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种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的立足全局、面向全球、聚焦关键、带动整体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1)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
国家力量的核心支撑是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强则国运昌,创新弱则国运殆。我国近代落后挨打的重要原因是与历次科技革命失之交臂,导致科技弱、国力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真正用好科学技术这个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和有力杠杆。
(2)创新驱动是世界大势所趋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变革加速演进,科学探索从微观到宇观各个尺度上向纵深拓展,以智能、绿色、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革命将引发国际产业分工重大调整,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正在重塑世界竞争格局、改变国家力量对比,创新驱动成为许多国家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我国既面临赶超跨越的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差距拉大的严峻挑战。唯有勇立世界科技创新潮头,我国才能赢得发展主动权,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3)创新驱动是发展形势所迫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动力不断减弱,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我们必须依靠创新驱动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开辟我国发展的新空间,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
当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已具备发力加速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科技发展正在进入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的跃升期,科研体系日益完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持续改善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对创新提出了巨大需求。庞大的市场规模、完备的产业体系、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与互联网时代创新效率的提升相结合,为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结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许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发达国家在科学前沿和高技术领域仍然占据明显领先优势,我国支撑产业升级、引领未来发展的科学技术储备亟待加强。适应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经济发展尚未真正转到依靠创新的轨道。科技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缺乏,创新型企业家群体亟须发展壮大。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仍需进一步培育和优化。
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让创新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发展新路径,为我国未来十几年乃至更长时间创造一个新的增长周期。
实现创新驱动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要按照“坚持双轮驱动、构建一个体系、推动六大转变”进行布局,构建新的发展动力系统。
双轮驱动就是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抓创新首先要抓科技创新,补短板首先要补科技创新的短板。科学发现对技术进步有决定性的引领作用,技术进步有力推动发现科学规律。要明确支撑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加强科学探索和技术攻关,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体制机制创新要调整一切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生产关系,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活力。
一个体系就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要建设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建设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改进创新治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分工,构建统筹配置创新资源的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保护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六大转变是指,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导的粗放式增长向以质量效益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要素从传统要素主导发展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变;创新能力从“跟踪、并行、领跑”并存、“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资源配置从以研发环节为主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创新群体从以科技人员的小众为主向小众与大众创新创业互动转变。
紧紧围绕经济竞争力提升的核心关键、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国家安全的重大挑战,采取差异化策略和非对称路径,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任务部署。
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技术基点,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产业质量升级。
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探索目标相结合,加强对关系全局的科学问题研究部署,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产业创新的整体水平,支撑产业变革和保障国家安全。
(1)加强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前沿和高技术研究
围绕涉及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卡脖子”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前瞻布局,加大对空间、海洋、网络、核、材料、能源、信息、生命等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攻关力度,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安全、自主、可控。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为产业技术进步积累原创资源。
(2)大力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
面向科学前沿加强原始创新,力争在更多领域引领世界科学研究方向,提升我国对人类科学探索的贡献。围绕支撑重大技术突破,推进变革性研究,在新思想、新发现、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上积极进取,强化源头储备。促进学科均衡协调发展,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重视支持一批非共识项目,培育新兴学科和特色学科。
(3)建设一批支撑高水平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平台
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的特点,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突出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大型共用实验装置、数据资源、生物资源、知识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研发高端科研仪器设备,提高科研装备自给水平。建设超算中心和云计算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先进信息网络支撑体系。
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
(1)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东部地区注重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中西部地区走差异化和跨越式发展道路,柔性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在重点领域实现创新牵引,培育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和新兴产业。
(2)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
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区域间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提升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统筹和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北京、上海等优势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3)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
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推进国家高新区按照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的方向转型升级,开展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增长极,增强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
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发挥国防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1)健全宏观统筹机制
遵循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规律,构建统一领导、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统筹协调军民科技战略规划、方针政策、资源条件、成果应用,推动军民科技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2)开展军民协同创新
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构建军民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和实施模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
(3)推进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
推进军民基础共性技术一体化、基础原材料和零部件通用化。推进海洋、太空、网络等新型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推动军民标准双向转化,促进军民标准体系融合。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向开放、信息交互、资源共享。
(4)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推动先进民用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引导国防科技成果加速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放宽国防科技领域市场准入,扩大军品研发和服务市场的开放竞争,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完善军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机制。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1)培育世界一流创新型企业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
(2)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大学加强基础研究和追求学术卓越,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立创新能力评估基础上的绩效拨款制度,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3)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国家重大任务,有效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在若干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
(4)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
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
(5)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完善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发展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倡导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在各行各业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和吸引政策,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
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树立创新光荣、创新致富的社会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推动教育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
建设和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创客经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1)发展众创空间
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型创业服务模式,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建设多种形式的孵化机构,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共享空间,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
(2)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
适应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的产业组织新特征,推动分布式、网络化的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让大批创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业不断涌现。
(3)鼓励人人创新
推动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业。支持企业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投入、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
建立国家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转变政府创新管理职能,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场功能。强化政府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监督评估和重大任务实施等职能。对于竞争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应交由市场和企业来决定。建立创新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合理确定中央各部门功能性分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需求凝炼、任务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中央政府职能侧重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地方政府职能侧重推动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
构建国家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再造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进和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制度,推动科技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引导各地树立创新发展导向。
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
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支持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
抓住全球创新资源加速流动和我国经济地位上升的历史机遇,提高我国全球配置创新资源能力。支持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鼓励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以卫星、高铁、核能、超级计算机等为重点,推动我国先进技术和装备“走出去”。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
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主动设置全球性创新议题,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规则制定,共同应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以及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丰富和深化创新对话,围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亚太互联互通蓝图,合作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水平。
根据不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分类的创新评价制度体系。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实施绩效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优化结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逐步由申报制改为提名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发展具有品牌和公信力的社会奖项。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逐步探索将反映创新活动的研发支出纳入投资统计,反映无形资产对经济的贡献,突出创新活动的投入和成效。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评价机制,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健全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国际调查和海外维权机制。
提升中国标准水平。强化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推动我国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制定与实施,形成支撑产业升级的标准群,全面提高行业技术标准和产业准入水平。支持我国企业、联盟和社团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我国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推动质量强国和中国品牌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推动中国优质品牌国际化。
健全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快创新薄弱环节和领域的立法进程,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法规文件,废除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
培育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突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强化需求侧创新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制度,利用首台套订购、普惠性财税和保险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扩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推进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强化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的权重,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大力宣传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推动创新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倡导百家争鸣、尊重科学家个性的学术文化,增强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宽松的科研氛围,保障科技人员的学术自由。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社会责任。加强科学教育,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兴趣。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