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秋,奥地利龙骑兵团预备役中尉弗里德里希·米歇尔·冯·R男爵在拉瓦-罗斯卡亚之战 中阵亡。后来,人们在他的写字台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密封包,里面装着本篇后文提到的笔录。他的家人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根据标题猜测这是男爵的文学习作。他们讲出猜测后就把东西交给我检查,并且让我来决定是否公开发表。以我个人之见,这绝对不是什么虚构小说,而是这位陨落的中尉真真切切——每一个细节都千真万确的亲身经历。在此,我将姓名隐去,不做任何修改和添加,把这篇深入灵魂的自我剖析原原本本地发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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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突然想到,应该把那个奇妙之夜写下来,留给自己看,这样才好依照天然顺序,有条理地把整件事情纵观一遍。自从这个念头冷不防地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非要把那次奇妙的经历落在纸上不可。尽管我也怀疑,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将那件事的奇妙之处描述出哪怕一丝一毫。那些所谓艺术天赋,我是一条都不占,也从来没练习过文学创作。除了在特蕾西亚学校的时候随便写过几篇玩玩,就再也没有尝试过创作。就比如说,我从来不知道有没有某种可以后天习得的特殊技巧,能让人同时将连续发生的外界事件与内心投射整理得清清楚楚。我也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有能力可以句句用词得当,同时赋予词语正确的内涵,获得我在读真正善于写作之人的作品时那种无影无迹的平衡。但我写下这些,只是为了给自己看,而且这些事情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就更加无法保证别人能看得懂。这只能算作一次尝试,试着把那件始终让我牵肠挂肚,将我折磨得越发痛苦不安的事情做个了断;试着把它固定在纸上,展示在我面前,以便我从各个角度去理解把握。
我从未对任何一个朋友提起过此事,主要是因为我感觉,我无法让别人理解事情的本质;除此之外,还因为一丝羞耻感——我竟会被这样一件意外的事情搞得心神不宁、神魂颠倒。因为整件事说来也不大。可当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对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在写作中权衡用词的分量和择出合适的表达,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即使是最简单的词,也难免模棱两可,带有歧义。就比如我刚刚说这件事“不大”,当然只是相对而言。在关乎整个民族与其命运的惊天动地的大事件面前,它自然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时间意义上,事情确实不大,毕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六小时。但是对我而言,这件在普遍意义上不大、不重要、没意义的事,却意味着太多。甚至事到如今,尽管已经过去四个月,可每每想起那个奇妙的夜晚,我仍会为之心潮澎湃。我必须调动所有心力,才能将其藏于胸中。每小时,每一天,我都在回味每一个细节,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是我整个人生的支点,我所做的、所说的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任它摆布,我所想的一切都无非是把这件从天而降的事情一遍又一遍地重温,并且借助重温的手段来确信其为我所有。十分钟前刚动笔的时候,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想通,现在倒是突然清楚了:我之所以要把这段经历写下来,只不过是为了将其白纸黑字、实事求是地固定在我面前,我好去再一次感受它,体味它,同时从精神层面真正理解它。我之前写道,自己写下此事是想要做一个了断,那完全是错的,是假的;实际上恰恰相反,那段经历太过匆匆,我只想让它变得更加生动逼真,让它带着温度和呼吸留在我身边,把它永远拥抱在怀里。哦!我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记忆会变淡,忘记那个闷热的下午和那个奇妙的夜晚哪怕一分一秒。我不需要任何标志和任何里程标,就能在记忆中把那几小时走过的路一步一步重新走一遍。我就像在梦游一样,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随时随地都能找回那片地方,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只不过能看见的只有我的心,而不是我那脆弱的记忆。我可以在纸上描绘出那时春天满眼青绿中每一片树叶的轮廓,正如尽管此时正值秋日,我还能淡淡地感受到栗树开花时那柔和的芬芳如尘埃般漫天飘散。所以说,我现在再一次去描绘那几小时,不是因为害怕忘记,只是乐意寻回。现在,我再次把那一天的经过从头到尾清清楚楚地为自己展示一遍,那么为了不陷入混乱,我就必须努力克制住自己,毕竟,我一去想那些细节,就忍不住激动雀跃,从心底涌出一阵狂喜,沉浸在某种陶醉之中。我只得去堵住那些回忆的画面,免得它们混作一团,只给我留下一片色彩斑斓与光怪陆离。时至今日去重温那段经历,我仍会觉得炽热如火。那一天,1913年6月7日,我在中午叫了一辆出租马车……
不过,我再次感觉到自己不得不中途停一停,因为我又开始恐于每一个词语的模棱两可、词义不明。这是我第一回试着把整件事情连起来叙述,现在我才意识到,把一切游移不定的事物联系为一体有多么困难,可游移不定不正是一切生命的意义吗?我确实也写下了“我”这个字,方才也说“1913年6月7日,我在中午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可这句话大概也是表意不清的,因为那时的“我”,也就是1913年6月7日的“我”,和如今的“我”完全是两个人了,尽管一切仅仅过去了四个月,尽管我现在住的还是当时那个“我”住的房子,尽管我还拿着同一支笔在同一张桌子上,用同一只手写字。可正是由于那段经历,如今我已经从当时那个人身上脱离开来了,现在是站在外部的一个视角冷漠地去看他,仿佛一个陌生人。我大可以把他描述为一个玩伴、一名同志、一位朋友,可我只是了解他很多细节,知道他的不少大事,但那个人却再也不是自己了。我可以谈论他、训斥他、谴责他,却完全感觉不到,他就是曾经的我本人。
那时的我,由内至外和社会同一阶级的大多数人没什么区别。大家把这一阶级,尤其是我们在维也纳的这群人,称为“上流社会”。对此,我倒没有感到特别骄傲,而是觉得再自然不过了。我现在已经三十六岁,父母都已早早地离世。他们在我快成年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数目足以让我从那时起就不必再考虑收入和职业的问题。于是我做了一个自己都想不到的决定,这个决定让当时的我颇为不安。那时恰逢大学课业修满,面临未来职业生涯的选择。或许是因为家庭关系,也或许是因为我早就十分渴望稳定上升、静心沉思的生活,我本来应该选择去当公务员,可既然现在父母的遗产尽数到了我手上,生活忽然有了保障,不用再担心失业,即使欲望多多、追求奢华也没什么问题,再加上我从来不受好胜心的困扰,于是决定先随意过几年,观望观望,等着看看,到哪天真找到了能发挥价值的领域,真被某样工作吸引住了再说。然而,这种观望和等待一经开始,就再也没有停下,毕竟我没有什么特殊追求,在自己小小的愿望圈子里,一切都已经得到了满足。维也纳这座城市柔情纵欲,甚至把沿街散步、走马观花、附庸风雅都变成了一种艺术的尽善尽美和生活的终极目标,真可谓登峰造极。我逐渐把投入实际工作的想法忘得干干净净了。那些优雅、高贵、有钱、帅气又轻视功名的男子该有的满足感,我一分不少。我会尽情在紧张刺激却不至危险的环境中赌博,会去打猎,会经常换着花样旅行郊游,没过多久就开始带着行家的细致挑剔和艺术偏好来扩充自己这种安逸的小日子。我开始收集珍稀玻璃物品,倒不是因为对此抱有激情,而是因为感觉自己不必费力工作就能获得完美与知识,暗自高兴。我的房间里摆着意大利巴洛克绘画、卡纳莱托风格的风景图,都是从旧货贩子那里搜集来的,或者在拍卖会上满怀狩猎的紧张激动,却不涉足危险的心情竞拍到手的。品质音乐会我几乎一场不落,当代画家的工作室里常有我的身影,有时候只是出于兴趣,但审美永远在线。在追求女人这方面,我也成功过不少次。其实在这一点上,我也有某种神秘的收集癖——追,却从不动心。于是我积累了许多值得回忆的宝贵经历,渐渐地也从单纯享受升级成了行家能人。总之,我这人故事不少,这些经历都给我一天天的日子添上了愉悦的色彩,让我感觉生活真是丰富多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种温暖惬意的氛围,它似乎是专门为青春活泼又从来没有经历过人生冲击的年轻人准备的。我几乎已经不会再产生新的欲望了,毕竟就算生活一片风平浪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幸福都可以使我熙熙而乐。甚至小到精挑细选出一条领带都能让我开心,而读一本好书、进行一次自驾郊游、与佳人相伴一小时,更是能让我感到全身心地愉快。当然最让我感到幸福的是,像我这样活着,就仿佛是一件处处适合的英伦风西装,绝对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我觉得自己的人缘应该不错,大家见我出现,都会感到愉悦;大部分认识我的人应该都会说我是一个快乐的人。
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那个人,也就是我现在正在努力回忆的那个人,是不是也和别人一样,觉得自己是一个快乐的人。毕竟现在每当我试着从那段经历里寻找一种更加完善、更加充实的意义,都感觉自己几乎完全不可能在追忆里给出评价。但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自己当时是绝对不可能不快乐的,依然是像之前那样,愿望几乎个个满足,生活基本有求必得。但正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命运赐予我万物,自己伸手接受就好,也不会向其再多索取什么,这就导致我渐渐缺失了一定的紧张感,生活也开始丧失活力。在那种半梦半醒的时刻,不知不觉中就出现了某种渴望,这种渴望在我心里涌动。倒也不是真正的愿望,而是对能有愿望的渴望,想要追求更强烈、更放肆、更有野心、更欲求不满的东西,想要活得更加热烈,甚至可能是经受一点痛苦。我用了太多太高明的手段,把所有的阻力从生活中排除出去。但少了这些阻力,我的活力也就衰弱了。我注意到自己的欲望越来越少,越来越弱,感情开始变得麻木,或许最好应该这样表达:我开始承受灵魂萎靡之苦,忍受无法热情生活之痛。一开始,我是从一些小小的苗头上看出来不对劲的:我注意到,自己去听歌剧、去参加较大型的社交活动的次数越来越少;订购了一些能够给我触动的书,我坐在桌前,一字不落地一连读上几周;虽然还是会机械地收集一些喜欢的东西,买买玻璃器物、古典艺术品之类的物品,但买回来以后却再也不会去排序整理,甚至意外购得了一件搜寻已久、极为稀有的好物,我也不会特别开心了。
不过,要说我是从什么时候真正意识到自己这种过渡性的轻微灵魂活力衰竭,那真是一个特定的机缘巧合,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夏天——也是由于那种对任何新鲜事物都提不起兴趣的诡异倦怠感——我留在维也纳。突然,一个女人从某处疗养地给我寄来一封信。我和她建立亲密关系已有三年,我甚至可以坦言:我爱她。这封信足有十四页,页页透着激动的心情。她说这几周在疗养地认识了一位男子,他在很多地方——嗯,甚至可以说是各方面都成了她的人,打算今年秋天就结婚,所以我和她之间的那种关系必须断干净。她说,想到和我共度的那段时光,她一点都不后悔,甚至还有些幸福。她还说关于我的回忆会成为她过往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陪伴她步入婚后的新生活。她希望我能原谅她如此仓促地做下决定。她将最近的事情开诚布公地告知我之后,这封情绪激动的信才开始进入真正动人的恳求环节。她求我不要生她的气,不要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回绝而太过痛苦,不要试着强行留住她,也不要做出伤害自己的蠢事。一行行文字越发激昂。她希望我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女人以寻得慰藉,希望我能马上回信,因为她真的很担心我收到这封信以后会情绪低落。最后,她还在附言里用铅笔匆匆写道:“别做傻事,请理解我,请原谅我。”我读着这封信,开始只是被她的消息震惊到了,后来再读一遍的时候,却生出了一丝愧疚,而愧疚又很明显地迅速升级成了内心的惶恐。因为我的情人想当然地预设我会出现各种强烈而自然的情感,可实际上我心里没起一丝波澜。这封信一点都没有让我感到痛苦,也没惹我生气,至于强行挽留或者自残的念头,更是一秒都没有出现过。而我这种冷漠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极其古怪的地步,甚至把我自己都吓住了。有这样一个女人,她相伴了我好几年,她温暖有弹性的身体曾经把我贴得那么紧;多少个漫漫长夜,她的呼吸融入我的呼吸中。现在,她要离我而去了,而我却毫无波澜,一点也不反对,一点也不想把她夺回身边。她借着本能,给我预设了有真心的人自然而然都应出现的感情波动,我却半点都没有。直到这一刻,我才头一回意识到,我的麻木已经发展到这般地步了。我就仿佛在闪闪的流水上漂流,没有束缚,也没有生根。我很清楚地明白,内心如此冷漠,已然和死人无异,虽尚未笼罩着腐烂的恶臭,却已经僵硬到无可挽回,冷漠到恐怖骇人的地步,什么感情都体会不到了。此时此刻,我离真正的肉体死亡、外人可见的凋零也不远了。那一个小插曲之后,我便开始留心观察自己和那种诡异的情感僵化,宛如病人观察自己的病情。后来没多久,我有一个朋友去世了。我一边跟在他的棺材后面走,一边倾听自己的内心:永远失去了这个从童年时期就亲密无间的挚友,我的心里会不会涌起悲伤,我的意识会不会泛起涟漪?但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玻璃制品一样,万种光芒皆可穿透我,却不会在我的内心停留一刻钟。在这个时候,以及很多类似的时刻,尽管我用尽全力去尝试感知,甚至有时候会用各种理性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去体会,但心灵僵化了,就是什么回应都没有。大家离我而去,女人来了又走。这种感觉仿佛雨打窗户,我坐在屋里,旁边紧挨着一个人,可我俩之间却隔了一堵玻璃墙,我做不到用意志将其打碎。
虽然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了这个问题,但它并没有真正给我带来焦虑。因为之前也提到过,即使是涉及本人的事,我也只是漠然接受而已;即使是对痛苦,我也没有足够的感情去体会了。对我来说,就算灵魂有缺陷,只要外表上看不出来,我就知足了,这就好比男人阳痿只会在亲热的时刻暴露出来。在社交过程中,我常会故做惊讶诧异的样子来假装热情,会几乎条件反射一般夸张地表现自我,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内心有多么冷漠无情、死气沉沉。表面上,我似乎还过着之前那种熙熙而乐、无拘无束的生活,没有任何转变。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时间悄悄过去,不知不觉已是几年。有一天早上,我突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鬓角添了一缕白发,忽觉青春岁月慢慢流逝,自己正在步入另一个世界。别人称为“青春”的东西,在我心里早就不在了。所以,与之告别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心痛的,毕竟我也没那么热爱自己的青春。我那倔强的情感,对自己也保持着沉默。
由于这种来自心底的停滞不动,我的生活虽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就是越过越千篇一律。日子一天天排着队过去了,毫无起伏;树上的叶子一天天生长,又变黄。而我现在想再次为自己描述的那独一无二的一天,刚开始也是一样的,毫无特别之处,我的心里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丝预兆。那是1913年6月7日,我起得比平时晚,某种从学生时代起就不知不觉一直跟着我的“周日”的感觉忽然开始回荡。我洗了澡,读了报,又翻了几本书。夏日的阳光热情地闯进房间,暖暖的,成功诱惑了我去外面散步。我按着老习惯,横穿渠边的林荫大道,不时有熟人和朋友同我打招呼或寒暄几句。随后,我就在朋友家吃了午饭。下午,我拒绝了所有邀约,因为我特别喜欢在周日留出几小时的自由时间,什么都不安排,完全依凭兴之所至,心之所喜,或者突发奇想,任性度过。吃完饭,我从朋友家出来,穿过环路,欣赏着阳光照耀下的城市之美。初夏给这座城市抹上了浓妆,这实在让我心悦。五彩缤纷的大街上,行人看上去个个都兴高采烈,沉醉在美妙的周末氛围中。有不少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尤其是那柏油马路中间的大树添了新绿,增了新高,密密匝匝地遮出一片阴凉。虽说这条路我几乎天天走,可看到今天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突然觉得仿佛看到了一个奇迹,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想要亲近自然、亲近光亮、亲近色彩的渴望。我带着一丝好奇,想起了普拉特公园。现在正值春末夏初,树木就像身着绿装的巨型男仆,站在车来车往的大道两侧,伸出自己白色的花冠,一动不动地罩在梳妆整齐的优雅行人头顶。可以说是出于习惯,也可以说是为了立刻实现自己突然萌发的想法,我招呼了近处一辆朝我驶来的出租马车。车夫问我去哪儿,我回答“普拉特公园”。“是去看赛马吗,男爵先生?”他谦恭地应了一声。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时下极为流行的德比马赛预赛日。在这一天,整个维也纳的上层人士会齐聚普拉特公园。我一边上马车,一边想:“这么大的日子都能耽误,甚至不记得,要是放在几年前,那可真是稀奇了!”仿佛病人稍微动一下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伤口,这种忘性再一次让我感觉到自己深深困于冷漠的僵硬麻木之中。
我们到普拉特公园的时候,主街上几乎没人。这里没有了平日的车水马龙,只剩几辆出租马车匆匆驶过,留下一段嗒嗒的马蹄声,仿佛在追寻某些看不见的耽误了的时间——赛马想必早就开始了。车夫在驾驭台上转过身来问我,需不需要跑快点。但我叫他让马慢慢走,因为我不在意迟到。赛马我看得多了,参加赛马的人也见得不少,准时到场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反倒是坐在车厢柔软的坐垫上,仰望蓝色天空,感受氤氲着椴树清香的微风轻轻吹过,如同站在甲板上感受海风拂面;一个人静静地观赏美丽茂盛的栗树,看它们时不时地把几簇小花送给温暖怡人的风去玩,又看着风把它们轻轻扬起,旋转,随后放手,让它们在大街上聚成白白的一团,这些才更符合我慵懒的性情。我任凭马车把自己晃来晃去,闭上双眼感受夏天的气息,不带一丝紧张地感受自己的心情逐渐振奋,被人带向前方,实在是让人愉悦。说真的,马车到达赛马场停在门口的时候,我还觉得有点遗憾。我多想掉头回去,再晃一会儿,再多感受一会儿这柔软的初夏之日。不过已经迟了,马车停在了赛马场门口,闷闷的咆哮声扑面而来。位于楼梯上的看台后面,低沉的嗡嗡声如海水般回荡。我还没看见发出这一阵喧闹声的涌动的人群,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奥斯坦德 。在这座低地城市,沿着小小的侧巷一路朝上走向滨海大道,当风带着咸味,锋利地呼啸而过时,人们就会先听到沉闷的隆隆声,然后才能瞥到宽广无垠的灰色海面,其上浮着泡沫,翻起雷鸣般的巨浪。想必有一场比赛正在进行,不过在我和那片有马匹飞驰的草坪之间,有一片斑斓色彩在嗡嗡作响,仿佛其内部有一股浓烟似狂风骤雨般横冲直撞,那是一大群观众与赌徒。虽然看不见跑道,但是我能清清楚楚地从大家越发高涨的热情中,感受到赛事阶段的推进:骑手肯定已经出发很久了,最初的乱糟糟一团已经有了分化,有几人在前面一争先后。眼前的人群爆发出一阵阵尖叫,激动地呼喊着。我虽然无法亲眼看见场上的情况,他们的反应倒玄妙地让我参与了体验。根据他们转头的方向,我能知道骑手和马匹现在来到了草坪弯道,因为一大群人仿佛共同组成了一条伸长的脖子,越来越激动、越来越整齐地转向一个我看不见的视点。千百个嘶哑的声音齐吼,让这条脖子放开喉咙怪叫,发出汩汩声,仿佛海浪拍岸,越激越高。这股浪潮不断攀升、膨胀,占满整片空间,直冲冷漠的蓝天。我望向几张脸。一张张面孔全都变了形,仿佛体内某处在痉挛;一双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闪着光芒;嘴唇紧咬,下巴贪婪地向前伸出,鼻翼像场上的赛马一样翕动。我保持着清醒,观察着这些人难以自持地陶醉其中,觉得既有趣,又可怕。在那几张脸旁边,有个男人站在椅子上。他原本衣冠得体、风度翩翩,平日应是面容俊美,现在却仿佛被看不见的恶魔附身了一般,一边撕心裂肺地怒吼,一边向空中挥舞手杖,像是在鞭打什么东西催它向前。他的整个身体——在旁人看来,简直说不出有多搞笑——也随着赛马的飞驰,在狂热地快速颠簸。他像是踩在马镫上,脚跟在座位上不停地一上一下跷动;右手把手杖舞作马鞭,一再对着空气乱挥;左手好像抽筋了一样,把一张白色彩票攥成皱巴巴的一团。四周越来越多张这样的白色彩票开始随风飘散,就好像有一台泡沫喷射机把它们喷到了这一片涨势不停、喧闹奔腾的灰色洪流上空。现在,八成是有几匹马来到了转弯处,前后咬得很紧。一瞬间,隆隆的嘶吼声分作了几拨,喊着两个、三个、四个人的名字,聚成几堆的观众叫嚷着、嘶吼着,气势简直不输战吼。这种吼叫似乎是他们排遣赌瘾的阀门。
我就站在这片癫狂的隆隆声中央,冷静漠然,就像打雷一般轰鸣的海浪里矗立着一块岩壁,而且事到如今,我依然能精准地说出自己在那一刻是什么感觉。
最初是觉得所有这些奇形怪状的手势可笑至极,随后是对这种粗鲁的情感嗤之以鼻。但还有一些别的感觉,是我不太愿意承认的,就是我对这种激动和热情有一点嫉妒,微微有些羡慕这种沉浸于狂热的生活的人。我想,到底要发生什么事情,才能让我激动、狂热成这般模样,以至于整个身体都在燃烧,虽心中不情愿,但声音就是难以控制地喊出喉咙?我想不到获得哪笔巨款能让我如此高兴,想不到哪个女人能让我如此欲火焚身——没有的,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从僵化的情感里拯救出来,投入如火的热情!或许面对一柄突然扣动扳机的手枪,我的心会惊诧一秒,但不会咚咚猛跳,不会像现在身边千千万万的人那样,为了一大笔钱而狂跳不止。现在,肯定有一匹马十分接近终点了,上千人异口同声的嘶吼声越发尖锐,此刻更是像一根拉紧的琴弦马上就要绷断。在一片混乱中,只剩下一个人的名字直冲云霄。随后,音乐响起,人群突然溃散。一局结束,战局已定,紧张的气氛化作旋涡般软绵绵振荡的余波。人们刚刚还像一束激情的火焰,现在已经四下散开,分作几群,各自走着、笑着、聊着,平静的面庞又从酒神狂女迈那得斯的面具后面浮现出来。之前,赛马的混乱把这几千人融成了炽热的一团。而现在,大家又按照社会阶层,自动分成几组,一会儿聚在一起,一会儿分散开来。认识我的与我打招呼,不认识我的则冷漠却礼貌地与我相互观察打量。女人们互相审视着对方新做的礼服,男人们向女人们投去色眯眯的目光,追求享乐的好奇本就是无所事事的人的本职工作,现在这种好奇开始在这里大显身手了。大家都在找人、数数,检查着谁到场、谁缺席,衣着是否足够优雅。大家刚刚从心醉神迷中清醒过来,就已经不知道他们社交的目的究竟是闲逛的插曲,还是赛马本身。
我从这熙攘杂乱的人群中央穿过,不时与人打招呼、说谢谢,香水和优雅的气息在这万花筒似的混乱之中萦绕飘浮着,我畅快地呼吸着,这到底也算是我所生活的环境。微风从普拉特公园的小河上吹来,从夏日晒得暖暖的森林里拂来,越发地欢快。它们时不时地把气息送向人群,抚过女人的衣物,好似在调情。有几个熟人想与我攀谈,美女演员黛安远远地在包厢里朝我点头,似乎是在邀请我过去,但我没有去任何人身边。今天,我丝毫没有兴趣和上流社会的任何人说话。以他们为镜子看自己,我已经看得无聊了。我只想好好看戏,感受那种沙沙作响的兴奋感在几小时内愈演愈烈。毕竟,他人的兴奋对冷漠无情的人来说,正是最好的表演。几个漂亮的女人从我旁边走过,她们的胸脯在薄纱下一步一晃,我厚颜无耻地盯着她们看,心中却没有一点贪欲。她们感觉到了自己被人充满肉欲地上下打量,仿佛已经被放肆地脱去衣服,脸上半是尴尬,半是愉快,窘态尽显。见她们这般模样,我甚至还有点想笑。其实,谁都没有撩动我的心弦,我故意在她们面前表现成这样,只是为了某种消遣。我表演出自己有那种想法,操控她们的想法,能让我开心;用眼睛感受她们的身体,体会那诱人的震颤,实在是很有意思。因为正如每一个内心冷漠的人一样,我感觉最勾魂的享受莫过于挑起别人的温情,逗得对方春心荡漾,而不是点燃自己的热情。我只喜欢去感受那些绒毛般柔软温暖的身体,感受女人的性感。不是说我喜欢真正的热情,我只是喜欢刺激别人,而不让自己兴奋起来。所以,这一次,我也在步道上走着,接受她们的目光,又将其像羽毛球一样轻轻丢回去,对那些女人都是欣赏而不动手,感受而不用心,只是让这场不温不火的情欲游戏给自己稍稍加加温而已。
不过就算是这样,没过多久我也倦了。来来往往的永远是同一批人,我都已经把那些面孔和身姿记下来了。附近有张椅子,我便过去坐了下来。旁边的人群里又掀起了一阵新的骚动,开始越发不安地颠簸,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脚步匆匆,显然是新的一轮比赛要开始了。我毫不关心,软绵绵地坐在原地,微微沉醉在吞云吐雾之间,欣赏着烟圈打起白色的小卷,朝着天空飞去,越来越淡,越来越淡,最后像一小朵云彩,消失在初夏的蓝天里。正是在这一刻,那段独一无二的,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一生的经历开始了。我可以极其精准地确定具体时间,因为那时我恰巧看了一眼手表——时针与分针交叉,形成一个“十”字。我带着漫不经心的好奇盯着手表,看秒针如何在一秒之内与时针完全重叠。那是1913年6月7日下午三点三分。我手里夹着烟,盯着白色的表盘,全身心沉浸在这幼稚可笑的观察之中。这时,我听见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大笑,笑声是如此尖锐而兴奋,那是从情欲的火热丛林里迸发出来的笑声,柔情蜜意又大惊小怪,正是我所喜欢的。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回过头看她一眼。她那纯粹的情欲肆无忌惮地闯入了我无忧无虑的白日梦,宛如一块闪闪发光的白石掷入了一片泥泞发霉的池塘。但是我强行忍住了。那种精神游戏,那种绝对安全的小小心理实验给我带来的古怪乐趣常常占据我的大脑,现在却逼我克制住自己。我暂时不想先看那阵笑声的源头,而是先带着一种期待的快乐,用自己的想象勾画出这个女人,画出她的脸、她的嘴、她的咽喉、她的脖颈、她的胸脯,把一个能发出如此笑声的、活生生的女人展现在面前,这岂不更刺激?
她现在显然就站在我身后很近的地方。笑完,她又开始说话。我饶有兴致地听着。她讲话稍微带点匈牙利口音,语速很快,语调灵动,元音发得很长,仿佛在唱歌。靠她说的话来把她这个人具象化出来,靠想象尽量使她的形象丰满起来,真的特别有意思。在脑海中,我赋予了她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有着性感曲线的宽阔嘴唇,牙齿应是洁白坚固的,鼻子应是细长小巧的,鼻尖上翘,鼻翼微微翕动。我给她的左边面颊点上一颗美人痣,手里添上一根小棍,笑得兴起时,她会拿它轻轻抽自己的大腿。她说个不停,每说一句话,我的想象里就闪电般快速地给她的形象新添一笔细节:少女般微微隆起的胸脯,深绿的长裙上斜夹着一枚闪闪发亮的别针,亮色的帽子上插着一根白鹭羽毛。画面越来越清晰,这个陌生女人站在我背后,我明明看不见,却似乎已经能感受到她整个人,就仿佛我的瞳孔中有一块曝光板,她就站在上面。但我不想转过身去,只想让想象的游戏继续下去。一股情欲的涓涓细流与肆无忌惮的白日梦杂糅交织,我闭上双眼,心中确信,如果我睁开眼睛转头看她,一定会见到一个和脑中的幻象完全重合的形象。
就在这一刻,她走到了我的面前。我情不自禁地睁开双眼,却一下失落得有点恼火。我完全猜错了,现实和我想的一点都不一样,甚至还讽刺般地截然相反。她的长裙不是绿色的,而是白色的;身材一点也不修长,反而富态丰满,胯骨宽阔;圆润的脸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长着我想象的美人痣;头发呈金红色,而非黑色;头上戴了一顶盔形帽子。我想象中的特征跟她真实的形象一点都对不上,但这个女人还是很美。尽管我愚蠢虚荣的好胜心受了挫,不想承认她的美,可她还是美得令人拜服。我几乎带着敌意地抬头看她,可不管心里再怎么抵触,我还是感受到了一阵强烈的性感诱惑从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来——感受到一种渴望,一种兽性,在她结实、柔软又丰腴的肉体里散发出来,勾引着我。她又开始放声大笑了,露出洁白坚实的牙齿。不得不承认,这种性感热辣的笑声和她丰腴的身体摆在一块儿,真是浑然一体。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热烈,那么诱人——高高挺立的酥胸,大笑起来向前伸出的下巴,锐利的目光,弯弯的鼻子,还有那只把伞牢牢杵在地上的手。在她身上,我看见了女性的元素,原始的力量,刻意而浓烈的诱惑,她是由肉身化成的欢愉烽火。她身边站着一位优雅中略带花哨的军官,时不时极力劝着她什么。她认真地听着,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反驳几句,但这一切都不是重点,因为她一边交谈,一边四下扫视,鼻翼翕动,似乎关注着所有人:她在吸引所有从周围经过的男人,说得更明白一点,基本上是人群里的每一个年轻男子的注意、笑颜和目光。她的眼神在不断地游走,时而沿着看台搜寻着什么,以求之后哪一刻忽然欣喜地认出某个人,向其致意;时而一边微笑着假装认真倾听军官说话,一边左右扫视。只有我,由于被她身边的人挡住了,所以虽然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却没有被她的目光触及。真是让人恼火!我站了起来,她却依然没有看到我。我靠近一点,她却在这时又望向看台了。我于是下定决心向她走去,对着陪在她身边的人脱帽致意,然后邀请她来我身边坐坐。她吃惊地望了我一眼,一道充满笑意的亮光闪过她的眼眸,谄媚似的弯出一丝微笑。可随后,她浅浅道了一声谢,拉过椅子,却没有坐下,而只是用她丰腴圆润、露出整条小臂的手温柔地支撑在椅背上,微微弯下身体,好让自己的身段完全呈现在我眼前。
对自己之前没有猜对她样貌的怒气早就被我抛到九霄云外,现在,我只沉醉在与这个女人的调情之中。我后退了几步,来到看台墙边。在这里,我能随心所欲地将目光锁定在她身上,却不引起旁人的注意。我倚着手杖,搜寻她的目光。她注意到了,稍稍朝着我的观察点转了转身体,却把一切都表现得似乎是不经意之间的动作;对我毫不设防,偶尔还稍加回应,却并不觉得回应我是一种义务。她的眼睛不断四顾,触及一切,却什么都不去紧紧抓住——她那暗暗的微笑,是只给我一个人的,还是大家都有?太难区分了。可正是这份难以捉摸令我痴迷。在赛马中场休息的时候,她的目光如闪光灯般朝我闪了一下,其中似乎写满了承诺,但她也用这对熠熠生辉的眼眸,不加任何选择地回应他人向她投来的目光,她这样做只是出于卖弄风情、游戏人生的兴致罢了。而最重要的是,她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耽误自己假装饶有兴趣地倾听身边军官的谈话。这一连串激情的动作里,藏着某种极致的肆无忌惮,满是技巧的卖弄风骚,或者说呼之欲出的过分性感。我不由自主地朝她靠近一步:她那冷漠的放肆也传递到了我的身上。我不再看着她的眼睛了,而是以一个内行人的目光,从上到下打量她,用眼神撕开她的长裙,感受她的裸体。她跟随着我的目光,丝毫没有觉得受到侮辱,还微笑地看着喋喋不休的军官,嘴角勾起一道涟漪。可我注意到,她那抹会心的微笑是在表示自己接收到了我的意图。现在,我的目光游到她那双藏在白色长裙下若隐若现、小巧可爱的玉足上。她懒洋洋地垂下眼眸,审视般地扫了一眼自己的长裙,下一秒,她就仿佛不经意间地抬起一条腿,把脚搁在椅子的第一条横木上。长裙展开,我于是看见了裙下的过膝长袜。而与此同时,她投向身边那军官的微笑似乎也添了一丝嘲讽与恶意的味道。显然,她与我调情正如我与她调情一样,是不动真心的。不过,我不得不钦佩,甚至还有一点嫉恨对方的胆大妄为和技艺之精湛。毕竟,她一面掩人耳目地悄悄向我展示自己的性感,一面谄媚地和身边的军官窃窃私语——同一个人,既给予,又收取;而两个动作又都只是游戏。我是真的愤怒了。别人展示这种带着恶意、工于心计且冷漠的性感恰恰是我最恨的,因为对我这种清醒无感的人来说,如此表现简直无异于兄弟姐妹之间的乱伦。可话说回来,我又很兴奋,或许更多的是出于憎恶,而不是出于情欲。我肆无忌惮地走过去,用眼神野蛮地抓住她。“我想要你,漂亮的小东西。”我的表情毫不掩饰地传达着这样的意思。我的嘴唇肯定是下意识地动了一动,她微微一笑,有点轻蔑,扭过头去避开我的目光,甩了一下礼服,遮住露出的脚。可是下一秒,她漆黑的眼眸又闪着光朝我看过来,但随即转了过去。很显然,她的冷漠与我不相上下,甚至更胜一筹。我们两个人都是在不带感情地玩弄着陌生人的情欲,这种激情本身只不过是人为画出来的火花。可在这沉闷的日子里,即使是刻意画出来的火花,到底还是好看的,能玩一玩也还算愉快。
忽然一下,她脸上的激情全然不见,闪烁的亮光熄灭了,刚刚还在微微笑着的嘴角勾起了一道愤怒的皱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步履匆匆地朝她走来,皱巴巴的衣服显得整个人臃肿笨拙,他激动得满脸是汗,额头沁湿,正窘迫地拿着手帕不停地擦着;头上的帽子在匆忙中被挤歪了,侧边露出了几乎全秃的脑袋。我下意识地感觉到,他要是摘下帽子,头上必定布满了豆大的汗珠。这人看着真让我恶心。他戴着戒指的手上抓了好大一把彩票,兴奋得直喘粗气,看都不看他夫人一眼,一上来就直接用匈牙利语高声与那位军官讲话。我立刻就知道了,他是一个狂热的赛马赌徒,算是比较高级的马贩子。对他来说,赛马就是人生唯一的乐趣,就是杰出事业的代名词。随后,肯定是他的夫人训了他几句——毕竟显然,他的出现不仅让她感到尴尬,连她最基本的安宁也被搅乱了——他似乎是按照夫人的意思整了整帽子,向她绽放出一个快活的笑容,并温柔地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很反感这种夫妻间的亲密举动,气得柳眉倒竖。在军官面前——可能更重要的是,在我面前——这种亲昵让她非常尴尬。他似乎面露歉意,又用匈牙利语对军官说了两句话,军官报以一个友善的微笑。随后,那男人挽起他夫人的胳膊,温柔中带着一点低三下四的味道。我感觉到,那个女人对在我们面前与丈夫举止亲昵感到羞愧。我又想嘲笑一下,又觉得恶心,五味杂陈地欣赏她受尽屈辱。不过她马上又振作起来,一边温柔地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边朝我瞥来一道讽刺的目光,仿佛在说:“看到了吧?拥有我的人是他,而不是你。”我又生气,又厌恶,真想转身离开,好让她看看,我对这么一个庸俗又胖墩墩的夫人可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但是她太诱人了。我站着没动。
就在此时,一阵尖厉的哨声响起,赛马开始了。刹那间,整个叽叽喳喳、昏昏沉沉、呆呆愣愣的人群像是被震了一下似的,又从四面八方拥向前面的栅栏,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我花了好大力气,才好歹没有被人潮卷走。我想趁着混乱留在她身边,或许还能找到机会,向她投去至关重要的一眼,抓一下她的手,或者随着性子做一个我自己都还没想好的荒唐举动。于是,我在匆匆往前赶的人群中坚持不懈地向她靠近。这时,她矮胖的丈夫正好径直挤过来,显然是想在看台上抢个好位置。我俩撞个满怀,各自被对方猛地顶了出去。他那顶松松垮垮地戴在头上的帽子飞到了地上,手里的彩票也没抓紧,红的、蓝的、黄的、白的,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像五彩斑斓的蝴蝶飞上天空,落到地上。他瞪了我一会儿。我本能地想要道歉,但嘴唇仿佛被某种恶意封住了。于是,恰恰相反,我冷冷地看着他,眼里略带着一丝放肆无礼又侮辱人的挑衅。有那么一秒,他的怒气上涌,面色涨红,但怯懦之下,只得把愤怒压抑下去,目光游移不定地闪烁了一下,遇上我的目光,就随即懦弱地缩了回去。他又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秒——那种胆怯真是令人难忘,甚至还有点动人——随后便缩起身子走开了。他没走几步,又似乎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彩票和帽子还在地上,于是弯下腰,去捡彩票和帽子。他夫人松开了他的手臂,毫不掩饰自己的怒火,狠狠地瞪着我,思绪翻腾,满脸通红。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不难感觉到,她真恨不得一拳挥过来。而我依然站在那里,冷漠淡然,毫不关心,微笑地看着那个肥胖的男人气喘吁吁地弯着腰,在我脚边爬来爬去捡彩票,却没有一点上去帮忙的意思。他弯腰的时候,衣领像老母鸡蓬松的毛一样凸了出来,通红的脖子上挤出一条宽宽的肥肉褶子,每动一下都要喘几口粗气。看着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我不由得想到了一些难登大雅之堂且令人反胃的东西:我开始想象他和妻子同房的场景了。我畅想得过于纵情,她已经气得近乎难以遏制,我竟还冲着人家微笑。此刻,她站在那里,面色苍白,心烦意乱,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终于从她那里捕捉到了一丝真情实感:恨,抑制不住的狂怒!真想把这恶作剧般的一幕无限延长啊!冷冷地看着那个胖男人样子痛苦地把彩票一张一张捡起来,我心中觉得有趣。我的喉咙里像是住了个古怪的魔鬼,一直在咯咯笑个不停,总想要放声大笑——我真想爆发出一声大笑,或者拿根棒子挠一挠那团发痒的软肉。我属实记不起来自己还有哪次像现在这样恶念熏心,耀武扬威地羞辱一个卖弄风骚的女人。
这个倒霉鬼似乎终于基本收拾好所有皱皱巴巴的彩票了,现在只剩一张蓝色的,飞得比其他都远,竟正好落在我面前的地板上。他喘着粗气转过身来,用那双近视的眼睛找了半天,鼻子上全是汗,夹鼻眼镜都滑到鼻尖了。我突然想恶作剧一下,故意捣蛋,利用他转身的这一秒让他再那样可笑地费力找一会儿:无意间,我放任自己像小学生一样肆意妄为,快速把脚往前一挪,踩在那张彩票上。这样一来,只要我不想让他找到,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找到彩票了。他坚持不懈地找啊找啊,时不时停下来歇一会儿,一遍又一遍地数着手里那些厚厚的彩色纸片:显然还有一张——就是我脚底下的那张!——总也找不到。在一片喧闹的骚动声中,他又打算找一遍,这时,他的夫人脸上带着愠怒之色,痉挛一般猛地躲开我轻蔑的斜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狂怒的焦躁。“拉尤斯!”她突然居高临下地大喊一声,那男人好像一匹听到军号的战马,猛地站了起来,随即又一次探头探脑地望向地板。——我简直觉得脚底下那张彩票在挠我痒痒,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他听话地转身面向夫人,而她难以掩饰地匆忙把丈夫从我身边拉走,隐没进越发沸腾骚动的人群中。
我待在原地,完全没想跟上去。对我来说,这段插曲已经结束了。那种情欲的刺激感已经怡然地消融在了快活的气氛中,一切兴奋感从我身上溜走,除了那种突发奇想的恶意带来的强烈满足,还有恶作剧成功带来的厚颜无耻又近乎狂妄的自满,其他什么都没有留下。人群密密匝匝地在前面挤来挤去,激动的氛围一浪接一浪,形成了一整股脏兮兮的黑色波涛,朝着围栏涌去。但我根本不想往那边看,我早觉得无聊了,已经开始考虑,是去克里伊奥 呢,还是回家?可我刚下意识地向前迈出一步,就发现那张蓝色彩票还躺在地上。我把它捡了起来,放在指尖把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隐约觉得应该把它还给那个叫“拉尤斯”的男人,这样就能创造一个绝妙的机会,可以认识一下他的妻子。可我也意识到,她对我已经完全没有吸引力了,这次艳遇带给我的短暂激情早就在我冰封已久的心中冷却下来。和他的妻子有过一连串刀光剑影、如饥似渴的眼神交换,我已别无他求。和那个大矮胖子共享一个女人的身体,想想也实在令人反胃。神经战栗已经成了过去式,现在我只有一丝懒洋洋的好奇和幸福的放松感。
不远处有张椅子,孤零零地被人遗弃在那边。我悠闲地坐下,点燃一支烟。众人在我面前又燃起了激情,我甚至没有去听。有意思的事情再来一遍,就没意思了。我懒散地看着烟雾升腾,想着自己两个月前坐在梅拉诺吉尔芙海滨廊道,遥望瀑布飞溅。那边和这里完全一样:那儿也有一种越来越响的咆哮声,听了不会让人热血沸腾,也不至于让人黯然心凉;那儿也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喧嚣声,直冲寂静无声的蓝天。现在,赛马的热情达到了顶点,雨伞、帽子、手帕宛如泡沫在人群的黑色浪潮上飞舞,各种声响再次混作一团,整群人共同组成的一张大嘴再次发出一声尖叫——只不过发音变了。我听见一个名字,一千次、一万次被兴奋地、愉悦地、狂喜地、拼命地喊出:“克雷西!克雷西!克雷西!”然后一瞬间,那根绷紧的弦又一次断了。(重复那么多遍,连激情也会变得单调无聊!)音乐响起,人群散去。显示板上挂出了获奖号码。我不自觉地看了一眼。第一个数字是7。我又机械地看了一眼指间的蓝色彩票——正巧也是7。
我不禁笑了。彩票中了,拉尤斯押对了。这样看来,我的坏心思还夺走了那个胖子的钱。忽然间,我的兴致又回来了。现在我很好奇,自己的恶意之举到底偷走了他多少钱。我头一回开始仔仔细细地观察这张厚卡纸——是一张二十克朗的彩票,拉尤斯押的正是中奖号码,数目八成不小。我没再多想,只是顺从好奇心的驱使,任凭自己被步履匆匆的人群推向兑奖台。我被人挤进不知哪条队伍,排到了就出示彩票,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匆匆摸了一把,就把九张二十克朗的纸币拍在大理石桌板上给我,而我甚至连柜台后面的那张脸都没看清。
就在那一瞬间,当钱,真正的钱,那叠蓝色的纸币确确实实放在了我面前时,笑声突然凝固在了我的喉咙里。一种不快随即涌上心头。我下意识地把手缩了回来,生怕碰到那些本应属于别人的钱。我本想把钱留在台面上,可身后有人开始催了,他们迫不及待地想拿到自己的奖金,我别无选择,只好强忍着厌恶,尴尬地用指尖捏起钞票。我只感觉有一团蓝色的火焰在手中燃烧,于是不由得摊开手掌,仿佛拿着钱的手不属于我。我瞬间意识到了情况的致命性:这个玩笑已经违背了我的本意,变成了一个正派绅士的预备役军官不该干出来的事情。我犹豫要不要告诉别人真正赢钱的人是谁,毕竟我拿走的钱不是匿名的,而是施展诡计骗来的,属于偷来的赃款。
四周嗡嗡作响,人群在兑奖台前推推搡搡。我仍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手掌摊开。我该怎么办?我先是最自然不过地想到:去找真正赢钱的人,向他道歉,并把钱物归原主。可是我做不到,至少当着那名军官的面,我做不到。我毕竟还是一名预备役中尉,一旦承认,我恐怕会立即丢了军衔,因为即使彩票是我捡到的,拿去兑奖依然是不正当的行为。我也想过听任手指的本能,让它们抖得再厉害一点,把钱揉成一团丢出去。但是在如此拥挤的一大群人当中,这么干太容易被发现了,很难不引起怀疑。但不管怎么说,我都绝不想把别人的钱放在身上哪怕一秒,即使是先塞进自己的钱包,之后再给别人,那也不行。从小父母、老师就给我灌输了手脚要干净的意识,如同穿衣也必须干净一样,所以哪怕只是稍稍碰一下这把钞票,我也会觉得恶心。处理掉!只要处理掉这些钱就行!这个念头在我心中灼烧,处理掉,不管丢到哪里去,只要别放在我身上就好!我情不自禁地开始左顾右盼,无助地环顾着周围有没有藏身之处,有没有可能确保自己不被任何人关注。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大家又开始拥向兑奖台,只不过这次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彩票,而是纸钞。我念头一转,突然解脱了:把钱丢回去,还给那个恶毒的意外,丢回那个吞噬一切的咽喉,它现在又开始把新的赌注——银子、纸币同样贪婪地吞了下去。嗯,这就对了,这样就真的解脱了。
我匆匆走了过去,甚至可以说是跑过去的,奋力挤进人群。只有两个人先到一步,排在我前面。第一个人已经站在赌马收款台前了,我才想起,自己还说不上来该赌哪匹马呢。我贪婪地听着周围的人讨论。“您打算押拉瓦乔尔?”其中一个人问。“当然押它了!”他身边的人回答。“唉,您不觉得,泰迪也有机会吗?”“泰迪?没可能!初次亮相就看得出它完全不行了,它只是样子唬人而已。”
我如饥似渴地把这句话吞进了肚子。照这样说来,泰迪不怎么样咯,肯定赢不了?我立刻决定就押它了。我把钱塞了过去,说了刚刚听来的“泰迪”这个名字,就押它赢。柜台后面伸出一只手,丢给我几张彩票。我的手上一下子就多了九张,而不是一张红白相间的厚卡纸。虽说尴尬难受的感觉依然没有消失,但至少不像攥着一把皱巴巴的现金那样,让我感到如坐针毡,仿佛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又感觉轻松了,几乎进入了无忧无虑的境地:现在,钱已经处理掉了,艳遇里不愉快的部分也解决了,一切又变成了一场玩笑,就像事情刚开始那样。我懒洋洋地坐回了自己的椅子,点上一支烟,悠闲地开始吞云吐雾。不过我没坐多久,就站起身来,走了一圈,然后又坐了下来。真奇怪,愉快的白日梦就这样结束了。某种紧张感沙沙作响,刺进我的四肢。刚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自己在担心可能在擦身而过的人群中碰到拉尤斯和他的夫人。可转念一想,他们又从何得知,这些新彩票本该属于他们呢?也不是因为人群的躁动打扰到了我,恰恰相反,我密切地观察着所有人,看看他们会不会再次向前拥挤。我甚至突然发现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站起身来,去看比赛开始时高高升起的旗帜。事情就是这样——我坐立不安,如芒在背,心急如焚地期待着比赛赶紧开始,期待着这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尽快尘埃落定,永远了结。
一个手拿赛马报的报童从我身边走过。我把他拦下,买了一份报纸,开始在一堆用陌生行话写成的难以理解的单词和提示中找来找去,最后终于找到了“泰迪”这个名字,也找到了骑手的名字、马匹的主人,还有红白相间这一代表色。但我到底在感兴趣个什么劲?我恼火地把报纸揉成一团,丢出去,站起来,又坐下。我一下子感觉浑身发热,不得不拿出手帕擦一擦汗水沁湿的额头,还觉得脖子被衣领勒得生疼。比赛怎么还没开始?
终于,铃响了,人群匆匆拥过去。就在这一秒,我忽然感受到了一阵惊恐,我听见这铃声,就好比被一阵闹铃声将自己从梦中惊醒,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椅子都被我撞翻在地。我匆忙走过去——不,是跑着过去的——手里攥紧彩票,贪婪地直冲进人群,仿佛有一种汹涌而来的恐惧将我吞噬,生怕去得迟了,耽误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野蛮地把别人推到一边,挤到前面的栅栏那里,不顾一位女士正要坐下,一把将她的椅子抢了过来。看着她惊异的目光,我立刻意识到自己有多失礼、多狂妄。这位女士恰好是我的老相识,R伯爵夫人,她柳眉倒竖,愤怒地盯着我。可我又羞愧又倔强,只是冷冷地避开了她的目光,跳上椅子,望向赛马场。
绿茵场上,一小群跃跃欲试的马匹挤在远处的起点,矮小的骑手费力地把它们控制在起跑线后面,他们看起来像五颜六色的波里希内儿 。我想立刻从这一群人和马中认出自己下了注的那一组合,但我的眼睛没经过专门的训练,色块在我眼前闪烁着,如此热烈,如此光怪陆离,我完全分辨不出哪一匹马是红白相间的颜色。就在此时,铃声又响了一下。马匹像七支彩色的箭离弦而出一般,穿进绿色的跑道。如果能够静下心来,单纯从美学的角度去观察这些苗条矫健的马匹是如何奔腾而出——几乎蹄不着地,弹簧一般飞过了草地,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体验!可我现在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想拼命认出自己选的马和骑手,咒骂自己为何不带一个双筒望远镜过来。我用尽全力弯腰探身,可还是只能看到四五个色彩斑斓的小点,如飞虫一般模模糊糊混成一个球,除此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过了一会儿,我发现马群的队形慢慢有了变化:来至弯道处,那灵动的一群马像楔子一样逐渐拉长,其中有一匹脱颖而出,把大部队甩在后面,而后方原本聚集的队伍则开始松散开来。比赛越发激动人心:奔腾中,马匹三三两两分作几群,像彩色纸条似的,前后粘连成平平的一条;一会儿这一匹昂首领先,一会儿那一匹又一个猛子冲了上去。我不由自主地把整个身体都探了出去,仿佛自己模仿这种灵动跳跃、激情刺激的动作,就能帮它们提速,就能和它们一起飞奔。
四周人们的热情越发高涨。几个经验丰富的老手肯定在弯道处就早已认出了马匹的颜色,在混乱沉闷的嘈杂声中,几个名字如耀眼的火箭一样直冲云霄。我旁边站着一个人,狂热地举起双手,见到一匹马露出了脑袋,他重重地跺起脚,用令人心悸的声音尖厉地发出胜利的呼喊:“拉瓦乔尔!拉瓦乔尔!”我一看,这匹马的骑手身上的比赛服闪着蓝色的微光。我顿觉一阵怒火攻心:获胜的竟然不是我的马!听着旁边讨厌的家伙把“拉瓦乔尔!拉瓦乔尔!”喊得越发尖锐,越发大声,我的耐心一点点被耗尽,心中愠怒,恨不得一拳砸进他不断发出尖叫的黑洞洞的大嘴里。我气得浑身发抖,周身发烫,感觉自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干出丧失理智的出格举动。等一下!还有一匹马紧紧咬在第一名后面,也许是泰迪呢?有可能,很有可能——这种希望让我重新燃起了热情。我仿佛真的看见有一条闪闪发光的手臂高举在马鞍上空,又有什么东西落下,嗖嗖地抽打着马屁股,好像是红色!可能是它,一定是它,一定是,错不了!可那混账骑手为什么还没把它赶到前面去?再来一鞭子啊!再抽一下啊!好,现在已经非常接近了!现在只有一步之遥了!凭什么是拉瓦乔尔赢?拉瓦乔尔?不可能,拉瓦乔尔赢不了的!胜者不是拉瓦乔尔!是泰迪!泰迪!冲啊!泰迪!泰迪!
突然,我被什么东西猛地拉回了现实。什么?那是什么?是谁在这么喊?是谁在怒吼“泰迪!泰迪!”?原来是我自己。激情正当头,我忽然被自己吓坏了,想控制一下自己,收一收情绪,狂热得正兴起,却有一种羞耻感突然涌上心头,折磨得我好痛苦。可我无法将目光移开,因为两匹马追得难舍难分,那该死的拉瓦乔尔让我恨得两眼冒火,而紧挨着它的一定是泰迪。周围的人正用更加尖厉、更加震耳欲聋的声音叫着:“泰迪!泰迪!”我刚刚稍微清醒过来一秒,他们的尖叫又把我拽回了激情中。它应该能赢,必然是它赢!没错,此刻,从飞奔的拉瓦乔尔身后,有一个头冒了出来,超出一步了!两步!哦!现在可以看到马脖子了!——钟声响起,欢呼的高喊、绝望的悲叹、愤怒的狂吼在一瞬间同时炸起,混作一团。刹那间,那个我渴望已久的名字响彻云霄,直逼苍穹,随后又落了下来,此时不知何处响起了音乐。
我觉得热血沸腾,浑身湿透,心脏怦怦直跳,于是从椅子上下来。我激动得头晕目眩,不得不坐下休息片刻。一种从未有过的狂喜涌遍全身:分明是纯属偶然的事件,竟完全顺从我的意志而发展,这种感觉简直让我高兴得昏了头。我试图假装这匹马获胜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假装自己宁愿输了那笔赌注,但我实在代入不了这种心境。说实话,我也不敢相信自己会变成这样,感觉四肢仿佛被一种强大的神秘力量牵引着,它正在把我拽向某处。我知道它要把我带去什么地方:我想看见胜利,感受胜利,把握胜利;我想要钱,很多很多钱,我想感受大把大把的蓝色纸钞在手上哗哗作响。这种想法好似一股暖流,沿着神经向上淌入大脑。一种从未有过的邪恶欲望侵入我的内心,羞耻心放弃了抵抗,我向这种欲望屈服了。一站起来,我就立刻急匆匆地直奔兑奖台,野蛮地弯着手肘左推右撞,在柜台前等候兑奖的人群中间挤来挤去,不耐烦地把别人全都推到一边,只想看到钱,要亲眼看见钱的真面目。“赶着去投胎啊!”身后有个被推出去的人咕哝了一句。我听见了,但没想还嘴。我已经急躁得令人难以理解,有点病态,甚至开始发抖了。终于排到我了,我的双手贪婪地把一捆蓝色钞票狠狠抓过来,颤抖着数了数,兴奋极了——一共六百四十克朗。
我心急如焚地把钱塞到自己的口袋里。随即想到:继续赌,要赢更多,要好多好多钞票。那张赛马报被我放在哪儿了?啊,一时激动,不小心丢掉了!我左顾右盼,看在哪里能再买一份。这时,大家忽然四散开去,拥向出口。兑奖台关了,飘扬的旗帜降了下去,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惊恐——比赛结束了,刚刚看的是今天的最后一局。一时间,我愣在原地,随后突然十分恼怒,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全身的神经刚刚紧绷、跳动起来,多年未有的热血刚刚翻涌起来,一切却就这样停止了,我简直接受不了。可抱着虚妄的幻想硬要抓着希望不放也是无济于事,只会越做越错。五彩斑斓的人群出去得越来越快,只有几人还留在里面,已经能看见地上被人践踏的草坪泛出绿光了。渐渐地,我意识到自己一脸紧张地在此逗留实在可笑,于是拿起帽子,走向出口。至于手杖,显然刚刚在兴奋之中,被我落在栅栏旁边了。一个仆役跑到我面前,谄媚地朝我脱帽致意,我告诉了他我的马车号,他把手做喇叭状放在嘴边,朝广场对面喊了一嗓子,马车随即“嗒嗒”地快速向我奔来。我让车夫沿着主干道慢慢走。此刻,激动的情绪开始舒舒服服地消退,我忽然很想在脑中重现一下整个场景。
另一辆马车突然加塞到我们面前。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随即又自觉地移开目光。是那个女人和她的胖丈夫。他们没有注意到我,而我立刻感到一阵恶心,如鲠在喉,仿佛做坏事被人当场抓住了一样。我真想大吼一声,让车夫快马加鞭,赶紧离他们远一点。
栗树大街的绿色堤岸上,五颜六色的出租马车如花船一般搭载着夫人小姐,我们这一辆的橡胶车轮转得飞快,一颠一颠地从它们中间穿行而过。空气湿润甜美,夜色降临,晚风初凉,尘土中不时飘来淡淡的清香。可之前那种惬意梦幻的感觉却回不来了:遇上这个受我欺骗的男人,我难堪得感觉身体仿佛被撕开一道口子,一股冷风穿入缝隙,一阵恶寒突然灌进了我过热的激情。现在,我再次冷静地思考了一下整件事,忽然就理解不了自己了:我,一名绅士,上流社会的一员,一名预备役军官,备受尊敬,竟然在没有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拿了捡到的钱,把它塞进了自己的钱包,甚至还生发出了某种贪婪的喜悦,觉得很有意思。还有什么借口能为我开脱?我,一小时前还是一个规规矩矩、清清白白的人,现在却已经偷了东西。我是个小偷。马车在轻快地向前小跑,我一面这样想着,似乎是为了喝止自己,一面不自觉地随着马蹄踢踏的节奏,低声对自己进行宣判:“小偷,小偷!小偷,小偷!”
可说来也是稀奇,我该如何描述眼下发生的一切呢?一切都是那么莫名其妙、离奇诡异。但我很清楚,现在事情过去了,我没有进行任何掩饰。那时每一秒的内心感受,每一次的思想波动,至今还异常清晰地印在我的脑子里,这是我三十六年人生中从未有过的体验。但我也不敢去刻意清醒地描述这段荒唐经历的前因后果,去表达这种惊人的情感波动。嗯,我甚至不敢确定,世界上有没有哪位诗人、哪位心理学家能把一切讲得合乎逻辑。我只能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把它简单记录下来,事情意想不到地出现,我只能忠于现实。
嗯,我就这样自言自语地说着“小偷,小偷!小偷,小偷!”。随后,诡异的一刻出现了,这一刻是完全空白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而我——唉!好难啊!我该怎么表达?——而我只是倾听着,倾听自己的内心。我刚刚对自己进行了传唤、指控,现在,这个被告该回答法官的问题了。于是我倾听着,等待事情发生——却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原本期待着“小偷”这个词能吓醒自己,让我陷入难以名状的悔恨与羞愧之中,起到鞭笞的作用,可它竟然什么都没有唤醒。我耐心地等待了几分钟,然后弯下腰,好更贴近自己的内心——我清楚地感觉到,在这倔强的沉默下,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我继续倾听,热切地期待着回音,期待着自我谴责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恶心、愤慨、绝望的呼喊。还是一样,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回应都没有。我于是又冲着自己说:“小偷,小偷!”这回声音很大,想要最终唤醒自己耳背又麻木的良知。依然是什么回应都没有。突然,仿佛有一根火柴唰地被划亮,高举在心中昏暗的幽幽空谷,在意识的一道刺眼的闪光中,我认识到:自己只是想要感到羞愧,但并没有真正感到羞愧。在某种程度上,我内心深处甚至为这种愚蠢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的骄傲和愉快。
怎么可能会这样?我奋力反抗起来。现在,我是真的被自己吓到了。我反抗这种突如其来的认知,但这种感觉迅速涌上心头,疯狂膨胀,激起惊涛骇浪。不对,在我血液中热烘烘发酵着的不是羞耻,不是愤慨,也不是自我厌恶,而是喜悦!醉人的喜悦在我心中灼灼燃烧,还闪耀着刺眼的纵情之火,因为在那几分钟里,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正地活着,我的感觉只是麻木了,但至少还没有死去;漠然处世只是我的面具,在这层风蚀沙化的表面下,仍有一眼滚烫的热情之泉在神秘地流淌。而现在,偶然事件的魔杖将其触动,这股泉水立刻汹涌澎湃地喷进我的心田。在这片会呼吸的宇宙之中,在我心里——即使是在我这种人的心里,世间万物也同样如神秘莫测的火山核心一般,仍在翻涌燃烧,有时还会在欲望的旋涡中爆发。连我这种人,也依然活着,也充满了邪恶、热烈的欲望。激情的风暴扯开了一扇门,我的内心深处被打开了。我感觉幸福得天旋地转,呆呆地凝视着内心这个未知的世界,既害怕,又高兴。马车悠悠地载着我堕入梦境的身体穿过小市民的世界,我却慢慢地,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下走,走进自己的人性深处。在这条寂静的走廊里,我无比孤独,只有意识里那根被忽然划亮、高举空中的火柴在闪着耀眼的光,带我飞升仙境。身边无数的人在嬉戏欢闹,谈天说地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却在心中寻找那个迷失的自己,在沉思的神奇走廊里摸索岁月。失落的记忆忽然从我那面落满灰尘、模糊难辨的镜子里浮现出来。我想起来了,读小学的时候,我从同学那里偷过一把小刀,看着他四处寻找,见人就问,费尽力气却徒劳无果的样子,那时我心里魔鬼般的快乐简直和现在一模一样。我突然就明白了一些性生活过程中神秘的狂风骤雨,明白自己的激情只是被社会的胡思乱想、绅士的狂妄自傲扭曲了,践踏了。可即使是在我这样的人心里,在心底最深处,生命的热流也和别人一样,会在掩埋藏匿的水井和管道里奔流不息。哦!原来我一直活着,只是不敢大胆地去活。是我自己把自己束缚住了,一直在躲着我自己。而现在,压抑已久的力量爆发了出来。生活啊!那丰富多彩、强大到难以言喻的生活征服了我。现在我知道了,我依然眷恋着生活。仿佛一个第一次感觉到胎动的女人,我是那样幸福而惊喜地感觉到了所谓真实——怎么可能用别的词汇来描述呢?——感受到了生命中不掺一丝虚假的东西在心中萌发。我感觉到——写下这些文字,我几乎有些羞愧——像自己这样一个死去的人,是如何突然重新绽放出了生命之花;血液在血管里翻涌,鲜红而躁动;在一片温暖中,感情悄悄舒展开了画卷;我长成了一颗无名之果,不知是苦是甜。在赛马场明亮的灯光之下,在成千上万人悠闲懒散的喧闹之间,唐豪瑟 式的奇迹在我身上展开:我开始重新有了感觉,那根枯枝又开始变绿,发芽。
另一辆车从旁边经过,里面有位先生向我打招呼,喊我的名字。显然,他第一次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没注意到。我满脸不悦地直起身子,方才还沉浸在甜蜜的涓涓细流之中,现在突然被打扰,我气得要命,毕竟这是我所经历过的最深沉的梦境。但我看了那个打招呼的人一眼,立刻就从梦境里彻底剥离开来:那是我的朋友阿尔方斯,小学的时候我俩玩得很好,他现在当了检察官。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曾经与你兄弟相称的人,现在突然一下有了支配你的权力。一旦他知道你犯了什么罪,你就算是落在他手心里了。一旦他知道了你干过的事,他肯定会立刻把你从车上拽下去,拽出整个温暖舒适的小资生活,推进铁窗后那个沉闷的世界三五年,推下生活的深渊,让你与那些被苦难的皮鞭抽进这油腻肮脏的牢房的小偷为伍。这种恐惧又冰冷的魔爪抓住了我颤抖的指关节,却只有一秒;让我心脏停搏,却也只是一瞬——随后,即使是这样的想法,也演化成了热融融的感觉,变成了一种难以置信的、厚颜无耻的骄傲,驱使着我自鸣得意、近乎冷嘲热讽地打量着周围其他人。我暗自思忖着:你们这群人,现在一个个都带着亲切甜美的微笑和我打招呼,以我为同类,要是知道了我其实是个什么样的人,那笑容不知会怎样冻结在嘴角呢!你们必然会轻蔑而愤怒地用手掸飞我的问候,就仿佛掸掉一坨污泥。但是,在你们排挤我之前,我已经把你们驱逐出我的生活了:今天下午,我早已让自己从你们那寒冷僵化的世界里跳脱出来。在你们的世界里,我只是一枚齿轮,一枚在巨型机器上默默运转的齿轮,在活塞的推动下冷酷无情地滚动,自命不凡地绕着自己打转。我陷入了一个深渊,连我自己都不清楚那是什么。但在这一小时里,我比你们圈子里任何透明空洞的年岁都更加鲜活。我不再属于你们,再也不是了!我现在游离在外,或置身云端,或深陷山谷,但再也不会站在你们资产阶级舒适生活的平坦沙滩上了。人在善恶欲念中的一切,我都头一回感受到了。而你们,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哪里,永远也认不出我。你们这些人啊,知道我的秘密吗?
我,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一面在一辆辆马车之间穿行而过,一面冷着脸和大家问好道谢,我该如何表达自己在那一刻的感受?!我的假面,那个外表还是从前那个我的人,还在感受、辨认各式各样的面孔,而实际上,我的内心却在轰鸣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我不得不努力压抑自己,才不至于在这雷鸣般的喧闹声中尖叫出声。我深深地感觉到,这股内心的洪流折磨着我的躯体,心脏在胸口痛苦地悸动,必须像一个即将窒息的人一样,用手使劲按住,才能稍有缓解。可是,痛苦、快乐、惊吓、恐怖或遗憾,我没有感到任何一种情感是割裂分离的,一切融为一体。我只觉得,自己还活着,还在呼吸,还有感觉。正是这种最简单的东西,也就是我多年以来都没有感受过的原始感情,让我如痴如醉。在我三十六年的人生中,从未有哪一秒像那一刻一般飘然如梦,让我欣喜若狂地感觉到自己充满生气。
一阵轻微的颠簸后,马车停了下来。车夫勒住了马,在座位上转过身来问我,要不要往回家的方向走。我晕晕乎乎地从梦里醒来,抬眼看了看林荫大道,这才惊觉自己做了多久的梦,沉浸在醉意蒙眬里耗费了多长时间。天色已暗,柔和的晚风在树冠间起伏飘荡;空气微凉,栗树悄悄散发出晚香;树梢后面,明月蒙着面纱洒下闪闪银光。差不多了,也该玩够了。可现在还不能立刻回家,我不要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我准备给车夫付钱,掏出钱包,点了点钞票。这时,仿佛有一股轻微的电流将我击中,指尖到手腕整个麻痹了:我的内心深处肯定还有某些东西醒着,是那个自惭形秽的旧我的残余。那位垂死的绅士,良心还在抽搐,而手却已经兴高采烈地点起了赃款。我一高兴,出手就变得很阔绰,看着车夫连声道谢,我忍不住笑了:你要是知道了真相,又会怎样?!马套上笼头,车向前驶去。我目送着它离开,就仿佛站在船上,回望曾经幸福生活过的海滩。
四周人声呢喃,欢声笑语,音乐萦绕,我一时间站在原地,如梦初醒,不知所措。当时大概是七点,我下意识地拐弯去了萨赫尔公园。通常,我从普拉特公园出来,总要和朋友结伴去那儿吃饭,车夫也知道在附近哪个点让我下车合适。可我的手刚要碰到高级花园餐厅的栅栏门把,我就立刻阻止了自己:不行,我还不想回到原来那个世界。奇迹般的躁动才神秘地充满了我的内心,不能让那些懒散的闲聊将其冲走。这段奇遇像一根链条似的绑在我身上几个小时,我不想让这闪闪发光的奇迹离我远去。
不知从何处传来了沉闷杂乱的音乐,我忍不住循声而去。今天,什么东西都在吸引着我,我觉得完全听任偶发事件的摆布倒也颇为有趣,在汹涌澎湃的人海中昏昏沉沉地漂流,倒也不失奇妙魅力。我的血液在一锅粥一样稠密的人群旋涡中发酵:一瞬间,我整个人精神起来,人们的呼吸、灰尘、汗水和烟草混在一起,散发出刺鼻呛人的味道,让我的感官更加敏锐,神志更加清醒。在之前,甚至就在昨天,我还将这一切视为庸俗、下流和没教养的东西,对其嗤之以鼻。我身为一位整洁考究的绅士,有生以来对凡此种种,都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避之不及。但现在,它们却奇迹般地吸引着我发现新事物的本能,我仿佛第一次体会到自己与这种动物性的、刻在基因里的、卑鄙下流的感受有血浓于水的关系。就在这里,在这座城市的渣滓之间,在士兵、女仆和暴徒之中,我感受到了某种难以理解的幸福自在。我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中酸臭的味道,周围人的推推搡搡、挤来挤去让我感到愉悦。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期待着接下来的时光又将带着我这个失去意志的人飘向何处。从普拉特游乐园传来尖锐刺耳的钹声和铜管乐器声,且离我越来越近。管弦乐队狂热而单调地演奏着僵硬的波尔卡 、隆隆的华尔兹,其间还夹杂着小摊位发出的嘭嘭闷响声、嘶嘶嗤笑声、醉汉的咆哮大吼声。在让人眼花缭乱的灯光之间,我看见儿时的旋转木马在树丛间转来转去。我在广场中央停了下来,让整片嘈杂声涌进我的心灵,冲刷我的双眼、灌满我的双耳。这一浪接一浪的噪声,这地狱般的混乱场面让我倍感舒适,因为在这片旋涡里,藏着某种能抑制我内心洪流的东西。我仔细看着:看女仆坐着秋千荡到半空,裙子被风吹得蓬起,尖锐的咯咯笑声就像在与人亲热时那样一刻不断;看屠夫一面咧嘴大笑,一面把重重的榔头“哐当”一声丢到磅秤上;看叫卖小贩扯着嘶哑的嗓子,做着猴子模样的手势,在管弦乐队喧闹乐声的衬托下,晃晃悠悠越走越远。而这一切,又都与吵吵嚷嚷、优哉游哉的人群交织在一起。众人沉醉在铜管乐的吵闹纷杂和灯光的闪烁摇曳,还有大家欢聚一道的其乐融融之中。自我从梦里清醒过来,我便忽然能体会到别人的生活了,能感受这座人口数百万的城市的热潮,能感受就在周日的短短几小时,它是如何将自己的燥热与压抑全盘倾注出去,如何充实自我,唤起某种沉闷的、动物的,却又不知何故,呈健康的、冲动的享受。渐渐地,由于周围人温暖热情的身体不断挤过来,摩擦、接触我的身体,我开始感觉到他们的热量也传入了我的体内。刺鼻的气味让我难以松弛,神经全都绷得紧紧的,每种感官都在头晕目眩之间与喧嚣欢闹周旋,我体会到了那种迷乱的麻醉,又将必然与其交织出现的各种强烈欲望也全都体验一遍。多年来,也许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感受到了大众,也就是所谓“人”的力量。这种力量把欲望传到了我这个游离在世界之外的人身上。仿佛有一道大坝决堤了,某种东西从我的血管里奔涌而出,冲进这个世界,又按着节奏涌了回来。一种全新的贪念涌上心头:要熔化隔在我与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层硬壳。我热切地想要和这个温热拥挤的陌生人群亲密结合。怀着男性的欲望,我投入这个火热巨大的躯体的怀抱;又怀着女性的欲望,我敞开心扉接纳每一次触碰、每一声呼唤、每一个诱惑、每一回拥抱。现在我明白了,我和当年朦胧虚幻的少年时代的我一样,心中仍存有爱,还有对爱的渴求。哦!尽管进去!进到生机勃勃中去吧!不管以哪种方式,总之要和其他人那样,与那个颤抖的、大笑的、轻松的机器联系在一起。尽管冲进去,涌进他们的血管中!在一片混乱之中变得微不足道、无名无姓,化作全世界垃圾尘垢里的一条蠹虫,像周围所有人一样,在这片小池沼里成为一个欲望悸动、闪闪发光的存在。尽管进入这个充实的世界,跳进这个永不停歇的旋涡中去,拉开满弓的弦,把自己像一支箭一样射向未知,射进共同的天堂。
我现在明白了,那时我是醉了。旋转木马上铃铛的敲击,女人在男人抚弄下轻巧的欢笑,杂乱无章的音乐,衣服窸窸窣窣的摩擦,一切在我的血液中沸腾。每种声音都尖锐地刺进我的耳膜,又亮着红光,抽搐着闪过我的太阳穴。每感受到一次触碰,每接收到一个眼神,我的神经就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就像晕船一样。可一切又都融合在一起,令人头晕目眩。这种状态太复杂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或许打个比方能描述得较为接近事实:可以说,我的大脑充斥着噪声、吵闹、感情;我的身体过热,就像一台机车,为了释放过大的压力,带着所有轮子疯狂地运转,却还是逃不过中心锅炉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炸裂的命运;我沸腾的血液在指尖颤抖,在太阳穴突突直跳,在喉咙翻涌,最后在前额塞住不动。我忽然就从多年的情感冷漠中解脱了出来,一下跌入了灼人的狂热之中。我觉得现在必须敞开心扉,用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昭告天下,一吐为快,释放身心,沉湎不醒,化身普通老百姓,摆脱原来那个自己。不管怎样,我必须把自己从沉默的坚硬外壳中解救出来,这层壳已经将我与温暖、奔涌、鲜活的元素隔开太久了。几小时过去了,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一个人的手都没有握过,一个问询、关切的眼神都没有感受到。经过那一系列事情的震撼,我心里反抗沉默的躁动越积越多。我在成千上万人之间飘摇,温暖的体温和交谈的话语从四面八方而来,冲刷着我,丰富多彩的生活用它盘绕的动脉将我紧紧缠住——我从未像此刻一样,感到如此亟须交谈分享,需要有一个人在我身边。我仿佛一个漂在海上即将渴死的人,看见——每看一眼,都是在加剧我的痛苦——每分每秒,左右两边的陌生人稍一接触,就如汞珠嬉戏着汇成一团似的结伴而行。我看到小伙子和陌生的姑娘擦肩而过,刚开口搭讪说了第一句话就挽上了人家的手臂。我看到大家是如何找到彼此,走到一起的:只需旋转木马前的一声问候,擦肩而过时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让几个陌生人开启一段谈话,几分钟后或许他们又会散开,但这样的联结、结合、交谈,恰是现在我每一条神经都在炽热地向往着的。看着这些,我羡慕得要命。纵然我在社交场合如鱼得水,十分健谈,广受欢迎,形象良好,但我还是吓得魂不附体,羞得不敢和任何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仆搭讪,生怕对方嘲笑我。甚至如果有人偶然看了我一眼,我都会垂下眼睛,心中却充满了想与他说一说话的渴望。我到底想要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我自己都说不清,可我就是再也无法孤身忍受激情灼烧之苦了。但是大家的目光都是在我身上扫一眼就过去了,每道目光都从我这里滑过,却没有人想要深入感知我。有一回,一个十一二岁、衣衫褴褛的男孩走到我附近。在灯光的映照下,他的目光炯炯有神,是那样渴望地久久凝视着摇摆转圈的木马。他薄薄的嘴唇张开着,仿佛在企盼。显然,他没有钱上去坐一坐,只能从其他人的高喊和欢笑中感受快乐。我用力向他挤过去,问道——哎,我的声音为什么抖个不停,尖厉得简直可以用刺耳来形容?——“不想上去骑一骑吗?”他抬起头,怔住了——为什么?为什么!——他一下子面色绯红,一句话也没说,慌慌张张地跑开了。就连一个赤脚的穷小孩都不想靠我帮忙获得快乐!我想,自己一定是有什么非常奇怪的特点,让我无法融入任何地方,而是如同一滴浮在流水上的油花,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游离独立。
但我没有放弃——不能再一个人待下去了。我的双脚在沾满灰尘的漆皮鞋里灼痛,喉咙被腾起的烟雾熏哑。我环顾四周:人流如织的小巷左右两侧矗立着几家饭店,仿佛绿色小岛,饭店里铺着红色的桌布,摆着原木的长凳,上面坐了几个人,他们面前摆着几杯啤酒,手里架着充满周日气息的弗吉尼亚雪茄。我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吸引:在这里,几个陌生人坐在一起聊天,与四周狂热的气氛比起来,此处倒算比较安静。我走进店里,一张桌子一张桌子地看过来,最后找到一张桌子,边上坐着一户市民阶级人家,那是一个胖墩墩的手工业师傅带着妻子和两个活泼的小女孩,还有一个小男孩。他们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聊天说笑,那种怡然自得、逍遥自在的神情感染了我。我礼貌地向他们问好,走近一把椅子,问是否可以坐在这里。他们的欢笑声戛然而止,沉默了片刻,似乎都在等别人先表示同意。然后,那位妻子带着几乎惊愕的神情慌忙说:“请便!请便!”我坐了下来,桌上立马陷入了令人难受的沉默。我随即感觉到,自己坐在这里,一下就破坏了他们无拘无束的好心情。红格子桌布上油腻腻地粘着盐和胡椒粉,我都不敢把视线从上面移开,但我感觉他们全都在用诧异的目光看我。我立马意识到——可是已经太晚了!——自己穿的是德比套装,戴的是巴黎大礼帽,青灰色的领带上镶嵌着珍珠,在这种面向仆人的饭店里,我显得太过优雅了,高贵的气质、奢华的香水立刻给我引来了充满敌意和不解的目光。那一家五口的沉默压得我越发喘不过气来,我带着苦涩的绝望,一遍又一遍地数着桌布上的红格子,羞耻感将我紧紧缠住,我不敢突然起身离开,也不敢抬起自己写满尴尬的眼睛。终于,服务员来了,端上一杯沉甸甸的啤酒,我这才稍稍得到了解脱。有了酒,我终于能挪动一下手,趁着喝一口的当儿,战战兢兢地沿着酒杯边缘瞟一眼那些人。讲真的,他们五个都在看我,虽然不带恨意,却有一种无言的诧异。他们意识到,眼前这个人闯入了自己沉闷的世界。他们以其天真的本能感觉到,我来这里是想索取或寻找什么不属于我那个世界的东西,驱使我来到这里的不是爱情,不是兴趣,不是简单想来享受一下华尔兹、啤酒,或者在周日安安静静坐一坐的感觉,而是某种他们无法理解、抱有怀疑的欲望,这就好比旋转木马前的小男孩不相信我的馈赠,好比外面的纷纷扰扰中,千百个不知名的人下意识地怀着敌意,对我的优雅高贵、彬彬有礼避之不及。而我却觉得,如果现在能和他们说上一句不怀恶意、简简单单、发自内心、真正有人情味的话,旁边那位父亲或者母亲就会来搭腔,两个小女孩就会冲着我撒娇微笑,我还能带着那个小男孩一起去小摊上玩射击,和他共享童趣。五分钟或十分钟以后,我就能挣开自己的束缚,投入小市民聊天的轻松氛围中,得到稳稳的,甚至恭维的亲密——但就算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开启一段交流的第一句话,我都找不到。一种虚假、愚蠢,却又强得能压倒一切的羞耻感扼住了我的喉咙。我垂下眼睛,像个罪犯似的坐在属于这些普通老百姓的餐桌旁。想到自己的强行出现打扰到了他们周日最后的快乐时光,我就沉浸在痛苦之中。靠这样硬着头皮坐在那里,我为这么多年来所有的冷漠傲慢忏悔。在那些岁月里,我与成千上万张这样的桌子擦肩而过,从成千上万个兄弟般亲切的普通人身边,看都不看一眼就走了过去,满脑子想着在那个狭小的高贵圈子里博偏爱、求成功。我觉得,在我心里那条通向他们的平坦大道,那些与他们交流的不带偏见的语言,早已被封进了一堵墙,而在眼下这种被人抛弃的时刻,我恰恰最需要它们。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自诩自由逍遥,现在却痛苦地蜷缩着坐在那里,一遍又一遍地数着桌布上的红格子,直到服务员过来才敢抬眼。我把他喊住,结了账,站起来,礼貌地打了声招呼,面前是几乎没喝的酒。众人友好而惊讶地也向我道了谢。我不用回头就知道,现在只要稍稍向他们展示一下自己离去的背影,气氛就立刻会重新变得活跃起来。我这个异类一被排除出去,其乐融融的聊天圈子就会立刻成型。
我再次投身人群的旋涡,只不过现在更加贪婪、火热、绝望。刚刚那段时间里,遮天蔽日的大树下,人群已经松散开了一点,不再像之前那样密密麻麻地推来搡去,拥向旋转木马的光环里去了,更多人现在来到了广场的最外围,影影绰绰地快步行走。原先那人群中翻涌的、低沉的、喷发着欲望的声音,现在也被分割成了许多细小的碎片。每当猛烈而粗暴的音乐从不知何处乍起,仿佛要把逃离的人们再拉回来,这些声响就会被压抑下去。现在,另一幅场面展现在我眼前:孩子们拿着气球和彩色纸屑走在回家的路上,先前从四面八方拥来的一户户人家也已经离开了。现在随处可见酩酊大醉的酒鬼在怪叫,颓废堕落的小伙子从侧面巷子里游荡出来,仿佛在寻找什么。就在我被钉在那张陌生人的饭桌上的一小时里,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沦落至平平无奇。不过,与先前那种资产阶级其乐融融的周日氛围比起来,我恰恰更喜欢现在这种幽幽闪着放肆、危险之光的气氛。我本能地嗅到,这里也有一种类似的热切欲望。看着这些行为可疑的社会弃儿大步流星地走着,我隐约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他们恐怕也正怀着悸动的心情,企盼在这里经历一次火花璀璨的奇遇,一场电光石火的刺激吧?即使是他们,那群衣衫褴褛的小伙子,游荡的步伐也是那样奔放、自由,我羡慕得要命。我站在旋转木马的柱子边,喘着粗气,迫不及待地想把沉默的压力、孤独的痛苦从体内排出去,却又动弹不得,无力呼喊,说不出一句话。我只是呆呆地站着,呆呆地凝望广场,看着它被周围反射过来的灯光照得一闪一闪。我就那样站在光明的小岛上凝视黑暗,傻傻地期待着有人被亮光吸引,会转过身来看我一眼。但每个人的眼睛都只是冷冷地从我身上滑过。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解救我。
我,一个教养良好、举止优雅的社会名流,一个丰衣足食、自力更生,与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里的精英为友的人,那天晚上在普拉特公园吱吱作响、不停摇晃的旋转木马前站了整整一小时;同一首踉踉跄跄的波尔卡,同一曲磨磨蹭蹭的华尔兹,同一批愚蠢的彩色木马头从我身边旋转而过,而我犟头倔脑,出于一种非要命运服从自己意志的神奇感觉,就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我知道,但凡我试图向任何人描述和解释这件事情,对方都会觉得我疯了。我也知道,自己在那一小时里的所作所为是毫无意义的。但这份毫无意义的坚持里蕴藏了一丝紧张,是一种浑身肌肉陡然收紧的感觉,大部分人可能只有在高空坠落或者临死之际才能体会到。我空虚的往日生活一瞬间全都朝我涌了回来,塞满整个胸腔,一直堵到嗓子眼。我想留在这里,站着不动,直到有人能和我说句话或给我一个眼神来将我拯救,这种毫无意义的妄想深深折磨着我,可这种折磨却也让我感到享受。我以站在那里的方式赎罪,不过,与其说是在赎盗窃罪,不如说是在赎将往日人生过得乏味、冷漠和空虚之罪。我发誓,在看到命运宽恕我的征兆之前,绝不离开。
斗转星移,夜色渐浓。小摊上的灯一盏接一盏地熄灭了,黑暗于是如涨潮般向前涌去,吞没草坪上的光点。我所伫立的这座明亮的小岛越来越孤独,我看了一眼手表,人已经在颤抖了。再过一刻钟,斑斑驳驳的旋转木马就要停下了。它们痴呆的脑门上,那些红红绿绿的灯泡即将熄灭,兀自欢奏的管风琴声即将消失。然后,我就将陷入彻头彻尾的黑暗,在树叶沙沙作响的静夜里独自站立,全然被世界排挤在外,沦为弃儿。我眺望那片昏暗广场的眼神越发不安。现在,非常难得才能看到一对归家的情侣步履匆匆,或者是几个喝得醉醺醺的小伙子踉踉跄跄走过。可是在那里,在阴暗中,仍有隐藏的生命在微微颤动,躁动不安,拨人心弦。有时,几个男人路过,黑暗中就传出轻轻的口哨声或者砸嘴声,他们于是会被这种招呼吸引,转身走入黑暗。接着,阴影里就会传来女人的窃窃私语声。有时,一阵风吹过,带出丝丝尖锐的笑声。渐渐地,在黑暗的边缘,在广场的明亮光束照不到的地方,笑声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可过路人中,一旦有警察的尖角头盔在路灯的光线下一闪,那笑声就立马缩回黑暗深处。然而,警察继续巡逻,刚走远些,那些幽灵般的影子就又出来了。现在,人潮退去,而她们,夜世界最后的渣滓,残存的烂泥,又胆大包天地离灯光那么近,我已经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们的轮廓了:那是几个妓女,一群世界上最贫穷、最受排挤的人。她们没有属于自己的床铺,白天睡在床垫上,一到晚上就开始不安分地游荡。为了小小一块碎银子,她们就能在黑暗中的随便某处向任何人献出自己被人“用坏”、饱受凌辱、骨瘦如柴的身体。她们永远在被警察追捕,被饥饿的本能或者一些无赖驱赶,永远在黑暗中游荡,既是猎人,也是猎物。她们像饿狗一样朝着灯火通明的广场一路嗅过去,搜寻男人的气息,寻找被遗忘抛弃的人。她们可以通过赐予男人欢乐来骗得一两个克朗,好去平价咖啡馆里买一杯热红酒,维系一下黯淡无光的生命之火,反正这点火苗很快就要在医院或监狱里熄灭了。她们是渣滓,是周日人群膨胀性欲的最后臭水——我怀着无限的恐惧,看着这些饥饿的身体如幽灵般地从黑暗中冒出来。但即使是在这种恐惧中,我仍感受到一种神奇的快感。因为即使是站在这样一面肮脏透顶的镜子面前,我仍能辨认出那些被我遗忘的东西,那种沉闷含糊的感觉: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沼泽世界,很多年前我就已经走过,现在它又闪着幽幽的磷光回到我的记忆中。这个奇妙之夜忽然在我面前展开了画卷,让我这游离世外的人一下打开了封闭的心灵,过去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人性中最隐秘的部分在我心里瞬间全都展现出来!隐约有一阵感觉袭来,童年的碎片重回我的脑海:怯生生的目光忍不住好奇被吸引过去,不安地紧盯着那样一具身体。我想起了那样一个时刻:我第一次跟着一个女人,踩着吱吱作响、阴冷潮湿的楼梯,上了她的床——突然间,仿佛一道闪电劈开了夜空,那段尘封时刻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了我的眼前:挂在床头的俗气油画,戴在她脖子上的护身符。我感受到了那时的每一丝肌肉纤维,那混沌不清的性冲动,反感厌恶的本能和少年破处的骄傲。这一切都在一瞬间涌遍了我的全身。我忽然觉得头脑无比清晰——该如何描述啊,这种无穷感!——一下子全明白了:我对她们充满了如此炽热的同情,正是因为她们是生活最后的渣滓。经过刚刚犯罪行为的刺激,我的本能让我发自心底地感受到了这种饥不择食的渴望。这种感觉和我在那个奇妙之夜的状态是多么相似,也是带着一样的犯罪冲动,接受每一次触碰,拥抱每一个碰巧与我擦肩而过的陌生欲望。我仿佛被一块磁铁吸引住了,装着赃款的钱包忽然开始在我胸前灼灼燃烧。我终于感觉到,黑暗中有生命,有人,是柔软的,会呼吸、会说话的人,或许他们也想从我这里得到点什么,而我恰恰在一门心思地等待着奉献自己,在想要接触他人的狂热意愿中心急如焚。我一下子明白了驱使男人去找妓女的动力是什么:不只是因为热血沸腾,不只是因为欲望膨胀,更多的是因为害怕孤独,恐惧那种可怕的陌生感。这种恐惧在你我之间早已堆砌如山,而我只是今天恰巧引爆了情绪,第一次将其察觉。我还记得上一次出现这种沉闷的感觉是在什么时候:英国,曼彻斯特,一座钢铁之城。昏暗无光的天空下,嗡嗡的噪声四起,一如城市地下的铁路,而与此同时,四周弥漫着孤独的冰雾,透过毛孔直刺入骨髓。我在那边的亲戚家住了三周,每到夜晚,就只身徘徊于酒吧、俱乐部,一次又一次地出入金光闪闪的音乐厅,只为了感受一丝温暖的人气。有一天晚上,我觅得这样一个人,她满口的乡音俗话我根本听不懂,可转眼间,我就和她置身于一个房间里,从对方陌生的嘴唇里啜饮着欢笑,温暖的身体近在咫尺,写尽了人世间的亲近与柔软。再一转眼,一切又都消融了,冰冷黑暗的城市,暗淡嘈杂的孤独空间,只有一个不认识的人站在那里,等待每一个走来的人,准备将其融化,化开一切冰封的慰藉。等一切结束以后,就又能自由地呼吸了,即使身处钢铁地牢,也能感受到生命的微光。对那些孤苦无依,被深深禁锢在自己内心的人来说,能知道,甚至只是微微预感到,自己的恐惧还有一根救命稻草,纵使她已经被不知多少双手玷污,纵使她已经人老珠黄、目光呆滞,纵使毒锈已经将她侵蚀,但至少还可以紧紧抓住——知道这一点是多么美妙!而我在最孤独的时候,恰恰把这件事忘得干干净净。那天晚上,我跌跌撞撞摆脱孤独的时候,完全忘记在最后的某个角落,总有最后的人仍在等待,等着每一次机会以奉献自己的身体,等着用她们的喘息排解每一分孤寂,等着通过平息每一股燥热来换取一小笔报酬。可她们时刻准备着,把自己生而为人最大的礼物拿出来,在这样巨大的付出面前,那一小笔报酬永远显得太过微不足道。
身边的旋转木马再次嗡嗡地奏响了铜管乐。最后一圈了,等这黑暗中盘旋的最后一束光熄灭,周日就将结束,沉闷的一周又将开始。可是没有人再来了,木马在疯狂地空转;售票处满脸疲态的女人一通乱抓,计算着当天的收入;跑腿的小男孩拿来了钩子,准备等最后一圈转完,就把咔咔作响的百叶片拉下来遮住小摊。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还站在那里,倚着柱子,望着空空荡荡的广场。广场上又有些蝙蝠般翩翩飞舞的身影掠过,和我一样在寻寻觅觅、苦苦等待,可陌生却在我们之间隔开了一段难以逾越的空间。不过就在这时,其中一人肯定是注意到了我,因为她慢慢朝这儿走来,走得很近了,我才能垂下眼睛看清她的样子:身材小小的,瘸了腿,应该是患有佝偻病;没戴帽子,身穿毫无品位的艳俗又廉价的轻便女服,裙摆下露出一双已经穿烂了的舞鞋。她浑身上下一整套衣服可能都是从小摊贩或者收废品的人那儿一件件入手的,一开始就破旧不堪,又时常风吹雨淋,或者在草地上做爱时被压在身下。她挪过来,脸上带着谄媚的微笑,在我身边停下脚步,尖锐的目光如鱼钩一般抛向我,微微一笑以示邀请,露出一口坏牙。我一口气没喘上来,动弹不得,不敢直视对方,又逃不掉:我好像被催眠了,感觉眼前有一个人满眼觊觎地在围着我转,想要得到我。我只需讲一句话、做一个手势,就终于能摆脱这种可怕的孤独、被人遗弃的痛苦。可我丝毫无法动弹,就像靠在身后的那根柱子一样木然,在某种淫欲的感觉中晕晕乎乎的。当时,旋转木马的乐曲已经拖着疲惫的步伐蹒跚而去了。我只觉得,她近在咫尺,想得到我。我稍稍闭了一会儿眼睛,感受着这种来自黑暗世界的人性磁力涌遍全身。
旋转木马停了下来,华尔兹舞曲哽咽了一声,发出了最后的呻吟。我睁开眼睛,恰好看见身边那人转身要走。显然,在一个木头人身边等待,她已经觉得烦了。我心中一惊,浑身发凉。在这个奇妙之夜,她是唯一一个向我走来、向我敞开心扉的人,我怎么就让她走了?身后的灯光灭了,百叶片哗啦啦落下。一切都结束了。突然——啊!这股忽然在心中喷发的热浪,我该称之为什么?又当如何描述?——突然之间——是的,它就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那么热烈滚烫,那么鲜红夺目,就仿佛胸中有一根动脉瞬间爆裂——忽然之间,我这个骄傲自大、不可一世,被深深禁锢在冷酷的社会尊严中的人,心中爆发出了一个幼稚的,但对我来说又是胆大包天的愿望,像无声的祈祷,像一阵痉挛,又像一声哭喊:我希望那个脏兮兮的患佝偻病的小妓女能回一下头,让我能和她说上两句话。我没有追上去,不是因为自己太过骄傲——我的骄傲早就被新的感情碾得粉碎,践踏在地,冲刷干净了——而是因为我太过软弱,不知所措。我就呆呆地站在那里,浑身颤抖,支离破碎,仿佛孤身一人立于黑暗的刑柱。自少年时代以来,我就从未像这样等待过,只有一天傍晚,我站在窗前,恰好看到一个陌生女人开始慢慢脱衣服,全程都在犹豫、迟疑,直到她在不知不觉中脱得一丝不挂。——我站在那儿,用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声音对天呼喊,希望奇迹能出现,希望那个残疾的小妓女,那个人类最后的渣滓能再来试我一试,再次向我投来目光。
然后——她转身了!她又一次转过来,机械地看了我一眼。而我大概是反应太大了吧,紧张在眼睛里跳得那么剧烈,惹得对方停下脚步仔细观望。她又晃晃悠悠地半转过身,透过黑暗看着我,微微一笑,点头示意,邀我去广场对面的阴影处。终于,我觉得体内那道可怕的僵硬魔咒渐渐解开了,人又可以动了,于是也点了下头表示答应。
无形的约定已经达成。现在,她走在前面,穿过昏暗的广场,不时转过身来,看看我有没有跟上去。我跟在后面,膝上如铅般沉重的分量消失了,双脚又能活动了。仿佛受到一股磁力的吸引,我走路的时候是没有意识的,而几乎是被浪潮推着似的跟在她后面,就像是有种神秘的力量在做牵引。走入小巷的黑暗处,她在几个小摊位之间放慢了脚步。现在,我就站在她的身边。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细细审视着,眼里充满了不信任:有什么东西让她感到不安。显然,我站在那里表现出了异常的羞涩,再加上场地的鄙陋和我优雅的气质形成了巨大反差,这让她产生了些许疑虑。她几番环顾四周,犹豫不决。随后,她指了指好比矿山峡谷一般漆黑的巷子延伸段,说:“我们去那边吧。马戏团后面,很黑。”
我无法给出一点回应。这次相遇的环境鄙陋得吓人,我都麻木了。我多想挣脱开去,花一点小钱,找一个借口,买一个自由。但我已经不受意志控制了,我仿佛坐在一架雪橇上,在弯道处打滑,正从陡峭的雪坡上呼啸而下,对丧命的恐惧与速度带来的快感交织。我感到一阵爽快,没有拉刹车,而是带着踉跄却又清醒的无力感,任凭自己坠下山崖。我回不去了,或许,也根本不想回去。哦,她亲密地贴到了我的身上,我不由自主地去抓她的胳膊。那条胳膊非常瘦弱,不像是个成年女人的,倒更像是一个患了淋巴结核、发育不全的小孩的。我刚隔着那件薄薄的大衣感受到这条手臂,想起今夜,这个深受践踏的可怜生命被命运的潮流冲到了我的面前,纵然我还是十分紧张,仍有一种柔软、泛滥的怜悯涌上我的心头。我的手指不禁开始抚摸她羸弱病态的关节,我还从未如此纯粹、如此敬畏地抚摸过哪个女人。我们穿过一条灯光黯淡的街道,走进一片小树林,巨大的树冠将一片沉闷、散发着恶臭的黑暗紧紧包裹在其中。此时虽然已经很难看清她的轮廓了,但我注意到,她非常小心地挽着我的手臂转了个身,走了几步,又转身看了一眼。真是奇怪,我滑入这场肮脏的艳遇,既感觉迷迷糊糊,又觉得五官六感无比清晰,甚至闪出火花。我忽地心明眼亮,什么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什么动静都被我抓得一清二楚。我注意到,在走过的小路边,有一个影子正悄悄尾随着我们,我还似乎听到了蹑足潜行的脚步声。倏地,仿佛一道白茫茫的闪电划过大地,我感觉到了,我什么都明白了:我被诱进了一个圈套,这个妓女的皮条客就潜伏在身后,她现在正把我引向一个黑暗中约定好的地方。一到那儿,我就会沦为他们的猎物。只有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才会有如此清晰的头脑。我凭借这种超脱人间的清醒,把一切情况尽收眼底,把一切可能性全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还有时间逃跑,大路一定就在附近,因为我听见电车在铁轨上咣当咣当地行驶。只需一声高喊或一个口哨,就能喊人来相救。一时间,各种逃跑方案和获救可能在我脑中像图片一样,一张张清晰地闪过。
可是很奇怪,意识到这样骇人的事情压根没有让我冷静下来,反而头脑更加发热。事到如今,在这秋日的清晨,我彻底清醒了,才发现自己完全无法解释当时的行为怎会如此荒谬:我知道,我的每一根肌肉纤维都立刻反应了过来,自己正在踏入毫无必要的危险中去,但那种预感好似一种无孔不入的疯狂,在我的神经中涓涓流淌。我知道,有一件令人作呕的,甚至可能是夺我性命的事情正在前方等着我。想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一场犯罪事件,多出一段卑鄙又肮脏的经历,我厌恶得浑身颤抖,但那种从未体验过、从未想象过的醉生梦死充斥着我的大脑,仿佛给我下了魔咒,甚至死亡在我眼里都成了一种阴森的奇迹。是羞于表现出恐惧吗?还是因为软弱无能?总之,有某种东西在推着我向前走。它诱我跌入生命最后的阴沟,在一天之内挥霍掉过去所有的日子,大胆冒险的精神愉悦混入了无耻下流的奇幻艳遇。尽管我的每一条神经都感觉到了危险,尽管感官和理智也都有了清晰的认知,但我还是挽着那个脏兮兮的普拉特妓女,继续朝树丛深处走。而她的肉体,与其说诱惑着我,倒不如说让我反感排斥,因为我知道,她把我引到这里来,仅仅是为了让同伙好下手。但我回不了头了。从下午在赛马场有了那番奇遇开始,罪犯特有的引力就附到了我身上,扯着我一点点往下坠落。而我只感到沉醉,只感到越坠越深,头晕目眩,也许到最后,就是死亡吧。
走了几步,她停了下来,再次游移不定地瞟了一眼四周,然后期待地看着我:“那……你有什么可以给我的吗?”
对!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可这个问题也没让我清醒过来。恰恰相反,我很高兴能送她点东西,给予点什么,把自己有的挥霍光。我急忙伸手摸口袋,抓出所有银子和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全部抖到她张开的手上。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至今想起来,我仍觉得热血沸腾:要么是这个可怜人对这笔巨款感到惊讶——毕竟,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用一小笔钱来给她肮脏的服务当报酬——要么就是我给予的方式太欢快、太干脆,甚至有点喜悦,让她感到不寻常,没见过,她竟后退了一步。透过散发着恶臭的浓浓黑夜,我感觉到她在极为惊讶地审视我。终于,我获得了自己在那个夜晚渴望已久的感受:有人关心,有人寻找。有生以来,我第一次为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人而活。而正是这个社会最边缘的弃女,像拖着一件商品一样拖着自己被人用坏的身体穿过黑暗,之前看都没有正眼看过我这个买家一眼,就把身子往我身上贴,现在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问候活在我心里的那个人。我奇怪的陶醉感于是更深了,觉得既清醒,又迷茫;既有意识,又无可救药地融化在神秘的昏沉中。这个陌生女人现在朝我靠了过来,但不是在“公事公办”地单纯拿钱干活,我能感觉到,她带着一种下意识的感激,还有女人想要与人亲近的意愿。我轻轻地抓住她的手臂,那条像小孩一样瘦弱的佝偻病患者的手臂,感受她残疾弱小的身躯,忽然看见了她的整段生命:看见她在郊区院子里租了一张油腻腻的床铺,从早到晚睡在一群陌生小孩之间;看见皮条客死死勒住她的脖子;看见醉汉打着嗝,在黑暗中扑到她的身上;看见有人把她带去医院某个病房;看见在一个大教室里,她饱受摧残的身体被扒得精光,病恹恹地躺在台子上,给一帮厚颜无耻的年轻学生当教学对象;最后,在家乡的不知哪个地方,人们把她丢在那里,任其像野兽一样自生自灭。我对她,对像她一样的所有人产生了无穷的同情,这种温暖、温柔,却不掺杂一丝情欲的感情涌上心头。我一次又一次地抚摸她瘦弱的胳膊,随后弯下腰吻了她一下。她惊惶万分。
这时,身后一阵沙沙作响。是一根树枝被折断了。我向后一跳,一个肥胖粗俗的男人哈哈大笑:“终于被我抓到了。我一下就想到了。”
看都不用看,我就知道他们是谁了。即使是在昏昏沉沉之间,我也一秒都没有忘记四周有人埋伏。甚至可以说,我神秘又清醒的好奇心一直在期待着他们的出现。一个身影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身后还跟着另一个:两个粗野的小伙子放肆又挑衅地站了出来。粗俗的笑声再次响起:“在那儿做出这种流氓行为,真不要脸。还号称体面人呢!来,我们现在来把他抓个现行。”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血液涌向太阳穴,咚咚直跳。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在静观其变。现在,我终于算是坠入深渊了,跌下了卑鄙下流的最后一道悬崖。这下,冲击躲不掉了,崩裂逃不开了,我半梦半醒去迎和的结局终于要来了。
小妓女从我身边逃开,却没有跑向他们那边,于是夹在了当中。看起来她对这种早有预谋的袭击并不喜欢。见我无动于衷,那两个小伙子又开始生气了。他俩面面相觑,显然在期待我奋起反抗、哀声求饶或者至少面露惧色。“啊哈,他什么都不肯说。”其中一人终于开口威胁道。另一人逼近过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跟我去警察局一趟!”
我一直默不作答。一个人把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推了我一把:“走啊!”
我迈开脚步,没有反抗,因为我不想反抗:如此荒唐,如此下流,如此危险,我都麻木了。而我的大脑仍然十分清醒,我知道,这两个家伙肯定比我更害怕警察,而且我稍微花几个克朗,就能买一条生路。但我就是想尽情体验一把,这种丑陋的行径究竟能深到什么地步。我沉醉在头脑清醒的昏迷中,享受着他们可怕的羞辱,不慌不忙,机械地朝他们推我的方向走去。
不过,正是因为我一言不发,耐心地朝着灯光走,搞得那两人似乎有些迷惑了。他俩小声地议论起来,随后又突然开始故意大声说话。其中一个满脸麻子的小伙子说:“要不让他走吧?”而另一个故作严厉地反驳道:“不行,我不答应。如果他是像我们一样饭都吃不上的穷鬼,那得让他去蹲局子。但他是个体面的绅士——那就得罚款了。”每一个字我都听着,听出了他们希望我与其开启谈判的笨拙心愿。住在我心里的那个罪犯理解住在他们心里的罪犯,理解他们是想利用恐惧来折磨我,那我便用顺从来折磨他们。这是一场双方无声的较量——哦!今夜是多么丰富多彩!——我感觉到,在这致命的危险中,在普拉特臭气熏天的树丛里,在恶棍和妓女之间,只过了短短十二小时,我却又一次感受到了赌博的狂热魔力。只不过现在我孤注一掷,赌上了整个资产阶级的尊严,甚至赌上了自己的性命。神经颤抖着,紧绷欲断,我奉上了全部的力量,屈服于这次豪赌、这场奇遇闪着火花的魔力。
“啊哈,警察已经来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肯定不会有他什么好果子吃,这个体面人啊,怎么也得蹲一周大牢!”他说这话的时候,听起来应该是恶狠狠的,充满威胁的,可我却听出了害怕、心虚的味道。我平静地走向有灯光的地方,警察的尖角头盔确实在那儿闪出一道光。再走二十步,我就一定能站到他面前了。身后那两个小伙子已经不说话了。我注意到,他们越走越慢。我知道,下一秒他们就会懦弱地潜回黑暗,潜回他们的世界,为恶作剧失败而耿耿于怀,或许还会把怒气撒在那个可怜的妓女身上。赌局结束了:今天,我又一次——第二次赢得了胜利,又一次重创了陌生人的邪念。头顶上,一圈苍白的灯笼闪烁不定。我转过身,头一回看清了那两个小伙子的脸:两人愤懑不已,游移的眼神中隐隐透着羞惭。他们沮丧又失望地停下了脚步,准备跑回黑暗,因为之前那股劲已经没了,现在,换作他们害怕我了。
那一刻,我突然对这两个人产生了兄弟情义般无限的怜悯。就仿佛一瞬间,内心的骚动冲破了胸中所有的桎梏,炽热的感情涌遍了周身的血液。他们方才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这两个饥寒交迫、衣衫褴褛的可怜男孩,究竟想从我这个终日饱食的寄生虫身上得到什么?恐怕就是寒酸的几克朗吧?他们本可以在黑暗中掐住我的喉咙,把我洗劫一空,把我杀人灭口,但他们没有,而只是试着以一种半生不熟的笨拙手段来吓唬我,来得到我口袋里随意装着的一点碎银子。我,一个一时兴起、无耻狂妄的小偷,心血来潮的罪犯,怎么敢折磨他们这两个可怜的穷鬼?想到自己为了高兴,还玩弄他们的恐惧,以他们的焦虑为乐,我无限的羞愧里就添入了无尽的同情。于是我振作起来:现在,就是现在,趁我在附近街道灯光的保护下还算安全,我现在就得听从他们的使唤,消解他们苦涩、饥饿的目光里透出的失望。
我突然转过身,朝其中一人逼近:“为什么要告发我?”我尽力在语气里挤出一丝恐惧的气息。“是想借此得到什么吗?我或许会被抓进去,或许不会,但都对您没什么好处。为什么要来毁了我的人生?”
两个人尴尬地瞪着眼看我。他们本以为自己什么都料到了,以为我会大吼大叫,以为我会大肆威胁,逼他们像嘤嘤狂吠的狗一样跑开,却从没想过会是这样地顺从。最后,其中一人开口了,但完全不带威胁的语气了,只有抱歉的味道:“正义必须伸张,我们只是尽到自己的责任罢了。”
明显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硬背下来的话术,一听就知道不是真的。两人都不敢正眼看我了。他们在等待。而我也清楚他们在等什么:或许我会求饶呢?或许我会给他们钱呢?
那几秒里发生的一切,至今仍然清清楚楚地印在我的脑子里。我还记得每条神经的跳动,还记得躲在太阳穴后面抽搐的每一个念头,还记得自己当时第一个想到的恶念是什么:我要让他们接着等待,要让他们痛苦更久,好好尝尝被晾在一旁等待的滋味。但我很快控制住了自己,开始乞求,因为我知道,最终还是得帮这两个人消除恐惧。我开始演一场喜剧,表现出自己很害怕的样子,摇尾乞怜,求他们不要声张,别让我陷入悲剧的境地。我看着这两个半吊子的敲诈犯越发尴尬,感觉隔在我们之间的沉默逐渐松动。
最后,我终于说出了那句他们渴望已久的话:“我……我要不给二位……一百克朗?”
对面的两男一女同时愣了一下,面面相觑:开口就这么多,他们倒是从来没想过,更何况他们早就以为一切努力白费了。最后,满脸麻子、目光闪烁不定的那个终于缓了过来,开口两次,喉咙里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随后,终于——我可以感觉到他有点不好意思——他说道:“两百克朗。”
“停停停!”那个女孩忽然插了进来,“人家愿意给一点,你们就该知足了。他刚刚只碰了我一下而已,还什么都没干呢。你们真的太过分了!”
她简直是在愤怒地朝那两个小伙子大吼。我的心怦怦直跳——有人在同情我!有人在替我说话!卑鄙行径里开出了善良之花,敲诈勒索中升起了对正义模模糊糊的渴望。我多么幸福!这是对我内心的澎湃多么强有力的回应!不行,不能再玩弄人家了,不能继续用恐惧和羞愧折磨他们了:够了!够了!
“好,两百就两百。”
面前三人沉默不语。我掏出钱包,非常缓慢地当着他们的面打开,摊在手里。他们明明可以一把夺过去,遁入黑暗中,结果竟然害羞地别过头去。我与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某种神秘的联系,不再是针锋相对和博弈较量,而是一种讲正义、重信任的关系,一种人性的关系。我从方才偷来的一叠钱里点出两张,递给其中一人。
“谢谢。”他下意识地说了一句,随即转身离开。显然,他自己都觉得离谱:这钱分明是敲诈勒索来的,居然还和对方说谢谢。他感到无地自容,而这种羞愧——啊!这一晚,世间百态在我面前展露无遗,我真是什么都感受到了!——让我感到压抑。我不希望有人在我面前自惭形秽,因为我,明明和他一样,是一个小偷,我软弱、怯懦、没骨气,与他别无二致!他的自卑蒙羞让我倍感煎熬,我要帮他摆脱这种心态。于是,我拒绝了他的感谢。
“是我该感谢你们。”我说道,连自己都惊叹于我的声音中竟跃动着如此真挚的情感,“如果你们告发了我,我就完了。我肯定非开枪自杀不可。这样的话,你们也什么好处都得不到。现在这么处理,确实更好。我打算往右边走了,你们要不往别的方向去吧。祝各位晚安。”
他们又沉默了一阵子,随后,一个人回了一句“晚安”,另一个人也接了一句,最后是那个完全隐没在黑暗里的小妓女。一切听起来都非常温暖,他们的告别是发自内心的,仿佛一个真诚的心愿。从他们的声音中,我可以感觉到,在其人性的某个黑暗深处,他们其实是爱我的,他们永远不会忘记这非同寻常的一刻。或许某天,他们进了监狱或医院,他们依然会想起这一刻:我的某些东西将在他们身上一直活下去,我赋予了他们一些意义。这种给予的宽容充满了我的内心,我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
我独自穿越夜色,走向普拉特公园的出口。压在我心头的重负消失了,一种从未体会过的充盈袭上心头,我,这个迷失的人啊,随着这样的感受涌入整个无尽的世界。我感觉万物似乎只为我一个人而活,我又与一切流动的东西有了联系。四周的树木黑压压地将我包围,冲我发出沙沙的声响,这让我好生喜欢。头顶的星星洒下光辉,我将它们洁白无瑕的问候吸入胸中。不知何处响起了歌声,听起来似乎是在为我而唱。自从我打碎了裹在心上的硬壳,世间万物在一瞬间全都属于了我,给予的快乐、挥霍的快乐在我体内膨胀。哦!让别人快乐,再借他人之乐让自己快乐,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啊!只要敞开心扉,跃动的生命之流就会从一个人流向另一个人,从高处跌向低处,又从深处冒着泡,喷向无限广阔的天地。
出了普拉特公园的大门,我看见停车场旁边有个小贩,面带倦容,正在弯腰摆弄杂货。她的摊位上放着各种面包糕点,已经落满了灰尘,还有一些水果。她从早上开始就一直这样坐着,为了一点小钱,弓着身子忙忙碌碌,疲惫得腰都直不起来。我想,既然我都可以这么高兴,你为什么不能高兴一下呢?于是我拿起一块甜面包,放下一张钞票。她赶紧给我找零,但我已经继续往前走了,只是看着她幸福得怔在原地,缩成一团的身子忽然舒展开来,只有嘴巴惊得张大,冒着唾沫道出千恩万谢。我两指夹着面包朝马匹走去,它已经疲惫地挂在车杆上了,见我走来,它转过身,友好地朝我打了个响鼻。我摸了摸它粉色的鼻孔,把面包喂给它吃,它沉闷的目光中也流露出了感激。刚喂完马,就渴望再做点什么:我要创造更多快乐,要更多地感受几个碎银子、几张彩色纸钞能多好地帮人消解恐惧,抚平忧愁,点燃快乐。哎,附近怎么都没有乞丐?那边有个愁容满面、白发苍苍的瘸子,手里拿了一大捆彩线,上面拴着好多气球,正一瘸一拐地往家走。显然,这一天炎热又漫长,生意很糟糕,他失望极了。怎么都没有小孩想要一只气球呢?我走上前去:“我要买气球。”“一只十赫勒 。”他的语气中带着怀疑,毕竟午夜时分,这个四处闲逛的优雅绅士要这些彩色气球做什么?“我全要了。”说完,我递给他一张十克朗的纸币。他步履蹒跚地走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仿佛看走了眼,然后颤颤巍巍地将一大把气球全都交到我手里。我感受着绳子在扯我的手指:它们想要离开,想要自由,想要飞上天空。那便去吧,想飞往何方,就飞往何方,你们自由了!我松开绳子,气球一下飞入空中,化作一轮轮彩色的月亮。路人哈哈大笑着从四面八方跑来,小情侣从黑暗中走了出来,马夫把鞭子甩得啪啪响,互相大喊,手指天空,告诉大家自由的气球何时飞过树梢,何时飘向屋子,何时越过屋顶。所有人都喜笑盈盈地互相看着,从我喝醉了一般干的蠢事里找到了乐子。
唉!之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给予他人欢乐是多么轻松、多么美好的事情啊!顿时,钱包里的钞票仿佛又燃烧起来,在我的指间抽动,一如方才拴着气球的彩线——它们也想飞走,飞向未知的世界。我把它们夹在指间——无论是从拉尤斯那里偷来的,还是本来就属于我的,都一并取出,准备散出去,给任何想要的人。我走到一个扫大街的人身边。他正闷闷不乐地清扫着冷冷清清的普拉特大街,以为我是来问路的,便怏怏地抬起头看我。我朝他笑了一下,拿出一张二十克朗的纸币塞给他。他愣住了,一下没反应过来,最终还是接了过去,等着看我要对他发什么指令。而我只是冲着他微笑,留下一句“给自己买点好的吧”就走了。我边走边四下张望,看看有没有人想从我身上得到些什么。竟没人过来?既然这样,那我就主动给予吧。有个妓女上来搭讪,我就给她一张钞票;那里有两个点灯笼的工人,我便花出去两张;见到一家地下面包房开着天窗,我又往里丢了一张。就这样不停地走啊走啊,边走边散钱,留下一串惊奇、感激、喜悦。最后,我把剩下的钱一张一张地揉成团,往街上的空地上丢,往教堂的台阶上抛。想到明早那些干瘪的小老太做祷告的时候发现这几百克朗,对着上帝千恩万谢;想到一个穷学生、一个小女孩、一个工人在路上发现了这笔钱,诧异又高兴,正如我在这天晚上诧异又高兴地发现了自己,我就喜不自胜。
我说不清自己当时是在哪里,以什么样的姿态把这些钱,先从偷来的钞票开始,到最后把自己的银币一点点全都抛撒出去的。我似乎有点醉意蒙眬,仿佛射精一样畅快。当最后几张钞票飘走,我自己也感觉轻飘飘的,仿佛能飞起来,那是一种我从未有过的自由。街道、天空、房屋,万物在我眼中汇成一股洪流,我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仿佛它们为我所有,属我同类。即使是在生命中最火热的时刻,我也从未如此强烈地感觉过,所有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所有东西都活着,我也活着,它们的生命与我的生命完全一样,都是伟大的、强劲的,有着享不尽的快乐。而这样的生命只有用爱才能领悟,只有奉献才能拥抱。
随即,最后的黑暗时刻降临了。我沉醉在幸福中,漫步回家,把钥匙插进门锁。通向我房间的走道一片漆黑。忽然,恐惧涌上心头:如果我走进那间属于“之前那个人”的房间,躺在“之前那个人”的床上,今晚好不容易断干净了的一切,现在如果又去恢复联系,那我岂不是又要回到从前的生活了?不行,绝对不能再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不能再做昔日那个万事正确、冷漠无感、与世隔绝的绅士了!我宁可坠入犯罪和恐怖的万丈深渊,那到底是生活的真实面目啊!我累了,累得难以言说,可又害怕睡意袭来,冲走这一夜用黑色的泥浆在我心中点燃的所有炽热、闪耀和生机;害怕整段经历如一场奇幻梦境一般,转瞬即逝,在指间溜走。
可第二天,新的早晨来临,我醒来依旧是如此兴高采烈。谢天谢地,那种波涛汹涌的感情丝毫没有消失。现在,那一晚已经过去四个月,而往日的僵化感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依旧能温暖地绽放,迎接每一天。当时神奇的醉意,也就是脚下突然失去了支撑,跌入未知的世界,一边坠落,一边感受速度带来的刺激与整段生命的深度令人眩晕地交织在一起——这种飘飘然的兴奋与激情,自然已经是过去式了。可自打那时起,我处处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它活在我每呼吸一口都翻涌奔腾的热血中,它活在我每生活一天都刷新再现的欢乐中。我知道,我已经换了一个人,有了不同的感觉,不同的兴趣,更强的自我意识。当然,我不敢说自己变得更好了。我只知道,我变得更快乐了。因为我为自己全然冷却的生命找到了某种意义,而这种意义,除了“生命”这个词语本身,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词语来形容它。从那时起,我百无禁忌,因为一切社会规范和礼仪在我眼里都已经变得虚无缥缈,不论是在他人面前,还是在自己面前,我都不会再感到羞耻了。“荣耀”“犯罪”“伤风败俗”,这些词忽然变得冰冷刺耳,我甚至做不到不带恐惧地说出类似的字眼。我活着,就是因为我能靠当时头一回感受到的神奇力量允许自己活着。我不会去问这股力量将带我走向何方:或许是全新的深渊,他人口中的“罪恶”,又或许是极致的崇高。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为我相信,只有把自己的命运活成一个谜,才算得上真正地活着。
可我从来没有——嗯,我百分之百确信——如此炽热地爱着生活。我现在明白了,任何人只要对生活无动于衷,不论以何种形式、何种姿态,都是一种犯罪,世间唯一的犯罪!自从开始理解自己,我也开始源源不断地理解其他事情:陈列柜前人们贪婪的目光能震撼我的心,小狗的蹦跳撒欢能让我心情大好。忽然间,我开始关注周围的一切,对什么都不会再报以冷漠了。之前每天读报,我只会匆匆翻一翻娱乐版块和拍卖栏目,而现在,每天都能读到几百条让我心潮澎湃的新闻;之前那些令我无聊厌倦的书,现在忽然在我面前展开了奇妙画卷。最奇怪的是,除了在那些所谓“交流”场合,我突然可以与人说话了。那个跟了我七年的仆人也变得有意思起来,我常常会找他聊天;那个看门人之前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根会移动的柱子,我总是看都不看一眼就从他身边走过,最近他竟也和我讲了家里小女儿的死讯,这件事简直比莎士比亚的悲剧更能触动我的心。尽管我由于不想暴露自己,表面上继续混迹于高雅却无聊的社交圈子,但我的转变似乎还是渐渐显化了出来。许多人忽然变得对我亲切起来;这周走在路上,已经有三只陌生的小狗朝我跑来。朋友们带着某种喜悦对我说,他们发现我重获了新生,就仿佛我是一个战胜了疾病的病人。
重获新生?只有我自己知道,到现在我才算真正开始生活。大家都以为,凡是过往,皆不完美,皆为序章,可这恐怕是一种普遍的胡思乱想。我也知道,自己现在用温暖的、有生气的手拿着冷冰冰的笔,在干巴巴的纸上写下“真正开始生活”,何尝不是狂妄自傲?但即使这是一种胡思乱想,那也是第一个让我感到幸福的胡思乱想,第一个让我热血沸腾、感官敞开的胡思乱想。我在此记录下这段觉醒的奇迹,只是为了写给自己看,因为我能理解的,绝对远比这些文字所能表达的,要深太多太多。我没有对任何朋友提起过这件事。他们绝不可能想到,我曾经是一个活死人;之后也绝对猜不到,现在的我有多么生气勃勃。若是死亡在我鲜活的生命中忽然降临,若是这些文字落入他人之手,那我也一点都不会恐惧,不会痛苦。因为谁若没有亲自体会过那种时刻的魔力,谁就一定也会和半年前的我一样,无法领悟,只是一个夜晚,几个转瞬即逝,互相之间看似毫无关联的小插曲,竟能如此神奇地点燃一段已经熄灭的命运之火。在这样的人面前,我并不会感到羞涩,因为他们不理解我。可谁要是明白了其中的联系,也不要去评判,不要骄傲自满。在这样的人面前,我也不会感到羞涩,因为他们理解我。人一旦找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便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人一旦理解了活在自己心里的那个人,也就理解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