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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企业的免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答案】 ×

【解析】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但免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可以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能超过10年。()

【答案】 ×

【解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一次性计算扣除固定资产折旧。()

【答案】 ×

【解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5.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用可按100%加计扣除。()

【答案】 ×

【解析】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6.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 ×

【解析】 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50%。()

【答案】 ×

【解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8.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扣除。()

【答案】 ×

【解析】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另有规定可全额扣除外,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答案】 ×

【解析】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10.企业所得税主要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所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利润总额而不是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 ×

【解析】 企业所得税主要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所以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11.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律不得低于10年。()

【答案】 ×

【解析】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1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

【解析】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确定收入额的标准是历史成本。()

【答案】 ×

【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14.甲公司2015年10月对乙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成本200万元,2021年10月乙公司进行清算,甲公司分得剩余财产300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35万元,甲、乙公司均属于居民企业,则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18.75万元。()

【答案】 ×

【解析】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300-35-200=6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5×25%=16.25(万元)。

15.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答案】 ×

【解析】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16.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可按其投资额70%比例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答案】 ×

【解析】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可按其投资额70%比例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7.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将一批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该货物的成本为200万元,市场不含税的销售价格为350万元,该企业应确认视同销售所得额为150万元。()

【答案】

【解析】 该批货物的成本为200万元,视同销售价格为3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50-200=150(万元)。

18.甲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该货物的成本800万元,市场不含税的销售价格1000万元,2020年9月8日收到预收款,合同约定的发货时间为2021年1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发货。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甲企业应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销售收入。()

【答案】 ×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75号)规定,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

19.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属于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组成部分。()

【答案】 ×

【解析】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通常应在“营业外收入”核算,不属于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组成部分。

20.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当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答案】 ×

【解析】 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s6oqqSOVahF3Hgsgml26fWI/hCR9oEmjcjlv4hi4erhPYhuHGODtGpWEFJaBlR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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