治税”的内控发展思路和“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目标,内控内生化深入推进。以金税三期工程税收业务软件为重点,全面梳理风险点,编制10大类业务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设置1200余项防控措施,在征收、管理、稽查、减免税、出口退税等重要环节预设内控节点,把每个步骤的工作要求都嵌入信息系统中,做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过错实时追究,基本实现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全覆盖,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第三阶段是构建“制度+科技+文化”体系的全面深化阶段。2016年8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信息、监督”四道防线,由单纯防控转向全面系统防控。2018年4月,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广上线,随后紧跟税务机构改革步伐和金税三期工程并库进度,在2019年4月实现并库运行。平台上线后,各级税务机关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公布控风险点11.51万个,设置防控措施11.55万项,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初步实现由“人防”向“机控”、由“分散”向“集约”、由“现场检查”向“远程分析”的变革式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随着内部控制工作的不断推进,税务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内控工作查错纠偏、参谋警示、化险除患的功能正深入人心,各级税务机关的内控意识不断增强,由“要我控”到“我要控”的环境氛围逐步形成。第四阶段是同步推进智慧税务与智慧监督建设的深融共进阶段。2021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金税四期建设,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深度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同步谋划和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与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智慧监督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打造“廉洁金四”,将内控监督规则、考核考评标准融入业务流程、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推动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联动监控,如影随形地促进从严带队治税。同时,积极构建与金税四期相匹配的岗责体系,同步研究监督职责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落地方式,推动监督从“人防”向“机控”转变,从“有形覆盖”持续向“有效覆盖”深化和拓展,基本做到“四个有人管”,即: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从而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改进。

(五)正风肃纪反腐败,层层加力推进

始终坚持“严管就是最大的厚爱”理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反复强调宁肯让干部因为被严格管理而一时抱怨,也不能让干部因疏于管理堕入违法乱纪的深渊而一世悔恨,注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税务系统风清气正。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及时制定并多次修订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制定《税务系统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问题清单》《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建立健全常态化提醒警示、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严肃执纪、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多次基层工作会议及座谈会,推出一系列服务基层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后,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先后分3批出台57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具体措施,有效地把基层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各级税务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察实情办实事”税情调研机制,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和纳税人缴费人开展调研走访,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后针对税务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借出差之机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腐败问题和纠治不正之风,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得分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综合得分87.2分,比2012年提高7.48分 。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通报典型案例、制作廉政警示教育片、编印廉政教育读本等方式,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特别是,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每年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厚植严的氛围。针对税务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件,责成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检视剖析和全面整改,切实防范“两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完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靶向式案件剖析、立体式警示教育、闭环式问题整改,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税务稽查、督察内审、特派办和纪检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zPMrf8nUrTBP4tVl1qjn9ETRXliqBEiQVE/m9fz5P5RBAC9wzt7v5bjNRA1IfBa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