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本章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文化、可持续发展科学理念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阐释“环境美”的理论基础,论述“环境美”的核心内涵,阐述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环境美”的实践要求。2023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2023—2028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江苏应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要求,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充分彰显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区域善治之美,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