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供养人民吃饭的农业一直以来都是历代帝王或执政者首要考虑的事情。夏商周以来四千年的王朝更迭史中,发展农业让老百姓吃饱饭是帝王们最为要紧的政事。农业兴,国家盛;农业衰,国家亡。大家比较熟悉的历朝历代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因为农业出问题、饥民遍野而发生的,其他因素都属次要。在古代中国,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绝对主导的地位,农业曾是国家经济中的大头,国家财政收入也主要来自农业税赋。
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早期,农业一枝独大,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产业,商业、手工业占比很小,到封建社会中后期,工商业才逐步得到发展。由于数据局限,对古代农业经济总体数据往往采用估算的办法。据学者刘逖估算,处于明代的1600年中国农业净产值为银4.9亿两,总产值(GDP)为银9.0亿两,农业产值占比54.4%;处于清代的1840年农业净产值为银30.7亿两,总产值为银44.8亿两,占比68.5%。而按当期购买力平价法计算,1600年中国占世界总产值的四分之一,1840年下降到不到五分之一,可见当时中国农业在世界经济中都具有重要地位。随着近现代以来工商业的逐渐发展,农业产值所占比重逐步降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农业产值占比不到一半,近年来已降至不足一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重要性下降,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和稳定社会的作用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并且是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旅游休闲等第二、第三产业的源头。
以田赋形式为主的农业税赋是古代中国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不过,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农业税赋的占比下降。处于北宋时期的1077年,农业税赋占国家财政收入30%,工商税赋占70%,表明农业社会已经开始向工商业社会迈进,不过这一进程因朝代更迭并没有很好地延续。清代乾隆时期农业税赋约占财政收入的80%。民国时期农业税赋仍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农业税赋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显著下降,1952年占14.7%,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2.5%左右,2006年起我国政府正式全面取消延续2 600年的农业税赋。
正因如此,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经济政策的主导思想是“重农抑商”,就是重视农业、抑制商业(含工业),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业为末业。然而,对现代人而言,却很难理解当时的统治者为什么会实行这种政策,为什么要抑制工商业发展。发展工商业不是挺好吗?你看现在GDP的主体是工商业,税收也来自工商业。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来解释。古代中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农业兴衰关系王朝的江山社稷。当时的农业技术水平低,没有动力机械,也没有优良品种选育等先进技术,要想生产出满足国民吃饭穿衣、对外打仗的农产品,以及满足国家开支的土地税赋,就必须依靠足够多的农民种植更多的田地。因此,国家政策鼓励国民进行农业生产,而为了防止国民弃农经商影响农业,则实行限制商业的政策。当时的治国理政者认为商业(包括以商业为目的的手工业)只是买卖而已,是一种“技巧”或盘剥,并不会创造社会财富,因此轻贱并抑制工商。此外,把农民绑定在土地上种地不致成为流民也是统治者便于管理、维持国家稳定的一种有效方式。因为在古代冷兵器时代,流民造反是比较容易的事情,聚齐一伙人扛起刀枪就能造反。
重农抑商政策最早由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在变法中实施,商鞅变法中废除了井田制,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征收田赋(战国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和秦国的“初租禾”),奖励耕种和纺织,奖励开垦荒地,对农业产出高的人免除徭役,而对工商业行为则进行限制并征收重税,禁止弃农经商。商鞅以重农抑商为主的经济制度改革为秦国积蓄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秦国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农业基础。不过可怜的商鞅因为变法触动了贵族阶层的利益而被处以五马分尸之刑,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第一个封建王朝直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重农抑商都是国家经济政策的主旋律,表现为屯田制、均田制、国家专卖制、官营手工业制、对商业课以重税、限制商人从政甚至日常生活等形式。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增强了国家的农业经济和整体国力,巩固了王朝政权,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政策开始阻碍经济发展。唐宋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有所松动,这两个朝代也恰恰是封建社会中国经济发展最为辉煌的时期,宋朝时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一半,比现在的美国还厉害。明清时期,世界范围内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开始发展,而统治者依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违背了经济规律,对内不大力发展工商业,对外闭关锁国不与世界交流通商,导致中国落后于世界。无论史书或小说中描写明代清代的那些帝王将相多么英明伟大、多么勤政廉洁,只要没有与经济发展大趋势合拍,也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一寸而失一尺。没有工业没有制造业就造不出坚船利炮,结果就是被动挨打。在没有能力保护国家的条件下,有这么大的市场而不与外国通商,结果就是在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等之后被迫开放通商口岸,自大的封建天朝在洋枪洋炮面前不得不屈辱地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