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读者阅读与使用的方便,本书在整理时除了将字体从繁体改为简体、将排版从竖排且从右到左改为横排且从左到右外,尽量保持原貌。在以下几个方面,整理者也做了一些改变:
1.将因为排版变动原因而变化的表示方位的词加以改变;另外,对过去在用法上跟今天不同的专有词汇,也加以普遍的调整,见表1。
表1 文字用法调整表
(续表)
2.标点符号尽量使用原版,个别地方根据今天的阅读习惯进行了调整,如多个并列词汇中加“、”;列举原因中语意明显者加“,”;略述中首句后加“。”;引号前的“,”“。”改为“:”等。
3.有必要改动的其他文字和数字,如公历纪年的写法,都改为文字表述,如将“一千九百年”写作“一九〇〇年”;属于原来排版错误的文字,则直接调整而不再加以说明,如将“微收”改为“征收”,“一万八千万”等改为“一亿八千万”,等等。
4.对于原版中字体模糊不清或有漏缺者,以“□”代替,如“□议”“□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