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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凝聚改革开放新共识

从1978年开始,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持续了40多年。促成这一高速增长的基础性原因有四个:第一,工业化和城镇化本身所代表的潜在增长能力。一如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从传统农业经济转向现代工业经济,伴随着这一转变,呈现出经济起飞,经济增长速度会快于其他阶段。第二,市场经济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潜在增长能力变为现实。改革前,中国虽有经济增长的潜力,但囿于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而改革解放了生产力,潜在的增长能力变为现实的增长表现。第三,对外开放使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分享了世界经济增长的红利。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经济持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为中国经济提供了更大的外部需求,使中国工业化的供给能力得以及时快速地实现。第四,人口红利的充分释放。过去40多年,我国劳动力扩张了近两亿人口,几乎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大大降低了抚养比,加速了人均产出的增长;也使得工资增长远低于名义GDP增长,为我国出口产品在全球市场上获得竞争力提供了巨大优势。

在上述四个原因中,经济体制改革是最为根本的原因。由于改革,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潜力得以发挥;由于改革,经济体制开始与世界经济接轨,使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得以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加速实现。中国既成为世界经济第二大经济体,也成为世界范围内经济开放程度最高的大国之一。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周期性衰退,而是世界经济深刻的结构调整。中国尽管不是危机的重灾区,但作为经济开放程度最高的大国之一,也难以独善其身。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口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柱,占GDP的比重一度达到35%。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出口增速不断下滑,并呈加速趋势。而全球金融危机的长期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全球经济“再平衡”,既意味着国际需求的相对缩小,更意味着中国出口将受到买方经济体和卖方经济体国际收支双向平衡的制约。中国出口再难呈现高速增长的局面。事实上,2008年底和2009年初的经济大幅下行主要肇始于出口下滑,从2011年起的又一轮下行也与出口再次减速相关。

在世界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的同时,长期以来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部动力也开始明显弱化,表现为:

一是中国的工业化进入中后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中国经济进入重化工业阶段,并一再呈加速态势,不仅第二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持续上升,而且主要工业产能位居世界前列。这主要得益于经济全球化,使中国低成本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的优势被纳入全球纵向分工的产业链。而世界经济低迷的长期化,意味着这种以世界需求为市场、依赖廉价要素投入、以规模效应取胜并不断增加产能的出口导向型增长方式走到了尽头,许多相关行业开始出现大规模的产能过剩。

二是中国社会老龄化悄然来临,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享受的“人口红利”开始耗竭。中国劳动人口增长到2015年迎来了拐点,之后转为负增长;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已接近10%,抚养比开始上升,而储蓄率已开始下降,从长期看投资能力已持续弱化。这不仅意味着依靠投资来消化过剩产能难以为继,而且意味着投资驱动型增长方式开始终结。

三是资源和环境的瓶颈约束更为凸显。1993年中国变为石油净进口国,18年后的2011年中国石油进口达到石油消耗量的56%。与此同时,中国的水污染、空气污染仍未有好转的趋势,环境容量日益缩小。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11》的数据,以PM 10 为指标衡量空气污染程度,在全世界所有大城市(按照人口衡量)污染最重的20个城市中有12个是中国城市。这意味着这种资源耗费型、环境破坏型增长方式难以持续。

以上这些基础性因素的重大变化,对中国经济的供给面和需求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供给面看,高储蓄提供的充裕廉价资本、农民工提供的充沛低成本劳动力、廉价的自然资源等均已达到极限。从需求面看,发达国家的财政紧缩、“国际收支平衡”、家庭“去杠杆化”等世界经济再平衡的持续,使中国经济面对的外需相对缩小;由中国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对房地产等投资需求的弱化也逐步体现为内需的减速。

中国现行经济增长方式所面临的困境,除了体现为以上所述的导致增长减速的因素,更令人担心的是由结构失衡、公平性缺少导致的不可持续性。

一是在经济方面,增长质量低且结构失衡。增长主要依赖要素投入而不是全要素生产率(TFP)的提高。能耗、材耗过高,环境使用过度。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而居民消费严重不足(仅占GDP的35%)。农业落后,服务业发展缓慢。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造成货币供给过剩,并加大通货膨胀压力。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历史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这些结构性的失调如果持续恶化下去,有可能会造成环境危机、产能过剩危机、银行资产质量危机、汇率危机和宏观经济的大幅波动。

造成经济增长质量低和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是价、财、税方面的体制弊端导致的对价格信号的扭曲。比如,政府将资源和环境价格压得过低,导致对资源和环境的过度消耗;政府通过管制将利率压得过低,导致投资过度和产能过剩;由于汇率缺乏弹性和资本项目受管制,汇率低于均衡水平,导致经济过度依赖出口;以生产性企业的增值税为主而个税占很小比重的税收体制使得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生产性投资;国有企业基本不向财政或社保上缴股息红利的体制也纵容了企业的过度投资;地方政府财政不透明,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选择通过融资平台等方式不计成本和长期后果地进行大规模投资。

二是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社会公平、公正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以投资为主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初次分配更偏向于资本而不利于劳动。在企业利润快速上升的同时,工资上升缓慢,资本与劳动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在财政支出(包括基金预算在内)中投资比重过大,而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开支不足,税收调节机制很弱,致使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未充分发挥。而为支持这种投资型财政开支,地方政府又不得不用税外设费、批租土地等手段来获取额外收入,进一步加重了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缺失。腐败和垄断等许多与社会政治体制相关的因素则在更深层次上导致了机会不均等,使仅仅利用二次分配调节机制的效果相当有限。这些公平、公正缺失的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改革得到有效解决,将成为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没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就更无从谈起。

当下关于中国经济发展是否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学界存在争议。一些学者将争议聚焦于经济增长速度。他们认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后发优势,以及中国政府对产业升级的特殊功能可以使中国在未来二十年或更长时期保持相对高的增长速度。这些观点所隐含的是,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可以维持,而不必进行实质性调整。如果需要改革,也是修补性的、微调式的。

我们认为,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可持续性和包容性。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不仅因要素投入巨大、资源环境消耗严重、经济结构扭曲而代价沉重,更为严重的是,因分配不公而威胁社会稳定,使其丧失了可持续的社会条件。退一万步来讲,即使现行增长方式可以维持GDP的增长速度,但如果不能显著地改善民众的福利及福利分配的公正性,也就丧失了经济增长的根本意义。

更应该看到,如果不改革,经济结构的扭曲和收入分配的恶化有自我强化的趋势。造成资源过度消耗和经济结构扭曲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各种要素(包括土地、资金、自然资源、各种许可)的价格管制和低价要素的分配权,而要素价格过低(低于市场均衡价格)必然导致寻租和腐败。寻租和腐败的机会导致利益集团的形成,而利益集团又反过来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和理由(如保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要求强化对经济的管制和对资源的分配权。另外,腐败的利益集团对低价资源的控制成为收入分配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老百姓最为痛恨的原因。

关于“新时期”速度或制度的争论反映出在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目的上需要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我们认为共识的要点是:

第一,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和终极指向是建立一个现代社会。市场机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特征是市场供求决定价格,从而引导资源配置。但建立市场价格体系需要解除一系列不必要的价格管制,需要法制、产权保护、信息公开透明,需要政府与市场边界的明确划分。

第二,现行的政府管制并主导经济发展的体制安排是渐进式改革中的过渡性安排,其弊端已经逐渐显现。这一安排在启动市场化改革、推动工业化进程中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发展,这种安排对价格及交易的管制扭曲了资源配置、导致了一系列结构失衡、抑制了市场活力,而政府投资挤占了资源并妨碍了创新。权力介入市场,成为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领域诸多弊端的根源,并威胁社会稳定。

第三,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不可持续性预示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需要通过改革挖掘新的增长动力、转换增长方式。为此,在“新时期”应把质量、均衡、绿色、公平作为体制建设有效性的标准。

第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功能,重点是转变政府的职能,即从一个管制、主导经济活动的建设型政府转变为一个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的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转变应从(要素)价格、财政、税收的改革入手,因为价、财、税是政府管理的主要公共资源,也是政府调整经济结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主要政策工具,是界定政府与市场功能的关键所在。

第五,改革不仅是理念问题,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利益结构,改革的成果应使大多数人获利,兼顾少数人的利益,使改革的成本可承受、改革的风险可控。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而言,社会精英的责任和民众的呼声是必要的,他们可以凝聚起话语的力量,但政治家的改革意愿和决心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更为重要。

第六,改革需要总体设计并组织实施。应该由一个充分理解改革的战略意义、超越部门利益的“改革委员会”来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和监督执行,直接对最高决策者负责。相关政府部门只参与讨论,但不作为提出方案的主体。这样才能客观地辨明改革的好处和成本,排除行政阻力,实质性地推进改革。 zxLlQl45VymxhttCHUclgXD+93AbVP0Db3dBTGhkM50q5ssRZBKRBh/AUCzOmK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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