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8.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出租国有农用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免征 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出租的土地为国有农用土地。

2)农业生产者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 2号)第一条 aAmWu226itljgEQ25SbiWuru9eSapobi4It8D8fZEoVQqjVwCWjndHsl7NmTOmK9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