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应用文是应用文在税务行政领域的具体适用,税务应用文与其他领域的应用文有相似性,但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在日常税务工作中,常常涉及税务应用文,因此,熟练掌握税务应用文写作技能,不仅是从事税务工作的必备能力,也是税务干部的基本职业要求。科学、规范地运用税务应用文,对于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树立良好税务形象、做好税务工作,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税务应用文是指在税务工作中使用的应用文,是税务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规范格式和行业特点的文书。税务应用文作为实施税务管理的文字载体,贯穿于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
税务应用文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是开展税务工作的重要载体。相较于其他应用文,税务应用文还具有一些更加具体的特征。
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而强制征收的。税务工作是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意志。税务应用文作为税务工作中使用的应用文文体,尤其税务公文是制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和职责制作发布的,表达的内容是制发机关对特定问题的权威意见、看法和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般来说,税务应用文常涉及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以及涉税法律法规的适用,由于税收知识不同于日常生活常识,税收相关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税务管理等都包含有较多的专业概念、专业术语,呈现出较强的专业性。税务应用文在内容上也常常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用语上也比较准确、严谨,凸显了税务应用文具有专业性的特点。
税务应用文一般应用于税务机关内部或面向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需要在行文时考虑相关对象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并根据不同的具体业务和行文目的,选用不同的文种,做到有的放矢,富有针对性。税务机关公文就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并针对现实的、具体的税收问题制发的税务应用文,对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规定的事项、提出的要求,都要交代得比较具体、明确,针对性和指导性十分明显。
税务应用文在行文过程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规范格式和语言,各文种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必须规范使用。规范性是税务应用文的基本要求,无论是税务应用文写作的基本结构,还是处理程序,都应该依照严格、统一的规范,不得擅自修改。
从税务工作实践来看,税务应用文可被分为税务机关公文、税务综合文稿和税务专业文书三类。
税务机关公文,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条例》,制定颁发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鉴于税务机关的工作性质,《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税务公文种类明确为13种,分别为决议、决定、命令(令)、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税务综合文稿是税务机关在公务活动中除了税务公文之外,为沟通工作情况、解决工作问题、处理日常工作事务而普遍使用的文种,包括工作计划、方案、总结、调研报告、事迹材料、新闻稿、工作信息、讲话稿、会议记录等。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税务专业文书、执法文书按有关规定处理。”这条规定为税务公文、税务专业文书和执法文书的区别化处理提供了规范依据。从写作或制作的角度来看,税务专业文书、执法文书与上述税务机关公文并不相同,属于“在特定部门,为适应特殊需要”而使用的专门文书。由于目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未对“税务专业文书”做出具体定义,对于税务专业文书与执法文书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本书认为税务专业文书包含税务执法文书,税务执法工作是税务机关各项工作中最具专业化色彩的工作之一,税务执法文书也是税务领域中最核心最典型的专业文书。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持续不断地对各类税务执法文书的格式和内容填写进行规范,对促进税务执法的法治化与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后文中将通过单独的章节对税务专业文书与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制作与使用进行分析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