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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出租国有农用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免征 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出租的土地为国有农用土地。

2)农业生产者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 2号)第一条 qmKCznVtRaLMOr8Adu4D5JC2TbhQlfEGCrR4I9Rpf0XsbulO8K10tPvXljSGBG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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