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地丁、钱漕、盐课、关税以及其他杂项收入。其中地丁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据了3/4左右,称正赋;其他各项收入占据1/4左右,称杂赋。据曾任户部侍郎的王庆云记录,咸丰朝之前,清代各类地丁杂税、盐课税、关税共计额征4500余万两。 在鸦片战争之前,清廷的固定开销有皇室经费、宗室世职、官吏俸禄、兵饷、驿站经费、科举开支、河工费用之类。总计起来,每年清政府开销在4000万两以上,如果遇上黄河决堤、大规模战事,财政收入则必会入不敷出。嘉庆朝之后,面临日益严重的内外危机,财政开销居高不下,根本没有结余。嘉庆、道光二朝,为了解决财政危机,不得不通过盐斤加价、开捐输等填补窟窿,勉强支撑过去。
在风调雨顺、一切太平的年代,民众虽然辛苦些,劳作之后有些余粮,尚能缴纳税赋。乾隆年间,号称盛世,库帑充足。“至嘉庆时,虽不能如乾隆以前之盛,然亦尚未闻有贫患之说。”道光帝继位后,面临着千疮百孔的局面,民间普遍贫困,“富户变贫户,贫户变饿者”,财政岌岌可危。中国经济出现重大逆转,从18世纪的长期繁荣转入19世纪中期以后的长期衰退——始于道光朝,因此被称为“道光萧条”。
道光朝萧条的原因复杂,根据李伯重教授的研究,道光时代,全球气温剧降,低温影响了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季风停留并交锋,导致降水量增加。频繁的水灾,既使得政府在河工上的开支激增,也令农业产量下降,萧条亦因此加剧。焦头烂额之际,道光帝还得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那就是跨海而来的欧美列强。
咸丰、同治二朝之后,经历了长期残酷的战争,各地一片狼藉,“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民众生活越发艰辛。随着财政压力的增大,清廷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被削弱,只能进一步盘剥民间,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太平天国运动之中,焦头烂额的清廷将财政权下移,令各省督抚就地筹饷与筹款,督抚们则广开财路,开厘金、借外债、劝捐加课等,想方设法获取收入。
光绪朝期间,英国驻沪领事根据光绪二十三年(1897)二月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月户部报表统计清廷财政收入,得出数据:地租3100余万两、盐税1300余万两、厘金将近1300万两、海关税2200余万两、内地关税100万两、鸦片税220余万两、其他税500万两、合计8800余万两。而据户部报表,清廷当年岁入地租1000万两,盐税1200万两,厘金1300余万两,海关税1550万两,内地关税、鸦片税、其他税合计2100余万两,合计7200余万两。据此推算,清廷岁入在7000万两至9000万两之间。自甲午战争后,清廷费用增加,据英国领事统计,中央政府皇室及满洲守备费、南北洋海军费、东三省及甘肃省边防费、海关炮台及土木诸费、十八省行政费及军备费、洋债费、其他诸费,合计8800余万两。
太平天国运动造成大量清廷文官自杀,导致人才匮乏。而因财政枯竭所推行的捐输制,使很多地方官职成为交易之物。此外,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大量湘军、淮军系统的武人出任地方官员,导致地方官员的任期开始缩短,往昔要3年时间才能捞到的钱,现在被大幅缩短,地方官员的吃相更加难看。官方施加各类苛捐杂税,胥吏于其中盘剥勒索,民众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只能铤而走险,发动民变。对于官方盘剥导致民变频发,慈禧曾在懿旨中云:“方今民生重困,皆因庶政未修,州县本亲民之官,乃往往情形隔阂,诸事废弛,闾阎利病,漠不关心。甚至官亲幕友肆为侵欺,门丁书差敢于鱼肉,吏治焉得不坏,民气何由而伸。”
清末全国各地民变频发,极大冲击了地方秩序。在这些民变中,部分是因为传教士、教民与地方民众之间出现的中西方文化碰撞,导致了系列教案,引发风暴;部分则是地方上的民众不满官方过度盘剥而发起。民变与造反不同,造反的目标是推翻清王朝,民变则是为了发泄,以暴力反抗、约定抗粮、聚众抢粮、借事聚众、罢市、聚众抗官、哄堂塞署、殴官等方式,反抗地方官府、士绅。清末民变频发,绝大多数是“官逼民变”。导致民变频发的重要原因,主要缘于官方的催征赋税,勒索民间。
中国古代社会,民众遭受不公时,其解决途径,不外是向官府提出控告。但提出控告时,不能聚众,如果聚众至四五十人,则是民变,要被严加惩戒。而在诉讼之中,民告官、民告士绅,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在诉讼过程中,要付出沉重代价,往往官司还没打成,就已倾家荡产。解决问题的唯一合法途径即法律途径,不仅成本高昂,且很难解决问题,这条途径等于被堵死,于是民众只能选择民变。
就民变而言,是一地大部分民众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纠错并得到补偿的情况下,于是群体聚集,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而在中国民众的意识之中,法不责众,且民众认为,聚集的人越多,在不谋反的前提之下,则被惩戒的风险越低。但民变开始之后,往往很难控制其暴力程度,一旦发生冲击官府、杀死胥吏等情况,事态则会恶化。
晚清之际,民变多发,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就是经济相对发达、受外界影响较大的南方沿海地区,如浙江、广东等地,也多有民变。
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浙江新昌县境内燕山有民变。此处山中之人,本性强横,官员于五月间设局编造门牌,称牛羊户口均要输捐,山民不服,将新昌县差杀毙1人,扣押3人。地方官员闻讯之后,派出营兵数十人,到山中劝说多日,山民仍然不服。地方官府调派官兵,入山清剿,民众无法抗拒,部分乞降,首逆出逃,群山莽莽,也无法追获。
浙江天台一邑,民风向来强悍,咸丰朝之前,因钱漕加价而激发民变者不少。到了同治年间,天台一县,又有民众因加价滋事,进而引发民变。同治十三年(1874)十一月,天台遭遇旱灾,民生不易,天台知县丁澍良决定将钱漕加价(每两骤加1/5)。天台地方士绅与丁澍良再三会商,请求宽缓,地方官不允。士绅遂至台州府,向知府徐士銮呈诉,徐士銮刻意回护天台县,士绅言语顶撞,徐士銮盛怒,将士绅关押在府。
天台县民众得此信息后,聚集万人之多,一时涌至县署门前,被门役拦阻。民众便与之相抗,爆发殴斗,门役死者死,逃者逃,乱成一片。地方士绅闻此信息,齐来劝说,但人潮汹涌,群情激愤,民众已冲入县衙。县官丁澍良之子当场被杀,丁澍良的头、面、肩膀及两足俱受伤,后幸有人来救,致无大碍。民变爆发之后,浙江省当即调洋枪队360人至新昌境内巡哨,准备弹压。
天台民风勇悍,一时间,怀贰之众、揭竿入山寨者有三四千人,首领为曾担任过武职的清军官员,未知其名。该武官一度投身捻军,后降附归朝廷,得管兵之职,立有功勋,此次不知为何成为民变头领。面对天台民变,台州知府也无可奈何,提出条件,天台地方交出民众16人受死,再交3万两银子作为赔偿。然地方上人以为,交出16人尚可应命,而交3万两银子则断不能也。十二月二十日,官兵入山清剿。天台民众齐聚抗争,枪炮弓箭,俨如大敌当前。交战良久,互有损伤,后民众不支。官兵奋勇直进,生擒200余人,杀死数百人,首犯俱获,余均逃匿无踪。
进入光绪朝之后,全国各地都爆发了“官激民变”。
光绪二年(1876)六月,云南腾越厅发生民变。起因是省中杨姓大员出示晓谕,英国恤银要在本省征收100万两之多,导致百姓闻风生怒,爆发民变,杀死官员。所谓的英国恤银,即英法联军入寇北京后,签署《北京条约》,其中规定的赔偿英国恤银30万两,法国恤银20万两。
光绪三年(1877),广东清远县属之香炉峡,地处冲途,为往来商贾所经要路,因设一厘卡委员征收,已有年余。此年征收厘税之人,过度勒索乡人货物,乡人不甘,遂爆发斗殴。厘卡方面施放枪炮,轰毙乡人多名。乡人大怒,四处云集而来,与厘卡守卫交战。厘卡委员遂向上报称乡民谋反,因此调来兵勇,将乡民杀伤颇多。乡民寡不敌众,各自散回,虽遭受杀戮,但颇不甘心,于是每至夜间,携带枪炮,潜伏于厘卡之旁,其中树木茂盛,峰峦叠起,很难被发现。至夜深人静,则齐向厘卡射击,再逃入群山中遁去,厘卡兵勇受伤者颇多。
光绪十八年(1892)七月,皖北颍州府太和县有民变之事。起因又是厘卡加重土捐,民情愤怒,突起焚卡杀官,遂成骑虎之势。光绪二十三年(1897)秋,徐州禾稻不登,小民无从果腹。地方无赖,乘机煽动乡民,结队成群,发动民变,城中各大户被劫掠一空。
晚清时,温州地穷,所产不丰,民众又将大半钱财都花费在鸦片上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官方决定对鸦片加征捐税,又引发米价上涨,一时间群情汹涌。四月初二日,地方民众聚集多人,涌入富户沈舜廷家,逼令其开仓平粜。好事者随声附和,拥挤喧哗。官府查验后发现沈家果然贮粮甚多,遂将仓房封锢,传令明晨开粜,民众始散去。四月初三日晨,官方拟按票给粮,不料人山人海,聚集骚动,沈姓家中竟无插足之地,不得已将票送至马王庙中发放,孰料民众一拥而上,竞相抢夺。官兵弹压时,民众抛掷砖石,官兵先放空枪恐吓,后发实弹,击杀2人。民众旋即闹事,将沈家所存米粮数十万石及器具什物,劫夺一空。知府震怒,大书“乱民滋闹,格杀弗论”八字张贴于门前,时局方才平息。为了不致再生变数,官方又在城隍庙进行平粜,每人限购米3升。
就社会而言,排斥与敌意,是加强群体意识、凝聚共识的最有效方式。互相排斥,能在不同群体之间建立起一种微妙平衡,以此维持社会安定。只有在敌意引发的冲突中,群体的特征才能被强化凸显,忠诚度才会增加。这种排斥与敌意,需要维持住平衡,而平衡的操控者只有官方。就清廷而言,因其占据正统,故而为百姓所畏惧;又因其拥有强力机器,故可以作为平衡的操控者。
就民间层面而言,村庄之间的彼此排斥、敌对,可以加强宗族团结,并在竞争中胜出,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械斗不断的根本原因。在械斗之中,官府有时也会充当调和者。但当官方强硬盘剥民间,掠夺民间生存资源时,各地官方就成了民间仇视的对象,一旦导火索被点燃时,民众就会以暴力方式发泄怨恨。但吊诡的是,在清末,针对官方的大规模、普遍性的“官激民变”并没有得到重视,反倒是规模较小的、各地针对传教士的教案,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此类与传教士、教民的冲突,经过舆论放大,又加深了民间的裂痕,酝酿着更大的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