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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省域实践的特殊意义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省级区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特殊意义。充分发挥现代化省域实践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妥善处理好省域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省域现代化与区域一体化、省域内部各区域各领域现代化的关系。

一、省域及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内涵与特征

系统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省域发展,首要任务是界定省域和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省域作为区域的共性特征以及省域和现代化省域实践的个性特征,为推进现代化省域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与政策支撑。

1.省域的内涵与特征

行政区(行政区划)是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政府治理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将国土进行分级划分而形成的区域。作为国家权力再分配的空间投影,行政区往往与一定等级的地方政府相联系,通常由一个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进行管辖。一般认为,构成行政区划的基本要素有:一定规模人口和面积的地域空间;一个设有相应行政机构的行政中心;一个明确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行政等级;一个与行政建制相对应的行政区名称。 我国现行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可以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四种类型。截至2023年底,我国拥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作为特定空间范围的区域,省域具有区域的共性特征,包括特定的历史文化、相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为紧密的内部联系等共性特征。与此同时,省域还在空间区域、区域治理和省域发展等方面具有以下个性特征。

空间区域的相对稳定性。省域兼具区域一般属性和自身特殊属性。作为特定空间范围的区域,省域自然而然呈现出各级各类区域所具有的一般属性和共性特征。更为重要的是,省域还具有不同于市域和县域的重要特性,突出体现为省域的地域范围相对稳定。在我国,郡制最早起源于春秋秦穆公(前659—前621,在位)时的秦国。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汉承秦制,直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共400多年。作为与州郡相当的行政区,经2000余年演进,至今我国各省域仍保持着历史传承和相对稳定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省一级空间区域基本保持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的主要区划调整集中在设区市和县域层面。相比较而言,省级行政区域的地域范围大体稳定,有利于现代化事业在全域范围内的整体推进,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区域治理的相对自主性。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省域是省级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区划单元。不同于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也不同于市县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微观层面的基层治理和政策创新,省级政府是介于中央和市县之间的中观行政组织。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了省级行政区域具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和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在省域范围内,省级政府贯彻中央部署、实施国家战略决策,组织协调本省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以推动本省经济社会发展。

省域发展的差异性。省域发展的差异性首先体现在资源禀赋和主体功能设置上的差异,并最终体现为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在主体功能设置上,我国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种类型。从全国主体功能区的省域分布来看,东部省份大部分区域是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对资源要素的需求远超过自身供给。而西部省份有相当部分区域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上述不同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往往需要采取差异化的财政、投资、产业、用地、环保等相关政策,以确保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序实施。在发展水平上,受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各省在发展水平上也存在一定差异。从经济总量的比较来看,南北差距、东西差距成为当前我国省域发展差异的突出特征,这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重要任务。

2.现代化省域实践的特征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省域实践的推动。现代化省域实践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省级行政空间上的全面投射。它是在遵循区域现代化发展规律的要求下,以国家现代化目标为指引,立足本省资源禀赋和现代化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开展省域现代化建设,进而将省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具有不同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上的建设方略。因此,现代化省域实践是一个涉及各领域、各方面的系统工程。从现代化省域实践的目标任务来看,省域发展的首要目标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省域贡献,具体体现为实现省域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并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匹配的省域发展新格局。从现代化省域实践在国家现代化的定位和作用来看,省域发挥着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既是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环节,又对城市现代化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每个省域层面的现代化都是国家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块,只有在省域层面实现了现代化,才有国家层面的现代化。

现代化省域实践服从、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大局。省域层面的现代化不仅可以丰富国家现代化的内涵,还能通过省域现代化实践彰显国家现代化的特色,为国家现代化提供条件支撑和经验借鉴。以省域为单位推进现代化,不仅可以发挥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推动能力,而且更有利于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从而为全国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现代化省域实践的突出特征可以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把握。

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其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省域发展存在较大差异且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这决定了我们在推进现代化省域实践的过程中,必须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征。从省级层面来看,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特征体现为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这决定了在推进省域现代化的过程中,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通过促进就业与创业、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水平等举措实现共同富裕,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现代化生活。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文明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省级层面来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特征体现为加强先进思想文化引领、推进省域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发展规律,通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从省级层面来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特征体现为优化管控国土生态空间、推进减污降碳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现代化的美丽省域。

二、省域实践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特殊意义

作为连接中央和市县的关键枢纽,省域层面的现代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在推进基层制度创新、探索现代化发展路径、承担中央赋予的特殊使命任务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1.推进地方治理和制度创新

在国家—省—市—县的行政层级中,省域对现代化的推进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协调、支持、保障作用,对现代化的推进形成强大合力。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意志的同时,省域可以发挥作为一级财政主体、行政主体和考核单元、统计单元的积极作用,在推进地方治理、面向基层深化制度创新、提供条件支撑等方面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在推进地方治理方面,作为连接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的枢纽环节,省域治理现代化在贯彻中央治理要求和激发地方治理积极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有助于实现中央统一管理和地方有效治理的统一。省级行政区域可以通过构建协同化、组织化的推进体系,为省域现代化提供可执行的标尺,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效能,有效降低现代化发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推进制度再创新方面,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决策自主权,鼓励和支持市县以试点、试验等多种方式开展制度创新和政策改革,相关改革创新成果及时总结上报,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在提供条件支撑方面,省级政府可以统筹全省资源,为省域现代化提供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保障。针对省域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和偏远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省级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省域范围内的现代化提供发展要素支撑。

2.探索多样性具体发展路径

省域发展差异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各省需要立足实际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中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多样性的现代化实践路径。一是创新引领推进现代化。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科教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发挥创新在现代化发展中的引领驱动作用。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制度优势,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项目攻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丰富优势,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二是绿色转型推进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对于生态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更加自觉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发展;加强制度保障和倡导绿色消费,加快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实体经济发展推进现代化。对于制造业比较发达的省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切实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制造业领先地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扶持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实体经济发展新优势。

3.承担国家赋予的使命任务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可以吸收借鉴人类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诸如注重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化发展,注重发挥市场和政府的积极作用等,都是我们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可以充分借鉴的宝贵财富。但各国现代化道路唯有基于本国国情特色,探索适合本国实际的现代化道路,才能有效推进现代化发展。通过赋予部分省份特殊的使命任务先行先试,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各省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通过示范区、试验区和试点等多种形式赋予部分省份特殊的使命任务,有助于为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例如,2019年8月,中央支持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2021年4月,中央支持上海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2021年5月,中央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域现代化在践行使命任务过程中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以及积累的相关经验,可以为全国现代化发展提供先行示范。

为全国现代化完善支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的实践探索对顶层设计的有效支撑。对于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的重难点领域,要强化省域层面的改革探索,在细化相关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层面出台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与相关思路举措提供政策支持。

为全国现代化积累发展经验。具有鲜明发展特色和独特竞争优势的省份通过践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特殊使命任务,在引领性发展、创新性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进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发展经验,为其他省份的现代化发展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其他省份也需要主动向现代化先行省份学习取经,将相关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创造性吸收转化,以加快本区域现代化发展进程,从而推动国家层面的现代化逐步走向均衡。

三、现代化省域实践需要处理的若干重大关系

当前,我国已经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开启的新阶段,对现代化的建设标准和实现程度有更高的要求,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这一发展目标,需要调动各领域、各层面的积极因素。对于省域层面而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妥善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

1.处理好省域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关系

从空间维度来看,在一个统一主权大国内部,不同空间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始终。不平衡是现代化建设的起点。在一个国家内部,现代化的非均衡性突出体现为某些省份或都市圈率先实现现代化,其外在表征是这些省份或都市圈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领先性和超前性。从理论上来说,现代化是由不平衡发展逐步走向追求均衡协调发展的动态过程。为有序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妥善处理好省域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的关系,立足国家现代化总体进程,把国家现代化与省域现代化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一方面,在中国式现代化整体进程中,各省域要克服片面强调省域现代化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的工作任务,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措施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省域要立足率先发展,在中央和其他省域的支持下通过探索性、创新性实践,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省域特点的现代化发展路径,为全国其他省域的现代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处理好现代化省域实践个性与共性的关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同样,中国式现代化的省域实践,既具有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的规定性,也具有各省基于禀赋条件差异所形成的现代化建设特点。因此,在推进现代化省域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从两个维度处理好个性与共性相互融合的关系。从国际维度来看,需要充分借鉴世界现代化发展经验。加强对空间上的相对集中性、空间上的非同步性、发展上的传导性等区域现代化一般规律与共性特征的总结把握。从国内维度来看,需要总结提炼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共性特征与一般经验。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系统梳理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历史经验、发展成就,深刻揭示省域现代化个性实践中的样本价值和示范意义,为后发地区推进区域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和经验借鉴。

3.处理好现代化省域与区域一体化的关系

区域一体化是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区域以获取区域间的经济集聚效应和互补效应为目的,促进产品和生产要素在一定区域内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而进行的区域合作行为。 区域一体化具有地理位置相邻、跨行政区域等典型特征。当前,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城市群已经成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形态。省域作为特定的行政区域与城市群阶段的一体化区域相互交叉融合。在推动现代化省域实践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好一省现代化城市群的关系,需要特别注重处理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吸引人才、科技等高端资源要素的集聚力,着力提升城市群的整体发展能级和城市群相关省域的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统筹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的发展,有效防止城市群范围内由于行政区域导致的“重复建设”,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形成紧密联系的经济体,以增强城市群内各区域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4.处理好省域内部各区域各领域现代化的关系

推进现代化省域实践不仅需要妥善处理省域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区域一体化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级财权和事权主体,省级行政区域需要立足本省范围统筹推进省内各市县现代化建设,着力实现省域一体化发展。这里的省域一体化发展既包含省内各区域均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也包含省内城乡现代化,通过强化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支持,实现城乡之间、各城市之间等区域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在现代化涉及的领域层面,则体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现代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展现的正是实现省域内部各区域各领域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和生动实践。 IUx1PuSX5BV8qwc9PZ/zdQdxPlp0M/kSOKePSmnPdx0RZ63rxQfC0K4AyEOYeG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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