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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迈上服务业开放的新台阶

(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服务业开放的新试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两层含义:(1)中国的自由贸易区;(2)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新措施包括:(1)负面清单管理,非禁止的经济活动就可从事;(2)准入前国民待遇,除国民待遇外不设前置条件。意义包括:(1)以开放促改革;(2)以服务贸易开放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3)以自由贸易区试验向更高标准的开放靠拢。

中国经济体制的基本矛盾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理顺”或者说界定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对要素价格的控制。这一控制不仅反映在对价格水平的干预上,而且反映在对价格形成机制的参与上。特别突出的是对资金价格的控制,从而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化是改革的要点。这也构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的主要内容。

二是政府对准入的审批。在理论上,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经济,企业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目前,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入或退出市场需要政府审批,即使是准入的领域也有“玻璃门”。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是改革的重点,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是这一改革的体现。

中国经济结构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产业发展不全面。目前中国的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服务业落后。这虽然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阶段,但也反映出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因为这既不适应消费扩大的要求,也难以满足城市化的需要。

第二,工业具有出口导向性。由于出口导向,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这不仅反映出中国短期宏观经济对国际经济形势高度敏感,宏观经济稳定程度低,更重要的是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调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两点综合指向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而这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

区别于制造业,服务业开放的核心是标准。我们注意到,随着美国经济的复苏,由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全面启动。抛开政治含义,就经济意义而言,这是更高的开放标准。与WTO相比,WTO只限于贸易体边境开放,仅涉及关税、非关税壁垒等市场开放举措,TPP和TTIP则涉及贸易体境内的经济制度安排,如竞争中立(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劳工权利保护(自由工会)、清洁贸易(碳排放)等。面对这一形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试验,向更高标准的开放靠拢,从而是中国的第二次“入世”。

负面清单管理。目前中国政府管理经济活动的方式皆为正面清单管理,即许可制度。在这种管理下,所有经济活动均需批准。而负面清单只设禁止类,凡不禁止的即可从事。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为190余项,2014年则缩减约1/3,为135项。

国民待遇。已注册的企业可享受国民待遇,但企业设立却有前置条件,即准入前非国民待遇。如外商投资需先经项目审批后方可注册,内资注册也有诸如资本金等准入要求。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废止了上述前置条件,并开始推向全国。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上海经验可复制、可推广。依此,一旦上海将上述措施付诸实施,将成为示范,进而推广到全国。更为重要的是,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在上海进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安排有利于加快上海向国际金融中心转型。事实上,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安排的第一单就是在上海完成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安排无论是上海方式还是港澳方式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总的来看,港澳方式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截至2014年3月末,人民币国际支付内地占3%,香港占71%,其他地区占26%。由人民币国际支付地域分布上的差异可见,内地(在岸市场)处于下降态势,而香港和其他地区(离岸市场)处于上升态势。为什么同时以贸易起步、同时推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出现了不同的态势?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两种方式的不同。港澳方式是清算安排,人民币可以由经常项目出境并经资本项目回境,并因这一环流机制而有利息产生。相形之下,上海方式是结算安排,人民币只能经经常项目进出境,从而不能产生利息。这意味着境外贸易商对华出口所获得的人民币必须从中国进口产品,否则就会形成没有利息的资金闲置。而在港澳模式的清算安排下,因有利息产生,不担心资金闲置,不仅鼓励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而且因人民币的沉淀,形成了跨境离岸人民币市场,使人民币的国际使用始于贸易但又不终于贸易,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深化。

由上,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在保持对外币的管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项目可对人民币开放。正是香港这一成功经验使原来严格管制的资本项目行为主体科目出现了意义深远的积极变化。例如,如果外商以人民币投资,审批条件宽于外币,与此同时中国企业目前也可以人民币形式对外投资。再如,目前中国居民尚不能自由以外币对外负债,但可以人民币对外负债。这既包括中国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点心债),也包括跨境人民币贷款[深圳前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江苏昆山地区、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另外,中国资本市场在保持对外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管理下,鼓励外资以人民币QFII的形式投资,同时对三类外资机构开放人民币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2014年10月开设以人民币为交易币种的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

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倒逼在岸人民币市场发展,要求作为本币中心的上海成为全球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结算中心,构成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改40条”出台的背景。根据“金改40条”可以看到,包括推动人民币进入跨国企业的资产组合、启动跨境人民币贸易再融资市场、积极研究准备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的试点和合格私募人民币基金境外证券投资业务(RQDLP)等正在酝酿或启动之中。

从长远看,加快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推动上海形成境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功能完善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试验方向。因此,要推动债券发行市场双向开放,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境内人民币债券,扩大国际开发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人民币债券的发行规模;允许符合条件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境外商业性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要扩大货币市场参与范围,继续支持外资商业银行及其分行、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扩大外资机构数量,并在核定的额度内扩大货币市场交易规模。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支持境外人民币参加行和其他银行直接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促进境内外人民币市场联动发展。要拓展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在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等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其他人民币清算行、参加行等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增强境内人民币汇率对境外人民币汇率的引导作用。要在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澳大利亚元直接交易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币对更多货币的双边直接汇率形成机制,推动人民币对新兴经济体和周边国家货币汇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与此同时,可以预见,会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深化沪港、沪台金融合作,扩大上海金融中心国际作用。尤其是要发展沪港金融的互补、互助、互动关系,完善沪港金融合作机制,加强沪港在金融市场、机构、产品、业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沪港金融市场产品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要积极推动沪台金融交流合作,研究建立合作机制,拓展合作空间和领域。

(二)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般认为,金融开放涉及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服务业开放,二是资本项目开放,二者的指向是资本自由流动。按照“蒙代尔-克鲁格曼不可能三角”的理解,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则汇率不稳定;若保持汇率稳定,则需要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这意味着在该三角关系中,资本自由流动与货币政策独立性具有内在冲突,并深刻体现为宏观经济政策如何使内部与外部同时均衡的困难。

这一具有内在冲突的两个角的协调,在小的经济体内较易处理。通常的办法是经济金融全面开放,使本经济体的货币政策锚定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货币,随其变动。最为极端的案例就是中国香港地区,其实行的是“货币局”制度,通过联系汇率,将货币政策锚定于美元,自身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相形之下,对于大型尤其是超大型经济体而言,情况则十分复杂。一方面,大型经济体体量巨大,内部经济结构复杂并且各地区发展程度不一,客观需要并形成了适应本经济体实际的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使其不能像小经济体那样一味锚定国际货币体系中主要主权货币的政策安排;另一方面,大型经济体是世界经济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出于对国际货币体系稳定性的考虑,不允许利用完全基于自身经济考虑的货币政策来影响或主导国际货币体系,除非是经实践检验并得到公认的对全球经济稳定发展负责的真正的全球中央银行。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型经济体的金融开放成为一个特殊的问题,而不能全然从一般意义上尤其是按照小经济体模型进行讨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涉及庞大的本地金融市场进而国际金融市场上本币资源的动员和运用。鉴此,笔者从中国本币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与趋势,亦即人民币国际化的角度,梳理了中国的金融开放相关问题,并企图相应地廓清人民币国际化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框架中遇到的挑战及其应对。

大型经济体的内部市场是本币主导的,天然具有形成深度本币金融市场的潜力,其发展的关键在于本币资源的动员和运用能力。

40多年前,囿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本质规定性,中国经济是财政主导的。金融既无存在的体制依据,也无存在的现实需要。即使有某种金融活动,也仅是从属于财政的技术性安排,充其量是财政活动的补充。既然市场经济是金融主导型经济,那么市场取向性的经济体制改革就为中国金融的发展开辟了可能性空间,在宏观层面表现为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开始形成,在微观层面表现为各类金融机构开始成长。这些都构成中国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进而成为中国加入WTO的先决条件。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毕竟金融体系有一个发育的过程,况且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理念束缚及现实影响,仍然十分幼稚且脆弱。反映在本币金融市场上,产品单一,基本以信贷为主;因间接融资占统治地位,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都不足。反映在金融机构上,治理结构及业务流程都不是商业化导向的。久而久之便是资本金不足,坏账率高成为常态,一些负债类金融机构甚至处于技术性破产状态。

加入WTO后,在金融开放时间表的倒逼下,中国从2004年开始对负债类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深刻、脱胎换骨式的改革。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剥离坏账和重注资本,在使资产负债表健康化的同时,界定了国家与银行的有限责任关系,在制度上打破了预算软约束的父子关系。二是治理结构改革和流程的商业化再造,并通过上市尤其是海外上市,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纪律来强化对负债类金融机构行为的约束,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将资产负债表健康化努力变成新的“免费午餐”,而且使负债类金融机构保持商业化经营。三是建立独立于行政权力的第三方专业监管体制。以中国银监会的成立为标志,金融监管由传统的行政监管转变为以资产负债率为主的专业监管。

对负债类金融机构这一脱胎换骨式的改革,从2004年中国银行始,到2012年光大银行终,历时八年。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明显改观,其鲜明标志就是中国金融体系经受住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截至2021年,中国金融体系日臻完善:表现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不断涌现,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联通性加强,金融市场不断深化;表现在金融机构上,尤其是负债类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利润稳步提高。这既反映了因治理结构改善,利润最大化成为目标,也反映了在商业化条件下负债类金融机构风险定价及管理能力的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机构资金运用能力的长足进步,促使中国的金融体系和监管体系走向现代化。不仅监管体制加速向综合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方向转变,而且初步形成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的双支柱调控机制。凡此种种,奠定了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在包括银行和保险的负债类金融机构中,随着中资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外资基本采取了守势,外资不仅进入减少,而且有撤出的迹象。即使是在海外上市的中资金融机构,战略性外资投资者也在退出。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随着中资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加强,本币资源的运用效率提升,而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使本币资源的使用意愿加强和使用范围扩大。相比之下,外资金融机构动员本币资源的能力相对下降,市场份额因此收缩。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凸显了我们过去不太关注的问题:在大型经济体中,因巨大的本币市场存在,本币资源的动员能力对促进金融深化、提升金融机构竞争力十分关键。从负债类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获取本币资源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网点铺设。网点接触的零售客户成为存款来源的主渠道。只有广设网点才能将无数零售客户的分散的本币资源集中起来,变成贷款的能力。国际经验表明,在争取零售客户方面,任何外资银行都竞争不过本土银行。就像中国银行在英国伦敦经营了100年,也还是小银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密布的网点,从而没有大量的零售客户,导致本币资源匮乏。同理,外资金融机构面对中国巨大的金融市场所需的庞大网点投资不仅数额大,而且沉没成本高,从而畏缩不前。网点少意味着动员本币资源的能力弱,即使有诸如贷款等其他竞争优势也难以充分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允许负债类金融机构进入不仅无伤大局,反而有利于竞争、提高效率。原来对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的忧虑已成为历史。也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允许风险最高的负债类金融机构进入系统性稳定并无大忧,那么允许非负债类金融机构进入风险就更小,只要监管到位,就可以防范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也正是基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实践所产生的上述认识,早在2015年前后,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的负面清单准备中,中方就考虑放开外资进入中国金融服务业的股比限制及经营领域限制。它构成了今日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新格局的基础共识。 nBq+b/Loa/f025QXm4XZ8DIKBhQLeCBrnwHP4GNAskP+IvIzVzf7pgkLhFVTA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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