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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反映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质;它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江苏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强化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法治保障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江苏贡献。

一、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 ,这为进一步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指明了方向。2012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社科强省建设。2018年,江苏出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以深厚的人文社科底蕴,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步入快车道。截至2023年,江苏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数已连续6年位居各省区市前列。仅“十三五”期间,江苏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就达2300多项。

注重顶层设计,发展优势学科。学科体系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积极推动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按照“打造高峰、顶天立地、扶优做强、交叉引领”的思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为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还先后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省委党校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创新工程,着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与研究高地。

激发前进动力,推动学术创新。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永恒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不仅难以形成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而且解决不了我国的实际问题。” 在学术创新的道路上,江苏从未止步。江苏按照需求导向、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主要原则,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围绕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问题,利用高校现有基础,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创新力量间的壁垒,集聚社会各方资源,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探索满足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创新潜能加速释放。在推进协同创新计划过程中,着力打造了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文科类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一批高水平的校外研究基地、实验实践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

解读江苏实践,发出时代强音。马克思曾说过,“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 。话语既是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构成思想的重要元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作用,要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 江苏社科界围绕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推动话语传播创新行动,促进理论与舆论同频共振,不断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传播效果。从2006年开始,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会同省社科联,每年举办一场社科界学术大会,已连续举办17届。江苏还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举办了一系列高质量国际学术活动,如东亚考古学会国际学术会议、汉文佛典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世界农业奖世界对话暨颁奖典礼、中韩伦理学国际学术大会、“社会治理与法治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南京论坛等,积极建设国际学术交流高地,以学术视野和学理声音讲述中国及江苏发展故事,在国际学术界和社会产生良好反响。同时,面向国外翻译、出版、发表和推介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视野的科研成果。

二、强化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蓝图日渐清晰。江苏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出台新型智库建设意见后,第一时间响应。2015年9月,出台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新型智库建设文件《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5月,出台《江苏省新型智库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12月,出台《江苏省新型智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战略上的顶层设计、制度上的立梁架柱、组织上的统筹保障作了全面系统的蓝图擘画。

经过八年的实践探索,江苏逐步构建起了以省新型智库理事会为主体,以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省社科联江苏智库研究与交流中心为重要依托平台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探索形成“布局优化、制度引领、治理完善、平台支撑”的智库建设路径。目前全省有12家重点高端智库、28家重点培育智库,涵盖经济、文化、法治、生态、道德、党建、传媒、农业、区域现代化等领域;其中,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成功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江苏还创新建立了党政实际工作部门与省级重点智库直接联系机制,推动智库与对口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推动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多维对接,不同类型智库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促进决策部门与重点智库供需双方从“拱手”到“握手”再到“牵手”的深度联系。

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是智库作为思想库、智囊团的重要使命。江苏智库积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和宣传工作,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江苏从2016年开始举办智库峰会,截至2023年底,已连续举办六届。江苏发展高层论坛自1997年起已连续举办39次,被誉为江苏发展中重大问题决策最重要的智库平台。江苏省委党校江苏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连续举办十二届江苏党的建设高层论坛,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江苏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高端决策咨询。道德发展智库与省文明办共同实施江苏十三个设区市道德省情大调查,建立全国第一个“江苏省道德发展状况测评体系”。针对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及时发声,有效引导舆论。江苏智库深度参与了中宣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百城百县百企”调研活动、省委宣传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十县十镇十村十企”调研活动和“六个高质量”论坛等系列活动。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突出加强传播平台建设,主持的微博“国家公祭”话题和“国家公祭日”话题阅读量达数百亿次,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评选的“中国10大法治影响力事件”,被社会广泛关注。

三、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01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相关领域立法,保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要求。江苏文化源远流长,社科资源丰富,是社科大省,也是社科强省。近年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社科强省建设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重要学术成果持续涌现,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为了加强和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江苏于2016年制定《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针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的一些制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2022年7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以法治方式促进地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方面作了有益探索。作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项创制性地方立法,《条例》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总结提炼江苏成功经验,明确了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体制机制、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条例》着眼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哲学社会科学”“促进”这两个关键词和“保障”这一个核心内容,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作出规范,努力为促进和推动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加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江苏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把牢促进旨向、明确指导思想。着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作出江苏贡献,对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弘扬,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第一,《条例》明确促进主体、厘清发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体系,确立了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体地位。第二,《条例》突出促进重点、创新发展路径。围绕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条例》从三个方面重点规范地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工作和相应措施。第三,《条例》完善促进措施、强化保障激励。从机构设置、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社会捐赠、数字社科、开放共享、社科评奖等方面,《条例》为地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第四,《条例》还明确建立完善科研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一体化科研诚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IQ6g0PAqFRG8PHufqxYg1ALIei5vssZnoH2x30LW56CvWXnnQtqV7lmLzcqeEs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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