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丈夫送情人8套房,妻子应该怎么办?

听别人的故事,长自己的智慧。一曲《肝肠断》,伤心分裂的婚姻,故事已备好,智慧自己找。

1990年,郝女士与钱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后领证结婚。次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美满幸福。后来,小钱变大钱,钱先生发达了。郝女士为了照顾家庭,就在家当起来全职太太,照顾儿子和钱先生,钱先生则每月给郝女士5000元生活费以供家用。

在某次饭局中,五十多岁的钱先生认识了三十多岁的胡小姐,很快两人坠入爱河。真是让人费解,为什么男人总是在年龄比较大时候遇到爱情呢?钱先生与胡小姐生下一个女儿,不料,女儿患有先天疾病,大大小小的手术做了好几次,自然是钱先生包揽所有费用。五年多下来,钱先生陆续向胡小姐转账300多万元。其间,钱先生还瞒着妻子郝女士,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厦门4套房产,另外又在其他城市购买了8套房产,后来他把这8套房产都赠予胡小姐。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不用想也知道了,钱先生的秘密被发现了。5年多,被发现了,属于中级潜伏者,钻石级别的潜伏者能出轨20多年不被老婆发现,而且出轨的对象就是小区附近的人,像这样的人,不去做地下工作,都有点屈才了。

钱先生的秘密被发现了,但是气势上并没有弱。

郝女士说:“没想到你偷偷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还请保姆照顾他们,每个月给他们上万元生活费!我辞职照顾家庭,你每个月也才给我5000元!”

钱先生道:“当初是你说上班太累想做全职太太,除了生活费,我供你出国旅游多少次了?!还有儿子上学、买房,这么多年都是我支付的所有费用!”

郝女士说:“你竟然瞒着我买了这么多套房送给小三,还给小三转了几百万!”

钱先生道:“那是因为我那个小女儿有先天疾病,很可怜的,所以需要特别照顾。”

郝女士说:“我对你这个女儿没有抚养义务,你这是拿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去养自己和情人的孩子!!”

钱先生道:“我这是为了和严小姐了断,所以送她房子保障那个孩子以后的生活。”

两人一个觉得自己很伤心,一个觉得自己有良心,最终,郝女士将钱先生告上了法庭。

那么,大家说这种情况郝女士是起诉离婚呢?还是起诉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呢?

法律上都可以,但实践上要采取后者,先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分完共同财产的诉讼完毕后再起诉离婚。

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比较简单,审理的结果会快一些出来,只要对方有法定的情形就可以了。但离婚的诉讼就没有那么快,可能拖的时间会很长。所以,先分割共同财产,把财产保住再说,免得再遭到对方的转移。

那郝女士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案的情况就属于第一种情况,钱先生属于转移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钱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胡小姐生育一女,且未经郝女士同意,陆续给胡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胡小姐,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现在虽然钱先生与郝女士还没有离婚,郝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郝女士与钱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郝女士胜诉拿到钱后,就可以发起离婚诉讼了,离婚诉讼会简单得多,因为已经在这个案件中将钱先生出轨、转移财产的事实确定了,就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

学法以明智,懂法以护己。一起学法律,怎能少了你。希望大家订阅、收听、转发我的专辑,普法路上,有我,有你。 uShtgONe18V4h5Sny5XJUmumhfA45aQHgjnZpm4g47CIX850yFXomUiSGiKPNPdB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