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于 1994年 1月1日起施行,于 2008年第一次修订后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施行。2016年 5月 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原营业税征税范围全部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2017年对该条例经过了第二次修订。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增值额分为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法定增值额是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和政策要求,在其增值税制度中确定的增值额。两者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的方式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计算增值额时不得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中计入当期折旧的部分;消费型增值税,计算增值额时可一次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我国现行属于消费型增值税。
【例 2-1·多选题】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的方式不同,可划分的类型有()。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成本型增值税
【答案】 ABC
【解析】 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选项A、B、C正确。
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税法和间接计税法。直接计税法,先计算增值额,用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间接计税法(也称扣税法),用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再减去允许扣除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我国采用的是间接计税法。
1.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逐环节征税的同时,逐环节扣税,最终实现对增值额征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特征。
2.增值税是流转税,随货物或劳务流转,增值税税负转嫁给最终消费者负担。
3.增值税在货物或劳务流通环节征收,从生产到消费,无论经过多少流通环节,各环节都要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普遍征税且多环节征收。
4.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1.应税行为
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等应税行为具体规定见表 2-1。
表 2-1 增值税征税范围基本规定
应税服务共包括七项,具体内容及要点见表 2-2。
表 2-2 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要点
续表
【例 2-2·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表述正确的有()。
A.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
B.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C.无运输工具承运,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D.航空运输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B,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A、C、D正确。
2.境内的判断
增值税应税行为只有发生在我国境内,才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境内的判断标准见表 2-3。
表 2-3 增值税境内的判断标准
【例 2-3·单选题】 下列情形属于在境内销售,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英国A公司向我国甲公司销售其位于上海的写字楼一栋
B.法国B公司向我国乙公司销售完全在巴黎使用的无形资产
C.美国C公司向我国丙公司提供在纽约的会议展览服务
D.韩国D公司向我国丁公司出租完全在首尔使用的大巴车
【答案】 A
【解析】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以及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在境内销售。选项B、C、D均不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征收增值税。A选项,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应征收增值税。选项A正确。
1.视同销售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视同销售包括视同销售货物与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增值税视同销售具体规定见表 2-4。
表 2-4 增值税应视同销售的情形
【提示 1】注意区分视同销售货物与不得抵扣进项税情形。有关视同销售货物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见表 2-5。
表 2-5 视同销售货物与不得抵扣进项税规定
【提示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有特殊政策规定,依据政策规定执行。例如,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例 2-4·多选题】 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赠送给客户A企业
B.乙公司将外购的食品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
C.丙公司外购一批生产用材料
D.丁公司将自产的一台设备以投资的方式投入联营企业
【答案】 AD
【解析】 选项A,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赠送给客户A企业,需视同销售货物;选项B,乙公司将外购的食品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不属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C,丙公司外购一批生产用材料,属于购进业务,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选项D,丁公司将自产的一台设备以投资的方式投入联营企业,需视同销售货物。选项A、D正确。
2.非经营活动
纳税人发生的非经营活动无须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非经营活动情形见表 2-6。
表 2-6 增值税非经营活动
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了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具体见表 2-7。
表 2-7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提示】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例 2-5·单选题】 下列事项中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是()。
A.甲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分立的方式,将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A单位,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B.乙企业向B单位提供鉴证咨询服务
C.丙企业向C单位销售写字楼
D.丁企业转让其专利技术
【答案】 A
【解析】 选项B、C、D均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A,甲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分立的方式,将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A单位,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选项A正确。
4.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即为混合销售。增值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规定见表 2-8。
表 2-8 增值税混合销售税务处理
1.概念
有关增值税纳税人的有关具体规定见表 2-9。
表 2-9 增值税纳税人规定
【例 2-6·单选题】 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境外单位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无论其是否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购买方
B.境内单位报关进口的货物,销售方为增值税纳税人
C.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D.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所有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答案】 C
【解析】 选项A,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购买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而是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选项B,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选项D,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选项C正确。
2.纳税人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关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有关规定见表 2-10。
表 2-10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提示】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个月或 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视同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计入查补当月)、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调整当月)。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销售额为未扣除之前销售额。不包括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销售额。
3.纳税人管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提示 1】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达标)办理流程,见图 2-1。
图 2-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达标)办理流程
【提示 2】①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 1日或次月 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②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特殊规定的,符合相关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 2-7·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张先生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B.纳税人甲企业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律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C.乙企业达到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所指的经营期仅指取得收入的期间,不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D.丙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自申报期结束后 15个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答案】 D
【解析】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年应税销售额所指的经营期指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选项D正确。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若其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需确定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增值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境内有代理人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内无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1+税率)×税率
1.税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征收率: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适用情况见表 2-11。
表 2-11 现行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规定为 3%,原则上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特定情形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时也可以适用 3%的征收率;根据具体情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了若干适用 5%征收率的情形。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率的有关规定,见表 2-12。
表 2-12 增值税征收率
1.含义
兼营,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2.税务处理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有关增值税销售额的具体规定见表 2-13。
表 2-13 增值税销售额规定
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制度,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纳税人若取得的为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计税方法: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增值税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按照外币结算的销售额,应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 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12个月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销售额核定的有关规定见表 2-14。
表 2-14 增值税销售额核定
续表
特殊销售方式下,增值税销售额税务处理规定见表 2-15。
表 2-15 特殊销售方式下增值税销售额税务处理规定
【例 2-8·计算题】 万欣百货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 1月发生如下销售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折扣额40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 20台,每台含税销售额 3 390元,旧洗衣机回收价每台 200元,销售每台洗衣机实际收取价格为 3 190元;
(3)开展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新货物不含税销售额共计 100000元,实际收取的不含税销售额共计 20000元。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当期计税销售额。
【解析】(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计税销售额=200000-40000=160000(元)。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计税销售额=20×3 390÷ (1+13%)=60 000(元)。
(3)金银首饰以旧换新,计税销售额为 20 000元。当期计税销售额=160 000+60000+20000=240000(元)。
包装物押金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见表 2-16。
表 2-16 包装物押金税务处理规定
全面营改增后,由于部分行业经营特殊性等原因,允许其部分业务按差额确定销售额,常见的差额销售额规定见表 2-17。
表 2-17 增值税差额销售额规定
【例2-9·多选题】 旅游公司取得的收入选择按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可以从收入中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费用有()。
A.住宿费
B.餐饮费
C.交通费
D.利息费
【答案】 ABC
【解析】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A、B、C正确。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除特殊规定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为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符合规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具体规定见表 2-18。
表 2-18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续表
【提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分不同情况,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见表 2-19。
表 2-19 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续表
【例 2-10·单选题】 下列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
B.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C.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贷款利息普通发票
D.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消费普通发票
【答案】 B
【解析】 属于增值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且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选项A、C、D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正确。
【例 2-11·多选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有()。
A.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B.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C.未注明乘客身份信息的出租车票
D.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准予抵扣的凭证有旅客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选项C错误,选项A、B、D正确。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见表 2-20。
表 2-20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例 2-12·多选题】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货物中,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外购用于生产用货车
B.为员工购买的福利品
C.职工食堂专用的货车
D.既用于职工食堂也用于生产的货车
【答案】 AD
【解析】 外购用于生产用的货车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既用于职工食堂也用于生产的货车,属于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选项A、D正确。
3.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已明确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事项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若本来已抵扣进项税额,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事项的,在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见表 2-21。
表 2-21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续表
4.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规定
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确认。
自 2019年 4月 1日起,我国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2022年 4月 1日起进一步对小微企业和部分行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1.一般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
自 2019年 4月 1日起,同时符合一般企业 5项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一般企业60%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一般企业留抵退税的 5项条件见表 2-22。
表 2-22 一般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
2.大规模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我国 2022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针对符合划型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行业条件的制造业及批发零售等 13行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见表 2-23),可按规定享受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表 2-23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提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 13行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留抵退税的计算
根据留抵退税政策,留抵退税的计算见表 2-24。
表 2-24 留抵退税计算一览
【提示 1】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规定,见表 2-25。
表 2-25 增量留抵税额与存量留抵税额
【提示 2】进项构成比例:自 2022年 4月 1日起,进项构成比例为 2019年 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例 2-13·多选题】 甲企业为批发零售企业,若享受国家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需满足的条件有()。
A.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B.申请退税前 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申请退税前 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D.自 2019年 4月 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规定,享受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②申请退税前 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③申请退税前 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④2019年 4月 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选项A、B、C、D正确。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既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计税的特定情形。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提示 1】进口货物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为进口货物在我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提示 3】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例 2-14·单选题】 关于增值税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组成计税价格为货物当期公允价
B.组成计税价格为成本× (1+10%)
C.组成计税价格为税务机关核定价格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答案】 D
【解析】 选项A、B、C表述错误。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选项D正确。
适用于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提示】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规定见表 2-26。
表 2-26 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规定
【提示】预缴税款可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见表 2-27。
表 2-27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动产增值税规定
3.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包括个体户与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相关政策规定见表 2-28。
表 2-28 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具体规定见表 2-29。
表 2-29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具体规定见表 2-30。
表 2-30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规定
【提示】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主要免税项目见表 2-31。
表 2-31 增值税主要免税项目
【例 2-15·多选题】 下列关于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表述正确的有()。
A.M国政府无偿援助进口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免征增值税
B.甲单位将自己使用过的办公柜销售,免征增值税
C.乙养老中心向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D.丙文化创意公司向当地政府免费提供创意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属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选项B,甲单位将自己使用过的办公柜销售,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税项目;选项C,乙养老中心向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可免征增值税;选项D,丙文化创意公司向当地政府免费提供创意咨询服务,属于视同销售服务,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选项A、C正确。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见表 2-32。
表 2-32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
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减征增值税政策规定见表 2-33。
表 2-3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规定
【提示】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例 2-16·判断题】 甲心理咨询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纳税),2024年第一季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50万元,当期无其他收入。甲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需缴纳增值税 0.5万元。()
【答案】 √
【解析】 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 50万元,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 30万元,需全额纳税,因咨询服务属于 3%征收率应税收入,可减按 1%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50×1%=0.5(万元)。
1.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包括限额即征即退、全额即征即退、按比例即征即退和超税负即征即退等 4种不同的类型。主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见表 2-34。
表 2-34 主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2.先征后退(返)
先征后退(返),指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先由税务机关征税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
【提示】先征后退与先征后返的区别:先征后退由税务机关退税,先征后返由财政部门返还。
【例 2-17·判断题】 腾越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软件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案】 ×
【解析】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适用即征即退政策,具体规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我国对一般纳税人实行了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见表 2-35。
表 2-35 现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具体计算及要点,见表 2-36。
表 2-36 增值税加计抵减计算及要点
续表
【例 2-18·单选题】 甲企业属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清单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要求,甲企业 2024年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提比例为()。
A.5%
B.10%
C.15%
D.20%
【答案】 C
【解析】 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允许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选项C正确。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2.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见表 2-37。
表 2-37 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 2-19·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述正确的有()。
A.甲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B.乙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丙企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工期为 15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一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D.丁企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选项C表述错误。选项A、B、D正确。
增值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见表 2-38。
表 2-38 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增值税有关纳税地点规定,见表 2-39。
表 2-39 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
续表
【例 2-20·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固定业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D.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回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D,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故选项A、B、C正确。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预缴、申报规定见表 2-40。
表 2-40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规定
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需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适用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于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和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的具体规定见表 2-41。
表 2-41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规定
3.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项目预征率为 3%。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1.增值税发票种类
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2.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从 2021年 12月 1日起,我国逐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数电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具有六大特征,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
【例 2-21·多选题】 我国逐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以下有关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有()。
A.去介质
B.标签化
C.要素化
D.授信制
【答案】 ABCD
【解析】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具有六大特征,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选项A、B、C、D正确。
1.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许可,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税务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
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将采用“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票发票总额度,而不再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
2.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纳税人需按规定领用、开具、使用、保管发票。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系统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
2023年 7月 20日,我国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增值税发票相关管理的具体规定见表 2-42。2024年 1月 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6号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 2024年 3月 1日起施行。
表 2-42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续表
续表
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例 2-22·多选题】 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A.甲电脑公司将电脑销售给李先生
B.乙书店批发零售图书适用增值税免税
C.丙商店零售卷烟、白酒
D.丁企业生产销售给商场一批香水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乙书店批发零售图书免税销售,适用免税政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丙商店零售卷烟、白酒,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丁企业生产销售给商场一批香水,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B、C正确。
【例 2-23·综合题】 顾达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家具的生产销售。2024年 1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木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100万元,税额 9万元;(2)向某农场购进原木一批,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 500万元,当期将其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实木家具;
(3)取得为生产经营事项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合计为 8万元;
(4)销售实木家具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 000万元;
(5)专门生产一批椅子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企业无销售该类椅子的平均售价,该批椅子的生产成本为 1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 10%。
假设: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已在发票服务平台勾选抵扣确认。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67
B.69
C.79
D.77
(2)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61.76
B.171.87
C.101.1
D.144.3
(3)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A.84.76
B.82.76
C.92.87
D.77.3
【参考答案及解析】
(1)A
业务(1):购进原木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 9万元。
业务(2):自 2019年 4月 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 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向某农场购进原木一批,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 500万元,当期将其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实木家具。
进项税额=500×10%=50(万元)。
业务(3):自 2019年 4月 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国内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项税额为 8万元。
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9+50+8=67(万元)。
(2)D
业务(4):销售实木家具销项税额=1 000×13%=130(万元)。
业务(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需要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的,应以组成计税价格计征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专门生产一批椅子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应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00× (1+10%)×13%=14.3(万元)。
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130+14.3=144.3(万元)。
(3)D
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44.3-67=7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