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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了客体,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从对象性活动的视角去考察人与世界的关系,就凸显出主体与客体这两个范畴。换言之,主体与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实践主体既不是旧唯物主义所理解的那种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存在物,也不是唯心主义所主张的那种纯粹的先验自我意识,而是一个由物质与精神、情感与意志、自然与社会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从主体的能力结构看,“人本身的自然力”是物质基础。正是借助于这种物质力量,人才能够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但是,人的物质力量是在精神支配下的力量。所以,知识与经验、情感与意志构成了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因素。在实践活动中,知识与经验对主体能力的发挥起着主导作用;同时,情感与意志可以激发主体释放自己的潜能,从而百折不挠,“过五关斩六将”,以实现实践的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

从主体的社会结构看,主体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社会存在的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个人有其相对独立的实践范围和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是独立的主体,即个人主体。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形式进行实践活动的人们构成集团主体。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是集团主体的主要存在形式。当某一社会还没有因内部的对抗而引起剧烈的外部冲突时,该社会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以整体形式从事某些实践活动,从而形成社会主体。不同民族、国家以整体的、类的形式从事实践活动,就形成了人类主体。但是,迄今为止,由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人类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在某些方面以共同主体的身份从事实践活动,形成一定意义上的人类主体。只有在未来阶级被消灭、国家消亡之后,自觉的人类主体才能真正形成。

实践客体是进入主体活动领域并成为主体活动所指向或改造的对象的客观事物。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之前是客观的,进入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结构以后,这种客观性特征仍然存在。但是,作为实践活动所指向或改造的对象,客体又不等于客观事物。一个客观事物之所以能够成为客体,不仅取决于客观事物的自在本性,而且取决于人类的实践水平能否指向、改造这些客观事物,这些客观事物是否取得了属人的性质、“人化”的形式。

被纳入主体活动范围的客体随着实践的发展,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从总体上看,客体有三种形式,即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和精神形式的客体。自然形式的客体既包括同人的活动发生关系的自然物,也包括人们用某种方式改造或制造出的人工自然物。社会形式的客体是指现实的社会结构,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同时也包括体现在物上的社会关系。精神形式的客体则是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生产的结果。精神形式的客体都有自己的“物化”形式,但人们所注重的不是它们的物质形式,而是这些物质形式所体现或携带的精神内容。

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处在相互作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特点,但又不能归结为物质性。主体与客体都是一种物质实体,二者的相互作用是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但这种相互作用又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实践活动中,主体从一定的目的出发,通过工具作用于对象,使对象按照主体的需要和目的发生结构或形式上的变化,形成了既来自自在自然又不同于自在自然的“人化自然”这一客体。“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形式,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为我之物”。除人之外,一切物和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都不可能以主体与客体这一特定的相互作用形式出现。

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一种新的关系,这就是精神与物质、目的与手段、能动者与受动者、创造者与被创造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处在主导和中心地位,客体则成为主体的“为我之物”。这表明:一方面,主体受到客体的制约和限定;另一方面,主体又以能动的活动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客体。主体与客体之间这种限定与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实质。

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是通过主体对象化与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来实现的。所谓主体对象化,是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而客体非对象化,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内在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内在因素。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活动结构的因素,包括成为人的身体器官的延伸,就是客体非对象化。“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 这一过程就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同时就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主体对象化与客体非对象化或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主体对象化或客体化表征着主体的能动性、超越性,客体非对象化或主体化表明了客体的受动性和制约性。实践活动的这种能动性与受动性、超越性与制约性所形成的矛盾运动,或者说客体对主体制约性和主体对客体超越性的双向运动及其所形成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 IBXo8zHPadQKLmSsYTU+ZzF7Hifpr/WFW6ymbCGd6WHE8dwV6GmcIU9vlNAaZg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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