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是未来科技进步和资源探索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航天领域的发展对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各个国家除了原有国有体制的航天公司之外,商业航天公司的出现是顺应历史潮流发展的必然产物,全球航天产业已经处于高速发展期。我国对航天的投入一直居世界领先地位,据统计,中国这一领域研发人员总量稳居世界首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中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2位,中国空间站、中国月球探测工程(嫦娥工程)、中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一号)探火星计划等重大科技成果已经成为国之重器。
航天领域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几个利益驱动力:经济效益、军事利益、政治利益等。首先,就经济利益而言,无论是能源动力的效率提升,还是新材料的应用,太空农业种子带来的产业产值提升,抑或是未来太空旅行或者太空资源开发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预期,帮助清扫轨道卫星等太空垃圾的收益也会很高,这些利益驱动是国家和社会资源愿意投入其中的根本原因。此外,相关材料和技术能够在调整之后应用到民用领域,带来高维打低维的显著优势,可以在更加广泛的行业领域实现意想不到的价值。其次,地球是置于太空的球体,自上而下的视角能够让国家的军事设施等机密一览无余,一旦发生战争,国与国之间谁在太空占领制高点,谁就有优势获胜。最后,政治利益体现在国家对航天事业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就,能够刺激国民荣誉感的迸发。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2022年全球航天发射次数达到创纪录的186次,比2021年增长了27%。从2022年各国航天发射占比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中、美两国航天发射频次占比最高,俄罗斯紧随其后。其中,美国航天发射频次最高,达到87次,占全球发射总数的47%。中国航天发射次数达到64次,占全球发射总数的34.4%。欧洲航天局与最近高度重视航天发展的印度各5次,日本、韩国和伊朗各1次。
从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开始允许并扶持私营公司进入航天发射领域,为此先后颁布了《空间商业发射法》《商业空间法》《发射服务购买法案》《商业航天发射竞争力法》《鼓励私营航空航天竞争力与创业法》《2015年关于促进私营航天竞争力、推进创业法案》等多个有影响力的法案,这些法案的颁布为民间商业航天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仅如此,2017年,美国政府还颁布了《1号太空政策指令》,指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将美国宇航员送回月球进行长期探索和开发利用,随后开展前往火星和其他目的地的载人探索任务,明确了要通过进行商业合作推动民用技术发展。新版的《国家航天战略》《国防授权法》和《联邦采办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案和政策也对航天领域规定了支持手段,给钱给订单,军队采购军需品时,除了核心软硬件需由军队定型、采购制定外,更是把采办民用技术、产品和服务作为航天领域要遵守的优先序列,同时强调采购需要选择成本低、质量好、性能优越的民用货架产品。2018年5月24日,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美国《2号太空政策指令》,内容共分为7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对商务部、运输部等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行政层面简化商业航天活动审批流程,同时对相关部门实施机构改革和流程改革,以提高管理效率,促进航天产业的快速发展。比如,在《发射与再入许可》中要求美国商务部和交通部在2019年2月1日前拿出新的管理措施;在《商业遥感》中要求美国商务部在90天内重新审查现有的商业遥感管理法规,然后在120天内会同美国国务院、国防部,向美国白宫预算管理办公室提出改进措施等。美国政府希望切实地通过高效的管理水平为商业航天的发展助力,撬动社会资本的力量,加大推进军民商共同助力美国航天力量的发展。NASA积极开展与SpaceX、蓝色起源等公司的合作,官方授予多家航天企业《商业太空能力合作协议》,并且以补贴或者低息资金的形式帮助民营航天企业的发展,并通过直接安排派驻高级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利转让等方式,以此来帮助SpaceX等公司发展和验证关键技术,建立自己的航天发射系统。2022年,美、加、英、法、德等七国发布《联合太空作战愿景2031》倡议,将通过加强太空合作,发展太空军事联合作战能力,同时也需要防止太空冲突。随后,在2023年3月2日,马斯克的SpaceX“猎鹰9号”火箭与“奋进号”载人龙飞船(Crew Dragon)航天器从美国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肯尼迪航天中心的39A号发射台发射升空,顺利地将四名宇航员送入国际空间站(ISS),这也是民用航天载人的又一创举。
欧洲航天局(简称“欧空局”)在1975年成立,是一个致力于探索太空的欧洲政府间组织,共计22个成员国参与,总部设立在法国巴黎。2022年,欧空局发布《Terrae Novae 2030+战略路线图》,旨在为欧洲建立可行、有韧性的太空活动框架,并将近地轨道、月球和火星视为太空探索重点。据公开资料显示,欧洲的商业航天模式主要采用公私合营(PPP)的发展模式,以国家资金和政治力量为引导,将企业和社会资本融入其中,以更为市场化的机制来争取全球的市场份额,政策上也对航天企业做出一揽子的支持。欧空局宣布欧洲的航天行业已经进入“航天4.0”时代,这是全新的航天事业发展阶段,其航天发展具有自由、融合,与社会互动、国际化、商业化等鲜明特征。2017年,日本发布了《航天工业展望2030》,将为日本航天工业发展创造新环境。自印度政府宣布太空改革以来,2022年,位于印度海得拉巴的Skyroot Aerospace公司的火箭Vikram-S首次发射成为印度民营航天部门历史上最重要的时间点。
马斯克的火箭回收技术已经普遍应用到自己的“星链”发射上,成本大幅下降带来的地面服务和应用质量出现明显提升,加上资本的不断加持,给马斯克的企业集团带来了新的盈利增长点。火箭能够大批量发射卫星以及载人航天器到空间站、月球乃至未来的火星,对全球除美国之外的各国都是不小的挑战。虽然马斯克的公司SpaceX属于私营公司,但是它毕竟是美国公司,技术上并没有对外完全开源。这也就意味着,在市场竞争层面,要想把控卫星和使用成本,第一步就需要选择成本比较低的火箭发射。马斯克的火箭如果只是作为运载工具,是可以成为全球大部分相关厂商的合作伙伴的。不过,马斯克也可以制造卫星,并应用于通信、网络、遥感、导航等各种场景,在相关地面服务商看来,这是潜在的威胁,有关航天太空领域有可能会出现马斯克“垄断”的可能性。这样通过先进的技术和较低的成本形成垄断或者半垄断,掣肘他人的产业发展,在笔者看来,马斯克的“太空垄断”已经初见雏形。这也是为什么商业航天领域逐渐变成投资热门赛道的理由,全球首富都在往太空发射火箭和卫星,这条赛道从全人类角度来看也是值得投资的。关键是自己投资的标的能不能脱颖而出,成为第二个SpaceX,这是风险也是未来的高收益回报能够存在的基础。
我国一直以来对航天领域都非常重视,对其中相关企业的领域也都有巨大的投入。除了熟悉的航天科技作为火箭发射的世界龙头之外,还有制造卫星的长光卫星等专业卫星公司,蓝箭、零壹空间、星河动力、星际荣耀、银河航天等民营火箭公司,都已经达到了估值上百亿元的水平。在A股审核标准对盈利更加严苛的情况下,民营商业火箭国内公司很难在数年内实现上市,只能通过多轮次的融资和订单的增加来维持团队的稳定性,并且保持估值的不断增长。假设出现团队关键人离开或者是订单没有增长的情况,很有可能倒在上市的道路上,更有甚者可能会破产清算。商业航天是块大蛋糕,现在的应用市场已经在不断“内卷”,更何况还有SpaceX这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准备收割后路,我们要在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才有可能不在航天太空领域被“卡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