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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体中体现,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宪法法律;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法执政。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法律必须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法治才能实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我们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要加强对人权的法治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社会管理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不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与推进祖国统一。坚持依法治网,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规范,依法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工作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大局稳定。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谋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加强对外法治交流,加强多双边法治对话,不断完善国际规则,确保国际秩序公正合理、人类社会公平正义。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首先要把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好,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办好法学教育,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专家团队。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不断健全保证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和机制。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保护人民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人民权益的要求,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提炼升华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更是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光辉思想旗帜。这“十一个坚持”,①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阐述,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②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出发,深入阐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重要地位、重要作用,讲清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全局工作中的坐标定位,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③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准确把握当今时代和实践发展出的新要求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明确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④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重点,明确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⑤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述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问题,廓清了相关思想困惑,明确了必须正确把握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科学方法论;⑥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牵住了“牛鼻子”、抓到关键处,明确了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总目标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我国法律体系,首先需要确保宪法的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完善我国法律体系,需要完善立法体制。应当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

完善我国法律体系,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

完善我国法律体系,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公民权利、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建设、民生、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贯彻政府职能法定。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推进依法行政,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审级制度,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保证公正司法,需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建立职业禁入制度,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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