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问题目前还是实际生活中比较高发的问题,很多情况是结婚了但没过多久就离婚了,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彩礼如何返还?哪些钱算作彩礼?见面礼算不算?“三金”算不算?改口费算不算?礼金算不散?这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的财物,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这被很多人解读为男方可以不给彩礼了,或者彩礼给得多了可以要回来,其实并不能这么解读,有彩礼习俗的地方结婚时彩礼还是要给的,给了也不一定能支持返还,关于彩礼的返还规则,原则上的规定是这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实际生活中,有的人登记结婚了,但没过多久就离婚了,那按照刚才的规则,已经登记结婚了,也共同生活了,岂不是不能返还了吗?也不是,否则的话对男方也不公平,还有骗婚的可能。对这种情况,有个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解决了彩礼返还的问题,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哪些钱算彩礼?见面礼算不算?“三金”算不算?改口费算不算?礼金算不散?赠与的祖传的手镯算不算?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比如情人节520的转账,生日1314的转账等。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比如一起胡吃海塞的钱,一起到处旅游的钱等。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比如你给她买的睡衣,她给你买的内裤,你给她买的养乐多,她给你买的大白兔。
1.见面礼。见面礼通常指第一次见双方父母时,长辈给晚辈的礼物或钱财,属于双方父母对个人的赠予行为,不宜纳入彩礼范畴。
2.“三金”。男方为女方购买戒指、项链、耳环或者其他金银首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三金”,也有的地方是“五金”的,“三金”也好,“五金”也罢,都是按照风俗习惯的赠与,而且没有人有钱不花难受,都是为了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婚结不成,那赠与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那就应该返还,也就是“三金”或者“五金”应该纳入彩礼范畴,适用彩礼的返还规则。
3.改口费。改口费一般发生在男女双方订婚或结婚时,女方管男方父母叫爸妈,男方父母给女方钱,男方管女方父母叫爸妈,女方父母给男方钱,钱的数额一般是个吉利数字,比如在东北,很多地方男方父母给女方10001,寓意着万里挑一,女方父母给男方9999,寓意着天长地久,这个改口费视为双方父母对新人的自愿赠与行为为宜,不宜纳入彩礼范畴,况且也没差多少钱。
4.礼金。礼金就是我们说的份子钱,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论谁的亲朋好友随的份子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了,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的亲朋好友是冲着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来的,来随份子也是因为父母之前随过礼,属于还礼,那么墨守成规的是,冲父母来的礼钱,规父母所有,除非父母自愿赠与小两口,除了这种情况,收的礼金默认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有约定,那按照约定处理,当然了,如果一方的亲朋好友在随份子钱时,明确就给一方,那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明确的单独赠与,比如,新娘的前男友来参加婚礼,随了一份5211314的礼金,明确说了,我全部的身家都给你,就给你,没有你,什么都变得没意义,愿我的一份心意让你在婚后的生活更有底气。那这笔钱应该属于新娘的个人财产。
5.具有人身特殊性质的赠与物。例如祖传的手镯、古董、文物等,一般都是婆婆传给儿媳的,比如婆婆传给儿媳一把尚方宝剑,但没想到儿媳和直播间榜一大哥线下相见,儿子闹离婚,那么这种具有人身特殊性质的赠与物,无论物品价值大小,离婚时一般都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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